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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辦法

大熊貓文學    我的右手變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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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歌拱手一禮,道:“回稟太守公,先前,小子發現劉開隱秘的時候,劉開氣昏了頭,想將小子抓來太守府,但被小子威脅一番之后,他卻轉頭帶著小子往西城團練司去,所以,太守公不妨順藤摸瓜,往西城團練司查一查,興許能破獲一樁大案。”

  不管古今中外,走私這種東西從來不是一個人能搞定的。

  尤其是大宋朝廷在針對日益興起的商人的情況下,幾乎在整個大宋都布滿了關卡,重重收稅之余,也能順帶防止走私。

  而走私者,想要通過那重重關卡,就需要有通行證,而能開具通行證的人,必定不是小角色。

  從之前劉開的所作所為來看,西城團練使必定是其同伙,那么,順著西城團練使查上去…不知道最后會查到哪個大佬的身上。

  想著這些,秦歌自己都有些驚心動魄。

  “這…”周聰頓住了。

  弄出一個劉開已經可以收手了,再往上查…他不想被貶謫,更不想得罪那些朝中大佬。

  更何況,官家已經不是十來年前才繼位時的熱血青年了,這一路擼上去,官家指不定和稀泥,倒霉的,還是他這個查案的。

  要知道四年前,富弼就是因為得罪了呂夷簡,因為官家和稀泥,富弼差點沒被呂夷簡整死在出使遼國的路上。

  更何況,當時的次相晏殊還是富弼的老丈人呢,有次相老丈人的富弼都差點被整死…他這個在東京無依無靠的轉運使…

  周聰哈哈一笑,道:“此事容后再說,十一郎,可有興趣參與端午文會?”

  “文會?”秦歌愣了一下。

  周聰滿臉善意的道:“不錯,端午文會,能說出‘四為’之言,十一郎文才堪稱無雙,而你就讀于私塾,當是為科考準備,不若在端午文會去揚揚文名,他日若是進士及第,便可直接有了差遣,不必做那推官磨堪虛耗時日。”

  秦歌沉默。

  大宋與大唐雖然隔了個混亂的五代十國,但,某些大唐風俗還是被保存了下來。

  例如文名。

  唐時進京,舉子都要提前去高官門前遞拜帖,拜帖附上舉子得意詩文。

  那時,需要先有名聲后有官。

  不,到了唐朝中期往后,甚至惡劣到了沒有名聲是絕對不可能中進士的程度。

  大宋也是如此,若沒有太大的名聲,便是狀元,也得先從推官,也就是預備官員做起,慢慢的熬資歷。

  可若名聲滔天,如蘇軾那般,便可不必熬推官,直接入得官家眼去,直接就能得到有差遣有權柄的官職。

  但,秦歌仔細思考了一下,他前世雖然是個旅行作家,可真要寫詩,現代詩那種啊個沒完沒了的還能來兩句糊弄糊弄人,但古詩這種十分講究平仄押韻的體裁,他就沒把握了。

  至于‘四為’,要是秦歌提前知道這個時代還沒有這句話,當時他說什么也不會說出這句話的。

  畢竟,他也是個文字工作者,被抄襲、被盜版的感覺,真心不太妙。

  所以,他也絕不會去抄襲那些宋朝以后的詩詞去裝比。

  想到這些,秦歌拒絕道:“太守公抬愛了,小子其實就是個不學無術的混子,遠遠不夠格去參與什么文會的。”

  “十一郎太謙虛了。”周聰大笑著道:“就這么說定,今日三月十五,待到四月初十,我讓秉中給你送請柬過去。”

  秦歌無語。

  但事情已經蓋棺定論,無法扭轉了。

  再者,這文會邀請,也是太守公看得起他秦歌,這才邀請他的,再推辭下去,就是不給太守公面子,就是敬酒不吃了。

  秦歌和辛栩告退。

  兩人很快便出了城,在只有荒草與樹的三五里小路上走著。

  如今,扳倒了劉開,兩兄弟自然不用再跑路了,安居樂業才是正道。

  正所謂‘此生若能得幸福安穩,誰有愿意顛沛流離。’

  但很快,辛栩的眉頭就皺了起來。

  “十一郎。”

