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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一十二章: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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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嬰寧問:“公子要去拜訪顧大人?”

  陳劍臣微笑道:“嬰寧你果然聰慧,一語中的。”他所準備的法子,自離不開顧惜朝的人脈關系,希望藉此打破一個口子,從而翻案重審。

  剛來到顧學政的府邸外,就見到一頂轎子從另一個方向過來,兩邊相遇,轎子停住,下轎的居然是許知府許大人。

  陳劍臣有些驚訝,先讓到一邊。

  很快,神色悒悒的顧惜朝就聞訊迎了出來,先很熟稔地和許知府寒暄一番,隨后掃了一眼陳劍臣主仆:“留仙你來了。”

  “見過兩位大人。”

  陳劍臣拱手行禮。

  顧學政臉色有所緩和,瞥了一眼陳劍臣手中的禮物,曬然笑道:“留仙你倒很沉得住氣。”

  陳劍臣心思玲瓏,當即明白他話中有話——本來呢,顧學政和橫渠先生兩人聯名推薦陳劍臣進學國子監,如此恩遇,對于一般讀書人而言無異再造,簡直就是搭好了龍門讓陳劍臣去跳。

  如是,陳劍臣自當對他顧學政感恩戴德才對。孰料書院一別,相隔這么多天,此子不見蹤影,甚讓顧學政覺得奇怪,心道陳劍臣竟不通人情至斯?

  直到現在,才終于見到陳劍臣登門拜訪,心里不免幾分嘀咕。他倒不是稀罕什么禮物,只是覺得陳劍臣在人際關系方面過于生澀,不懂世故,需要好好敲打一番才行。當下給許知府介紹:

  “夢澤,這就是陳留仙。”

  許知府捻須一笑,輕輕一點頭,卻沒有說出在大堂上的情形。

  入得府邸,分賓主落座,開始用茶。顧惜朝和許夢澤兩人高談闊論,很是融洽的樣子,原來他們為同期進士,一向交好,如今難得地再同地為官,便經常互相走動,交情不薄。

  他們交談,陳劍臣插不進嘴,只得坐在一邊喝悶茶。

  顧惜朝順眼一瞥,忽道:“蕭寒楓出事了,留仙知道否?”

  和聰明人談話,過于機巧反而會弄巧成拙,既然顧學政主動挑起了話頭,陳劍臣更沒有回避的必要,回答道:“學生正為此事而來。”

  顧學政早料到他會說什么似的,一擺手:“雖然我和許知府有幾分交情,但關乎命案,事態嚴重,豈是我們所能干預得了的,你還是專心讀書吧,免做此無用功了。”

  “大人,學生并非為蕭寒楓求情,而是來伸冤的。”

  “伸冤?”

  顧學政眉毛一揚:“你是說蕭寒楓是被冤枉的,兇手另有其人?”

  ——蕭寒楓乃是明華書院的生員,作為一州學政,管轄下的學生逞兇殺人,顧惜朝肯定會被牽扯到,稟報朝廷后,少不得會被御史們參一本,扣上“管治不力”的帽子。

  所以,出了這一件事,他心情十分煩悶。覺得自己被安排來江州做學政,真是倒了十八輩子的霉運。卻先請許知府過來,準備商議些事情。恰好陳劍臣也來了,眼下聽他“伸冤”一說,便油然萌生出另外的念頭。

  心思活泛,但不動聲色,只有意無意地掃了一眼巍然正坐的許知府——要知道定案的是他,陳劍臣當面說伸冤,在某種意義上講,算是打臉了。

  此子果然不怕天高地厚,銳氣如芒。

  陳劍臣道:“不錯。()學生覺得此案另有蹊蹺。”當下將心中的懷疑,以及一些推測一五一十全部說了出來。

  正好當著許知府的面,良機稍縱即逝。

  顧學政聽完,陷入沉思。其實他本心里也覺得蕭寒楓不會殺人,蕭寒楓固然長得比一般書生高大些,有力氣些,可始終還是一個秀才。

  秀才殺人,不通常理。又偷眼觀察許知府,見他雖然還坐得很安穩,但臉色明顯發生了變化,有些難看。若是換個場合,只怕其當場就會發飆,指著陳劍臣鼻子大罵“豎子信口開河”了。

  片刻之后,顧學政悠然道:“留仙這些話或有道理,只是大都為推斷猜測,上不得公堂;一來嘛,蕭寒楓遺失繡花鞋,你們都無法替他作證;二來嘛,昨晚案發之時,蕭寒楓又是獨自一人在外,同樣沒了人證…。”

  蕭寒楓說繡花鞋遺失,無人看見,只能算片面之詞,委實做不了證供。

  “大人,既然案情有疑竇,有破綻,自當再仔細審查,人命關天,豈能就此囫圇定罪?”

