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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四姓分六等 何慮朝臣阻

  蒲茂說是:“孟師言之大事,可是班祿、三長此兩制?”

  “這兩制當然也是大事,但比起臣要說的,還是不如之。”

  聽了孟朗的這話,蒲茂聰敏,立刻猜到了他想要說的是什么,說道:“哦,是了,孟師要說的,孤已知,必是‘先復五等,分定族姓’此政了。”

  “大王英敏,臣說的正是此政。”

  蒲茂摸了摸頷下的胡須,記起昨天孟朗與崔瀚等飲酒高會一事,說道:“孟師昨日不是召崔瀚等相見了么?孟師數與孤舉薦崔瀚,說他才高過人,政能出眾,乃臺輔之妙器,悉袞職之良才。孟師,若孤記得不差,昨日應是師與崔瀚的頭次見面,既見斯人,觀感如何?”

  “其人形貌玉樹臨風,其人言辭文雅敦儒,其人見識遠邁同倫,不愧河北之士望,崔氏之苗裔也,比之臣未見他前,向大王舉薦他時所言的薦語,臣以為,其本人更高過於此!”

  蒲茂露出了點笑容,說道:“孤可是很少聽到孟師這般贊許一個人!孟師說的,讓孤都好奇了,迫不及待想見一見這位‘河北之士望’、‘臺輔之妙器’。”

  “臣已經與崔瀚等人說了,請他們三日后進宮,覲見大王,到時,大王就能見到他了。”

  “還要等三日么?”

  孟朗笑道:“大王求賢若渴之心,崔瀚諸士若是聞知,必感激涕零!”

  “孟師,孤有一疑。”

  “大王請說。”

  蒲茂問道:“孟師幾次對孤說,‘先復五等,分定族姓’此政,誠然是當今之上佳良政也,若得施行,則胡、唐之間百年來的矛盾,定然會因之消弭。孟師,大禹出西戎,我族氐人,亦中華之后人,胡、唐分隔,內斗不息,這是孤不樂見的,孤立志要做中華天子,那么此政既利於糅合胡唐,當然是要施行的,但其施行后的效果,當真會有孟師說的這么靈驗么?”

  “大王,胡、唐為何分隔、內斗?”

  “胡有胡俗,唐有唐俗,風俗不同,是以隔閡乃深。”

  孟朗侃侃而談,說道:“正是如此,所以大王,如欲消除隔閡,最根本的辦法是混一風俗,如始皇帝所為,同文字、同語言,車同軌、行同倫,唯有如此,才能一勞永逸,永絕此弊,但是,唐俗上承千年,胡俗亦如是,各自根深蒂固,要想做到這一點,短時期內卻是不可能的。如此,在做到這一點之前,就必須要先有另外的政措做一個過渡。”

  “這個‘另外的政措’,孟師指的便是崔瀚的此條政議么?”

  “是,也不是。”

  “孟師此話怎講?”

  孟朗回答說道:“臣所指之‘另外的政措’,具體可以分為兩條。下則以胡治胡,以唐治唐,這是第一條;上則通過彼此結婚姻,以及同殿稱臣,朝夕共處,潛移默化地先把國人勛貴、唐人高門糅合一處,然后上行下效,再借國家法規的形式,影響、規定到民間黔首,這是第二條。而要想達成此兩條,非得用崔瀚的此條政議不可!因是臣講,是,也不是。”

  “非得用崔瀚的此條政議不可?”

  “大王,崔瀚的此政議堪稱妙絕,卻為何慕容氏不能用之?”

  蒲茂說道:“孟師,咱倆之前對此有過討論。慕容氏所以不能用之者,是因為偽魏當權的,多是鮮卑諸部,及其從附匈奴、烏桓等諸胡各部的貴酋、貴種,他們不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對崔瀚的此條政議,因此大力反對,故是慕容氏終究不能用之。”

  “大王,國朝與偽魏雖是不同,正如大王所說,偽魏國中諸胡各部的大人權重,而我國朝,大王獨尊,可是觀今朝堂,與偽魏卻頗為相似,亦多國人之勛貴,少唐人之士儒也。這種情況下,‘以唐治唐’,首先就難以做到;其次,糅合國人勛貴、唐人高門於一處,也難以做到。這兩點不能做到,則又何談消除胡、唐隔閡,開大王不世之功,立我大秦千秋萬代之偉業?”

  蒲茂想了下,說道:“孟師之意,孤明白了。孟師這是在說,只有借用崔瀚此政議的施行,才能真正地抬高唐士的地位,也只有真正地抬高了唐士的地位,才能達到糅合胡唐之目的。”

  “大王明見,臣正是此意!”

  蒲茂頷首說道:“孟師,你說得不錯。今之我大秦朝堂,確是唐士偏少。孤雖有意大舉擢用,然亦阻力重重。前次孟師舉秦廣宗出秦州刺史,就有司徒仇公等人反對,說什么自我大秦建國以今,州刺史者,悉國人任也,概無唐士出任,如任秦廣宗,不合祖宗規矩;近日孟師薦舉北地唐士,分任新得郡縣的長吏,仇公等也是一再非議,還是說無前例故事可依。

  “孟師,他們既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舉前例故事來說話,那咱們是得給他們定個新規矩了!”

