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亮祖的估計似乎是對的,過了一段時間,始終未見朱元璋有何反應,他終于安心了。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當大理寺的官員手持朱元璋的手諭來抓他時,朱亮祖才會那樣的吃驚。他雖然手下有兵,卻還沒有神經錯亂到敢于朱元璋對抗。他十分老實的把自己的兵權交出,和大理寺的官員一起前往京城請罪。
然而大理寺的官員并不急于上路,卻詢問他:“你的兒子朱暹呢?”
這下朱亮祖驚呆了,他明白這句話的含義。
因為朱元璋的人生哲學正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絕 一路上,朱亮祖還存有幻想,他認為自己勞苦功高,只不過殺了一個知縣,朱元璋最多是責罰一下他而已,并不會殺他。
但現實和想象總是有差距的。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九月初三,朱亮祖與長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沒有跟他廢話,充分發揮了自己動手的精神,上來就用鞭子抽了朱亮祖。侍衛們一看皇帝親自上陣,士氣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許后,紛紛開始動手。朱亮祖與他的兒子朱暹就這樣被活活鞭死。
“鞭死”二字,細細品位,實在讓人膽寒。
殺掉朱亮祖和朱暹后,朱元璋下令將參與此事的惡霸全部殺死。他念及朱亮祖有功,給他留了全尸,但其他人就沒有這么好運氣了,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剝了下來,懸掛在鬧市,供眾人參觀,以為后世警戒。
朱元璋對這件事情的處理讓很多官員膽戰心驚。而朱亮祖也在無意中創造了一個記錄:他是第一個被當廷打死的大臣。
不過他并不是最后一個。此后,當廷打死大臣這一明朝獨特的現象就此延續了下去。終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這種極端的刑罰打掉了性命。
此后,朱元璋對待貪官污吏的態度越來越嚴厲,他創造了一個以往封建統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規定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擋,不但要處死,還要株連九族!這在中國法制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但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強,明代的實施者并不多。
與這種群眾檢舉揭發相比,朱元璋肅貪的主要線索來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們上面介紹過的檢校。這些人遍布全國各地,一旦發現官員有貪贓枉法等問題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報送到京城已經是半夜,他也會立刻起床接見。
甚至有的貪官今天剛收紅包,第二天就會有紀檢官員來找他,并將他抓回論罪。其效率不可謂不高。
朱元璋使用了這么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說貪污行為應該絕跡,然而情況遠沒有他想象的那么簡單。
朱元璋制定了法律,規定當時的刑罰限于笞、杖、徒、流、死五種,從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這五種刑罰,客觀來說,在封建社會這些刑罰并不算重。這也是朱元璋考慮到前朝的刑罰過重而做出的一種改進。
但朱元璋并不是個按規矩出牌的人,在對付貪官污吏和反對他的大臣上,他用的絕不是這幾招。
在他實施的刑罰中,最有名的莫過于凌遲,把人綁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術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據說最高紀錄是割三千多刀,把肉都割完了人還沒死。
除此外,還有所謂抽腸(顧名思義)、刷洗(用開水澆人,然后用鐵刷子刷)、秤桿(用鐵鉤把人吊起風干)、閹割、挖膝蓋等等。
然而在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藝術前,官員們仍然前腐后繼,活像一群敢死隊,成群結隊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自明朝開國以來,貪污不斷,朱元璋殺不盡殺,據統計,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國十三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在當時當官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已經很不錯了,完全可以自豪的說一聲阿彌陀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