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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獵火照狼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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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偷拿了我的槍?”丁一微笑著向他問道。

  回答丁一的,是那少年瞬間出現水跡的褲和尿騷味。

  “你知不知道偷拿別人東西,是不對的?”

  那少年拼命點頭,說不出一句話來,他的全身都在顫抖。

  “以后不能偷東西了,知道嗎?”

  那少年撲通一下跪在地上,拼命地磕頭,有幾個人也從人群里搶出來,跪在少年的身邊,也都沖著丁一磕頭。

  “你們干什么?起來,我只說一次。”丁一板起了臉,那些人嚇得連忙爬了起來,只有那少年還跪在那里,丁一拍了拍他的腦袋,向那幾個人說道,“你們是他的家人吧?以后要多說說他,小孩,不能染上偷東西的惡習,這樣不好,明白嗎?”

  他們的回答,是再次跪下。

  丁一回過身去踢起那長槍拿在手,這時那個傷者扯斷了自己腸,嗆下了最后一口氣;而那個殘肢的家伙,因為大量的失血,終于也失去了翻滾的氣力,在地上微弱地呻吟著。

  “還有什么事嗎?你們跪在這里干什么?”丁一向那少年和他的家人說道,“回去吧,多說說他,要做一個正直的人。”說著丁一走過去,一個一個把他們拉起來。為什么要殺死那少年?丁一不認為有那必要,雖然他偷了東西,但畢竟還回來了。

  他走向人群外的巴達瑪,牧民們沒有人敢攔在他的面前,當走到人群外面,丁一突然回過頭對那些牧民說道:“對了,還有一件事。”他的聲音不大,但卻顯得清晰無比,因為沒有人敢在他說話的時候私語,“以后,別偷我的東西,知道嗎?”

  亂七雜八的回答響起:“知、知道。”、“我、我從來不偷東西。”、“知道了。”不一而眾。

  巴達瑪抱著滿都海對丁一道:“奶媽還活著,給她喂了奶,可她老是哭…”

  丁一望著滿都海,一身血腥,但她“嘻嘻”地笑了起來,沖丁一張開雙手。

  一身血腥的丁一,沖著她拉下了嘴角,于是滿都海也學著做了一個拉下嘴角、快要哭起來的表情。丁一無奈地搖了搖頭,對她樹起大拇指:“你贏了。”她笑得更歡了。

  洗去身上的血腥換上了干凈的衣物,自然不需要丁一自己去漿洗衣物。可是滿都海似乎對著丁一的臂彎有著某種莫名的依賴,躺在丁一懷里,然后發出各種莫名其妙成人無法解讀的音節,便是她的樂園。

  所幸嬰孩的睡眠時間總是很多,不一會她就睡著了,否則丁一可能會想著如何逃離草原。

  “安答。”巴達瑪讓她的護衛在帳篷外面警戒,她向丁一問道,“告訴我,你需要什么吧。不要客氣,也不要小看我,你救了我的命,大膽地提出來吧。”她大馬金刀地踞坐著胡椅上,用那如鷹的眼睛,瞪著丁一的臉。

  丁一拿起煮沸的水,往碗里放了一小撮隨身攜帶的茶,沖了一碗茶,熱氣蒸騰之,那洗了好幾次的土碗,仍然在茶香里夾雜著奶腥和酥油味兒,丁一也只能把它當成草原獨有的風味,慢慢地品嘗。

  他沒有開口,并不是他什么也不想要,丁一不是圣人。

  正如先前他可以說殘忍地弄死那幾個牧民,而卻輕描淡寫放過那個小偷。

  重要的不是偷走了他的長槍。

  而是他們居然認為,幫他們維護了這個部落存活的丁一,他的東西是可以隨便拿的!

  也就是說馬匪已經遠離,丁一的利用價值已經沒有了,那么,為什么不拿走他的長槍?對于草原上的人們來說,多稀罕的兵器啊!如果他們讀過書的話,恐怕還得感嘆一句: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不但丁一問起是誰干的,沒人回答,而且他們還看似很抱團地來抵制丁一這個外人。

  這才是丁一毫不留情下手立威的根源。

  否則的話,下一步是不是等丁一睡著了,他們就來拿走他的長刀?弓弩?剝光他似乎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丁一現在不說話,是因為他在考慮自己能從巴達瑪這里得到什么。

  不能讓對方習慣于自己的幫助是不需要代價的。

  在巴達瑪再一次的催促下,丁一放下了那碗茶,開口道:“安答?我如果沒有記錯,結為安答,是要互贈一件東西作為憑證的,對吧?我贈予了你的性命,那么你應該回贈給我性命。”丁一不知道土木堡戰役能走到哪一步,他希望,自己能在瓦剌這邊,留下一個承諾。當然,要是到時對方得冒著生命危險去履行的事,丁一不會這么天真以為巴達瑪就會為了這個承諾去賭上性命。

  但至少有機會的話,比如失手被俘――沙場上,沒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能說句話讓丁一多活一時半刻,那就足夠了,對于丁一來話,就是一個翻盤的機會。但是巴達瑪一拍她結實的大腿,卻給出了一個讓丁一目瞪口呆的答復:

  “好!我就贈予你,我的安答,一條性命!滿都海,她不會嫁給滿都魯,她長大以后,會嫁給你!”不是說滿都海長大后就要嫁給滿都魯么?怎么又說要許給丁一?這很混亂好不好?卻聽巴達瑪說道,“等她長大了,你就來把她搶走!”

