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這話,適低頭看了看記錄了七頁紙的律令,心中想笑,臉上表情終究不變。
靠嘴講道理有時候是沒用的,適心說就讓你們還抱有幻想的國君來親自叫醒每個還做著夢的人吧。
有些話他既覺得沒用,也是一部分墨者也認為或許和國君貴族們講清楚了道理他們也會這樣做。
墨子是對此抱有一定希望的人。
他講過很多諸如楚王好細腰、越甲蹈火海的故事,即便屢屢碰壁只有守城的時候國君們才能想到他,可他還是想要去試試。
適既然連墨子都無法說服,也就更不試圖去和民眾們說清楚。
此時土地尚多,還不到人口極限的時候,生產力低下日子過得苦,只屬于患寡的苦,還不到患不均的地步,矛盾不尖銳,這種幻想總是存在。
聽著萬眾的希望,想著一部分墨者也希望如此,適點頭道:“這個我們會和君上勸說的,許是可以的。”
他也沒問萬一不行怎么辦,還不是時候。
又道:“我們墨者此次來,就是為了行義。我們希望稅賦不變,而畝產增加。新的種子、耕牛、谷物還有許許多多新的種植技法,你們已經聽過或是見過,總是可以的。”
“馬上就要秋季了,收了這一季后,便可種植宿麥。麥粉你們也已經吃過,商丘村社種植過宿麥的人你們也問過見過了。請求國君的事,要等明歲繳納稅費的時候再說。”
又一次提及起了希望,民眾又想著或許國君真的可能會同意他們的請求,心中更喜。
適見狀,暫時不提那些不愉快的事。
在時隔一天半之后,再一次用希望讓眾人興奮,隨即繼續討論起各種可能的犯罪和律令。
這其實和秦律差不多,只不過秦律走的是上定法、吏傳法、民以吏為師,從而自上而下地上下同義。
這里走的是民定法、民推吏、民以墨者為師,從而自下而上地上下同義。
關鍵的區別就在于,上,到底是什么?
這是墨者必須要解決的問題,而且是首要問題,現在已經靠上即為公意、公意未必是君這個變動給解決掉了。
如今看起來結果似乎和秦變法是一樣的,不過三五年后便會大不一樣,民眾的想法也會完全不同。
也省去了為吏者向民眾解釋律令的階段,可以更快速度地實行,而且民眾本身也是樂于接受的。
暫時還用不到這些人打仗、或是保衛他們自己得到的生活。
所以也就暫時不需要秦律中的各種嚴苛的征調、服役等規定,墨者也暫時沒有這方面的合法性,所達成的信任也還不足以如此,外部條件數年之內也不至于你死我活。
大部分都是些民法的內容,暫時不涉及到國家機器的強制性內容。
因而律令雖然繁瑣,但第三日基本上也說不出什么情況后,最終也只是不過十二張紙。
其中還有整整兩章屬于理論和指導性的憲,而不是具體的法。
眾人或稱其為十二草帛法、或稱其為沛邑萬民法,以作為平日的稱呼。
在討論完律令之后,便順理成章地成立了政之府。
按照之前考察的情況、人口的分布、村社的構成、未開墾的土地等,將整個沛邑地區墨者所能控制的范圍分成了五個鄉、十八個亭。
合計有嚙桑鄉、沛澤鄉、南山鄉、泗水鄉、沛郭鄉,如果明年一切順利,還可能要做一些類似于集村并屯之類的事,暫時做不成也就先不提。
前四個鄉基本都選在了墨者深入其中、已經得到民心的村社,最后的沛郭鄉就是墨者在沛邑之外的那片土地,以沛郭這一鄉作為整個沛邑非宋國政權的并行自組織的中心。
十八個亭會按照之前的設想,建設水力磨坊。一旦今年宿麥收獲,這十八個亭就可以在物質上成為周邊村社的中心。
每個鄉的中心,都會建立起一個小型的榨油作坊和名義上為了祭祀、但實際上是為了集會的中心,同時墨者又會將許多必須的生活物資安排到這里銷售,從而在經濟上控制各個鄉。
油除了食用之外,將來墨車、雙轅馬車牛車之類的在各村各亭逐漸增多后,也需要潤滑。
黃豆、菜籽、麻籽、將來的棉花、胡蘿卜籽、蓖麻等一些不可以食用的油類也可以壓榨。
各個鄉亭也會用來傳授新的種植、發酵糞肥、回收廁硝等。
前幾日適與墨子討論的學校問題,考慮到現在墨者之中能當老師的人不多,所以不要說每個亭普及,連每個鄉都有一個都不可能,只能最終在沛郭這一處墨者聚集的地方建立一處。
法約雖然約定、希望也已經給出,可是墨者現在所得到的信任還不足以支撐做更多的事,最起碼要到明年五月麥收之后。
以這種已有的信任為基礎,能做的也無非是在種植完宿麥之后,集結眾人之力,先建立起亭政府、鄉政府、磨坊、集市等這些不需要太費力、同時又是各個鄉亭都能得利的建筑。
至于修路、挖河、修水渠、水利工程這些,暫時還不可能做,因為墨者暫時只能靠信任,也不可能太早把這些信任用光。
《史記》曾說,民有三不欺。
所謂子產治鄭,民不能欺;子賤治單父,民不忍欺;西門豹治鄴,民不敢欺。
子產是鄭國執政,背后有家族有實力,用張弛并用的手段,眼光敏銳,胡蘿卜加大棒的政策用的無比嫻熟,民眾無法欺。
開田洫、處置私田之始,人人咒罵恨不能雇刺客殺掉;但是子產實力雄厚挺住了,結果后來人們又稱贊,他死的時候痛哭。
