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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牛肉

  徐澤并不是心血來潮,突然想問牛肉的來歷。

  即便是后世物資充足的年代,非養牛區,隨便一個村鎮小酒店,也不是隨時都能拿得出新鮮牛肉的。

  作為農耕文明,華夏歷代王朝都有法令保護耕牛,秦律就規定,每年各鄉都要進行耕牛評比,獲勝者會受到獎勵,落后者會接受懲罰,牛減了膘,飼養者都會遭到抽打。

  大宋相對于漢唐,國土狹小,缺乏牧場,對牛馬等畜更為重視,牛無論傷、病需要宰殺,都要先到官府備案,不然就是“私宰”。

  當年包拯知天水縣時,就有一農夫到官府報案,說自家牛的舌頭被人割了,包拯說牛沒了舌頭就無法吃草,遲早得餓死,既然如此,你回家把牛宰殺得了。

  那農民得了官府允許,回家就殺了牛。

  第二日,有人到縣里,控告農民殺牛,包拯立即審問告狀那人,你為什么把人家的牛舌割了?

  此人受到驚嚇,當即招供,由此破案,傳位美談。

  在農耕為本的古代,國家立法強制保護耕牛這種戰略資源,確實非常有必要,但國家大了,各地情況大不同,總有些地方牛多得用不完,并不是緊缺的生產資料,在長途販賣獲利不高的情況下,適量屠宰,并不會影響農耕。

  于是,一些地方官府“順應民意”,放開殺牛限令,但宰牛者要繳納“殺牛稅”,當然,此稅乃是“地稅”,不是“國稅”,窩在東京皇城的皇帝是不可能知道的。

  直到81年前,萊州知州張周物上奏宋仁宗,直言耕牛保護的矛盾現狀,“官禁屠牛,而州場稅膀有收算之文”。

  一方面,朝廷明令禁止宰殺牛,另一方面,地方官府又積極征收牛肉稅,如此自相矛盾的做法,往重里說是政治問題,涉嫌糊弄對抗朝廷,說輕點也是管理問題,有禁不止。

  仁宗一聽很有道理,下詔不允許再征牛肉稅。

  壽章縣耕牛的售價不足20貫錢一頭,而如果殺掉將其販賣,則至少會有60貫以上的收入。

  馬克思說過“如果有1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挺而走險;如果有200%的利潤,資本家們會藐視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潤,那么資本家們便會踐踏世間的一切”!

  如此高的利潤,耕牛私宰有禁不止就毫不奇怪了。

  當然,能涉足這個暴利行業,而不被官府追責的,絕非一般人。

  只是牛的生長周期并不短,又沒冷凍設備保存牛肉,在有明文禁令的情況下,持續供貨基本做不到,民間的牛肉始終是稀罕物。

  至于原本的水滸世界中到處可見的小店都能吃到“牛肉”?

  呵呵,想想十字坡張青是如何處置殺死過往旅人的肉——“大塊好肉當作黃牛肉賣”!

  要知道水滸世界中,殺人賣肉的可不止十字坡一家!

  所以,徐澤才專門問一下牛肉的來歷,他可不想稀里糊涂吃了“大塊好肉”。

  店家需要時間準備肉菜,這邊也不可能枯坐,三人便就著涼菜喝酒,邊就水泊周邊見聞東扯西拉了好一會。

  徐澤見火候差不多,出言道:“水泊皆傳阮氏三雄之名,今日未曾得見五郎,可是有甚要事出外?”

  阮小七欲言又止,看向阮小二,阮小二面露尷尬,道:“說來慚愧,俺這兄弟近來沉迷博戲,已有兩日未歸。”

  徐澤道:“十個賭徒九個輸,終究不是好耍子,聽二哥之意,五哥往日似不賭,莫不是早先見過甚人?”

  阮小二、阮小七臉色忽變,相互對視一眼,阮小七藏不住話,問出嘴:“吳教授?”

  果然被徐澤猜中,外地書生王倫都能相中梁山這塊寶地,近在咫尺且造反更加自覺的吳用,怎可能對這里視若無睹?

  原劇情中,吳用第一次出場是政和四年五月,為打劫生辰綱,吳用提及與三阮有數年的交情,自告奮勇說動三人入伙。

  吳用趕到石碣村,見到原本過得挺滋潤的阮小二頭裹破巾、赤著雙腳,得知阮小五賭紅了眼,連老娘的頭釵都不放過,阮小七也嘆“賭錢只是輸”,吳用毫不奇怪幾年前的石碣村“致富小能人”阮氏兄弟為何混得如此落魄,反而暗想“中了我的計”。

  看來果真有蹊蹺!

  徐澤不動聲色,問道:“吳教授又是何人?”

  阮小二暗怪七郎嘴快,但話已說出,只得回答:“吳教授名吳用,鄆城縣人,頭些年曾在石碣村住過一段時日,常雇我家的船下湖游歷,自去年回了車市村,便沒來過,但前些時日,五郎去鎮上買桐油,晚回來一日,說受了吳學究款待,博戲贏了兩貫錢,高興得幾日睡不著。”

  店家剛好端上了醬香肉,肉香頓時轉移了二阮注意力,待店家退下,徐澤便接上說一句沒啥營養的話:“博戲本為戲,只要守身以正,自然無事。”

  阮小二心里想著小五的不成器,點頭不語,只顧吃肉。

  阮小七說:“這水上生活,風里來雨里去,甚是辛苦,莫說五哥,便是我,只要每日能贏百十文,這魚也不打了!”

  徐澤笑道:“七哥倒是性快,兄弟今日來,恰有一筆每日至少得錢數貫的買賣,想送予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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