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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千騎卷平岡(上)】

  十月末,在江南是晚秋,在漠北就是初冬,凜冽的寒風像刀子一樣割人,烏云沉沉壓在鐵灰色的綿延山脈,白狼水如黑色鐵流緩緩流淌,寂寂無聲。

  這樣寒冷的天氣,以及隨時有可能下雪封道的危險,一般不會有人外出,更不可能征戰。但就是這樣不宜征伐的時辰,就有一支數百人的騎隊,一人雙騎,人人裹面蒙頭,止露雙眼,頂風逆馳,奔行在白狼谷道。

  出其不意,攻其不備,這就是此次馬悍中距奔襲作戰的關竅。從白狼城到平岡,順著一條曲折的白狼谷道,不過二百七八十、三百里不到。幾百人的小股輕騎兵,一人雙騎,快馬奔馳,不過兩天行程。

  馬悍這次親自領隊,隨行的只有太史慈,而唐努留下守城,烏追則協助田豫攻打文成。這樣讓唐努很是不甘,向烏延部復仇,是他近兩個月來做夢都想做的事。命令一下,他就急白了眼,再三請求出戰。馬悍只一句話就將他堵了回去:“要不你帶隊,我守城得了。”

  唐努老實了,跟誰搶也不能跟城守搶啊。

  太史慈還沒有接受白狼營騎司馬這個職位,只是以馬悍的客卿身份隨軍作戰。天寒地凍,路硬如石,飛騎奔襲,按太史慈的建議,最好一人三騎,并且要做好廢掉兩匹馬的準備。不過當馬悍拉過一匹赤色健馬交給他之后,太史慈瞪著那生鐵重型馬掌,踏著亮閃閃的鈴形馬鐙,從西城門直奔白狼山,兜了一圈回來之后,啥話都不說了。他此次隨行出戰,除了身為客卿,理所應當之外,更重要的是,他要看看。裝備了這種新型馬具的騎兵,是如何作戰的。

  但剛出白狼城,看到馬悍綁在備用馬身上那桿輕易不示人的超級重槍,太史慈目瞪口呆,比照手中的丈二長矛,又多了一個心思,再看看這桿霸王槍是如何做戰的…

  馬悍一人四騎。白馬銀箭是作戰馬,只有開戰時方才乘騎,黑馬(從軻比能那里搶來的西涼健馬)是乘騎馬,還有一匹雄健大青馬做為輪換。他的霸王槍與大量箭矢,則由一匹棕色的幽燕馬馱負。幽燕馬沖刺不行,但耐力十足。用來背負兵器最好不過。

  這三百白狼悍騎中,有近二百正騎曾隨馬悍在小支山大破烏丸人,并且在漢戈寨攻防戰中,多有出色表現,是白狼營的精英,也是最死心塌地的追隨者。其中一百五十騎為弓騎,另有三十騎為重騎。每個重騎配兩個扈從,其余近百騎為尚未轉正的預備從騎。不過此一戰后,只他們表現尚佳,可據功轉為正騎兵。

  正因手握這樣一支忠心耿耿的騎兵精銳,馬悍才豪氣沖天敢以三百騎遠襲右北平烏丸的老巢平岡。那里,足足有五千烏丸人,加上周邊部帳超過萬人,控弦之士不下三千。

  三百襲擊三千。這個險可不是一般的大。馬悍天然喜歡冒險,否則也不可能在短短十年間從一個身無分文的偷渡客,成為一個俯視紅塵的大佬。不過,這一次他并沒有這樣玩,這些精兵都是他的老底子,他不會全拿去拚。說白了,這次襲戰。他要達到練兵、威懾的目的,損失要壓到最低。所以,他要借力。

  黃昏時分,在向導的帶領下。騎兵隊來到一處背風的山坳子。一個個筋疲力盡從馬背下來,強打精神,松解馬肚帶,給戰馬喂食飲水。騎兵與步兵的區別就在于馬,戰馬就是騎兵的第二生命,比手里的武器還重要。武器沒有了,只要馬還在,至少還可以逃,可是若馬沒有了,有再多的武器又有何用?身為騎兵,無人不深知這一點,所以每到打尖之時,無論再疲憊,騎兵們都要先把馬照料好,然后才輪到自個。

  馬悍望著烏沉沉的天,估算了一下時間,離入夜至少還有半個時辰,他們大概有兩個時辰休息,足夠了。

  馬悍招呼太史慈與向導及一個小個子鮮卑人一塊登上山坳高處,聽向導介紹:“前方三十里就是平岡城,這里在前漢(即西漢)時是右北平郡的郡治所在,所以城池很大,足有三個白狼城大小。不過后來郡治南移,此城交給烏丸人鎮守之后,這些胡奴只知享用,不知維護,幾十年下來,那城墻早就殘破不堪,到處是窟窿眼,豁口能擠進一個大活人…烏延的王帳就在城南,他不習慣住土屋,在城里照樣搭帳子,真是個老蠻夷…”

  馬悍點點頭:“城里有多少控弦之士?”

