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虎趴窩不下山,引蛇出洞白折騰。
見堡壘守軍沒動靜,赫德人又灰溜溜地跑回來,重新將橋頭堡團團圍住。
正如杰士卡中校所料,特爾敦部并沒有失去秩序,旗糜轍亂、慌忙逃遁只是假象。
倒不如說能把潰敗演得如此真實,而且沒有釀成真正的潰敗,反證明特爾敦首領對于部眾的強大掌控力。
陰云低壓,冬風肅殺,禿鷲在天空中盤旋,預示著更多的死亡和殺戮。
眼睜睜看著蠻人大軍敗而復返,士兵和民兵們失望之余,不免又有些緊張。
圣歌也沒人再唱,士氣反不如前。
溫特斯略微有點痛快,他很想指著鼻子質問眾人:“明明是我們帶你們打勝仗,你們卻反過來感謝神,這算哪門子道理?”
不過這話太過大逆不道,也就能和巴德抱怨一下。
相較士兵們沉悶的氣氛,軍官間倒是談笑輕松。
特爾敦部的第一輪攻城已證明星型堡壘防御之堅固。
缺乏攻城武器的騎兵拿土墻深壕沒轍,只能用命填。
若是赫德人發狠,硬要啃骨頭,那也好辦——堡壘后就是橋,實在守不住,撤到對岸把橋一炸,蠻子也只能站河岸干瞪眼。
這次赫德人學乖,在火炮有效射程外排兵布陣。
遠處煙塵四起,敵人數量之多,仿佛無邊無岸。
哨塔上,梅森正和溫特斯有一搭沒一搭地閑聊。
“誒?你發現沒有?”梅森神情詫異:“一去一回,外面赫德騎兵好像更多了?”
溫特斯也有同感:“早上的時候,我看赫德人也就萬把騎兵。現在這架勢,少說兩萬。”
“又有援軍?”
“誰知道呢?”溫特斯一攤手:“中校說,三大部咬咬牙,能拉出十萬控弦之士。特爾敦部敢把祭天金人帶來壓陣,全族老小傾巢而出我也不奇怪。”
梅森搖頭苦笑,突然猶猶豫豫地問溫特斯:“給你提點建議,行不行?”
溫特斯有些莫名其妙,正色回答:“學長,您盡管說。”
“依我看,與其讓你的火槍得快,不讓想辦法讓你的火槍得準一些。”
梅森掏出一張滿是字跡羊皮紙,略顯期待地問溫特斯:“你們步兵科有統計課嗎?”
“我們只有算數和幾何。”溫特斯拼命搖頭。
“那我給你解釋一下百分數的概念。”
[作者按:有細心的書友可能發現,本書迄今為止沒有一次用過百分數,都是使用用‘兩成’、‘四分之一’、‘一半’這類描述。
這是因為溫特斯·蒙塔涅沒學過分數和百分數,只有炮兵軍官才上統計課。
統計學的歷史很悠久,可以追溯至亞里士多德撰寫的‘城邦紀要’。統計學statistics的詞根就是來自城邦state。但分數和百分數的歷史很近,十八世紀才出現。
本書暫定內德元帥的好友,炮兵學科奠基人,獅心·歐拉將軍提出‘分數’、‘百分數’等概念。
經過梅森的傳授,溫特斯學到一點統計學的皮毛知識。所以從這里開始,正式引入百分數和統計的概念XD。知識就是力量,新的武器入手!]
