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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表演

大熊貓文學    一個娛樂帝國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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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莎姐不是普通的酒吧駐唱歌手,她是發過唱片的知名歌手。”上次來這里,喬雅丹驚訝他居然不認識莎莎,回去之后,方曉就在網上查了查,對她的履歷有所了解,他舉了舉右手,說道:“一共發過五張唱片,其中有四張是翻唱,翻唱就不提了,沒什么技術含量,我來說說她的第一張唱片,也就是唯一的那張原創唱片,發行于十年前的晚風。”

  莎莎顯然被他的諷刺氣得不輕,抬腿就要對舞臺走,卻被身邊那個中年男子拉住了,示意她不要輕舉妄動,方曉看到昆哥也過去那邊了。

  “這張專輯以同名主打歌為名字,但是很可惜,主打歌晚風表現的很糟糕,不管是詞曲還是演唱,都乏善可陳,沒有產生任何影響,就像被晚風吹走的塑料袋,消失的無影無蹤,整張專輯,只是歪打正著的紅了一首回不去的愛人,然后莎莎姐靠它吃了十年飯。”方曉講完莎莎的資料之后,環視了一圈酒吧,說道:“我現在就用晚風做題目,寫一首歌,讓莎莎姐知道,這世界上,會寫歌的人很多,會寫好歌的人也很多,只是人家都不喜歡你而已。”

  然后他開始點名:“許可,藍小溪,喬雅丹,你們上來一下。”

  這種大庭廣眾之下公開當面打臉的情況,即使是激情四射的搖滾酒吧也很少見,何況暮色這種沉穩低調的酒吧,沒有人不喜歡看熱鬧,客人們都興奮了起來,發出比剛才更大的響動,好像沙灘上拍著翅膀,正要起飛的鳥群。

  “我是南師大的學生,大四,快畢業了,這三位都是和我一個學校的同學。”方曉指著拿著沙錘,依次上臺的三個女生,介紹道:“這位是許可,這位是藍小溪,這位大家都認識,喬雅丹,她在這里打工,是酒吧的侍應生。”

  喬雅丹站在他右邊,許可和藍小溪站在左邊。

  方曉先問喬雅丹:“你的記憶力怎么樣?”

  喬雅丹已經見識過他現場寫歌的能力,笑著配合,說道:“還行。”

  方曉又轉頭問許可和藍小溪,兩女也都點頭,說還不錯。

  “很好,三位同學都說她們記憶力不錯。”方曉端起吉他,橫在胸前,說道:“天氣預報說臺風‘姍姍’已經走了,但我覺得姍姍就像個婀娜多姿的美人,走是走了,卻留下了風情萬種的余韻,今晚各位來酒吧的路上,應該能感覺到,晚風習習,撲面而來,很舒服,很溫柔。”

  “我就以今夜的晚風,寫一首歌。”他隨手掃了一個和弦,然后說道:“我先唱一遍,讓三位同學記一下歌詞,然后大家再依次再唱一遍。喬雅丹,你最先,然后藍小溪,最后是許可。沒問題吧?”

  聽一遍就要記住歌詞并且演唱,可不是容易的事,但三個女孩子都沒有提出疑問,只是點頭。

  整個酒吧鴉雀無聲,齊刷刷的看著舞臺,連一直在和昆哥唧唧歪歪的莎莎也停止了呱噪。

  方曉開始彈吉他,彈好前奏之后,就開始唱,歌詞很短,就四個句子。

溫柔的晚風輕輕吹過愛人的夢中溫柔的晚風輕輕吹過故鄉的天空溫柔的晚風輕輕吹過城市的燈火今夜的晚風你去哪里請告訴我  女人如水,她們的嗓音可以用酒水飲料來類比,男人如山,很難用液體描述,方曉的聲音渾厚有磁性,像灰色的花崗巖,質地細密,入手微沉,帶有細細的顆粒感,但摸起來又很順滑,貌似平凡,卻久看不膩。

  他剛一開腔,所有人都感覺心神為之一震,隨著歌聲的展開,聽眾仿佛置身和煦的春日晚風里,不由自主的露出舒服和滿足的表情。

  阿達聽了兩句之后,把調制好的酒推給寶叔,輕聲問道:“寶叔…”

  寶叔擺手,示意他別說話。

  本來背對著舞臺的昆哥側身轉頭,和莎莎坐在一起的中年男子也坐直了身體。

  方曉唱完了之后,一邊彈間奏過渡,一邊目視喬雅丹,用身體語言和她互動,喬雅丹雖然到處打工,但專業從沒丟過,她跟著方曉的節奏,搖動著沙錘打拍子,等旋律一到,立刻毫厘不差的接上了。

  她的聲音和方曉的完全不同,給聽眾的感覺也完全不同,方曉的歌聲仿佛站在大廈天臺上看城市燈火的男人,有淡淡的惆悵,她的歌聲仿佛在山頂小屋等情郎的女孩,有熱情的憧憬。

  輪到藍小溪的時候,她的歌聲又不一樣了,仿佛海邊獨坐想家的小姑娘,有如水的思憶,最后是許可,她的聲音仿佛騎著自行車到處旅行的游客,有飄忽不定的未來。

  等許可唱完之后,方曉繼續彈吉他,用一段和弦收尾,當最后一個音符消失之后,滿場響起了掌聲,比喬雅丹剛才的那個要熱鬧——可能這種直接打臉的行為,刺激了這些中產階級的腎上腺,又或者是因為新歌總是容易讓人驚艷的緣故。

  等掌聲結束后,方曉扶了扶麥克風,說道:“大家覺得如何,是不是比莎莎姐的晚風要好聽?”

