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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美國博仔

  靚坤沒想到的是自己不惹事,偏偏有人要惹自己。

  靚坤從自己居住的酒店前臺收到一封信,準確的說,是一張紙條:

  “林老板,準備五百萬新臺幣,三天我會派人來取。”

  落款:美國博仔。

  靚坤彈了一下這張勒索紙條,說道:“在‘一清專案’期間,還敢敲詐勒索,不愧是‘美國博仔’,真特么帶種!”

  靚坤想了一下,又對在臺北接待自己的海山唱片(乾坤娛樂在臺灣的發行合作方)工作人員問道:“這個‘美國博仔’不是已經被抓起來了嗎?什么人這么大膽,居然在這個風口浪尖,還敢冒充美國博仔敲詐勒索?”

  “誰說‘美國博仔’被逮捕?我沒聽說過啊!”靚坤的話把海山唱片的接待人員問愣了。

  ——看來歷史稍微有所改變,靚坤心想。

  大名鼎鼎的“美國博仔”本名林博文。

  林博文的外婆是個寡婦,以靠開小飯館艱難度日。后來,她在清泉崗空軍基地附近,開了一個小小的酒吧,主要招待美國大兵。

  小小的酒吧,請不起工人,只能全家男女老幼一起上。當時,年僅17歲的林博文母親,就客串端盤子。

  客觀來說,林博文的母親長相平平,偏胖,戴一副眼鏡,年齡又小。在臺灣人看來,這樣的女孩似乎沒有太多吸引力。不過,東西方的審美觀不同。也許在美國士兵眼中,這個女孩很有東方的美麗,于是很多人想方設法和她搭訕。

  一次,有個醉酒的大個子黑人士兵,突然將林博文母親拉住,一把摟在懷里。

  林博文母親拼命掙扎,呼救。

  林博文的外婆見狀,急忙來阻止。

  大個子黑人喝醉了,不管你怎么說,怎么拉,就是不放手。

  鬧得天翻地覆的時候,突然救星來了。

  坐在角落里面的一個白人士兵,突然站起來,用力去拉開黑人的手。

  被拉開后,黑人士兵大怒:“混蛋,關你什么事!”隨后一拳打過去。

  由此,兩人廝打起來。

  最終,白人士兵被打倒在地上,黑人也被趕來的憲兵抓走了。

  心存感激的林博文一家,將白人小伙送到當地醫院,好在只有一些皮肉小傷,不礙事。

  這個小伙告訴林博文的母親:“我是德州人,父親是農民,家里有個小農場。我本來已經考取了大學,因為家庭經濟不寬裕,決定先從軍幾年以賺取學費和優惠政策。現在,我就在基地做飛機維修軍士。”

  白人小伙相當英俊,幾乎像電影明顯。他金發碧眼,鼻梁高挺,又高又壯,談吐不俗。

  英雄救美又受了傷,林博文母親自然對他非常感激。

  沒有多久,他們成為了男女朋友。

  兩個是年輕人,干柴烈火,沒幾個月就偷偷發生了關系。

  一年時間飛速過去,白人小伙要退伍了。他向林博文的母親許諾,“等回到美國安定下來后,一定會來臺灣同你結婚。”

  然后,大家都知道會怎么樣。

  這個白人小伙一去不歸,留下了失貞的臺灣少女。

  這還不是最悲哀的事情!

  在白人小伙離開不到一個月,林博文的母親發現自己惡心、想要嘔吐,腹部逐步隆起。等到她到醫院檢查的時候,醫生告訴她:“你已經懷孕4個月了。”

  怎么辦?

  告訴自己的媽媽?

  那還不把她活活氣死?林博文的外婆中年喪夫,一個人含辛茹苦的工作,就是為了這幾個孩子能有出息。

  自己去打掉?

  這倒是可以,一了百了。

  可惜,戀愛中的女人,智力都是0的。林博文的母親還只有十八歲,傻乎乎的,很癡情。她根本沒有想到,男友竟然會一去不回。她天真的認為,男友只是在美國始終沒有安定下來,暫時沒有來接她。她不愿意狠心打掉男友的孩子,一心一意想要等他回來結婚,然后名正言順的生下孩子。

  這樣又拖了一段時間。

  到了五個月,肚子已經很明顯,無論如何隱瞞不了啦。

  林博文的外婆發現女兒懷孕以后,差點沒有氣的吐血。

  平靜下來后,外婆堅決要求打掉孩子:“傻丫頭,都半年了,他連一個電話都沒打過。他拋棄你了,知道嗎?這個孩子千萬不能留。再說,就算生下來,如果他爸爸是臺灣人,我們也有辦法遮掩過去。可這孩子是個混血兒,根本沒法遮掩,不但你的一生要毀了,孩子未來恐怕也不好過。你要想清楚。”

