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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章 胥吏的擴用

  黃河之患,由來已久,經常決堤成災,但從漢代起,黃河在幾次比較大的泛濫和改道后,經過王景的治理,在以后近數百年間,出現了相對安流的局面。

  進入隋代時,除非進入夏季大雨汛期,黃河支流和一些堤口薄弱區,會出現個別決堤情況,否則不會大面積的洪水災害。

  今年的雨水的確比往年的量大一些,加上河堤修繕不及時,沒有引起高度重視,大水無情,不造成禍害就算好運了。

  此刻,皇城御書房已經聚集了不少政事堂的要員。

  “這個裴昌,實在該斬,才能!”長孫無忌冷哼一聲,聽陛下說出微服出巡的所見所聞后,對裴昌的所作所為,感到憤慨。

  “此舉委實過分些!”房玄齡也很惱火。

  魏征拱手道:“身為御史臺的御史大夫,沒有及時監察到位,還是陛下率先發覺此事,臣辦事有疏忽,請陛下責罰。”

  若不是陛下微服出巡,剛好遇見了這種流民情況,這件事或許還要拖幾天,那么形勢就會更加嚴峻,錯過了援救的時機。

  羅昭云沉吟道:“這是裴昌貪贓枉法、瀆職褻職,柳佺包庇親戚,欺上瞞下,才是罪因。御史臺的監察道,剛運行一年,各地監察御史、地方機構,還沒有設立完,消息有所滯后,沒有察覺出來,也有情可原。不過,這也恰恰說明御史察院、臺院、殿院,力量薄弱,對京城內的出現問題,都不能及時發覺,當自省之!”

  “陛下言之成理,臣當銘記在心,加強御史臺的設置與擴大。”魏征言罷,立在一旁,聽政事堂其它官員策議。

  左仆射、兼戶部尚書的高士廉拱手道:“陛下,救人如救火,當派出官員,手持朝廷赦書,感到馮翊郡和華陰縣等地,組織地方官吏,開倉放糧,安置災區難民,然后修理黃河堤壩,每一步都并重,需要快速完成。”

  “高尚書所陳,條理清晰,恰中肯要!”

  “尚書所言極是,臣也贊同。”

  工部尚書長孫順德、吏部尚書杜如晦等人全都贊同高士廉的說法。

  羅昭云沉吟了一下,點頭道:“與朕的想法差不多,開倉放糧,救濟難民,這是必須要做的,其次是快速搶修已壞的河堤,也是刻不容緩。但除此之外,還有幾件事需要查明。”

  “請陛下明示。”

  羅昭云的臉色帶著幾分寒意,說道:“一是派人帶圣旨過去,先革了華陰縣令裴昌、馮翊郡守柳佺的職務,然后交辦吏部、大理寺卿、御史臺派人詳細調查這次華陰縣令貪腐的案件,如何假公濟私,貪墨修河工的錢款,務必把罪名坐牢,朕要鐵證如山,嚴懲二人,好給災區百姓一個交代!”

  “當該如此!”魏征、杜如晦、房玄齡等人,都贊同此話。

  停頓了須臾,羅昭云繼續說道:“其次,戶部盤查一下國庫的剩余,除了打仗所需必要開銷,還有壓庫錢不能動,除外可用于賑災的錢財有多少。另外,派人八百里加急,去往潼關附近的永豐倉,查一查永豐倉庫存,如果那里倉稟有剩余,可運轉糧米就近在馮翊郡救濟難民,效率更快,不必四處轉運的麻煩。”

  “陛下考慮周全。”長孫順德等人聞言后,都覺得陛下考慮更加仔細,的確關心政務。

  羅昭云猶豫一下,又蹙眉道:“還有一件事,再派人沿著黃河水域,一路向下,看沿河受災情況如何,今年雨水比往歲多不少,汛期來臨,如果中下游也有水災出現,這件事,朝廷壓力可就更大了。”

  高士廉點頭道“的確如此。一條黃河,泛濫了千古,歷朝歷代,又有哪一年的百姓,不受黃河災患之苦?前朝立國三十年,每年黃河、淮河、汾河、渭水、長江,一進入汛期,都少都會鬧災,區別只是大小不同而已。陛下有立國之功,于亂世安撫百姓,造一方樂土,已經功德無量,此次黃河之患,雖有天災與人禍,但卻無陛下之過,請陛下不必如此過來愧疚自責。”

  羅昭云聞言,知道這是高士廉在安慰著他,同時也是把皇帝和朝廷的過失給摘出來,由具體貪贓瀆職的地方官來擔責,這樣可以挽回朝廷中樞的過失。

  借坡下驢,羅昭云沒有再說些自責的話,而是轉向魏征和杜如晦道:“御史臺缺人,所以監察往往不及時,不到位,對長安城和京官的監督,尚且力不從心,地方官吏的監察,就更困難了,朕上次提的擴大官員數量,增加胥吏的事,你們私下商議如何了?”

  在古代,官吏是一種合稱,其實官是官,吏是吏,真正能做官,有品階編制的,只是少數。日常朝廷中央和地方機構運轉,主要依靠的是吏,各種吏在做事,比如專門經辦各類文書、處理具體事務的人員,和從事技術性工作或其他雜務的一般小吏兩部分。

  對照后世,有點相似于公務員和事業編,卻又不完全類似。

  歷史上胥吏是一個很龐雜的隊伍,如果按官僚制度的等級序列來看,胥吏有中央和地方之分,也有內部的等級規范和工作職掌,也屬于官僚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胥吏雖然與官有區別,卻也不與普通百姓為伍;官民之間,正好存在一個胥吏階層。

  說的直白一些,就是官的編制有限,數量少,但各部門和機構要運作,不能只有那幾個官來處理大大小小的事務,于是需要雇傭各種角色,刀筆吏、押司、倉吏、獄吏、捕頭提轄等,也吃公糧,拿朝廷俸祿,但不是官,沒有品階,可由地方自己任命。

  杜如晦拱手答道:“回陛下,胥吏制度已經擬定,有幾種晉升和銓選的機制,比如地方秀才,可通過胥吏考試,做地方最底的小吏,而舉人則可以做高階胥吏,入職后俸祿、爵位都不一樣,一些落榜的進士,也可以在京城和各州為胥吏,同樣要經過一次策論的考試......”

  一項項說下了,條清理晰,整個制度較為完善了。

  羅昭云耐心聽著,這一套選吏之法,有些類似后世的公務員考試了,還算合理。

  如果溯本求源,胥吏制度擴于唐代,發展到宋明元清時期,已相當腐敗的一個階層,民間常常有‘貪官污吏’,不論是官還是吏,一旦有了權力,腐敗問題就有可能會出現。

  所以,羅昭云在選用、考核、任免方面,對胥吏制度作出了一些更改,無所謂是官還是吏,都納為官僚隊伍,只是入選當職的難度、方式不同,享受的待遇不同而已,皆需要地方、朝廷的考核與錄入備案。還要強化監督,規范化、合法化、透明化,把官吏使用好,朝廷才能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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