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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讓步

  這是一個有夫有子的女人孤寡凄涼的一生。

  始于一個錯誤的決定。

  那一年,曾老太爺將在醫藥上有過人天賦的幺子常定垚送上觀心坪修煉,這一上去就再難下來。

  又過了幾年,堡里發生了一場大變故,死了兩位公子,曾老太爺膝下就只剩下了大兒子常紀海和小兒子常定垚。

  然而大兒子在那一場變故之后心志消頹數年,于婚姻事上看得極淡,直到三十一歲那年接管常家堡,才在父親的一再催促下成了親。婚后連生了三個女兒,年逾四十才得一子。

  頭一孫,曾老太爺直接越過伯仲二字,以“叔”字入名。是因自己曾喪兩子,恐厄運延續,有二子為其擋災之意。可見得對這個孩子的看重。

  生下常懷璇之后,大房再無所出。

  彼時常定垚也年近四十,仍未從觀心坪上下來。

  愁苦子嗣單薄,曾老太爺親自上連霧山將常定垚綁了下來,選了一戶曾受恩于常家的藥材商家的女兒與之成婚。

  婚后第三天,常定垚就又逃回到連霧山上去了。

  卻有了孩子。

  年輕的程氏有丈夫,卻如同守寡,獨力撫育兒子常季禮長大。哪想孩子隨父親,是個十足的藥癡,終日埋頭在藥廬里不出。

  程氏是讀《女誡》《女德》長大的女子,沒多少自己的主意,只知出嫁從夫,夫死從子。

  可是丈夫兒子俱在,她一個都靠不上,內心苦楚可想而知。

  曾老太爺為兒子擇一年輕力壯的女子成婚是為子嗣計。

  而程家愿把女兒嫁給年將四十的常定垚卻并非單單為了報恩,也存了求富貴的心思。

  程氏拴不住丈夫的心,又攏不住兒子,在常家堡說不上什么話,對娘家人提出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自然幫不上什么忙。

  幾番有求難應后,程家人對這個“無能”的女兒很失望。

  最后一次歸寧,長嫂冷嘲熱諷,父母漠然待之,程氏只在娘家住了一晚,第二天便收拾行裝回洛陽了。途徑渭水,萬念俱灰,一頭扎了進去。

  丫鬟木香帶著程氏遺留在岸邊的一只鞋回到常家堡,從那時恨意就種下了。

  居彥的出生讓常紀海狂喜不已,也讓整個常家堡籠罩在一片喜慶的氛圍中。他人的歡欣,愈發襯出木香的孤獨與凄冷。她坐在遮了簾陽光照不進的屋子里,握著那只繡鞋,一遍遍想起渭水邊縱身躍下的程氏,如鯁在喉,如芒在背,終起歹心。

  “木香被二爺接走了。”張伯說道。

  穆典可眉一挑,將發難時克制了幾分,靜待張伯把話說完,“二爺自斫右手,到合生堂跪請帶木香離堡。”

  穆典可著實有些愣。

  要知道靈敏健全的雙手對一個習醫之人來說是多么重要。

  木香只是程氏的一個丫鬟,且她所行之事系自我主張,并不牽連常季禮半分。

  她沉默了一會,問道,“二爺什么時候去跪的?”

  “子時。”張伯說道。

  現下已是辰時。這么冷的天氣,帶傷跪半夜,可見常季禮心意之堅決。

  穆典可與常季禮打交道的次數不多,每遇必是大事。

  初見面便是常季禮帶一班鐵護衛殺氣騰騰地撲滁州,強迫她離開常千佛身邊;再是他遭常千佛誆騙,以為常千佛與自己同種了子母蠱,不得已保護她,在議事廳外公然與蘇志鵠起干戈;再后來,她讓徐攸南去懷仁堂向常季禮要了一紙引氣訣,與之聯手偽制常紀海的親筆書信。

  樁樁事里,常季禮的表現都顯示,這位不修邊幅,諸事不問的常二爺并不如他表面上看起來那般顛倒無狀,相反是一個內心洞明,極其有智慧和主見的人。

  常季禮知道她不會放過木香,故而救人之后先自斷一手,那么她縱有沖天怨氣,經此一阻,也不會立刻提劍上門。

  冷靜之后就更不會了。

  那么兩人就還有和談的機會。

  ——算得明明白白!