  無論外婆怎么說,林博文的母親就是不愿意打掉孩子,并威脅要自殺。

  就這樣,母女僵持了1個多月,最終林博文的母親想通了,決定去做手術。

  到了醫院以后,發現孩子實際上已經有七個月,太大了,根本無法打掉。

  醫生說:“這只能做引產手術,然后中止妊娠,也就是打一針把胎兒殺死。”

  聽到要把孩子生下后殺死,林博文的母親無論如何不能接受,又以死相逼。

  哪里有斗過孩子的父母?外婆束手無策,只能聽之任之了。

  于是,最終孩子就被生了下來,外婆讓他用了自己的姓,叫做林博文。

  林博文的母親生下孩子后沒有幾年,就考上了政府職員,要去臺北市工作。

  在保守的臺灣社會,未婚媽媽和艾滋病毒攜帶者差不多,很難在正經行當立足。

  無奈之下,林博文母親只能把孩子留給林博文的外婆照顧,自己隔三差五的回來看看他。

  又過了幾年,林博文的媽媽結婚了,男方是個40多歲的軍官——當時林博文母親不過20出頭。

  軍官表示可以接受私生子林博文,可以給錢給物養著他,但是絕對不愿意同他一起生活。

  于是,林博文就一直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等同于沒有父母了。

  有意思的是,混血兒林博文從小就很帥。他有著父親遺傳給他的藍眼睛和淡黃色頭發,高高的鼻梁,修長的身材。不過,他的臉并非白人的臉型,而更像是中國人。總之,這種中美混合的長相,在所有臺灣女孩眼中,都是很英俊的。

  自然,他也比普通孩子要高大,身強體壯。

  唯一的缺點是,林博文從小就脾氣暴躁,這就不知道是遺傳爸爸還是媽媽了。

  外婆對林博文很鐘愛,用盡全力的照顧他,培養他。外婆愛稱他為“博仔”,希望他能夠好好讀書,出人頭地。

  只是,林博文的童兒和少年,都是相當凄慘的。

  林博文出生的六十年代,臺灣社會還相當封閉,婚前性行為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無論是臺灣本省人還是外省人,年長的人都是舊思想,非常的保守。

  林博文是個私生子,就這一條肯定不得安寧了,更別說他還是個混血兒,一個被美國佬拋棄的孩子。

  此時,外婆已經關閉了酒吧,回到臺中鄉下開了一個小小的面店。

  鄉下地方,民風更為保守,還是孩子的林博文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點點。

  當時四處風傳,林博文的母親是個妓女,為了錢和美國佬睡覺。后來,她不慎懷孕,生下了孽種。

  于是,“雜種”就成為林博文的外號。

  在小學時,英俊高大的林博文,就是眾多男孩欺負的對象,經常被多人圍著譏笑甚至毆打。

  老師對林博文比較鄙視,認為他媽媽行為不檢點,有損中國人的形象。

  一個老師還曾當眾說,林博文這種人是“國家的恥辱”。

  既然是雜種了,林博文自然沒有朋友,只能忍氣吞聲。

  他很少出門,平時除了上學,基本都在外婆的店里面洗碗和打雜。

  他一度將頭發染成黑色,才愿意出門上學。

  這有什么用呢?他還是被罵,“雜種能染黑頭發,能染藍眼睛嗎?”

  就這樣,到了中學,林博文的英俊,吸引了很多女孩子。

  其中一個女孩,一度成為林博文的女朋友。

  這個富家女的父親,知道女兒竟然和一個雜種相好,氣的差點吐血,將女兒痛罵了一頓。

  女孩只得和林博文分手,還轉了校,這對林博文打擊很大。

  這一來,林博文又引起了很多男同學的嫉妒。他們中的一些是不良少年。

  這些少年經常騷擾林博文,甚至打人。

  一次被打的耳朵出血后,林博文去找警察。

  誰知道,他還沒開口,反而被警察打了一記耳光,罵道:“你這個小雜種,整天就知道打架!”

