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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雛鳥新啼風云動(三)

  李悝善于評價人,至少對吳起貪而好色的評價相當準確,對民心的把握也超于常人。

  他對不了解的人,不做評價,也認為無法評價。

  所以聽了吳起認為行義的墨者不可用的話后,便問道:“魚為什么能在水中游動而不會憋死?如果不是魚,是難以知道的。如果是經常喂魚的人,是能夠知道魚的喜好與活動的。你既不是魚,又不喂魚,怎么能夠知道魚的喜好呢?”

  吳起笑道:“我不是魚,也不喂魚,但我知道魚離不開水。那個叫適的,手中有新谷,有稼穡之法,又能做出麥粉豆腐之類,聽說也對天下大勢有所了解。若他喜好俸祿,何必行義、何必從墨?只需攜帶新谷、稼穡術前往魏地,必受重用,他豈能不知道?”

  “此人已經完全被墨者浸黑了,和禽子一樣,縱然以大夫之位相聘,若不能從墨者之義,必不能來。”

  “主上可能行義?可行非攻?可能節用?可愿節葬?可能立約法而約自身?況且將來要爭霸天下,不合非攻,這樣被浸黑的墨者必不肯來。這是不需要了解就能夠知道的事。”

  李悝思量了吳起的話,稱贊道:“是這樣的道理。如你所說,適這樣的人學于隱士,對于天下必有了解,大夫之位在墨者眼中不過是行義的手段。你比我更了解墨者,還請解惑。”

  吳起回道:“敢不從命?”

  “我知墨者也有編什伍之法、尊法令之說。不知道墨者又和重法之學有何不同?我也聽聞你曾親自為士兵吮毒瘡,難道你這樣的愛人,不是墨者所認為的愛人嗎?”

  吳起的道德名聲不算太好。

  有說他年輕時曾怒殺十余個嘲笑他的人,并聲稱混不好就不回去了;有說他曾為了求將而殺妻;有說他母親死了他還不回去奔喪只為自己那句混不好就不回去的誓言;還有說他在家中也行法,妻子織布不整齊違背了他“法令如一”的信條于是怒而休妻的…

  但他又有大才,李悝這樣問,并沒有絲毫的羞辱之意,真正希望吳起能夠解惑。

  吳起想了一下自己曾聽過的墨者之義,想到學于曾申時聽說的那些被斥責的道理,沉默一陣,問道:“這間屋子,如果有了損壞,您一定會找人修繕。那么您愛這座堂皇的房屋嗎?”

  “是愛的。”

  “那么,如果您的兒女有什么請求,您也一定會答應吧?您愛自己的兒女嗎?”

  李悝笑道:“也是愛的。都說婦人愛子,卻不知丈夫尤甚啊。怎么能夠不愛呢?”

  吳起起身,躬身行禮道:“如此一來,這就是墨者愛人、與我愛兵的區別啊。我愛兵,就如同您愛自己的房屋,修繕是為了使用房屋,遮風擋雨宴饗賓客。”

  “墨者愛人,就如同您愛自己的兒女。也會愛惜,但卻并不希望他們能做什么,僅僅是為了去兼愛世人。”

  “所以他們編什伍,是為了守弱國之城,以為將來非攻。而我們編什伍,是為了征戰爭霸,并不是非攻。”

  李悝琢磨片刻,也還禮道:“是這樣的道理,這我就明白了。就像是在鬧市無故殺人,與在軍陣中奮勇殺人,都是殺人,但卻不是相同的目的。這區別就是墨者的義;與王侯的心。”

  吳起嘆息道:“所以墨者的義,是不可能行于天下的。他們終究徒勞。”

  “但墨者的才能,卻是可以使用的,這與義無關。比如尚賢,不會因為是否非攻而就變得可能有用也可能無用;比如他們說的墨玉,不會因為爭霸的不義之戰而種植就不生長。這是不可更改的,與義無關的東西,也正是我們可以用的。”

  “此其一也。其二,重法之人,也希望上下同義,但希望君言即法。”

  “墨者重法,卻以天志為規矩衡量,以天志立法,君言非法,甚至要與臣氓通約而約束君主。法不同,重法相同,則本義就大為不同。上下同義的根基,是義合天志,而非君王之言。”

  “這便是兩者的區別,您是可以領會的,也是我所全部知道的。所以,墨者不能用,而叛墨可用。”

  “若無義,則求俸祿美姬錢財。以義為寶,王侯不多;但若以俸祿美姬為寶,墨者如何能比得過王侯?”

  “是否有義,難道影響這個人的才能嗎?我多被人誹謗,難道守西河有比我更能勝任的人嗎?曾申之德,齊魯皆知,難道他能守住西河嗎?所以還請您勸說主上,要重用那些叛墨,如果能夠用在西河,大有裨益。”

  李悝點頭稱是,問道:“叛墨可用,那適這樣的墨者呢?”

