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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槍很多的槍

  華盛頓DC.

  不少沒來過美國,或者對美國東北部缺乏了解的人,可能會產生一種刻板印象。

  在人們的常規認知里,越是標榜為政治或經濟中心的城市,犯罪率理應更低,畢竟這里集中了全國最充足的警力資源。

  而那些偏遠荒僻、交通不便的地方,犯罪率往往更高,東方有句俗語叫“窮山惡水出刁民”,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可如果在阿美莉卡的話,卻是完完全全的顛倒過來了。

  過去十年間,全美平均暴力犯罪率為4,而華盛頓特區卻高達15。更不用提同屬東部大都市的紐約和芝加哥了,至于擁有全美最多有色移民的加州,更是被稱作罪惡的溫床。

  相反,那些經濟相對北部地區較為落后的南部州,如德克薩斯州、北卡羅來納州、田納西州,犯罪率卻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僅為1.2。

  田納西州的富蘭克林市甚至保持著歷史城區零搶劫的記錄。

  在美國,這簡直堪稱奇跡。

  當然,首都華盛頓的治安倒也沒有真的那么不堪。

  至少在國會山、喬治城、司法大廈、聯邦執法中心等政府機構和高檔富人區所在的西北區,治安狀況還是相當不錯的。

  但只需穿過幾條街區,來到東北區和東南區,情況就大不相同了。

  任何游客在這里隨便逛逛,都能看到數不清的站街女和癮君子,就像是來到了浣熊市一樣,遍地都是行尸走肉。

  有時候,真的很難想象,這樣一座城市,竟然會是號稱世界頭號強國的首都。

  在這些陰暗的角落里,夜晚的華盛頓東區地鐵站更是群魔亂舞的場所。

  深夜。

  一群年輕人剛結束一場狂歡的派對。

  他們頭上扎著代表瘸幫的藍色頭巾,垮著露出半個屁股的牛仔褲,打著嘻哈手勢,醉醺醺的成群結隊地闖過檢票口,進到了一輛在深夜行駛的地鐵中。

  已經是凌晨兩點,還待在地鐵中的,除了這幫醉醺醺的幫派成員外,只有流浪漢和熬夜加班的底層移民。

  此時見到這幫一看就不好惹的家伙們后,原本待在車廂中零零散散的幾名市民都小心翼翼地起身換到了另一個車廂中。

  這群混幫派的年輕人們說說笑笑,表情不時桀驁地看向四周,顯然很享受別人畏懼他們的樣子。

  但很快,他們發現了一個異類。

  在車廂的角落,一個男人正抱著一只大白狗酣睡。

  他里面穿著一件暗紅色皮衣,外面套著一件破舊的深色大衣,胡子拉碴,頭發凌亂地遮住了雙眼。

  右手握著一瓶已經喝了一半的高度伏特加,左手則抱著一只銀白毛發的牧羊犬。

  顯然,這家伙就是一個帶著狗的流浪漢,在華盛頓的街頭隨處可見。

  但如今空蕩的只有他們這伙幫派分子的車廂里,出現了這么一個賴著不躲的家伙,就顯得無比刺眼了起來。

  “蟹不肉”

  這幫混混們對視了一眼,扯起嘴角壞笑著走向角落里的男人。

  “這皮衣不錯,看起來有點像《搏擊俱樂部》里面的布拉德皮特的那一款。”

  “我喜歡他的靴子,法克,一個流浪漢竟然還穿著牛仔皮靴!”

  “看來這哥們破產之前也是個闊佬,哈哈”

  一個雞冠頭的混混伸手就要將男人的靴子給強行脫下拿走,但他剛伸手,耳邊便響起了一陣壓抑的低吼聲。

  那只大白狗不知什么時候已經醒過來了,正齜牙咧嘴地瞪著他,表情滿是兇狠!

  “法克.”

  雞冠頭被嚇的退了幾步,引得身旁伙伴們的一陣嘲笑。

  自覺面子過不去的他直接從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匕首,惡狠狠地就要沖上去為自己討回點顏面。

  就在這時,一道低沉的聲音在前面響起。

  “我是你的話,就不會這么做。”

  羅夏睜開眼,看著圍在身前的十幾個幫派混混,語氣平靜道:“老老實實地待著吧,我還有一站就下車了。”

  “沃特法克!?”

  混混們面面相覷,似乎沒明白對方為什么這么淡定。

  他們打量著面前的流浪漢,除了高大一點,好像并沒有什么和常人不同的地方。

  但因為一旁一直朝著他們齜牙咧嘴的布萊恩,這幫家伙們雖然心里不爽,但也沒有一個愿意冒著被狗咬的風險當頭鳥的。

  很快,車廂中響起了到站的廣播。

  羅夏將沒喝完的伏特加蓋緊塞進懷里,拍了拍布萊恩的腦袋后,無視著這幫小混混們就要下車。

  然而,就在車門即將開啟的時候,一名混混卻故意露出了腰間的手槍,朝著羅夏的背影謾罵道:“不想死就趕緊滾吧,混蛋。”

  “別嚇到他了,伙計。你們沒看到嗎,這家伙手上還戴著小學生才會戴的塑料手串,他就是個娘炮而已。”

  “沒錯,估計是剛被自己男朋友從家里趕出來的。”

  “哈哈哈”

  看到有個伙伴亮出了槍,其余混混膽子也壯了起來,紛紛朝著羅夏辱罵。

  畢竟,有槍的肯定不怕赤手空拳的,除非——

  對方本身就是兵器!