  就是搶婚,草原上有這樣的習俗。其實丁一只關心戰例,對草原上習俗并不了解,否則的話他就應該知道:成吉思汗他媽媽訶額倫,就是他的父親也速該從蔑兒乞人那里搶來的。若干年后,蔑兒乞人也搶走了成吉思汗年輕貌美的妻孛兒帖…

  丁一被她嚇到了,搶走?搶人家指腹為婚的老婆?這么做真的沒問題?

  再說自己現時這身軀,也比這滿都海要大上十、七歲,算了,這不是關鍵!這一節暫且不提;

  關鍵是:這什么邏輯?把自己的女兒嫁給自己的安答?

  事實歷史上,滿都海嫁給達延汗巴圖蒙克,在漢人看來也是邏輯好混亂的。

  因為滿都海就是達延汗巴圖蒙克的曾叔祖母!曾叔祖母啊…

  兄死弟妻其嫂,父死妻其后母,這種在漢人看來匪夷所思的事情,在草原上并沒有什么。

  “我只是開個玩笑。”丁一真的被嚇到慫了,強笑道,“安答便是兄弟,不必斤斤計較的,你若要贈我,將你的彎刀送給我就是了。”一時之間,丁一飛速在腦海里思索,他急于想找個籍口離開個帳篷,巴達瑪真的太生猛了。

  誰知巴達瑪卻不罷休,她抬起下巴,端著手的酒碗,忿然道:“不行!結為安答,必互贈禮物,你若不受,我巴達瑪便還了你贈與我的禮物!”說著拔出腰間彎刀,眼看便要往自己頸上斫落,嚇得丁一連忙劈手將刀搶下。

  巴達瑪卻端起酒來,喝了一口,便把碗遞給丁一,卻是道:“便是一碗酒,我也必分與安答喝!”丁一無奈,只好喝了,便聽巴達瑪拍掌笑道,“如此便是了,只是日后大汗的弟弟滿都魯得知,要找安答你的麻煩,這個巴達瑪可就幫不了你了!哈哈!”

  大汗?丁一聽著真是一頸的大汗!這個滿都魯還是草原大汗的弟弟?想想也對,這個滿都魯,就是滿都海第一任丈夫,也是一個大汗來的,他是大汗的弟弟,日后繼承汗位,不就是滿都魯汗么?

  這時巴達瑪臉上泛紅,卻是一下歪倒在丁一懷里,丁一把她扶起來,她卻說什么:“巴達瑪累了!安答,讓我靠著憩息一下…”問題她不是靠著丁一的肩膀,而是整個人倒進丁一的懷里,恰好坐在丁一的胯間。

  丁一真受不了了,不是說他有多正人君,這莫名其妙,突然叫他娶了安答的女兒,還是小他十幾歲,要不就要把命還給他,這已經很顛覆三觀了。這會要還和這安答搞出些什么事來…別說心歪,丁一也是有經歷的人,再呆下去發生什么事他很清楚!

  這算什么?

  若說自己畢竟跟滿都海沒有血緣關系,被巴達瑪以死相脅,至少丁一心里還算交代得過去。但要是這頭娶了安答的女兒,然后再跟這安答來一場肉搏戰,丁一感覺真接受不了啊,這太混亂了!

  但這時巴達瑪已把丁一用力往地上推倒,坐在他胯間,扭動著腰肢,她的腰結實而有力,這讓丁一身上某處所在,盡管隔著衣物,也在磨擦之間生出了戰意。丁一鉗住她要解開身上衣物的手,卻被巴達瑪將他雙手按在自己胸前,結實而豐滿,這讓丁一不自覺咽了一口唾沫,這么下去,肯定出事!

  他也只好硬起心腸,抽出手來,一掌砍在她的頸間,將她砍昏過去。

  丁一把她放平了,躺上被,走出了帳篷,對那兩個抱著滿都海的奶媽說道:“巴達瑪喝多了,你們進去照顧她吧。”

  被風一吹,丁一打了個激靈,身上那邪火總算消退了一些。

  他有些慶幸,事實上,盡管巴達瑪長得五官端正,身材也不錯,只是皮膚粗糙些、聲音沙聲,但關鍵是氣質,那種強悍如同母豹一樣的氣勢,真不是他所喜歡的類型。若果巴達瑪是雪凝那樣的模樣和氣質,指不準剛才就出事。

  清醒過來之后,丁一很快就理清了頭緒,巴達瑪為什么要這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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