  關鍵時刻,立場必須要堅定。這話雖然是對著顧學政說的,但明顯沖著許知府而去。

  “一派胡言。”

  許知府終于忍不住了,他做知府多年,不知審訊判斷過多少案子,一向以“鐵口銅牙”自詡,眼下被一個少年生員當著面說他判案囫圇,臉皮哪里掛得住?之前只是礙于顧學政,以及橫渠先生的面子,才忍耐多時。

  他昔日曾拜于橫渠先生門下,多得教誨——前些日子,橫渠先生還曾托顧惜朝帶了一封書信過來給他,其中專門提及陳劍臣,字里行間的贊賞之意不加掩飾,實在令許知府大感詫異。在他印象里,橫渠先生極少如此贊人,更何況對方只是個十八歲的學子?

  因此,許知府早就想見一見陳劍臣,只是公務纏身,沒有合適的時機。哪想到見面后,對方竟毫不客氣地要拆自己的臺,指手畫腳的,真是不當人子。

  顧學政擼著長須,雙眼微微閉上:“留仙,你與蕭寒楓私交甚篤,為他說話理所當然。然而此事影響巨大,非你我所能干涉的。”

  陳劍臣道:“十天,大人只需給學生十天時間,定教此案水落石出。”

  “呃…”

  顧學政一愣神,沒有想到陳劍臣會如此果敢,竟敢下此諾言。他哪里來的自信?他是書生,不是捕快,又沒有什么廣袤的人脈,區區十天時間就能讓案情柳暗花明,水落石出了?又或者,只是年輕人一時沖動的產物,想必后者居多吧,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意氣用事,怎能成事:

  “留仙,有些話語不可兒戲,快快收回吧,我和許大人就當沒聽見。”

  顧學政突然嚴肅起來。雖然他也希望蕭寒楓是被冤枉的,兇手另有其人,但無論如何,陳劍臣都沒有陷身進去的理由,鬧將起來,很容易會惹得一身麻煩,脫身不得。

  陳劍臣長身而起,毅然道:“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恕學生斗膽,懇請兩位大人寬限十天時間。”

  他說兩位大人,抓主意的當然是許知府。

  許知府吃吃冷笑:“留仙,本大人不知你有何憑仗,但審訊之事一律歸本府負責,你還是讀書去吧。”

  其中輕視之意不加掩飾,意思就是說你陳劍臣只適合讀書,紙上談兵。

  陳劍臣目光炯炯,毫無退縮:“敢問大人,剛才學生所陳述之疑點,你可認同?”

  他所陳述的疑點主要在兩方面,第一,胭脂沒有親眼看見兇手樣貌;第二:蕭寒楓殺人動機值得商榷。

  對于第二點,許知府當場給予反駁:“蕭寒楓丑事敗露,和卞家員外臨時起爭執,錯手殺人而已,無需考察動機如何。”

  陳劍臣追問:“可胭脂未曾親眼見到兇手相貌乃是不爭的事實,僅憑一只繡花鞋就定案,大人難道不覺得武斷了些嗎?”

  許知府勃然道:“繡花鞋是物證,胭脂是人證,物證人證俱在,再簡單不過。本府不需要你教我辦案。哼,如果不是看在橫渠先生的面子,豈容你在此大放厥詞?”

  火藥味漸濃,顧學政忙起身做和事佬:“夢澤不必動氣。”一邊朝陳劍臣做了一個眼色。

  陳劍臣心中黯然一嘆,覺得自己有時候的想法還是過于單純天真了,沒有絕對的力量,單憑三寸不爛之舌就想扭轉局面,實在算是可笑的事情。“秀才遇到兵”和“秀才遇到官”的道理大同小異,當彼此的身份力量相差不成比例,就算說得再多,也是浪費口舌,難以打動對方的思維念頭。

  同一句話,由不同的人說出來,分量大不相同。如果是顧學政親口請許知府寬限幾天,或者許知府會認真考慮,然后再回答可否。只是以顧學政的身份立場,這樣的話他顯然不會輕易說出口的。

  顧學政寧愿被御史參奏,也不愿輕易介入一宗惡性殺人案件中去——這是衡量利弊所得出來的最佳選擇。

  故而,有些話只能陳劍臣自己說出來。

  他的話,許知府聽在耳朵里,自然被當做成是無知小兒的臆斷之詞,不予理會。

  剎那之間,陳劍臣油然生出一種蕭索之意,再待下去也沒什么意思了,便告辭離開。

  他走后,許知府猶自有些惱怒:“惜朝,真搞不懂你和先生為何會推薦此子進國子監,依我看來,不過一愣頭青而已。”

  顧學政擼須一笑:“前些日子我自己也不懂,不過現在反而有些明白了。”

  “哦,為何?”

  “不畏權貴,據理力爭,頭角崢嶸,好讀書,必求甚解。這,正是先生年青時的模樣呀。”

  許知府眉頭一皺:“你言下之意,難道也同意我寬限十天,重審此案,然后再上報朝廷?”

  顧學政一攤手:“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呵呵,我相信夢澤你斷案如神,是絕不會武斷判決,冤枉好人的。”

  許知府聽出了他的弦外之意,心里不禁腹誹一句:老狐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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