  到了中學,林博文已經不是孩子了。

  在畸形的環境下,林博文很小就懂事,思維也比同齡人成熟。

  悲慘和屈辱的經歷,林博文開始仇恨同學、仇恨鄰居、仇恨社會,甚至仇恨自己的父母。

  除了外婆以外,沒有人對他好過,沒有人把他當人看待。

  連母親,也幾個月才看他一次。

  小學時候的林博文,非常想念母親,竟然一個人從臺中老家坐車到臺北母親的工作單位。

  害怕丟臉的母親,發現兒子來了以后大驚失色。她慌慌張張的將林博文拉到一個小巷子里,罵了一頓,讓他趕快回去,再也不要來了。

  誠然,也許林博文的媽媽有難言之隱,此舉卻讓孩子徹底傷透了心。

  由此,性格暴躁的林博文逐步出現了反社會的人格分裂,開始報復社會的行為。

  一次放學,林博文又被四個不良少年攔住,譏笑辱罵。

  之前,他曾經多次被他們打過。

  這次的林博文終于忍無可忍,揮拳反擊,雙方打成一團。

  一個人哪里能夠打過四個人,林博文被拳打足踢,打傷在地,最后進了醫院,住了整整半個月。

  出院以后,林博文決心報復。

  他從鄰居的水果攤上,偷走了一把西瓜刀,找到了這四個不良少年。

  這四人見林博文持刀而來,知道情況不對,嚇得立即四散逃走。

  林博文追了上去,將其中一人砍倒,連砍了幾刀。

  警察趕來,將林博文抓走,這是林博文第一次砍人。

  好在被害者只是皮肉傷,加上林博文年齡太小,最終關押了十多天,由外婆支付賠款以后就領回去了。

  從此刻開始,林博文就開始了自己的黑道的生涯。

  為了不被欺負,加上報復社會的心理,林博文迅速成為街上的一霸,四處打架惹事。

  相比其他小混混,林博文有一種讓人膽寒的暴戾和亡命。

  經常一語不合,林博文就立即揮刀砍殺,根本不計后果。

  為此,林博文先后幾次被捕,中學也將他開除。

  外婆見他這樣,經常含淚教育他要好好做人。

  不管外婆怎么說,林博文只回答同一番話:“我還算是人嗎?在所有人眼中,我不過是個雜種!禽獸!外婆,你不要管我,讓我死了就行了!”

  說出這番話的林博文,只有16歲。

  打架出了名,加入幫派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

  林博文是臺中人,很快加入了當地黑幫“十五神虎幫”。

  十五神虎幫是個光復后成立的新幫派,成立于六十年代,開始主要在臺中市活動,五權路、西屯路、英才路都是他們活動的核心區域。

  這個幫派的特點是:成員年輕,大哥平均都只有20多歲。

  這伙年輕人兇悍之極,毫無顧忌。

  七八十年代,十五神虎幫高速發展,成為雄霸臺中的強大幫派。十五神虎幫知名成員就有:“漢童”、國印、碧雞仔、大象、“斌大”謝崇斌、“八指明”林樹旺、“豬哥吉仔”張忠信、李勝煌、“赤龍”王鴻基、“大空輝仔”王振輝、“石頭”石中信等人個個都是狠角色。

  代價是,這些年輕的黑幫分子,基本都沒有什么好下場。

  打打殺殺,終究有玩完的一天!

  林博文加入幫派以后,外號就叫做“美國博仔”。

  這個新幫派,和臺灣老幫派不同,一切以利益為主。

  所謂的講義氣、尊師重道等江湖規矩,在這些年輕人眼中都是不存在的。

  這些人一切都是為錢,以搞賭場、替特種行業圍事、放高利貸、暴力討債為生。

  一旦涉及利益糾紛,他們不但毫不留情的和其他幫派火拼,甚至自己人也會殺來殺去。

  比如,綽號“豬哥吉仔”的張忠信因殺人罪判刑脫逃,躲在“赤龍”王鴻基的家里。

  因為“赤龍”王鴻基曾經在“豬哥吉仔”張忠信的賭場欠下賭債,兩人這次談判未果,竟然幫內火拼。“赤龍”王鴻基被“豬哥吉仔”張忠信一槍斃命。后來,“豬哥吉仔”張忠信在警方圍捕下舉槍自殺。

  整個十五神虎,稱之為“黑道奇葩”也不為過。崛起之后,就迅速分裂為“五權十五神虎”、“十甲十五神虎”等眾多分支。

  十五神虎幫這種六親不認的幫會,恰恰符合林博文報復社會的性格。

  在這種講究利益的幫派中,林博文也迅速改變,一切都為了錢。

  林博文仇恨社會,不在乎自己的性命,敢打敢殺,誰都不怕。

  于是,他很快就出頭,成為有名的后起之秀,有一批忠心耿耿的小弟跟著他,包括十五神虎“石頭”石中信、“憨才”許涌才、豐原十三鷹幫的小黑、海線兄弟林永欽等人。

  只是沒想到,在黑幫中,林博文仍然是另類,難有出頭之日。

  即便是新黑幫,也是要講一些老傳統的。

  很多老大認為,林博文是個混血雜種,他們羞于和這種人來往。

  在幫派中,林博文也是被大家排斥的對象,相當孤立。

  幫主八指明對林博文很不屑,經常對他喝罵,讓他不要惹是生非。

  林博文當時才十八九歲,膽大妄為,肆無忌憚。

  他對幫主八指明的話,只是陽奉陰違。

  平時,林博文帶著自己一批小弟綁架勒索,目的只有一個——“錢”!

