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陽市公安局,審訊室內,家管子一臉笑意地坐在審訊椅上。
趙青云,秦海坐在他的對面。
“說吧,你的動機是什么?這些姑娘跟你無冤無仇,為什么要那么殘忍?”
管子,是他的筆名,他本人也確實姓管,全名管福。
別看管福長得好像三十好幾的大叔模樣,實際年齡也才25歲。
管福的偵探雖然寫的不怎么樣,但口條確實很順溜,知道自己的罪行已經敗露,故作抵賴也是于事無補,交待得很徹底。
他講故事比他寫要精彩得多,要早將這些曲折的故事寫進里,他或許是一個不錯的家,而不是一個變態的犯罪分子。
以下是管子的自述:
我在想,你們應該都很好奇,死在我手里頭的女人,差不多都有著相同的特征,身材好,長得漂亮,重中之重的是,他們耳朵下面都有一個很明顯的肉痣。
沒錯,這就是我母親的樣子。
我母親叫金鳳,其實有相當長的時候,我都不知道她的真名字。
大家都叫她順子,這是她自己給自己取的一個自認為非常洋氣的藝名。
金鳳來自于內地一個偏僻的小山村,家里兄弟姐妹好幾個,初中都沒畢業,就去了沿海城市打工。
起先,她和一幫小姐妹們在電子廠上班。
但她是一個不安于現狀的女人,覺得電子廠微薄的薪水與大城市的燈紅酒綠不太匹配。
相信你們都明白了,金鳳沒有選擇腳踏實地,循規蹈矩的做人。
她迷失在城市的燈紅酒綠里,仗著自己漂亮的資本,當了一名陪酒女郎。
在她當陪酒女郎,醉生夢死的第二年,我沒有選擇地來到了這個世界上。
金鳳周旋于各色男人之間,她甚至連我的父親是誰都不知道。
在她不知道我父親是誰的情況下,自然是不允許我來到這個世界來添亂,那個,她也才19歲。
但去醫院準備打胎的時候,被醫生給勸退了。
因為在短短的一年時間里,金鳳已經造孽地打了七八回胎。
醫生說,如果再這樣下去,她這一輩子就再也沒有機會當母親了。
這個時候就出現了一個冤大頭,一個被金鳳的美色迷得暈頭轉向的大傻子——管大明。
那個曾經和金鳳在電子廠當過工友的老實巴交的男人。
是管大明給了我一個身份,所以,我跟著管大明姓管。
管大明稀里糊涂地和金鳳做了一夜夫妻,第二天,金鳳就表示要和他結婚。
管大明被天上掉下的餡餅給砸暈了,醒過神來之后,歡天喜地地帶金鳳回了他老家見了家長。
在那個連村公路都不通的大山里頭,兩個人辦了酒席,成了一家人。
舉辦酒席之后,金鳳回到了燈紅酒綠的城市里。
十二個月之后,金鈴將剛滿兩個月的我給丟回了管大明的老家。
五歲前,我都在那個鳥不拉屎的地兒,跟個牲口一樣的活著。
管大明的母親,一個目不識丁的女人,她養孩子的理念跟放牛沒有什么區別。
當管大明看到我大冬天還光著腳在地上跑的時候,對于他媽有了意見,叨叨了兩句。
他媽回了一嘴:“咋的,有本事你就自己帶。你小時候還不是這樣養大的。”
管大明閉了嘴,因為他確實帶不了,他沒有那個經濟實力。
他在電子廠的工作,每天上班十來個小時,掙的錢,也勉強夠他在城市里生活,有點余錢都花在了金鳳的身上。
在我一歲的時候,金鳳找了一個工地上的包工頭,包工頭舍得在金鳳身上花錢。
于是金鳳給了管大明一千塊錢,讓他有多遠滾多遠。
管大明明白金鳳不是他的,遲早有一天會離開他,他只是沒有想到這一天來得這么快當。
他死皮賴臉地去找過金鳳,結果被那個包工頭帶人給打了一頓。
那之后,管大明再也沒有找過金鳳。
小的時候,雖然生活很清苦,但絲毫沒有影響我成為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那個山溝溝里,時常與我為伍就是管奶奶養的那豬,牛,羊,鵝。
五歲生日那天,管大明回來了,他和管奶奶帶著我走了十幾公里山路,去趕集。
那是童年的我最快樂的日子,只要是趕集,管奶奶就會給我買一個樂樂,在幼年的我來說,樂樂是最好吃的東西。
那一天,我在街上撒丫子亂跑,管奶奶在后頭追,她越是追我越是跑得快當,在我看來,那是一種快樂,一種放飛的快樂。
樂極生悲,說的就是那個時候的我。
我被車撞了,確切地說,是我跑得太快,鉆到了一個三輪車的車轱轆底下去了。
我被拉出來的時候,血肉模糊。
我是ab型血,到了醫院,我因為失血過多,已經進入休克狀態,急需輸血。
但是鄉下醫療條件不太好,沒血。
管大明卷了袖子,讓醫生抽他的血。
真相就是這一天展現在管大明這個冤大頭面前,盡管之前,管奶奶在他耳邊說過很多次,說我長得和他一點都不像,但管大明仍舊堅定地認為我就是他的兒子。
醫生給管大明驗了血,他是o型血。
管大明小學都沒畢業,他自然不懂這個o型血生不出來ab型兒子的道理。
好在,有好心人給獻了血,我的命是搶救過來了。
出院的那一天,醫生將管大明單獨叫到了一邊。
就我是不是他兒子的問題解釋了差不多有半個小時,管大明終于明白了,我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當一個老實人覺醒的時候,那相當于動物園發了怒的大腥腥似的,那不得了。
管大明當即就帶著我直奔了金鳳所在的s市,找遍了s市的卡卡角角。
終于在一家夜總會找到了金鳳,找到金鳳的時候,她穿得十分清涼,半個身子都掛在一個大腹便便的男人身上。
老實人管大明對著金鳳,半天只憋出了一句話。
“你,你,你不是人。”
然后,將我丟給了金鳳,轉身走了。
那之后的日子,我就跟著親媽金鳳生活在那一座繁華的城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