解釋過什么叫百分數后,梅森捧著羊皮紙念道:“在堡壘外,我清點出347具赫德人尸體。但其中只有215具在壕溝邊,剩下都在火槍射程之外。”
溫特斯點點頭,被打死兩百多人才撤退,特爾敦部實際上很頑強。
梅森侃侃而談,溫特斯聽得入神,路盲學長的形象隱約變得高大。
梅森清了清嗓子,總結道:“也就是說,即便塹壕邊215人全是你的火槍死的,命中率也只有百分之18.7,剩下81.3都是空槍。”
溫特斯呼吸一滯:“也可能有兩槍擊斃一個人的情況…”
梅森抬手制止學弟,繼續說道:“而且別忘了,215人里面還有我的火炮、以及你在城下布置的火槍手的戰果,實際殺傷效率比18.7還要低的多。據我估計還不到8。
換句話說,你放1147槍,打死不到100人。你有52的火槍手在六輪射擊中平均只打出1.51槍,能完成六次射擊的火槍手不到10。”
梅森把羊皮紙卷起來敲打學弟的腦門,震聲喝斥:“敗家子!你這不是浪費彈藥嗎?照你這樣打下去,火藥的消耗速度至少是原來的3.5倍,我們庫存的火藥三天就能打光。”
溫特斯啞口無言。
他接過羊皮紙,仔細讀過后,抬頭說:“啞火率48?太高了,得繼續降低。殺傷率居然有8?還可以!”
“可以個逑!”梅森不悅道:“大炮的殺傷效率都比你高。”
“學長,問題不在于打得有多準,而在于如何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把盡可能多的把鉛子打出去。打得越多,就越好。打得越快,壓制力就越強。剛才赫德人甚至被壓在拒馬樁旁不敢抬頭。雖然效率降低,但實際戰果還是提高的。”
“火槍手薪水比長矛手高一半,因為他們是技術兵種。”梅森痛心疾首:“像你這樣練下去,以后你的火槍手就都只會朝一個方向胡亂放槍,一個打得準的火槍手都找不著了!”
溫特斯眨了眨眼睛,面龐浮現一絲微笑:“火繩槍的準頭本來就有限嘛。”
“那就瞎打?亂打?打得不準才更應該仔細打!慢慢打!”
“學長,別生氣。”溫特斯攬住梅森的肩膀,咬著耳朵說:“關于打得準的火槍手,我有一個新想法。”
“什么想法?”梅森斜視學弟,板著臉問。
溫特斯拔出他的雙筒線膛簧輪槍,平端給學長:“這個。”
“這個?”梅森眼皮跳了跳,接過線膛槍:“什么意思?”
“打不準的人,就讓他去放排槍。打得準的人,我要讓他打的更準!”溫特斯神采飛揚、目光炯炯:“排槍、精準射擊,我全都要。”
這下輪到梅森啞口無言。
哨塔下突然傳來呼喊:“蒙塔涅大人!”
溫特斯探頭往外看,木制塔樓下是中校的傳令兵:“什么事?”
“蠻子要談判。”傳令兵喘著粗氣回答:“杰士卡大人讓您和巴德大人去。”
“想談就談。”溫特斯把槍插回槍袋:“我去看看蠻子打什么鬼主意。”
溫特斯騎著強運,巴德騎著他的透骨黃驃,兩人躍馬而出。
兩匹駿馬一金一銀,步伐一致而協調,絲毫不像在浸滿鮮血的戰場上行走,倒像是盛裝舞步游行。
堡壘上的帕拉圖人忍不住發出陣陣喝彩。
那個紅臉膛的赫德人這次沒有到場,來談判的只有通譯。
一看來人,溫特斯就不想談。
不等對方開口,他臉色一沉,冷聲道:“不想談就算了。”
說罷,溫特斯打馬便要走,巴德也二話不說撥轉戰馬。
“談!談!當然想談!”通譯慌了神,苦苦哀求道:“大人,您這是何意呀?”
“談?!”溫特斯咆哮如雷:“你算什么東西!也配合和我們談?滾回去!換個有資格的過來。就那個猴屁股臉!讓他來!”
通譯尷尬地說:“那位猴…那位是我主,烤火者。金人的血裔、捷足雄鹿之孫,無弓者之子、特爾敦部的大酋長、戰爭領袖和分肉人。”
溫特斯撲哧笑出聲:“就那個猴屁股臉,烤火者?他怎么不來?”