  林博文去綁架之時一律持槍,受害人根本不敢抵抗。

  去取贖金時,都是林博文親自帶著兩顆菠蘿(美制手雷)取錢。

  林博文聲稱:“一旦發現異常,我就會引爆手雷自殺。我的兄弟聽到爆炸聲,就會迅速殺掉人質。”

  由于林博文窮兇極惡,根本不怕死,人質家屬只得老老實實給錢,根本不敢報警。

  由此,林博文錢越來越多,膽子越來越大,甚至敢于綁架同屬黑道的其他大哥。

  對此,江湖上很多人群情激奮,認為林博文黑吃黑,壞了江湖規矩。

  幫派內部,也有很多人對林博文不滿。

  除了不守江湖規矩以外,林博文連警察也不怕。

  本來江湖規矩,條子耍黑社會,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即便再兇狠的黑幫分子,見了警察也是只能跑的。

  但林博文不同。

  他曾放話:“哪個條子來對付我,我就去要他的命!”

  1981年11月2日,林博文一伙在臺中縣烏日鄉喝酒,被1個路過警察盯上。

  見有警察跟蹤,林博文二話不說,直接掏出手槍,指著警察的頭:“告訴你,我是美國博仔。就憑你一個小警察,還想抓我?”

  林博文的小弟搜出警察的手銬,將他銬起來,扔到路邊的臭水溝里。

  由此,林博文他們又因持槍被“依公共危險罪”通緝。

  黑白兩道都得罪了,這可不是小事。

  本來就被孤立的林博文,逐步處于眾矢之的。

  1982年4月23日,林博文一伙人手持45手槍,光天化日之下,在臺中市千越百貨公司門前,綁架了富商鄭國興,勒索巨額贖金。

  案發后,警方通過線報得知是十五神虎幫所為,直接找到幫主八指明。

  幫主八指明知道這是林博文干的,極為憤怒。

  林博文不聽從號令,幾次三番搞事,導致幫派被警方重點盯上。

  幫主八指明決定不保林博文,告訴警方:“這是林博文干的,他已經不是我們十五神虎的人了。你們抓他就是了。”

  由此,警方開始對林博文的通緝。

  1984年初,林博文和幫派徹底決裂,他在臺中市成立了“后龍十五神虎幫”。

  林博文得知被其他幫派和自己幫派出賣,惱羞成怒,開始放棄綁架,改為打劫幫派賭場。

  林博文的作案模式是,突然帶著幾個小弟沖入賭場,用手槍和手榴彈威脅,要求給至少50萬臺幣。

  面對兇神惡煞的林博文,賭場小弟早就魂飛魄散,四散躲避。

  如果賭場老板試圖還價,林博文立即對天花板開槍威嚇,甚至拉開手榴彈的保險,威脅炸毀賭場。

  到了這種地步,誰不怕死?

  賭場老板只能老實的給錢,送瘟神。

  林博文先后在臺灣中部搶了十幾家賭場,從沒失手。

  要知道,任你是再厲害的歹徒,誰敢去搶這么多幫派的賭場?竹聯幫、四海幫、松聯幫、北聯幫,飛鷹幫,哪一個是好惹的?

  此舉犯了眾怒了,林博文也成為黑道的首要公敵。

  海山唱片的接待人員說道:“林博文真的很厲害。他根本不需要綁票,也不會親自去搶劫。他缺錢了,只要打電話給有錢人,要求準備五十萬,三天后派小弟來取。沒有人敢不給,因為到了3天期限,林博文真的會來開槍扔手雷,要你的命。”

  靚坤無語了,說道:“可是他勒索我五百萬,這是怎么了,香港人就要漲價?”

  海山唱片的工作人員小聲說道:“可能是坤哥你的《雨夜屠夫》惹毛他了。畢竟,都是混血兒犯案…”

  ——海山唱片知道靚坤的底細,派來的接待人員也是江湖兄弟。

  靚坤罵道:“淦!”

  靚坤本來準備暗中發動超能力,把哈迪倫上校、拉爾夫、克拉克、莉安娜·哈迪倫傳送到臺北來保護自己。

  但是,靚坤轉頭一想,林博文的悲慘遭遇又不是自己造成的,罪魁禍首是賣國求全的老蔣、小蔣父子和“人類希望國”大兵。而且,現在是“一清專案”期間,何必去出這個風頭?

  正在這時,酒店方面也來找靚坤了,“林先生,我們酒店非常歡迎林先生這樣的老板入住,但是現在有一些問題,我們酒店可以把林先生的房費退還給林先生,希望林先生另尋住處。”

  靚坤煩了,對海山唱片的接待人員說道:“你們想辦法替我找個住的地方,別特么再被人趕出去。一個美國博仔就把你們嚇得屁滾尿流,你們搞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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