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約翰知道這段時間楚中天的心情都不好,他想或許和那次電話有關系,但是那究竟是打給誰的,他們又在電話里說了什么,他就不知道了。但是他不能看著楚這么消沉下去,作為他的老板,他的朋友,他的長輩,他得幫幫楚。
老本特來喝酒的時候就看到他的老伙計科林.約翰趴在吧臺上寫寫畫畫的。
“你在做什么,想做莎士比亞嗎?”他湊上去看了一眼。
“莎士比亞做不了,不過我正在嘗試成為約翰.列儂。”約翰老板抬起頭對他的伙伴說道。
“你究竟在搞什么?”
“你不覺得我們缺了點什么嗎?”
老本特四下里看了看,“我并沒有覺得缺了什么。難道今天缺了什么酒嗎?”
“你除了喝酒還知道什么?”約翰老板瞪了他一眼。“你不覺得每次當我們想要在看臺上為楚的表現大聲歡呼的時候,只是高喊:‘楚楚’的有些太單調和沒氣勢了嗎?”
老本特想了想,然后點頭道:“那么你想做點什么?”
“我要為楚寫首歌…不過我寫了很多都不滿意。”他指了指腳邊。
老本特注意到在科林.約翰的腳下有一個廢紙簍,里面裝滿了揉成團的廢紙。
寫歌倒是一個不錯的主意,英超球迷喜歡在比賽的時候唱歌,他們表達自己感情的最好方式不是鼓掌也不是歡呼,就是歌唱。如果他們喜歡某個球員,就會為他編一首歌,然后在比賽的時候唱出來。而球員們也喜歡球迷們為他們寫歌,每當在比賽的時候聽到球迷們高唱著為他所作的歌曲時,就會感到充滿了力量,所向披靡。
老本特從中隨便撿起一團廢紙,攤開來看了看,然后笑道:“看來你沒有天賦啊,老伙計。”
“我要有天賦我就不在這里開酒吧了!”約翰瞪了他一眼,然后把筆一扔。“這活兒真不是人干的!”
“你為什么不問問那些年輕人?他們可比我們對流行音樂了解得多。”
老本特指了指那些坐在一邊喝酒的顧客們,他們顯然要比約翰和本特年輕幾十歲,一個個都在三十歲出頭。
科林.約翰摸摸下巴,然后拍了拍巴掌:“那就讓我們搞個活動吧!為楚寫歌,編出來被選中了獎勵他免費喝一個星期的啤酒!”
“這獎勵好,哈哈!”老本特笑了起來。
酒對于經常來酒吧的人來說,比妻子老婆還重要,獎勵他們酒,確實能夠最大化的激起他們參與的熱情。
※※※當楚中天在晚上趕到溫布爾人酒吧打工的時候,他啊看到了酒吧里一派熱火朝天的景象——大家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激烈地爭論著:“不不不!這里應該用‘我們的’,而不是‘我的’…”
“那那樣就不押韻了…”
“但是意思正確。”
“其實我倒覺得可以這么改…我們為什么不能用抒情一點的曲子來改呢?”
“抒情?我覺得不配楚的風格。”
“可是利物浦的《你永遠不會獨行》也很抒情,感覺也沒什么不好啊?”
“那是利物浦,我們是狂幫!”
“要熱血!要激昂!要慷慨滂湃!梆梆梆梆梆——慷慨激昂!伙計們!不要跟個娘兒們一樣,溫吞水似的!”
“我同意,節奏要快!沒錯,要快一點!”
…還有人則在角落里唱歌,他們中有的人只是是小聲哼唱,有的人則直接引吭高歌。
楚中天站在門口,以為自己來錯了地方。溫布爾人酒吧一夜之間換了老板也換了經營項目,從酒吧變成了歌劇院…“喔!楚你來了?”看到站在門口的楚中天,老板約翰很熱情地招呼道。
“這是怎么回事?”楚中天被他拉了進來。現在他稍微放了點心——最起碼老板還沒變。
“我們在搞活動。”約翰老板指了指墻上貼的一張紙,示意他去看。
楚中天湊過去,發現那上面寫著:
“征集為楚而作的球迷歌曲!原創改編都可以,風格不限,但是要適合在球場上唱的!最后被選中的作者可以在本酒吧免費享用一個星期的各式啤酒!”