  吳起說道:“可派人直接去廩丘聘勝綽入西河。再遣諜前往沛地,查看墨者如何種植、編什伍、改壟作、輪換作物。”

  “再遣車數乘,載以重金美玉前往沛地,只說要聘勝綽等人,佯裝不知勝綽叛墨,只說以為守廩丘乃是墨子之意,讓墨者親眼見到金玉。”

  “墨者中若對行義不堅者,見金玉眾多,必生叛心。又聽勝綽被用,叛墨后自會來魏。”

  “其不叛者,視金玉為糞土;其不堅而未叛者,見金玉在前或會心生叛意。聽人說金玉眾多,與親眼所見金玉眾多,大為不同。豈不聞昔年趙簡子出戰,必許以重祿,于是士卒用命。沛地極遠,我等縱在安邑求賢,墨者中不堅者未必耳聞。金玉至沛,乃是趙簡子于陣前許諾,想要被聽到的人才能聽到。”

  “再遣秘諜深入沛地,查看墨者作為,學習壟作輪耕之法,歸來后用于魏,則可廣增武卒,霸業可成。”

  “深入沛地之秘諜,必許以重金,再留其妻女在安邑。”

  “以重金養其奢侈,以此方不能被墨者之義所蠱。”

  “過慣了重金在手的生活,豈會愿意吃糙米、穿短褐?若不然,秘諜反成墨者,那也未可知。我倒要看看,千金與義,常人取何?”

  李悝聞言大笑,稱贊道:“以區區千金,換國賦倍增、民用倍足、四萬武卒、河曲之守、秦人之疲…誰人不換?我明日便見翟璜、段干木等人,其說主上,促成此事。”

  魏都,秦公子連的府邸。

  二十歲的公子連離開秦國的權力中心已經十五年了,也已經在外流亡了十五年了。

  五歲被放逐,因為有秦國繼承權的強宣稱,魏斯便厚待這位秦公子,以備將來有用。

  秦國多亂,貴族權大,公子連即便已經被放逐了十五年,卻依舊有機會回到秦國繼承,只要貴族喜歡就可以。

  他相信自己總有一天會回去,在魏都,用自己的雙眼看著魏的變化,心痛無比。

  自那個貪而好色的吳起駐守西河,秦人連連敗退,退守渭河平原,無險可守。

  眼看著魏國因為變法一天天強大,作為秦君之后,即便魏斯厚待他,他卻不能不對魏人充滿警惕。

  秦國變法太難。

  當年厲公圖強,楚晉皆來朝覲,卻因為觸動了貴族的利益,死后被安了一個“殺戮無辜曰厲”的惡謚。

  變革沒有不殺人的,也沒有不觸動舊階層利益的。于是便要殺戮“無辜”。

  厲公死后,躁公也是個惡謚,躁公剛死,貴族們從晉國接回了躁公的弟弟,立為國君。

  這位秦君才當了四年,又想變法,當即被貴族們合力,逼著他自殺,立了他的孫子一個便于操控的孩子做國君。

  雖說弒君的事各國都有,但能被權臣逼著自殺的國君,實在不多。

  而且很可能罪名是叛國,因為秦懷公曾經在晉多年后被迎立,貴族大約是以叛國罪逼國君自殺的。

  公子連的父親便是那位被貴族推立的孩子,稱為靈公。靈公剛死,貴族們再次發動政變,擁立了靈公的叔叔做國君,將公子連放逐。

  弱秦弱秦,并非徒有虛名,實在是真弱。當年穆公資助重耳,卻不想重耳成就了晉國霸業,晉文一薨,穆公立刻發動了對晉戰爭,兩戰全敗,從此之后東進之路被堵死。

  巴蜀又拿不下,南進不能。本以為晉六卿之亂會有機會,可誰曾想活下來的韓趙魏三家聯合一起至今還未翻臉。

  到現在,西河失手,吳起守住西河,秦人只剩下渭河平原。

  可是秦國貴族們還在忙著爭權奪利,想要學習魏國這樣變法實在難以實行。

  公子連年紀不大,但身邊跟著許多在最詭譎隱秘的秦國宮廷中長大的侍從和士。

  耳濡目染之下,年紀雖然才二十,可內心已經蒼老成熟的仿佛爛熟的桃子。

  他知道魏斯善待自己的原因,也知道自己縱然提防著魏人,但在表面上絕對不能表現出來。

  只能繼續等待著機會,等待著一個讓他施展抱負的機會,而不是在這之前就死在這里。

  魏人的政策值得學習,尤其是值得弱秦學習,但此時此刻卻不能露出絲毫警惕的神色。

  自己的身邊,遍布著魏人的耳目。

  名義上是保護自己免遭專諸刺僚那樣的事,實際上就是在監視自己,以確定自己是否是一個可以扶植的君主。

  此時,公子連的身邊站著的兩名死士不是魏人的耳目,而是只屬于他一個人的死士。

  兩名死士手握銅劍,站在公子連的身旁,與公子連一同盯著前面的三個人。

  三個人自稱是叛墨,自東方遠道而來,聚集的是一同叛墨的三十人之心,直言不諱地說想做一件雪中送炭的事。

  雪中送炭,真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詞。

  公子連這樣想著,然后不知道怎么想到了雍城的雪、雍城的炭。

  他離開雍城的時候只有五歲,但卻覺得此時自己想的那些雪、那些炭,就該是雍城的雪、雍城的炭。

  雍城到底什么樣呢?公子連已經忘了,卻依舊記得雍城的名字,如此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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