  “兄長有何吩咐?”秦歌很恭敬。

  “劉開被抓了,那兆學私塾,應該是也要關了,你往后,去什么地方讀書呢?”辛栩滿臉憂心。

  整個益州城西城,只有一家兆學私塾,其余的私塾都遍布在更加發達也更加路途遙遠的東城區。

  除了私塾外,便只有鄉學和州學。

  但鄉學和州學,都不收白身學子,也就是說,你好歹要是個寒門小地主,才有資格去鄉學和州學。

  但很可惜的是,辛家祖上倒是算得上是寒門小地主,但如今的辛家,在大房和二房遷去蘇州之后,秦歌所在的三房,在五十年間,已經落魄到了只有兩兄弟外加一間祖屋和二十六畝地的程度。

  他們,窮得連寒門都不是。

  而對他們這種徹徹底底的底層來說,想要改變命運,想要走仕途,就只能去私塾念書。

  可兆學私塾沒了,東城區的私塾太遠且收費高昂…

  秦歌微微一愣,笑著道:“兄長何須憂心?”

  “如何能不憂心啊,除了做官,我辛家再無翻身的可能了!”辛栩滿臉愁苦。

  在官本位的大宋,是官,便就什么都有了,不是官,便什么都很難擁有。

  “我不是說我不做官,是說不去私塾。”

  秦歌開口道:“兄長,你也瞧見了那劉開是何種貨色,去跟著那種人讀書,貢舉不可能,反倒會學得一生作奸犯科的本事。”

  “劉開還是當年的秀才呢,連他都如此不堪,東城那幾個沒有功名的夫子,又會好到哪兒去?鄉學州學又不會收我…”

  “那你說,如何是好?”辛栩問道。

  秦歌滿臉自信:“讀書何須夫子,買上五經四書,時時看看邸報,鄉試、州試、會試乃至于殿試,策論詩賦便不在話下了。”

  “這…簡直胡鬧,哪有沒有老師的讀書人!”辛栩怒喝。

  秦歌滿臉堅定:“那,兄長認為,我那‘四為’之句,可是夫子能教的?”

  “這…那老貨是教不出…可…”

  “沒什么可不可的,小弟可以自學,而且,人生在世,財物最重要,小弟也想將書本上學到的東西,賺些錢,為兄長補貼家用!”

  秦歌說得很認真,他打算趁機爭取到可以去賺錢的機會,畢竟,二郎三人的千貫錢,還沒著落呢。

  辛栩臉色一沉:“豎子!太宗皇帝有言,書中自有黃金屋,賺什么錢,你只得好好讀書!待你進士及第,還缺什么錢?”

  秦歌無語。

  大宋文風可見一斑,就連從沒讀過書的辛栩,居然也能引經據典,說得你不好反駁。

  畢竟,太宗皇帝的話,誰特么敢反駁?

  秦歌是真的服。

  那好,只能放大招了!

  秦歌躊躇片刻,開口道:“兄長,你可還記得,劉開抓我去西城團練司的路上,是誰救了我?”

  “你說的是三位好漢,怎么,你說謊了?”辛栩的臉色又陰沉下去一分。

  “我沒說謊!”秦歌道。

  辛栩臉色稍霽。

  秦歌接著道:“可,那是我許諾給那三位好漢一千貫錢,他們才出手救我的…”

  什么?

  一…一千貫?!

  辛栩徹底呆住了,他的大腦一片空白。

  他到哪兒去弄出一千貫來啊。

  “我說半年內給錢,可若是半年內給不出錢,他們便要將小弟沉江。”秦歌接著道。

  辛栩滿臉蒼白。

  便是將祖屋和田地一并賣了,也就三五百貫,如何能弄出一千貫錢來?

  片刻后,辛栩突然轉身,拉著秦歌的手:“快,快回家,收拾細軟,我們離開益州!”

  秦歌心中難以言喻,前世的獨生子,今生真正的感受到了什么是長兄如父。

  秦歌一把甩開辛栩的手:“兄長,我們不用離開!”

  “你還小,你不懂,那些混跡市井的游俠兒是真敢殺人的!”辛栩滿臉蒼白,語速急促。

  “小弟有辦法在半年內賺到一千貫錢!”秦歌鏗鏘有力的開口道。

  “說什么胡話,一千貫可不是一千文!”

  “我沒說胡話,兄長且信我!”

  “不,我們得離開,去蘇州投奔大房和二房的叔伯去…”辛栩臉色蒼白,六神無主,卻還是在竭力的想辦法。

  投奔大房和二房?