他扭過頭來看著熱鬧的酒吧。
約翰老板得意道:“看樣子大家都很熱情,哈哈!”
“嘿,楚!”杰克遜看到了和約翰老板站在一起的楚中天,向他舉起手臂揮舞,“來聽聽我們給你創作的歌曲怎么樣?”
“楚來了?”一群正討論地很熱烈的人聽到這句話,紛紛抬起頭來。
“還真是楚,來吧!來聽聽我們的!”
“我說楚,你喜歡哪種風格的音樂?金屬還是朋克?”
“皇后樂隊的歌怎么樣?不喜歡?那么我們可以換綠洲樂隊(Oasis)或者U2的,你覺得怎么樣?其實我挺喜歡酷玩樂隊(Coldplay)的,你聽過他們的歌嗎?《Yellow》真是一首好歌啊…”
“你覺得這段歌詞怎么樣,楚?‘我們有一個中國男孩,他會踢球還會功夫!他在場上不知疲倦,跑個不停!所有人都怕他,除了我們!哈哈哈哈哈!’你覺得怎么樣?不滿意的話我可以繼續修改…”
大家熱情的涌上來,將楚中天圍在中間。
看著這些一張張生動的臉,楚中天已經不知道自己該說什么了…他被一種叫做“感動”的東西塞滿了胸膛和喉嚨,發不出聲。他從沒有想到自己一個普通的中國留學生,能夠被這么多外國人認識和支持,甚至為他寫歌,這樣的待遇哪怕是中國的職業球員,都沒能夠在英倫享受到啊…我楚中天何德何能享受你們這樣的追捧?
我只是一個留學生,一個喜歡踢足球的業余球員。可是在這里,我好像有了另外一個身份——我是他們的英雄,是他們的偶像。他們喜歡看我踢球…他張了張嘴,大家看到他要說話,紛紛閉上嘴。這間酒吧很快就安靜了下來。
楚中天深呼吸一口,讓自己的情緒穩定一下,然后他對所有人鞠了個躬。
再起來的時候他說道:“謝謝,謝謝你們!”
外圍的科林.約翰看到在燈光下,楚的眼眶有波光在泛動。他咳嗽了一聲:“好了,伙計們,忙你們的去吧,別打擾楚的工作,我一個人可有點忙不過來。”
人群聽話的散去,還有人在向楚中天豎大拇指。
約翰老板走到楚的身邊,對他笑笑:“其實他們只是想要那一個星期的免費啤酒,哈哈!去干活吧,小伙子。”
楚中天聽話的走到吧臺后面,系上圍裙,從一名溫布爾登競技的球員,搖身一變成了一個為人服務的酒保。
酒吧來的人們繼續熱情如火地討論著要給楚中天編出一首什么樣的歌來。
當他們討論的口干舌燥的時候,就會來吧臺這里要上一品脫啤酒,美美地喝上一大口,再和楚中天聊幾句,哼唱一番他們剛剛做出來的歌,讓楚中天聽聽,再提出意見,他們好繼續修改。
楚中天覺得眼前的這一切真是不可思議。
媽媽,你能看到嗎?這就是我為什么不愿意聽你的話放棄足球的原因之一!
