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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三才殺陣

  一眾騎士顛起馬匹,行伍人騎馬,整齊劃一,百匹戰馬甩著蹄子,跟上姜瑄的身影也往前沖。

  騎兵奔騰,稱得上是冷兵器時代最威武的場景,尤其是盧肇慶麾下的部隊。

  雖然人數少,可人人身上披紅掛印的,軍官的甲胄不同于士兵,他們的鎧甲比較華麗,明軍鎧甲哪怕是后世,在兵擊圈兒里也算是頂好看的。

  因為它皮鐵結合,熟好的厚牛皮上勾嵌著金屬,好似魚鱗一般,一頂明燦燦的頭盔上,是比臉還長的紅纓,紅纓上兩簇黑羽。

  盧肇慶的部屬更甚!早知道這榆林是個是非之地,更是武裝到了牙齒,鞋面兒上都覆遮了鱗甲,身上鎧甲的內里更是鎖子甲加上絲綢套緊。

  一個騎兵手上有好幾樣兵器,先是連枷,到了明朝,他們多用槍,馬鞍上掛著一對兒錘,后腰是一把開刃兩尺的短刀,隨著大腿,一把長刀滑下,胸前別著一副弩箭,只需要一只手拉扯,弩箭就可以待發,不過只能射傷無甲的布衣。

  這一身行頭,哪個不長眼的遇上了,從前到后依次走一遍,活人當時就碎得,可以包餃子了。

  看著騎兵士氣逼人,高迎祥的部下也不懼,依舊是緊緊站好陣型。

  兩方也就二三百米的距離,戰馬在這個距離上比較吃虧,速度剛起來,還沒穩住,這個距離其實很傷馬匹。

  高迎祥的下屬使喚的是另外一套組合拳:三才陣。

  三才陣需要好幾個兵種,完全體的三才陣前鋒是游擊騎兵,然后是步兵列隊,然后是跳蕩,最后是大股部隊。

  高迎祥部屬擅長使喚的,是小三才,也就是中間弓箭、火銃兵,左右兩邊斜著伸出去的是槍兵,要不是兵種不全,這三才陣威力巨大。

  這是戚繼光將軍的軍事創新,這個陣法,最講究一個部屬協同、纏打死扣!

  兩邊人的勝負手,在開始就已經決定:

  沖過去,騎兵自然無事,沖不過去,一旦纏住,一百多套甲胄和戰馬可不是便宜貨,更別說京城來人的兵器,也好得不得了。這生意,流賊們自然想做。

  見盧肇慶絲毫不戀戰,只是沖鋒,高迎祥站在山頭打了個哈哈:“好個他娘的總兵!果然是行事果決!”

  流民的武器紛雜,最短缺的就是箭矢,基本是兩三輪齊射就停了下來。

  飄搖的箭矢扎在盧肇慶一行人身上,噗噗沒了動靜,盧肇慶都沒心思擋箭,只是死命催馬!竟然趕上了姜瑄!

  姜瑄光著腦袋,盧肇慶鋼盔鐵面,二人并駕齊驅,向著那三才陣就刺了進去。

  騎兵破陣,最怕長矛!故而入陣之時,定要有一手“撥云見霧”,就是把對面兒人的槍頭兒挑開,只要有一個能進去的縫隙,就行。

  后世的坦克車表面有坡度可以造成“跳彈”,大明的騎兵一樣可以,只要不是齊齊扎上來的,自然扎不住,速度快了,槍尖兒逮不住人,只需要撥開三四根槍頭就好。

  所以先鋒隊的水平非常重要!

  好在不論是姜瑄還是盧肇慶,那都是打娘肚子里一落地,家里恨不能就安排他們練武,電光火石之間,二人沖開一個縫隙,隨后,百多個騎兵列隊通過。

  盧肇慶過得很快,幾乎沒有什么感覺,手中大槍一揮,不曉得弄死幾個,眨眼的功夫,人就已經沖過軍陣。

  此時正是得意,回頭招呼部屬趕快跟上。

  可一回頭才發現不對!他的部屬反而被敵人困住,只有三個騎士跟了過來,原來是因為盧肇慶他們沖的急,絆馬索沒有在第一時間施展,盧肇慶都沖過去了,絆馬索才展開。

  絆馬索分好多種,它們之間最大的區別就是想不想繳獲馬匹,如果是想,那就赤溜溜一根結實繩子,如果是不想,繩子上捆上鐵蒺藜,馬腿一絆,血肉模糊,受過這種大傷,一匹好馬就再難恢復元氣了。

  好馬就變成了馱馬。

  雖然糟蹋,但是能贏,贏了才有福消受啊。

  盧肇慶分明看見后面山上的人如同飛猿一般奔跑下來,借助地形,狠狠撲在騎兵們身上,自己的弟兄們,一個個杵在地上,

  場面開始混亂,盧肇慶大急,倉忙準備調轉馬頭,想要殺個回馬槍。

  可是羊腸小道,馬匹調轉馬頭不方便,更何況,現在調轉馬頭,馬匹是“停駐”的,這點兒距離,就算是殺個回馬槍,那也是回馬自己送上人家的槍,簡稱——找死。

  盧肇慶哪里經歷過這個啊?官至二品總兵的家伙,其實他也沒有經歷過生死,人最難經歷的,就是這種情感。

  若是看著旁的人死了,那也就死了,世上天天死人,有什么好說?

  可自己的同袍、自己的下屬,跟著自己一路從京城趕來的錦衣同門,現在給流賊吃住,開玩笑,盧肇慶一時間都懵了!

  一匹戰馬直愣愣斜在道路上,上面一個直愣愣的人,心中熊熊如火的抱負在這一刻化為烏有!

  面前的這片景色,堪稱修羅煉獄,飛奔而下的漢子,把自己的身體當做武器,躍在騎兵身上。

  騎兵武器眾多,可奈何人家真不怕死,一個接一個的亡命鬼送上來,手上的武器根本就不夠用!

  同一把武器,在這種情況下,很難用第二次,錘子除外,單刃武器不管是什么,下劈永遠強過上挑,這一點主要不是威力,主要是速度。

  劈下去,再回來,可能自己的命就沒了,故而把武器輪換開來,好讓自己的“攻擊間隔”高過地方飛撲上來的頻率。

  其實不需要這樣靡費武器,起碼絕大部分的戰斗都不需要,可面對高迎祥麾下的部隊,實在是不行。

  他們真的不怕死,而且還是一個個上趕著來送死。

  官軍還沒品味出來一個總兵的腦袋有多值錢,高迎祥的部屬卻懂。

  流民,本是三五成賊,作案一次落荒而逃,是為流賊;對于流賊來說,最大的武器,就是——名聲!

  流竄四方的流賊,就是兇神惡煞的人,名頭不想,自然投奔者不多,若是名頭響了,那千里以外都有人來投!

  名氣最快的獲得方式,就是殺官!近日來,榆林的縣令死掉好幾個,巡撫張大人要不是有個賢良名聲,定然被榆林城的賊人所擾。

  武將和文官不一樣,大明的總兵很值錢的,一顆總兵的腦袋,就等于萬貫家財...還有幾萬大軍!

  既然做賊,那就要一條路走到黑。高迎祥就是這樣的人,這就是初代闖王的氣魄。

  哪怕是身死功滅,也要干一番驚天動地的大事兒!

  闖軍,亦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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