  但這份自斷一手的勇氣卻不得不令人佩服。不是每個人都敢這么賭。

  常季禮這是在用自我懲罰的方式向死去的母親遲到多年賠罪。

  穆典可動搖了。

  除了木香,在這樁貫穿了三十幾年的恩怨當中,做錯事的還有三個人——曾老太爺已作古;常定垚救過她的命;常季禮自斫一手。

  她相信,只要她說一個“不”字,常季禮定會不加猶豫廢掉自己另外一只手。

  何至于此?

  穆典可閉目一瞬,再睜開,已將眼中不甘都斂去,“天寒地凍,讓二叔早些回罷,別把膝蓋凍壞了。”

  一襲銀白色袍擺落下,覆上雪融后濕漉的青磚。

  常季禮抬頭,看見常千佛似水沉凝的面龐——他很少如此表情,應是昨日親兒的遇襲讓他實在惱怒。

  借常千佛手上一攙之力,常季禮得以順利站起,只是雙腿所剩知覺無多,不大聽得使喚,幾乎一路拖行。

  叔默,侄默。

  最后是常千佛先開了口,“為何要救她?”

  這正是他惱火的地方:他的兒子,差點讓那個偏執的老婦害死,素來疼他的堂叔卻為那人求情。還竟自斷一手!

  “以殺不能止怨。”常季禮說道,“我們這一房的怨氣已經夠重了。母親的死,父親有責,我的過錯更多,該由我來承擔這惡果。”

  “那也不能——”常千佛戛然咽下了后半句話。

  如果常季禮沒有自斫一手,沒有一出場便以如此堅定的態度示人,常紀海不會容許木香到現在還活著。

  穆典可不會松口,自己也不會答應。

  此乃下下策,卻是救人唯一可行的法子。

  “值得嗎?”

  “心里安寧了。”常季禮說道。

  他從前并不曉得母親的苦,是在她投水后才知道的。

  一個正常的人——不是如他這樣,一旦置身藥廬,便不知白天黑夜,溫寒饑飽——要捱過漫長孤獨的十幾年差不多二十年,其實是很難的。

  尤其當她明明有兒子有丈夫卻仍不得不一個人的時候,這種孤獨還會伴隨著失落和巨大的挫敗,更傷人。

  只是明白的時候,做什么都來不及了。

  母親的丫鬟木香在她死后悄無聲息地在那座院子里生活,他也沒有太放在心上:毫無血緣之人,他不至于要待她比生母還要上心罷?

  這是他做錯的第二件事。釀成今日之禍。

  “本來以為兩只手要一起交代了。”常季禮轉了轉左手腕,笑道,“托侄媳婦的福,給留了一只。總算洗屁股蛋子不用求人了——給我愁的。”

  “典可她少歷艱辛,無父母可依,故不愿自己的孩兒也受這樣的苦。”常千佛沉默片刻,說道,“非是不寬厚。此事是我堅持,二叔若有怨,就怨我。”

  常季禮在常千佛背上拍了一掌,“我又沒死,倒是你不豁達了。”

  他望風雪沉吟,“雖未真的傷及居彥性命,畢竟動了那種心思,要她的命不過分。侄媳婦的脾氣我領教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犯則必誅。這一回她肯讓步,放木香一條生路,已經是給了我這個堂叔天大的面子了。我何怨之有?”

  常千佛是真正的兩難之人,他知妻子的委屈退讓,又痛心于堂叔的斷腕。

  世間事又豈是道理可以說盡的?

  “二叔一定要走嗎?”常千佛問道。

  常季禮點頭,“也不是說就不回來了。”回頭看了一眼風雪中藥廬的方向,“把自己困在一個地方太久了,正如久在鮑魚之肆不聞其臭,興許腦子糊了,自己還不知道。走出去,看一看外面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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