  兄長怕是忘了三房緣何留在益州了。

  但也能看出來,辛栩是真的束手無策了。

  “兄長,給我四個月的時間,四個月內,我若沒有賺到一千貫,到時候,我們再離開益州!”秦歌勸說起來。

  辛栩微微一愣,他這才察覺,從頭到尾,十一郎都沒有半點慌張,一直言辭有理有據,而且,還無比自信。

  莫非,十一郎當真能在四個月內賺到一千貫錢?

  是了,十一郎已經是讀書人了!

  半年…四個月…

  半年的一半,可沒有四個月啊!

  辛栩搖了搖頭。

  秦歌有些失望。

  不管是前世的現代化社會,還是如今的大宋,親人都會這樣,都會要求你去走他們認為絕對穩妥的道路。

  他們,因為愛你,所以絕不會放手讓你去冒險…

  這說不清對錯。

  但如今,兄長怕是絕對不會答應的吧。

  但緊接著,辛栩開口道:“三個!,三個月做不到,我們立馬離開益州!”

  秦歌欣喜若狂:“三個月便三個月,小弟定然做到!”

  試著去賺錢的機會是得到了。

  但該用什么樣的方式去賺錢,卻是讓秦歌有些頭疼起來。

  商人之所以能賺錢,是因為買東賣西,古董之所以值錢,是因為跨越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時間。

  所以,想賺錢,這是最簡單的兩個方法,要么跨越空間,要么跨越時間。

  跨越空間…在大宋,三個月的時間能跑多遠?

  頂多在益州和開封府之間來回三趟,而三趟能賺千貫嗎?

  應該是能。

  可買東賣西,需要你先買東,也就是需要成本。

  看了看手里面的五貫賞錢,就算把家里的余錢全部拿出來,總共也不過六貫錢。

  用六貫錢做成本去賺一千貫?

  秦歌臉色很難看。

  這就好像后世給你六萬塊錢,讓你在三個月內賺出個千萬家產來一樣。

  可能性…不大。

  所以,只能拋棄跨越空間的方法,去思考一下跨越時間的辦法。

  古董。

  辛家但凡有的古董,都在五十年前被大房二房帶走了,就算沒被帶走,那也是傳家之寶,賣不得的。

  但,跨越時間不一定是把古代的拿到現代來,也可以把未來的拿到現在來!

  也不需要太高科技的東西。

  太高科技的東西不說宋朝人能不能接受,就是秦歌也沒那個本事兒把那些東西弄出來。

  低端一點的,便民利民的,其實有很多可以輕松制作的東西。

  例如,牙膏,大宋之時,人們刷牙只有兩個辦法,富貴人家用鹽,貧賤人家用木炭。

  但是,秦歌不會做牙膏。

  再例如,保溫瓶,大宋之時,人們想要喝熱水,都必須在想喝的時候去燒,所以,此時有客來訪,主人第一句話是某某某去燒茶,而不是泡茶。

  當然,富貴人家有專門負責燒水的奴仆,基本上可以保證時時有熱水。

  而貧窮人家,早上燒一次,然后一天涼白開,或者,直接就喝冷水,還可以省上幾斤柴火錢。

  保溫瓶做出來,大概也不會太受歡迎,但賺個一千貫還是可以做到的。

  只不過,保溫瓶的原理是在雙層內膽玻璃的中間抽成真空。

  Mmp的,在大宋,你確定能抽出真空來?!

  另外,大宋的玻璃,也即琉璃,一個碗那么大的也要數百貫錢,也就是做個保溫瓶出來,要賣數千貫才有的賺…

  轉運使這種類似于唐代節度使一樣的封疆大吏,一年也就五六千貫錢,你覺得,數千貫一個的保溫瓶,除了皇帝,誰買得起?

  而皇帝需要的話,你確定你要賣錢,而不是獻寶?

  那么,打火機…

  好吧,打火機難度太大,換成火柴?

  可火柴還真不一定有大宋的火石和火折子好用,畢竟,火石和火折子不怕水,而火柴要是被打濕了,耶穌來了都不管用。

  肥皂么?

  不說大戶人家洗碗洗衣服都是仆人干的事兒,他們沒心思花大錢讓奴仆能舒服一下,就說貧賤人家,前年才大旱饑荒,如今的人吃飯能把碗舔得比新的還干凈,需要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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