※※※關于要給楚編出一首怎么樣的歌才能夠令所有人都滿意的爭論,一直持續了三天。在這三天里,溫布爾登競技進行了他們在足總杯之前的最后一場比賽——在周中,他們客場2:0將聯賽對手挑落馬下。
這場比賽是伊姆斯最后一次檢驗“以楚中天為核心”的戰術效果如何。
所以全體主力悉數登場,把這場比賽當作了和切爾西的預演。依然不在乎結果,只看過程。要讓楚中天對球隊的方方面面都熟悉起來,在比賽的任何一個時刻都知道他該做什么,而全隊又該做什么。
前幾場比賽起伏不停的狀態讓伊姆斯和英格里希都有些擔心,但是這場比賽沒有出現那樣的情況,楚中天助攻了一個進球,策動了第二個進球。看樣子他正走在通向“指揮官”的道路上,方向沒偏,狀態也正好。
現在伊姆斯可以松一口氣了,對于周末的那場足總杯賽,他也更加期盼了。
他看了切爾西球員們接受采訪的錄像,他并沒有因此而感到生氣,相反他很高興——對手的輕視可能會成為他們的機會。如果對方把他們當做曼聯來打,這場比賽也就沒什么比的必要了,他們肯定輸。
“星期五我們還有一次訓練,所有人都要來!”在比賽之后回溫布爾登的巴士車上,伊姆斯對球員們交代著未來兩天的安排。“星期四你們可以休息一天。把狀態都給我調整到最佳狀態,那可是大場面!別把腿嚇軟了!”
車廂內響起一陣笑聲。
“好了,伙計們,盡情享受這大戰前的寧靜吧!”
楚中天用了攥了攥拳頭。他巴不得現在就開始大戰呢。
另外他也很期待,到比賽的時候,約翰老板他們會在看臺上為自己唱出什么樣的歌來。
說起來也奇怪,當他們還沒有討論出個結果的時候,有什么想法就跑來給自己說。但是當他們有些眉目了,對自己反而遮遮掩掩,神秘兮兮的,問到了就說要保密。
打算給自己在比賽的時候來個驚喜?
好吧,我就耐心等待著,看到時候能夠聽到什么…希望那時候我還有心思去聽他們究竟唱的是什么歌詞…※※※艾米麗終于覓得一個機會,今天星期五,學校課程結束的早,她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坐車去溫布爾人酒吧。自從和大家一起去看了溫布爾登競技同溫布爾登的比賽之后,她再也沒有去過酒吧,也沒有去看過溫布爾登競技的比賽,一方面是忙,一方面則是媽媽管得嚴,輕易出不來。她擔心自己再不出現在約翰大叔他們面前的話,恐怕就會被當作是“出了名就忘了朋友”的典型,大家都會有意無意開始疏遠自己。
這樣的生活可不是她想要的。
一個人可以沒有錢也可以不出名,但是不能沒有朋友。
當艾米麗出現在溫布爾人酒吧門口的時候,那些醉眼惺忪的酒鬼們都來了精神,兩眼放光,搖搖晃晃地站起來向公主陛下致敬。
“歡迎公主陛下!”有人在頭上抓了一把,鞠躬行了個禮。
“喲,艾米麗!我的天使!”約翰老板看到艾米麗再次來到他的小酒館里也很高興。
看到艾米麗出名他固然高興,但是艾米麗沒來這里他也會有些失望——總希望那個可愛美麗的女孩子能夠經常來,一切就像以前沒出名時那樣。大家一起大口大口喝酒,一起看球,一起罵溫克爾曼。
只不過那些曾經最平常的事情如今都漸漸成了奢望。
“約翰大叔,你們好。很抱歉我現在才過來看你們,媽媽管得太嚴了…”艾米麗向大家道歉。
“哈哈,沒關系!你心里記得我們就好了!”沒有人抱怨,都表示理解。畢竟名人會喪失一些自由,艾米麗還能記得他們,想到抽空來看看,他們就已經能夠很滿足了。
支持者總是容易得到滿足,不管是艾米麗的支持者還是溫布爾登競技的支持者。
艾米麗走到吧臺前,約翰老板正在后面忙碌,楚中天這個時候應該剛剛結束在國王牧場的訓練,往回趕。這是他們在比賽前的最后一次訓練了,明天的這個時候他們已經在比賽場上了。
她注意到吧臺上放著一個黑色的大號耳機。
“約翰大叔你怎么想著在工作的時候聽音樂了?”她好奇地問道。
“想聽聽嗎?”約翰老板神秘兮兮地艾米麗眨眨眼。
艾米麗看了看那副大號耳機,點了點頭。
約翰老板將耳機給她,她套在自己的頭上耳機還要往下滑,她只能雙手扶住,按在耳朵上。
只聽了一兩句,她就疑惑地看著約翰老板:“邦.喬維(Bon_Jovi)的《Its_My_Life》?不…等等,歌詞又不像…這是什么?哈!好棒!好棒!”