宓子賤治理單父的時候,民不忍欺這個要考慮民的民是什么涵義。
宓子賤和本地大族交好,這個民具體是哪種民有待商榷。據說其在單父所父事者三人,所兄事者五人,所友者十有二人,所師者一人,顯然是得到了本地豪族的支持。
后齊魯交戰,經過單父。單父的公田中的麥子要成熟了,本地人便說反正也要被齊人搶走,不如讓當地百姓收割回去吃掉,宓子賤并不同意,認為這樣會助長人不勞而獲的風氣…因為這公田的麥子不是普通百姓的,所以寧可給敵國吃掉也不能給百姓,以免百姓盼著敵人再來。齊人掠奪麥子做軍糧非常爽,宓子賤也因此被傳頌千年被認為這是儒生君子的長久打算,若民是此民,實在難以理解何以會不忍欺。
至于此時正在魏地治鄴的西門豹,則真是民不敢欺。
剛去便借用祭河伯事,殺了一批,背后有要變法的魏斯撐著、鄴地又是卡在趙都中牟和另外大邑邯鄲之間的重地,這一手段讓當地大族不敢欺,敢欺就會讓他們見識下變法后的暴力機器。
后修漳河水利,西門豹直接就說:民可以樂成不可與慮始。民眾愚昧,他們樂于見到成功,但是不能和他們討論為什么要這么做。
這三不欺,其實都可以用,只不過在沛邑的民,并非是這三不欺中所說的“民”,因而用法也就大為不同。
暫時可以讓鄉民不忍欺、豪民不敢欺、族民不能欺。
將民的概念分清楚,才能成事。
西門豹的話看似很有道理,然而他說經歷的很多事已經證明未必對。
真正和百姓講清楚這是為了他們利益、并且有足夠信任的時候,興修水利這種事只要引導人民還是樂于做的。
而沛邑政之府的特殊性質和為今后計的打算,也決定了只能這樣做而不能學西門豹用強制手段,至少今年不現實。
適相信,如果今年冬小麥種植成功、牛耕壟作發酵糞肥技術推廣、明年新作物的種子足夠各個鄉亭都分到一批后,這種信任加上講明白眾人得利的結果,便足以用來修水利、建冶鐵、成立軍隊等事。
如今這個名義上的沛邑政之府,是獨立于宋國的民間自組織,只有自組織的法理,看似脆弱。
但因為宋國并未變法,法律也還是貴族秘密法而無成文法,所以這個并行于宋國管轄的自組織會成為沛邑鄉社的真正政權。
這些鄉亭的村民,一旦發生了什么糾紛,本就是村社內自行解決,現在有了這樣的組織,既然會成為他們唯一可以依靠的地方。
適很熟悉這種情況,就像是他前世所見到的那些秘密傳教的鄉村,一旦有什么事都是在內部解決,基本不會去尋找真正的基層組織。
此時更為方便,宋國根本不曾變法,也就根本不可能擁有秦變法之后的基層組織機構,更是暢行無阻。
這看似是并行,實則就是從無到有的建立。
這種自組織模式,暫時不會招致貴族反對。
墨子不是沛邑宰,所以沒有對沛邑的全部治理權。
但一城一邑,終究是人而不是城邑本身。
所以這種自組織的鄉亭首腦,即便不是宋公明確指定的沛邑宰,可卻是有實而無名的真正沛邑宰。
沛邑城內的事,墨者暫時不管,還不到時候,楚人還沒有正式出兵。
鑒于五鄉十八亭已經分好,也需要一個攏闊五鄉十八亭的上級機構。
若叫邑,又容易在稱呼上惹貴族不滿,所以墨者們選用了一個楚人已用、但是中原還未普及的稱呼:縣。
民眾們一致同意將墨者整體,作為縣政的負責人,作為沛邑萬民法與簽契之民之間的中介執行者。
同時又仿照管仲改革的叫法,墨者之中選出了五個鄉長的候選人,以等額選舉的方式,讓這五人一一講清楚自己的能力、擅長、才能,基本全數通過。
再用同樣的方式,墨者內部提供了十八名亭長的名單,也是全數通過。
這二十三人,雖不是墨者七悟害級別的人物,但也都是賢能之人。
至此,從第一天相聚到現在已過了六天,一個大致的擁有政府職能的縣級機構算是簡單地搭建起來。
民法有了、耕牛已準備、秋天馬上要到、新作物的種子差不多可以讓每亭都種植一些、政權也算是簡陋搭建起來,剩下的只是順水行舟一般,讓所有的民眾在他們約定的法約上簽名、摁手印并借此編戶齊民。
一旦手印摁在了沛邑萬民法之后的紙上,墨者在此行義的法理算就算是徹底獲得。
一方面是有舊體系國君貴族的允許,另一方面則以萬民相約之法得到了民眾的允許。
前者隨時可能反悔,但后者則只會越發支持。即便前者反悔,那也無所謂,到時墨者仍舊是沛邑城外的無冕之君。
至此,墨者才算是真正擁有在沛地行義的資格和基礎。
如此一來,第七天的事也就順理成章:墨者守城之術中,本就是重刑罰震懾的,只以懷柔行義并不足夠,所以那些巫祝便可以成為刑罰震懾的樣本。
淫祀、活祭、斂財、觸怒鬼神等等這些,都可以挑動民眾的情緒判處這些人極刑,而且還有更重要的一樣東西——他們斂財所得的那些錢,是民眾所希望和喜歡要回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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