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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三章 觀鵝

  比賽的事情,鐘岳差不多已經拋之腦后了。之前參賽,也就是重在參與。之后被那頭版頭條一鬧,則是完全讓鐘岳對這比賽沒有什么興致了。

  幾萬塊砸下去,炒得這么火熱,如果還拿不到第一,可能嗎?

  不過這個比賽,獎金才微不足道的幾百塊,還沒有之前文化館開幕之時那種隨性之作來得豐厚,花這個錢,不值。不過反正不是他自己掏的腰包,管他呢。

  暑期漸漸消散,山間晚風吹過,桃林間傳來颯颯之聲。

  正是夏薯成熟之際。

  離鐘家不遠的那戶人家,張光延,延叔兒子要成婚了,買來了不少喜帖,下午找鐘岳過來幫著寫寫喜帖,就拎來了一小麻袋新翻上來的番薯。

  鐘岳在空地上堆起了柴火,燃盡之后,將四五個番薯煨在里邊。小時候經常這么吃,之后去縣里上學,就再也沒工夫品嘗這樣的美味了。那些校外那個柴油桶烤出來的紅薯,都是泡過糖水的,吃起來水水的,一點也沒有番薯原本的香糯。

  番薯靠著炭火的溫度,需要三四個小時,才能完全熟透,鐘岳趁著這個時間,進入到系統之中。

  觀摩神人九勢。

  小楷筆法大成,鐘岳再全部領略了一邊各式墨韻,又有了不同的感悟。

  他離真相越來越近了…

  小楷大成,并不是說,已經再無進步的空間。書法之道,盡頭在何處?

  是否達到書圣的水準,就是終點呢?

  恐怕千百年來,沒有一個人可以告訴鐘岳這個答案。

  有些人窮其一生,筆寫禿了一籮筐,結果在晚年,書風大變,又有更高的格局,這便是書法的樂趣了。

  一個人的書風,是隨著年齡、閱歷、心境在變化的。

  最后那一筆,鐘岳還是看不出個所以然來,如果非要他說些什么,只能說很妙。

  妙不可言。

  妙到鐘岳無法去臨摹,無法去效仿,更別提解釋它了。

  就像是對于生命的定義。

  即便再如何有文字去闡釋,去論述,哪怕是長篇累牘地去論述,它都是顯得蒼白的,無法概括生命這個有趣的東西。

  有些事情,它存在,不是為了讓人解釋而存在的。

  沒有什么過多的收獲后,鐘岳只能掃興收場,準備再去拜訪拜訪王珣了。

  進入了王氏族聚之地后,背景之中的院落之中,多了不少族人。不過和之前在古揚州街頭一樣,這些人都看不見鐘岳。

  鐘岳穿弄而過,來到了王氏宗祠之前。王珣雙手扶著腰帶,腰背挺直地站在宗祠之前。

  “見過王尚書。”

  “不必多禮。”

  “不知道學書一事,您考慮得如何了?”

  王珣說道:“我問過叔叔了。”

  “王右軍怎說?”

  王珣一臉淡定地說道:“叔叔說了,雖然你是鐘太尉的后人,但是王氏族規不可壞。而且叔叔的筆法也并非全都從衛夫人那里所得,瑯琊王氏幾百年底蘊,豈是泛泛之流?”

  好好好,知道你牛掰!

  鐘岳臉色有點難看,這簡直比沒得筆法更加掃興,怎么能有這種事情發生呢?這系統設置得不科學啊!

  “不過,叔叔說了,相逢便是有緣,可以帶鐘小友去一處地方,能夠悟到多少,就看小友本事了。”

  鐘岳眉頭一挑,“多謝王尚書。”

  鐘岳想著,會不會是瑯琊王氏的書庫?也許是魏晉時期的一些筆法傳承吧。追溯到一千多年前,很多資料都失傳了,所以鐘岳也很心動,到底是什么地方,能夠讓王羲之破例,傳授與他。

  從王氏宗祠往東而去,已經離族聚之地有點遠了,鐘岳心頭的疑惑也多了。這什么鬼?瑯琊王氏,幾百年間,能書善畫者人才輩出,王羲之、王獻之、王玄之、王凝之、王煥之、王肅之、王徽之、王珣等等,子侄輩皆是書法大家,四世孫王僧虔、七世孫智永也是書法大家,當中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書家,如此書法世家,到底有什么隱秘呢?

  鐘岳越想越激動,跟著王珣已經走到了一座木橋上。

  “到地方了。”

  鐘岳回過神來,“到了?這…”

  朝四處看了眼,什么東西都沒有,這就是王家秘而不傳的地方?

  逗我的吧?

  “王尚書,不知道此處有何筆法可尋?”

  王珣指了指橋下的鵝群,說道:“王氏筆法奧秘,便藏于此物之中了。”

  “鵝?”

  “正是。”王珣轉身而回,“鐘小友,祝你好運了。”

  帶我來看鵝?

  鐘岳有一種想死的感覺,這不是玩我呢嘛!

  他不懂這是王羲之的意思,還是王珣的意思,但是看鵝能看出個雞毛來?

  鐘岳站在木橋上,宛如一個智障似的,看著一群鵝,此起彼伏地叫著。

  兩個小時,鐘岳被自動送出了系統。

  看到了什么?

  領悟到了什么?

  鵝…額…

  鐘岳簡直有點抓狂,這是幾個意思啊。他是來學筆法的,看毛個鵝啊…

  一瞧熟練度,果然停留在百分之零的進度。鐘岳有一種被坑了一把的感覺。這算哪門子事?

  看鵝,我看你個瓜皮!

  從筆法系統出來,鐘岳坐在沙發上,有點疲憊地仰頭靠著。

  在系統中還是很耗心神的,想到在炭火里煨著的番薯,鐘岳就出門去找番薯了。

  屋外炭火還有余溫,鐘岳蹲在一旁,那竹枝翻動著。

  電話響了,鐘岳邊找番薯邊接起了電話。

  “喂。”

  “鐘岳,是我。”

  “黃老,有什么事情嗎?”

  番薯外表已經呈炭黑狀了,家里沒有錫紙,不然拿錫紙包一層,應該炭化的不會這么厲害。

  “大賽的評獎結束了。你得了二等獎。”

  竹枝夾出了一個烤好的紅薯,落在一旁的碟子上,“哦。第一呢?”

  “黃旭,《顏勤禮碑》。”

  “呵。”

  “你也別太在意,現場書法大賽,有很多因素的。”

  “嗯。”

  鐘岳搖頭輕笑,這種比賽還有黑幕的?真是有意思呢。

  “我明白你不服氣,但是文無第一,作品上的評選,不同書體、作品,高下很難評判。”

  “我知道,謝謝您特地通知我了。”

  鐘岳將電話掛了,將番薯端回到屋里,那小刀將番薯外的碳層掛去。

  是白薯,不是紅薯。雖然白薯沒有紅薯甜,但是鐘岳獨好這口,市面上很少有這個品種的番薯了。

  鐘岳吃了一口,噴香,甜而不膩,是食材本身的味道,燙得只敢用門牙輕咬。

  特地配上了一罐冰啤酒,幾個白薯入肚,鐘岳躺在竹榻之上,山風從窗外吹進來。

  “真是垃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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