最后當她聽懂了歌詞的時候,她開心地笑了起來。
“不錯吧,艾米麗?”約翰老板得意地問道。他們辛辛苦苦三天的成果能夠得到別人的贊賞,是一件很高興的事情。
“是給楚的歌?”艾米麗驚喜地問道。
“嗯。我們全體酒吧的人共同合作的結果,剛剛錄音完成了。你覺得怎么樣?”
“很棒!”艾米麗向約翰老板豎起了大拇指。“歌名是什么?”
“Its_My_Chu!”旁邊的杰克遜湊上來大聲道。
“這就是我的楚?我的楚…”艾米麗念叨了一句,然后點點頭,笑了起來:“好名字,哈!”
約翰老板又將一張紙遞給她:“這是歌詞,趕緊記住,艾米麗。明天比賽的時候我們可要來個大合唱的,跟不上的話可就不好了哦!”
艾米麗低頭看起了歌詞,她還小聲念了出來…同時她的手還按著耳機,很快她就跟著音樂小聲哼唱了起來。
邦.喬維的《Its_My_Life》是2000年六月份發行的專輯《Crush》里的一首歌,很快就流行開來。《Crush》被譽為讓新一代美國人重新燃起像他們長輩一樣熱愛搖滾的火炬之作,在CNN_Worldbeat,歐洲總排行,英國,德國,荷蘭,意大利,比利時,瑞士,澳大利亞,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秘魯,印度,芬蘭等國都排名第一,評價相當的高,里面的歌曲幾乎首首經典。去年十一月份發行的不插電精選集《This_Left_Feels_Right》和2001年發行的《One_Wild_Night_Live_1985—2001》里都收錄了這首歌。年輕人當中會唱這首歌的人不在少數。而且這首歌的節奏很簡單很有力,用來做楚的贊歌倒是非常合適。
這是約翰老板他們和大家討論了三天才討論出來的結果,然后再原有歌詞的基礎上改編歌詞,直接套用這個曲子,就成了。最終提議用這首歌的曲子來改編歌詞的菲爾和改寫了歌詞的杰克遜拿到了可以免費在溫布爾人酒吧享用一周啤酒的獎勵,令其他人羨慕不已。
這首歌艾米麗在不同場合下聽過很多遍,她自己還曾經買過這首歌所在的專輯《Crush》,所以她很快就能跟著哼哼了。
約翰老板在旁邊看見艾米麗小聲哼唱,羨慕得咂咂嘴:“果然是年輕人比較喜歡的歌,我學這個可就不容易了…”
艾米麗聽到約翰老板這么說,便把耳機摘了下來:“難道你剛才就是在聽著耳機里的音樂學唱嗎,約翰大叔?”
“嘿嘿,是啊。要保證在明天比賽的時候能夠唱出來。對我這個六十歲的老頭子來說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艾米麗將耳機還給了約翰老板:“那我就不打擾你學歌了,加油,約翰大叔!”
當艾米麗離開酒吧的時候,她還在哼唱著剛剛學會的這首歌。
這是我的楚,是我的楚!
艾米麗覺得寫出這種歌詞的人真是天才,簡直說出了她的心聲…嘿嘿。
她揮了揮拳頭,接著在心里想——楚在聽到這首歌的時候會是什么反應呢?
會激動嗎?會高興嗎?會充滿了斗志嗎!
我的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