  “回城守的話,不過二千人馬,還有差不多一千人馬分散在周圍百里的各部帳中,如果趁夜突襲的話,烏延根本來不及全部召集起來。”

  馬悍微笑:“也就是說,我們面對的敵人,大約就只有二千,很好。烏延部總共有多少人口與牲畜?”

  “回城守的話,平岡一帶的烏延部有五百帳落,人口兩萬多,牲畜不下數十萬…”

  “哈哈哈,不錯,鮮卑人給的消息,還是真全面啊。”

  在馬悍與那向導問答時,太史慈一直盯住那小個子鮮卑人。此人相貌平平,黑而瘦小,身上沒有兵器,但左手前臂套著一牛皮護手,腰間掛著一個不知裝著什么的皮囊,鼓鼓囊囊的。這人很沉默,除了對馬悍極為恭敬之外,基本上不與旁人交流。太史慈只是感到奇怪,馬悍為什么叫上這個人?

  突然,太史慈看到鮮卑人動了,他從衣襟里摸出一個黑色的小哨,揚起臉,眼睛亮起一道精光,那張平平無奇的臉竟生動起來。

  嗶——

  一聲尖鳴,如鋒鏑破空。

  太史慈一驚,一抬手抓住肩后的短戟,但就在這時,一只有力的手掌按住他的肩膀。太史慈側首,但見馬悍微笑搖頭,頓時明白了什么,點點頭,放松握戟的手。

  遠天驀然傳來一聲長長的鷹唳,一個黑點越來越近。以馬悍與太史慈的驚人目力,這黑點還沒移動到一半,就已看清,這是一只蒼鷹。而當這只蒼鷹在天空盤旋一圈,收翅而降,穩穩落在那鮮卑人手臂上時,太史慈恍然大悟。這竟是一只信鷹,而這鮮卑人則是一個鷹奴。

  以信鷹傳遞消息,這是鮮卑人與烏丸人的一種高級通訊手段,而鷹奴則是訓鷹人。無論是信鷹還是鷹奴,一般的小部落還真用不起,能用得起的部帳屈指可數。倒不是有多昂貴。主要是信鷹也傳遞不了多遠,頂多百十里,雖然比騎馬傳遞快,但效率也差不了多少,而驛遞更簡單可靠,所以一般部族是不會養這費力不實在的玩意。不過若是在戰斗的時候,需要通過敵軍地盤給后方傳遞消息。而又不想驚動敵人,這信鷹就比驛遞可靠多了。

  太史慈驚訝地看了馬悍一眼:“想不到白狼城還能豢養鷹奴。”

  馬悍笑笑:“這鷹奴可不是我豢養的,我哪養得起,這是素利派來的聯絡使。”

  “素利?遼西鮮卑大人素利!”太史慈的眼睛瞪大了。

  這時鷹奴已從鷹腿上取下兩塊小木片,恭恭敬敬呈給馬悍,然后從鼓囊囊的皮囊里取出一小塊鮮羊肉拋給信鷹,不斷撫摸鷹首。

  兩塊木片上只寫了八個漢隸:“諸事皆備,只待君令。”

  馬悍扭頭對太史慈笑道:“素利的一千鮮卑精騎已借道柳城。從北面壓向平岡,加上我們的兵力,總計有一千三百精銳騎兵,而平岡城內只有兩千烏丸控弦之士。這些人中,真正的精銳,也就是王帳護衛不過五百,其余皆為沒有太多訓練的牧民戰士。敵我戰斗力幾乎是一比一。又是有心算無備,而平岡城內還有鮮卑人的內應。這一仗還沒打,烏延就已經敗了。”

  太史慈兀自難以置信:“鮮卑人要攻擊平岡,身為三郡烏丸盟主的蹋頓不派兵攔截就怪了。怎會借道?”

  馬悍向北邊指了指,淡淡道:“素利打出的旗號是與步度根聯合進擊軻比能,鮮卑人內訌,蹋頓高興還來不及,借個道算什么,甚至還想出兵分肉呢。”

  太史慈這下明白了,后面的話不用說,他也大致能猜到。素利當然不是發揚什么鄰里友愛精神,幫白狼城收拾烏延,實際上遼西之地,烏丸勢力占絕對優勢,素利與另一個鮮卑首領彌加,一直被打壓,他們東部鮮卑三大部落:素利、彌加、厥機,其部眾全部加起來,還比不上全盛時期的一個軻比能。

  原本三部鮮卑中,東部鮮卑就是實力最弱的,更何況一分為三,那更是弱得沒邊了。尤其遼西的素利與彌加,被蹋頓壓得死死的,部族發展,日見窘迫。他們早就瞄上了平岡,這里的水草才叫肥美,哪象遼西,除了山就是海,這讓牧民們怎么活。

  以往是忌憚烏延的實力,但眼下烏延連續挫敗,部族實力大損,又有人挑頭,只要跟著干,就能分肉吃,何樂而不為?

  馬悍長鞭一指:“我用平岡這塊肥肉,引出素利聯合出兵,再加上彌加助田國讓奪取文成,這筆買賣還合算吧?”

  太史慈挑了挑大拇指:“慷他人之慨,再合算不過了。”

  二人相視大笑。馬悍一振魔瞳弓,對太史慈道:“走,咱們去掃凈外圍,比一比,看誰干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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