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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夢中情爪

  “趁熱吃。”

  李逸招呼:“這菜涼了口感就不好了。”

  眾人聞言,紛紛動筷。

  吳壘沒好意思夾雞腿,就夾了一塊帶骨的雞胸肉。

  他按照平時吃雞肉的方式,把雞皮和雞胸肉從下方的胸骨上咬了下來。

  入口后,他頓時就被奇妙的口感驚艷了。

  “哇!這個雞皮!”

  他驚訝的看著手中的雞肉塊:“這口感和真的也太像了吧!好Q彈!還有雞胸肉!”

  他咀嚼著口中的雞胸肉,越嚼越驚訝:“怎么連雞胸肉的口感都做得這么像?”

  聽他這么說,趙金麥也夾了一塊雞翅,試著咬了一口,頓時眼前一亮:“好嫩!雞皮好滑!肉好嫩啊!好吃!”

  眾人紛紛下筷,很快就都被這雞真的口感驚到了。

  “逸哥。”

  吳壘很好奇:“這肉的紋理你是怎么做出來的?好神奇!”

  “面筋啊!你不是親眼看著的么?”

  李逸笑著提醒:“不過你可能沒注意到,我在每一條面筋的上面,都切了很多刀,那會把面筋切成一根一根的細長條,就像是比較粗的肉絲。

  我在填充的時候,稍微扭一下面筋,就像是擰麻花那樣,讓面筋絲繃緊一些,它就會保持一定的形狀,不會被煨散。

  等到入口的時候,伱咬下去,它就會散成一根一根的絲狀,吃起來就和肉很像了。”

  吳壘只是聽著,就已經眼中轉蚊香了,他咬了口雞肉,嘆道:“學不會,完全學不會。”

  “我覺得雞皮的口感最驚艷。”

  劉藝菲也捏著根雞翅吃著,笑道:“沒想到用魔芋做出來的雞皮會這么像,不光一樣好吃,熱量還低,簡直絕了。”

  “我也最喜歡吃雞皮。”

  趙金麥連連點頭,兩手抱著雞翅,啃得香甜。

  “別浪費。”

  李逸看到吳壘打算把啃出來的雞骨放到骨碟里,就提醒他:“雞骨頭也是可以吃的。”

  “啊?”

  吳壘愣了下才想起來,這雞骨頭是用蓮藕雕刻出來的。

  他將雞骨放入口中,輕輕咀嚼,蓮藕很快就化了。

  在長達一個小時的煨制過程中,蓮藕已經被煨熟了。

  它只是保留著最后一絲硬度,在用牙齒輕輕咬的時候,它就迅速綿軟化沙,就像是火鍋里煮到最后的藕片一樣,軟糯香甜。

  “哇!這真有點入口即化的感覺了唉!”

  吳壘很是驚喜,隨即就又夾起了一塊,連皮帶骨的塞進了口中,大口咀嚼了起來,一邊嚼一邊贊嘆:“這樣吃著太爽了,一點都不用擔心卡到骨頭,咬到斷茬。”

  鄭鈞笑道:“我第一塊就是這么吃的。”

  一旁的劉雲則夾著一塊咬了一口的雞脖子,仔細打量著,一邊嘟囔:“這雞脖的骨頭雕得好精細,上面的面筋也是一絲一絲的,要是平時的鴨脖也能用這種方法做,我就不用擔心吃太多發胖了。”

  黃小明夾了一塊雞脖子,放在碗中,卻忽然注意到,其他人都在沖著吉祥納福下筷子,但秦蘭卻一直在吃面前的福與天齊和玉皇賜福。

  “你夾不到嗎?”

  黃小明猶豫了下,還是開口問了句:“要不我幫你盛一塊?”

  “嗯?”

  秦蘭正吃得香甜,聽到他的話,微微一愣,隨即搖頭:“不用,我夠得著,我只是蠻喜歡吃這兩道菜的。”

  黃小明看了眼。

  果然,這兩道菜朝向她的那邊都被她吃出一個小坑了。

  秦蘭并沒有在客氣,她是真的挺喜歡吃這兩道菜的。

  自從心理陰影消散以后,她好像要把這輩子沒吃到的豆腐都補回來,怎么吃都吃不夠。

  別人都在互動交流的時候,只有她在埋頭苦吃。

  她甚至有種錯覺,如果把她放在一個沒有攝像機的地方,讓她一個人吃這一桌菜,她能全部吃光!

