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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8章 小偷

  ——《小偷》

  “這座宅子沒有大礙,只是年久失修才會有異響,況且就算有鬼怪,施主的女友是成道三百年的貓仙,這點小事,自然是手到擒來。”給新宅子驅魔的小道士說。

  “噗。”面前喝著奶茶的小姑娘沒忍住噴出一口奶茶,而旁邊的小伙子則張大了嘴巴一臉錯愕。

  “原來施主不知情嗎?罪過罪過。”小道士似乎察覺到了場面尷尬氣息,打著哈哈跑了個沒影,連費用都不敢提起。

  氣氛十分凝重,異常凝重,死一樣的凝重。

  只見小伙子惡狠狠地捏了捏小姑娘的腮幫子:“好啊,你居然說冰箱里的魚罐頭是突然消失的?”

  劇終。

  沒別的意思,就是想趁著給這些喜歡造謠的人一些找證據實錘我的時間,公然秀一波恩愛,也好讓各位睜大眼睛瞧好了!灑家可是有另一半的人!

  說了給這些造謠者一個小時找證據證明就是一個小時,一分鐘不多,也一分鐘不少,而且別以為在他發表公開澄清聲明之前把發過的帖子刪掉就能跟個沒事人一樣了,因為李淳罡早就提前找到林夢讓公司的人截圖收集好了這些人發的帖子內容、發帖人的信息。

  別擔心最后律師函找不到人寄出去,相信網文江湖論壇這邊會十分樂意配合提供這些造謠者身份信息的。等于今天過后,能夠“活著”走出網文匠魂論壇的,不是他李淳罡,就是這群造謠者,沒有其他可能性,反正徹底將其惹惱火之后已經顧不得身份什么之類的,直接就是以金錢開道、以勢壓人。

  對于“艸粉”這件事情,他詳細咨詢過公司法務部的律師了。

  可以說對方除非能夠找到這件“艸粉”事件之中的受害女主角——14歲的女讀者粉絲,要不然李淳罡就相當于是立于不敗之地,唯一的區別在于他想拿這些造謠者怎么樣罷了。

  以目前該事件在圈內的傳播速度與后續發展態勢,肯定是足以構成“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這一點了,一紙律師函將他們告上法庭也是基本勝訴無疑。

  也許一般人可能會因為費時費財費力等因素等選擇不理睬,這也是以前很多人非議李淳罡的時候,他一向以來的對待方式,主要還是大多數時候都是一些無關痛癢的非議,大可以十分大度得笑笑不在意,但是“艸粉”的敏感話題已經不能再如此作為了。

  被帶節奏的無知網民固定是可恨,但是罪魁禍首還是那些造謠者!

  他們或許是因為一己私欲,或許是因為利益相悖,甚至還可能是為了博人眼球,有些很可能是純粹為了心理上得到滿足,在故意散播各種謠言。

  “三人成虎”可不是在開玩笑,特別是現代社會網絡信息傳播途徑如此發達,一件事只要能吸引到觀眾眼球,在某些勢力的推波助瀾下,很容易就引起社會恐慌和廣泛議論。

  遠的不消說,就近段時間網上盛傳的,一個建筑工地上面,幾個建筑工人拿著幾條鋼筋往水泥上面輕輕敲打幾下,這個鋼筋就斷成了兩截,在視頻當中還用言語質疑偷工減料云云。事實上這些鋼筋在拍攝視頻之前就已經被這些建筑工人反復折疊過好幾次了,鏈接處其實已經基本“名存實亡”了。

  然而就是這么一個小小的視頻,一夜之間轉發轉載次數卻超過了數十萬,對該施工單位還有當地官府都造成了極大影響,因為大家都知道豆腐渣工程的危害性,但凡有個冬瓜豆腐的,分分鐘很可能就是一整棟樓的崩塌,更別提鋼筋對于一棟建筑來說是何等的重要。

  當然,最后造謠者差點把自己送進去了。

  當警察問到為什么要傳播謠言時,他回答就是為了好玩,一時興起想要拍個小視頻上傳抖音博取眼球,想成為網紅。

  我就呵呵了。

  好在官方出現的及時,第一時間就展現出了雷厲風行的作風進行了果斷的辟謠,并且也讓該視頻的造謠者親自現身致歉說明真實情況。

  這也就是我們說的“造謠張張嘴,辟謠跑斷腿”。

  總不能指望所有人都一樣的理智聰慧,“智商稅”這種東西,出現的原因不正是因為總有不帶腦子的人嘛。吃過虧之后,自然就懂得不是什么都可以亂說亂傳的。

  這里李淳罡是真的動了真火。

  也許有人會說:

  你是網文界頂尖的白金大神,社會地位高,又有錢,“被狗咬了總不能咬回去吧”,這個時候就應該大度的選擇原諒。對于這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只能說被狗咬的那個不是你。

  不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但是,既然選擇當一條亂咬人的瘋狗,就要有被人亂棍打死的心理準備。

  更何況李淳罡從來就沒有要咬回去的想法,他準備的是直接用打狗棍法將這些挨個亂棍打死,有一個算一個都別想僥幸逃過。

  “你們就好好享受這最后的一個小時不到吧,拿不出實錘的證據來,你們就等著坐牢吧!”

  看完李淳罡的帖子后,很多人都不由自主地深吸一口涼氣。

  強硬的態度,霸道的回復。

  一句話都不跟對方辯解,也壓根沒有想著跟對方講什么道理,或者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和稀泥,直接一上來就是你死我活的最慘烈方式。

  你不是說我艸粉嗎?

  你不是站在道德制高點想要替人出頭主持公道嗎?

  你不是想要挑起事端還社會一個公義嗎?

  很簡單,那就拿出證據來啊!

  但凡你能夠拿出來一絲真實有效的證據都算我輸,不然勞資這一次不惜勞民傷財都要告到這些造謠者全家撲街。

  有手就行,會發帖了不起是吧?

  會占據道德制高點了不起?

  我就想問一句你是當事人、受害人,還是當事人朋友家屬?

都不是,你特么就是個只會扛著鍵盤戰斗的鍵盤俠  而已!

  現在機會都擺到你們面前了,拿出證據來,不然,后果是你們承擔不起的。

  請:wap.biqiug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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