  “大王英明!”

  “昨日孟師與崔瀚見面,可曾聞他具體說說如何個‘先復五等,分定族姓’?”

  孟朗說道:“大體有二。”

  “孟師請細細說給孤聽聽。”

  孟朗應道“諾”,便把從崔瀚處問來的施行其政的具體辦法說出,說道:“‘先復五等’此政,意即仿唐國分封宗室,重用宗室此政,這條政措,其實國朝現今已在施行。關中諸州的鎮戍將帥,多國家之宗室,軍中領兵的重將,更是多大王之兄弟。這條政措不必細說。

  “‘分定族姓’此政,具體說來,可以概括為‘一本’、‘六等’。”

  蒲茂問道:“如何個‘一本’、‘兩面’?”

  孟朗說道:“‘一本’者,不分胡、唐,全部都按其族、其家自其曾祖而始,至其父為止,也就是按其往上三代所曾經任官的閥閱來定其姓等。累官三世五品以上者,得入姓族。”

  “累官三世五品。”

  “正是。”

  孟朗所說的這個“累官三世五品以上者,得入姓族”,意思是說,三代任官,都在五品以上,這樣的家族才有進入“姓族”,換言之,也就是“高門右姓”的資格。

  蒲茂問道:“‘六等’呢?”

  孟朗答道:“凡三世有三公者是為第一等,曰‘膏粱’,三世累任尚書令、左右仆射者是第二等,曰‘華腴’,尚書、領、護而上者是第三等,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是第四等,為“乙姓”,散騎常侍、太中大夫者是第五等,為‘丙姓‘,吏部正員外郎之類者是第六等,為‘丁姓’。此是‘六等’之姓族,凡得入者,總謂之‘四姓’。‘四姓’既定,以后的任官、遷官,并及起家之官,就各依照其本人家族在‘四姓’中的品等,分別給以相應的授予。”

  蒲茂笑了起來,說道:“孟師,若按此定族姓,則憑師之家資,恐落於六等之后矣!”

  孟朗沒有笑,他早就考慮到這個問題了,倒不是為了他自身而考慮此問題,而是為此政施行以后,庶族寒士們的仕途出路考慮到了此問題,——畢竟他出身寒門,此前也一直都是重用寒士,他說道:“大王,莘幼著前開武舉於定西,今年又在定西舉行文考,不分貴、庶,俱可參試,得中之人,稱為進士,他俱給以顯拔擢用。此政,臣以為,我大秦可以學之。”

  “文考此政么?”

  “大王,莘幼著行此政的目的,雖然是為了他自己的權勢,是為了借寒士之力,打壓隴地之門閥,但寒門之中,頗多才也,寒士雖不善清談,略缺文雅,而多務實肯干。行此‘分定族姓’之制的同時,再加以‘文考’之政,臣以為,無論高門、寒族,自此天下之才,便皆為大王用矣!”說到這里,孟朗頓了下,補充了一句,“當下治理新得之地的百姓,安定新得之地,需要多靠北地唐人豪族之力,因是,‘文考’的授官,可以低於給‘四姓’之授官。”

  蒲茂沉吟斟酌,思量片刻,說道:“孟師此議甚佳!…孟師,還是孤剛才說的,‘分定族姓’此政,肯定是要施行的,但孤現在有個擔憂。”

  “大王擔憂的可是朝中會有阻力?”

  “慕容氏不得行此政,我大秦雖與偽魏不同,可要想施行此政,必然也會阻力不小!”

  孟朗鼓勵蒲茂,說道:“大王即位以來,德望盡收萬民之心,今伐魏破之,威加海內,是德、威俱已隆哉,乾綱獨斷,何慮朝臣之阻?”

  班祿、三長、分定族姓,再加上文考,這四項制度,但凡有點眼光的都能看出,皆是一等一的好政,這四項制度如果能夠得以順利的施行,蒲秦在北地的統治就算安穩了。甚至不但安穩,蒲茂的囊中還會由此人才濟濟,唐、胡俊杰薈萃滿朝,北地郡縣的政治也會一掃慕容氏治下時的貪賄、劫掠橫行,變得清明起來,政通人和,百姓擁戴,以之蕩平天下,實不難也。

  可是,這四項制度能夠順利地施行么?

  班祿制,將會損害魏國那些投降了秦國,現下依舊留任本地郡縣的以胡人為主的官員們的利益;三長制,將會損害北地郡縣各地唐胡豪強大族的利益;分定族姓,將會損害氐人、羌人權貴的政治利益;文考,將會損害唐人高門的利益。

  簡言之,這四項制度,都深深地觸及到了蒲秦當下之“統治階層”的利益。

  以蒲茂在秦國的威望、德望,也許不會因此而出現大的亂局,可是,卻就能一帆風順么?

  送走了孟朗出宮,——孟朗出宮時,專門要求,把慕容幼一起帶了出去,一邊是將要施行的四條大政帶來的壓力,一邊是痛失新寵的難受,蒲茂獨在殿中轉了幾圈,難以排遣,大白天的,又不想去寢宮找清河公主等妃,落個白晝宣淫的惡名,便吩咐侍吏:“召青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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