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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章 兩個壞消息

  第一次總是會讓人格外期待。

  馬仲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做生意,就是投資鵬程物聯,而按照約定,他今天將會和劉東簽訂股權轉讓合同,這是他投資的開始。

  做了29年普通人,只做了一個多月有錢人的馬仲,即便在看待這個世界的時候,有一種居高臨下的感覺,也依然有些興奮。

  站在落地窗邊,看著廣闊的黃埔江景,以及東海繁華的建筑群,馬仲感覺自己越來越有成功人士的范兒了。

  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兩個壞消息接踵而至。

  “你們是不是商量好了要來搞我?”

  馬仲皺起了眉頭,怒火開始在心中滋生。

  第一個消息來自于劉東,在約定股權轉讓事宜之后,馬仲自然和劉東也建立了聯系。

  只是前兩天馬仲在游覽西湖景觀,所以沒見過面。

  劉東打來電話,態度極為誠懇的致歉,說自己因為一些私事暫時來不了,要離開東海一趟。股權轉讓的事宜,需要押后三五天。

  如果是真的,馬仲也不至于憤怒,畢竟涉及到了6000萬的投資,后續說不得還要繼續投,三五天搞不定也屬于正常,誰還沒有個十萬火急啊。

  可馬仲能夠確定,劉東在說謊。

  大幾千萬的生意,馬仲不在乎幾點能量值進行測謊,于是他就憤怒了。

  這個劉東在搞幺蛾子。

  但也沒當面質問什么,掛了劉東的電話沒一會,王偉的電話就打過來了,他也得到了劉東的通知。

  可王偉并不具備測謊的能力,信以為真的他還幫著劉東給馬仲致歉,希望馬仲不要介意。

  “如果你們的感情真的這么好,為什么他要離你而去?而且,還是帶著大筆資金離開?”

  馬仲掛了王偉的電話,嗤笑了一聲。

  以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劉東的選擇沒有任何錯誤,也不存在什么道德問題。

  學習知識、努力工作就是為了掙錢,劉東不想干了,把手里的股權換成現金離開,能有什么錯?

  但馬仲已經不再是旁觀者了,作為既得利者,劉東的行為就是在損害馬仲的利益。

  那自然是錯的。

  另一個壞消息,就稍微有些惡心了。

  昨天撞的那個白車駕駛員,以蓄意謀殺罪把葉子給告了。

  被告這件事情,馬仲本身是不意外的,他昨天就問過李東澤了,那個駕駛員不可能有勝算。但惡心的是那個駕駛員真的告了,而且告葉子的罪名還是蓄意謀殺?

  “他應該被拘留了啊,怎么能在這個時候告葉子呢?”

  馬仲有些不解。

  李東澤回答道:“拘留本身并不會限制他起訴他人的權力,而且,他現在因為骨折,還在醫院里,類似于取保候審的階段。我認為,他之所以選擇在這個時間直接起訴,目的就是為了避免自身將要受到的處罰。”

  “蓄意謀殺絕對是無稽之談,之后,他應該會改訴故意傷害罪,或者是過失傷害罪,這些都是他想要減輕自身要受到處罰的手段。”

  “老板你請放心,這官司我一定能打贏,絕對不會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英雄嗎?

  葉子的行為是一件小事,即便不做,那個駕駛員也不可能逃出法網。

  可她的行為依然能夠稱得上是英雄。

  事無大小,在于態度。

  馬仲不想做英雄,但他對英雄保持敬意。

  “我想知道,葉子會受到什么影響。”

  聽到這個問題,李律師猶豫了一下,說道:“最壞的情況,是被行政拘留,依照法律法規,對方起訴以及對方受傷是實情,還有葉子并沒有執法權這一點,是可以先對葉子進行行政拘留的。”

  “但我有絕對的把握,能夠把這件事情定性為見義勇為,檢方也不會起訴批捕。”

  馬仲皺起了眉頭,說道:“我需要你保證,葉子不會被行政拘留,或者說,不會受到任何負面影響,她應該被獎勵。”

  李東澤有些為難,見義勇為之后先被拘留的其實并不少見,特別是在罪犯受傷的情況下。

  一般會認定為防衛過當。

  當然了,基于見義勇為的原因,這種程度的防衛過當不會被檢方批捕,也不會被起訴。

  只是在過程中被行政拘留,也是完全合規的。

  “可以交保釋金。”李東澤說道:“這樣的話,就不會被拘留。”

  馬仲笑了起來,問道:“交保釋金的話,不算是影響?”

  交錢無所謂,先不說這錢可以退回來,就算不能退,馬仲也不在乎。

  可意義不一樣。

  李東澤嘆了口氣,說道:“老板,其實,警方不一定會拘留葉子,只是說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這是做最壞的打算而已。”

  為什么會有這種最壞的情況出現呢?

  馬仲問道:“所以,選擇權在別人手中?”

  李東澤說道:“是的,嚴格意義上來說,是在那個駕駛員身上,他報案起訴的情況下,警方就不得不立案偵查,這是他的權力,罪犯也是有人權的。”

  馬仲又笑了一聲,嘆道:“怪不得,現在見義勇為的人越來越少啊。”

  李東澤說道:“其實換一個角度來想…老板,我說了您別生氣,只是客觀分析一下。假如,葉子的車技沒那么好,她去撞那輛車的時候,無法保證自身安全怎么辦?撞的過程中,引發了連環車禍怎么辦?把那個駕駛員給撞死了怎么辦?”

  “見義勇為本身是好的,是值得推崇的,但我見過一些案例。”

  “有司機見義勇為窮追肇事車輛,結果追了幾十里路追到了鐵路上,撞了火車。也有司機在高速上見有車逆行,見義勇為想要逼停對方,結果造成了連環車禍…”

  “見義勇為者,也是有可能借機施暴的,前些年屢見不鮮,抓到了小偷之后明明已經把人控制住了,也報了警,可警方來的時候發現…小偷被打死了。”

  “先不說偷東西這件事本身罪不至死,只說那些打死他的人,就絕對沒有這個權力。”

  “所以,如果有見義勇為這個原因,就對一切行為予以無視甚至是獎勵,那很有可能出現原本只是床頭打架床尾和的家庭紛爭,被鄰居以制止家暴的見義勇為,把人打殘甚至打死。”

  “我說的只是一種可能,并不是絕對,就像是葉子的行為,我是非常敬佩的,她其實也算不上是普通人,自然有把握,可別人并不會這么想。”

  頓了一下,李東澤繼續說道。

  “但我并不贊同葉子的行為,身為律師,我只相信法律,我相信國家相關部門的執法能力。畢竟,葉子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其實是毫無意義的。”

  “不像是在街上看到有人搶劫、拐走兒童之類的,在周圍沒有即時執法力量的情況下見義勇為。當時,交警有警車、有人,有能力追蹤,即便當時追不上,也能夠根據車輛信息和監控,及時鎖定并抓捕犯罪嫌疑人。”

  “這也是那個駕駛員,告葉子的理由之一。”

  好像,有那么點道理啊。

  馬仲也只能感概,律師啊律師。

  基于法律的理智。

  “但你是我的律師,而我覺得葉子做的沒有任何問題。”馬仲說道:“所以,必須要避免出現最壞的情況。”

  李東澤沒有猶豫的說道:“我現在就出發去醫院,我會和那個駕駛員談一談,同時,我會加快和警方的溝通,從兩個方面著手,竭盡全力保證不會出現有影響到葉子的情況。”

  馬仲在心里又忍不住感慨了一聲:律師啊律師。

  “你過來接我,我和你一起去醫院。”馬仲說道:“我也想和他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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