  做了一下午的吉祥納福,不到十分鐘就被解決了。

  整只雞都進了大家的肚皮,連個骨頭渣都沒剩下來。

  因為這只雞根本就沒有骨頭。

  兩只雞爪,劉雲吃了一只,剩下的一只被隋便夾走當素材了。

  劉雲是鹵制品的重度愛好者,對于翅、爪、脖、腸類的鹵貨根本沒有抵抗力。

  她吃過很多個品牌的雞爪、鴨爪,但這只雞爪,卻還是驚艷到了她。

  這雞爪只有兩種原料,魔芋制作的外皮,和嫩竹筍制作的骨骼。

  而這兩種原料,組成了史上最完美的雞爪。

  一口下去后,劉雲就忍不住贊嘆:“我的媽呀,這真是我的夢中情爪!”

  聽到她的贊嘆,眾人都紛紛好奇的看了過來。

  雞爪只有兩只,那就只有兩個人才能吃,其他人只能看著,卻想象不到它的味道。

  “這里面的骨頭是很嫩的竹筍,是脆的,可以吃!”

  劉雲看著好奇的眾人,笑著感嘆:“這是真正的無骨雞爪,所有的地方都可以吃!”

  說著,她就直接將雞爪咬下了一半,一臉享受的咀嚼著,仿佛在品嘗世間最極致的美味。

  聽到她的形容,大家總算對這雞爪有概念了。

  吃雞爪最麻煩的地方,就是用牙齒和舌頭的配合,把雞爪里的骨頭剔出來。

  如果有人把里面的骨頭全部剔出來,只留下凈肉和筋,那吃起來無疑是最大的享受。

  劉雲的話頓時引起了直播間觀眾一陣熱議。

  “也是我的夢中情爪啊!流口水”

  “懂了,馬上下單無骨雞爪。”

  “巧了!我這會兒就在啃雞爪,哈哈!跟著節目一起啃,賊香!”

  “無骨雞爪,我只吃老太太啃的那種。”

  “我還是最喜歡吃雞脖子,一圈肉,啃著最方便。”

  “聽著就好吃,我就不喜歡吃雞爪,太麻煩了,但如果有這種雞爪,我還是可以試試看的。”

  “小時候家里大人不讓我吃雞爪,說吃了會把書刨壞,長大以后才知道,他們是想自己吃。”

  “沒錯,還不讓吃雞頭,說吃了會把書叨壞。”

  “我是女孩兒,小時候家里人不讓我吃雞翅膀,說以后嫁得遠,我不信,偏吃,結果現在嫁來西域省了,離家三千多公里。笑哭”

  一根雞爪根本不經吃,尤其是在不用吐骨頭的情況下。

  劉雲有些意猶未盡,忍不住沖李逸問:“你是怎么想到把雞爪做成這樣的?太妙了!”

  “這是古人的智慧。”

  李逸笑了笑,才正色說道:“國人對食材處理的精細程度是世界頂級的,這和我們關于饑餓的記憶有直接的關系。

  幾千年以來,普通人幾乎就沒有多少吃飽喝足的日子,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為一口飯食奔波。

  食物對于我們來說是最珍貴的,哪怕是爪子,蹄子,尾巴,下水,我們都不會輕易浪費,而是利用勞動智慧,來把它們變成可口的美食。”

  李逸點了點吉祥納福的盤子,笑道:“這道菜是皇帝封禪時吃的,在刨去討吉利的寓意之外,它還有另一層意思,那就是對食物的敬畏。

  民以食為天,而食為天之饋也,不敢有分毫浪費。

  因此封禪所用菜品,都要盡可食用才行。

  這是要提醒為君者,須知四海無閑田,農夫猶餓死,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一絲一縷,恒念萬物維艱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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