  臺下有十來個人回應叫好,但大多數人只是微笑,并不起哄。

  沉默的大多數啊…

  看來還得加把火,要是鼓動不起聽眾的情緒,就不能算是個好歌手…

  他正在考慮怎么去挑逗酒吧這百十個溫和的人群,莎莎好死不死的又冒了出來,大聲的鄙視道:“這么簡單的歌也好意思叫囂?拿一首不知道什么時候寫的,也不知道是誰寫的歌出來,就說會寫歌,方曉,你的臉皮真是厚的沒邊了!”

  方曉立刻有了主意,打了個響指,伸出右手,很有范的指著她,說道:“莎莎姐說的太好了,我也覺得這首歌太簡單了點,沒什么難度,玩的不過癮,你的臉還不夠紅潤。這樣好了,我根據我們四個人的嗓音特點,再寫四首歌,還是用晚風做題目,現場就寫。”

  他語氣平淡,連一點重音都沒有,但這個海口夸的就太大了,全場為之嘩然,響動比剛才更大了一點,剛才像群鳥展翅欲飛,現在像熙熙攘攘的菜市場。

  終于有了點人味…

  “寶叔。”阿達有點擔心,說道:“要不你去打個圓場吧,見好就收,沒必要搞的太大。”

  “我看用不著,丹丹說他只用幾分鐘就能寫一首歌,看樣子是真的。”寶叔坐著沒動,嘖嘖贊嘆,說道:“英雄出少年啊,這個小方,不簡單!老沈這是要給我們幾個老家伙臉上涂滿顏色啊。”

  李伯是這些老頭里年紀最大的一個,他也贊同,說道:“確實不簡單。阿寶,你發現了沒有,剛才唱歌的時候,雖然每個人的歌詞都一樣,但方曉根據每個人的嗓音特點,把旋律做了微調,再加上肢體動作,引導她們唱出了不同的味道,很難得,很不簡單!這幾個女孩子明顯都是第一次唱這首歌,能唱的這么好,他功不可沒。”

  寶叔輕輕點頭。

  三個女孩子也非常驚訝,臨場寫一首歌還行,一下寫四首,而且根據每個人的嗓音特點寫,就太逆天了,于是不約而同的彎腰低頭,湊近方曉。

  “方曉,你行不行?”這是許可。

  “唱什么?”這是藍小溪。

  “方曉,你真厲害!”這是喬雅丹。

  方曉笑而不語,表情非常的自信。

  他主動挑了“晚風”做題目,其實早就埋了伏筆,進可攻,退可守,因為“風”這種題材的流行歌曲,太多太多了,可以說是不可勝數,風的季節風中有朵雨做的云風繼續吹風再起時想和你再去吹吹風等等等等,甚至歌詞中有一個“風”字,都可以拿來用,比如但愿人長久,里面有句“我欲乘風歸去”,就可以拿來應景…

  “都站好,都站好,聽我指揮。”

  許可不忿被他呼來喝去,哼了一聲,然后才站直了身體,藍小溪很興奮,一個跨步就回到了剛才的位置,喬雅丹站好之后,側著頭,用比夏日驕陽還要炙熱的目光看他。

  “各位,在寫之前,我要先說清楚兩件事。”

  “第一件事,我總結一下我這三位同學的嗓音特點。”方曉挨個指了指三個女孩子,說道:“喬雅丹,自然純粹,藍小溪,醇厚圓潤,許可,飄忽迷離,大家有沒有異議?”

  客人們發出贊同聲,表示沒有問題。

  方曉再指了指自己,說道:“至于我自己,我覺得我是鐵漢柔情類型的,但是我這個紙片一樣的身板,似乎算不上鐵漢…”

  自嘲的言辭惹來滿場笑聲,很熱烈,氣氛從三四十度的溫吞水升級到五六十度的洗澡水。

  “好吧,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我就不總結自己的特點了,下面我再說第二件事,就是寫歌的時間。”方曉把目光轉向吧臺,問道:“阿達哥,我聽說雞尾酒千變萬化,風味繁多,請問有和我們這四種嗓音風格類似的酒么?”

  阿達呆了呆,然后回答道:“有的。”

  方曉用手指從左到右,粗略的慶典了一下,然后說道:“現在酒吧大概有100名客人,阿達哥,調制100杯雞尾酒,最快需要多少時間?”

  “最快的話,30分鐘吧。”阿達說完之后,又加了一句:“不過100杯數量有點多,或許要40分鐘。”

  “OK,我知道了。”方曉又轉頭面對場地中的客人,說道:“我需要時間寫歌,她們需要時間熟悉歌詞。”

  “這里是酒吧,美酒為先,其次才是音樂。不如這樣,我們四個人的聲音,大家剛才都聽過了,喜歡誰的聲音,就去買一杯和誰氣質類似的雞尾酒。以100杯為限,只要阿達哥調制好了100杯酒,我們不管是準備好了,還是沒有準備好,都要上臺來唱給大家聽,各位覺得如何?”

  來酒吧本來就是喝酒的,多買一杯雞尾酒,算不上什么,但30分鐘內寫4首歌,而且有苛刻的限制條件,這種類似奇跡的事情,錯過了就很難再遇到了。

  客人們紛紛贊同,無人反對方曉的提議。

  莎莎姐又冒出來作死,冷言冷語的說道:“方曉,別當我們是傻瓜,等會你胡亂編點東西,也說是歌,那能是歌么?”

  “既然莎莎姐這么說,那等會搞個投票好了,各位要是覺得我寫的歌不好聽,是胡編亂造出來湊數的,這酒錢,統統算我的。”方曉站起來,帶著笑容說道:“要是都覺得好聽,那這酒錢,莎莎姐你出,如何?”

  PS1:書中的歌是好妹妹樂隊與小娟和山谷里的居民合作的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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