“您有大炮,我主不愿以身犯險。”通譯小心翼翼地回答。
談判的地點離堡壘只有三四百米,在火炮有效射程內。
“大膽!”溫特斯忿然作色:“瞧不起我們的信譽?!那就沒什么好談的了。”
說罷,他又揚起馬鞭。
“請別走,大人,請聽我一眼。”通譯滿面苦笑:“帕拉圖人與赫德人實在沒有信任可言。說要談判卻暴起殺人,這事發生過很多次。”
帕拉圖同赫德諸部的恩怨情仇史,這觸及到溫特斯的知識盲區。
溫特斯不為所動,大發雷霆:“瞧你也是帕拉圖人,居然給赫德人賣命!”
兩鬢花白的通譯老淚縱橫:“大人,我也沒辦法。三十一年前我被上代酋長無弓者擄走為奴,此后便流落荒原,有家不能回。”
“有家不能回?那我給你機會。”巴德突然開口:“直接跟我走,我帶你回堡壘。進了堡,蠻人就傷不到你。仗打完你就可以自行回家,如何?”
老通譯愣住半晌,顫抖怯懦地說:“大人,我在帕拉圖的家人已經一個都不剩,在特爾敦部我已經娶妻生子,我…”
“別廢話!”巴德語氣冷厲,雙眼寒芒閃動:“走不走?”
老通譯臉上血色盡失,微微搖頭。
“蠻酋讓你來談什么?”溫文爾雅的巴德罕見露出殺氣:“直接說!”
“我主烤火者。”老通譯舔了舔嘴唇,大冷天他額頭直冒虛汗:“愿同貴軍的主將按古禮,進行一場瑪克戈拉[Mak'gora]——生死決斗。若我主贏,你們交出祭天金人。若貴軍主將贏,特爾敦部就此撤兵,不再參與此戰。”
饒是早有種種預想,敵人的提議仍讓溫特斯和巴德瞠目結舌,兩人面面相覷,不知該說什么。
“閣下可以相信瑪克戈拉。”老通譯繼續說:“貴軍、我軍都一定會尊重。歷史上赫德同帕拉圖共有過三十六場瑪克戈拉,無論誰輸誰贏,都按約履諾。”
“兵者,國之大事!”巴德眉頭緊鎖,沉聲喝斥:“怎可能用一場決斗來決定兵家大事?你們那個猴屁股臉酋長發什么瘋?”
“可是…”老通譯咽了口唾沫:“闕葉汗就是被貴軍的內德·史密斯在瑪克戈拉儀式中斬殺…”
居然在這鬼地方聽到老元帥的名字,溫特斯一下子來了精神。
“還有這事?”他饒有興趣問:“我怎么沒在戰史上看到過?你給我講講?這瑪克戈拉有什么限制?騎馬?步戰?”
老通譯擦著頭上的汗,說:“雙方可以自行約定,步戰、騎戰都可以,一般不限兵器…”
“那用槍行嗎?”溫特斯瞪大眼睛。
不等老通譯回答,巴德連忙打斷興高采烈的好友。
巴德伸手拉住溫特斯的韁繩,對通譯說:“你在這等著,我回去轉告我軍主將。”
“別走啊!我還沒問明白呢!”溫特斯被一路拖走,離老通譯越來越遠,仍不死心地大喊:“喂!那通譯,用槍行嗎?用…”
回到橋頭堡,兩人被其他軍官圍住。
“赫德人想說什么?”杰士卡中校問。
“赫德人瘋了!”溫特斯心花怒放:“他們是真的拿這座堡壘沒有辦法!已經絕望到什么招數都想試試。”
巴德皺著眉頭說:“如果那個通譯沒說謊,對面領軍的是特爾敦部的大酋長——烤火者,這可不是個好消息。而且他們看起來很有信心,那個通譯甚至不愿投奔我們。”
“祭天金人都搬來了!怎么可能不是蠻酋親自上陣?”杰士卡嗤笑一聲:“還有別的嗎?”
“哈哈哈!”溫特斯眼淚都笑出來了:“他們想和您單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