  “叮——”

  地鐵門緩緩打開,但羅夏卻沒急著邁出去。

  他朝著一旁的布萊恩無奈地嘆了口氣。

  幾秒鐘后。

  羅夏踏出地鐵門。

  “喀嗒喀嗒.”

  他把子彈一顆一顆從彈匣里退出來,然后隨手丟進了垃圾桶里。

  一人一狗緩緩走上通往地面的階梯,而在他們身后的車廂里,一幫手腳扭曲的家伙們正趴在地上痛苦地哀嚎。

  東區某間酒吧內。

  喝的伶仃大醉的男男女女們正在嘈雜的DJ聲中,于舞池里貼著異形盡情地搖擺著肢體。

  卡座上,一個穿著花襯衫搭配藍色西服,一看就和風騷律師索爾很有共同話題的禿頭男格外引人注目。

  他正左擁右抱著兩個舞娘,和小弟們聊天吹噓著自己當年在阿富汗戰場上的英勇事跡。

  “那是一場突襲行動,我當時的目標是基地組織的大頭目之一。”

  “對方養著上千個民兵,重型火力更是數不勝數。”

  “知道當時參謀部是怎么評價這場突襲的嗎?他們認為這是一場自殺式襲擊!幾乎沒有成功的希望!”

  “但老子是誰啊?老子可是陸軍王牌,空中突擊師尖嘯鷹突擊隊的精英!”

  “當時我們一共就二十三個人,全部空降到了目標陣地的后方,無聲無息地跋涉了幾十公里。”

  “我記得很清楚,那會是凌晨三點.”

  禿頭男繪聲繪色跟弟兄們吹噓道:“我們已經把別墅外圍的守衛全部解決掉了,可就因為一個…嗯,一個雖然有點大意但確實是個好士兵的疏漏,引起了里面守衛的注意。對方直接扛著火箭筒就朝他射了過去。結果你們猜怎么著?”

  小弟們大眼瞪小眼,期待地看向他。

  禿頭男見狀,得意地挑了挑眉毛,正要開口繼續吹噓,一道聲音卻突然插了進來。

  “結果就是我用圍墻上的鐵絲網幫你擋下了那枚火箭彈,這樣你才有命平安退役,然后順利繼承遠房親戚的遺產,在華盛頓開了一家酒吧。”

  聽到這熟悉的聲音,胡子男先是愣了愣,隨后嘴巴張到了最大,瞪圓了雙眼,迅速扭頭看去。

  身后,一個穿著潦倒,胡子拉碴的男人正微笑地看著自己,而在他腳下,還坐著一只正伸著舌頭的大白狗。

  禿頭男震驚地語無倫次:“羅羅.羅.”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立馬強行壓下那幾乎要脫口而出的呼喊,猛地站起身來,一把將對方緊緊抱住。

  幾分鐘后。

  羅夏已經和這個當年的戰友同袍坐在了一間隱蔽的包間中。

  禿頭男搭著羅夏的肩膀,感慨道:“我當時看到新聞的時候,頭皮都踏馬地炸開了!誣陷!絕對是誣陷!我還計劃著這幾天去芝加哥監獄看看你,可突然新聞又爆出了監獄爆炸的新聞。法克!我焦心了好幾天,還以為你死在那場爆炸中了呢。對了,你現在準備去哪。有什么要我幫忙的地方盡管說!要不是隊長你,我早就被火箭彈給轟成爛肉了。”

  羅夏只是淡淡地笑了笑,沒有接話。

  要說感情,兩人確實有過命的交情,但這么多年過去,中間幾乎斷了聯系,與當年在戰場上的情誼相比,終究生疏了幾分。

  “菲利普,你不用擔心,我在你這不會待多久。”羅夏認真地講道。

  一聽這話,禿頭男菲利普有些尷尬,但還是緊緊摟著羅夏的肩膀,一副有什么需求盡管開口的模樣。

  羅夏繼續講道:“既然我人已經到了華盛頓,那我要做什么,其實我想你應該也清楚。”

  “你”菲利普忍不住勸道:“何必呢,羅夏,那幫陷害你的人可都是大人物。我們已經退役了,早就不是當年在戰場上的大兵了。我在巴拿馬有關系,今晚就能安排你離開。以你的本事,去南美隨便哪個國家都能過的十分滋潤,何必.”

  “菲利普。”

  羅夏突然開口,打斷對方的話。

  他扭頭看向面前這個被自己救過不下一次的戰友,表情嚴肅道:“我從來就沒有從戰場上下來過,我的戰爭從未結束。”

  菲利普愣了愣,他注視著羅夏堅定的雙眼,重重地嘆了口氣。

  “我知道,你做出的決定,沒人可以動搖。有什么需要我幫忙的嗎?如果你還當我是兄弟的話,就盡管開口吧,只要我能幫到你的,一定盡力。”

  羅夏微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隨后指向正趴在地上撕咬著牛排的布萊恩。

  “幫我照顧布萊恩兩天,如果.如果兩天后,我沒有回來的話,帶著它還有我停在西區沃爾瑪停車場的灰色皮卡,一起送到紐約上東區警署,一名叫做金妮·寶兒的女警手上。順便告訴她”

  羅夏沉默了幾秒后,緩緩開口:“我失約了。”

  菲利普張了張嘴,最終只是沉重地點了點頭。

  “還有呢?你還需要什么?”他繼續問道。

  羅夏夾著煙頭重重吸了一口后,扭頭注視著菲利普,煙霧飄渺中,那雙藏在凌亂發絲后的眼睛閃爍著冰冷的光芒。

  “Guns(槍)!”

  “LotsOfGuns(很多的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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