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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7章 我在虐文發瘋(六)

  雖然沒有證據,但李勇才夫婦不肯配合做DNA鑒定,這本身就有問題。

  心虛啊!

  知道結果不匹配,所以根本就不敢。

  “我說了!我們不做那個什么DNA!我們沒錢!”

  李勇才見示弱不成,便開始耍無賴。

  他大喊大叫,“你們這些人,就是死要錢!”

  “大家快來看啊,警察欺負人了!”

  “我們一家在鎮上住了十多年,都知道我們就是李苗的爸媽。”

  “孩子不懂事,非要胡鬧騰,你們這些警察居然也跟著胡鬧!”

  “我才不做什么鑒定,誰知道你們在里面搞什么鬼?”

  “走!李苗,你個死丫頭,識相些,趕緊跟我們走!”

  吵鬧著,李勇才一個箭步,沖到了那位女警面前。

  伸手就要抓住龍歲歲的胳膊。

  他眼睛里滿都是血紅,臉上也帶著那種要殺人的兇狠。

  仿佛,龍歲歲敢反抗,他就要弄死她。

  “啊啊啊啊!”

  龍歲歲立刻發瘋般的尖叫著。

  “打人啦!殺人啦!”

  “人販子要在派出所殺人滅口啦!”

  “救命!警察叔叔、警察姐姐,救命啊!”

  龍歲歲叫的比李勇才更大聲。

  她仿佛受到了驚嚇,整個人都處于極度的恐懼、癲狂之中。

  而人一旦發了瘋,戰斗力似乎都能飆漲到一個可怕的數值。

  女警姐姐都被嚇到了。

  下意識的向一旁躲了兩步。

  沒了她在中間擋著,龍歲歲就跟李勇才來了個面對面。

  啪!啪啪!

  龍歲歲胡亂揮舞的手,恰巧抽到了李勇才的臉上。

  耳光響亮!

  李勇才的臉,左右兩邊都出現了紅紅的巴掌印兒。

  好疼啊!

  幾個警察都忍不住的倒吸冷氣。

  看著這小姑娘瘦瘦小小的,沒想到力氣還不小。

  “…可能是逼急了吧!”

  女警姐姐雖然躲開了,但她還是主動幫龍歲歲辯解。

  “兔子急了還咬人呢,小姑娘受了十幾年的虐待,又忽然發現虐待她的人,不是自己的親生父母,可不就忍不住了?”

  受壓迫、受刺激,現在還要被強行拉走,換成誰,都要發瘋。

  而人在失控的時候,也能總爆發最大的潛能。

  力氣變大了,人也兇殘了,這都…正常!

  “啊啊啊,我不要跟人販子走!”

  “我要找我的親生父母!”

  “來人啊,救命啊!誰來幫幫我啊!”

  龍歲歲一邊拼命的揮舞兩只手,時不時還會伸腳踹兩下,一邊嘴里不停的喊著。

  幾乎被當成沙包爆錘的李勇才:…你還喊救命?該喊救命的人是我吧!

  李母也沒有幸免。

  她剛才追著龍歲歲做戲,距離并不算遠。

  所以,龍歲歲“發瘋”,她也在暴力輸出的范圍之內。

  臉上挨了耳光!

  肚子被狠狠的印上了鞋印。

  小小的拳頭,“恰巧”碰到了眼眶上。

  “嗷!好疼啊!”

  李母只覺得眼眶劇痛,眼前一片漆黑,緊接著又有金星閃爍。

  她的半個腦袋,都木木的。

  想吐!

  警察叔叔和警察姐姐們:…

  他們似乎都忘了自己身處何地,也忘了自己的職責。

  直到看到小姑娘發瘋的氣勢還是衰退,他們才仿佛猛然想起這些。

  “住手!快住手!”

  “在派出所還敢動手?你們是不是太囂張了?”

  警察叔叔們毫不客氣的訓斥著李勇才夫婦。

  李勇才鼻青臉腫,一顆門牙搖搖欲墜。

  李母直接跌坐在地上,一只眼睛烏黑一片,臉被鼻血糊了一半。

  兩個人本就挨了胖揍,結果還被蜀黎們訓斥。

  他們好委屈,好想哭啊。

  “好了!別怕!沒人會傷害你!”

  “小妹妹!別怕!你在派出所呢,我們會保護你的!”

  警察姐姐小心翼翼的靠近,一邊柔聲勸說著,一邊伸出手。

  龍歲歲發泄的差不多了,見警花姐姐伸出了手,她便朝著對方的方向,眼睛一翻,人就軟軟的倒了下去。

  警花姐姐趕忙把人接住,用力的抱緊。

  調整了一下姿勢,將瘦小的女孩兒打橫抱了起來。

  “快!去醫務室!”

  “這孩子估計是受刺激太過,剛才又脫了力!”

  其他的警察也忙碌起來。

  幫忙開門,去醫務室叫人。

  從頭到腳沒有一處傷的龍歲歲被小心翼翼的送去了醫務室,而渾身是傷、站都站不穩的李勇才夫婦,則被蜀黎們按著做記錄。

  沒辦法,這對夫妻看著就有問題,極有可能就是人販子,或者是買家。

  買賣同罪,雖然沒有真的入法,但大家心里都有這個認知。

  所以,即便李勇才夫婦不是人販子,他們參與了買賣孩子,也是有罪的。

  關鍵是,他們把孩子弄了來,還不好好養。

  那姑娘十五歲了,一米六以上的個頭,卻只有八十斤。

  皮膚那么粗糙,頭發稀疏發黃,怎么看都不像是被人好好對待。

  唉,可憐啊!

  剛才在醫務室,大夫給做檢查的時候,還發現,這孩子胳膊、腿上都有青青紫紫的淤痕。

  還有一些陳年的傷疤。

  可以想象,這孩子從小到大都遭受了多少虐待。

  以前,孩子忍著,估計是認為,這是她的親生父母,這是她的命。

  可忽然有一天,她意外得知,自己根本就不是這對夫婦的孩子。

  她可能也是父母疼愛的孩子,卻遇到了人販子。

  命運被篡改!

  這樣的刺激,一個十五歲的孩子,如何能承受?

  所以,龍歲歲的發瘋,蜀黍們完全理解!

  “已經采了血,錄入了基因庫。”

  “最快明天,應該就會有結果!”

  “…不過——”

  老民警欲言又止。

  他在基層工作二三十年,見了太多人性丑陋。

  所以,他沒有自己的徒弟那般樂觀——這姑娘,未必是被拐賣的,有可能是被遺棄的。

  唉,她出生的時候,都是千禧年了,可舊觀念卻依然頑固。

  性別,就是被遺棄的唯一理由。

  “師傅,是不是說,明天就能找到她的親生父母?”

  “…如果基因庫里有錄入的樣本,那么就能找到。”

  老民警說得十分謹慎。

  女警姐姐似乎聽懂了,她張了張嘴,想要駁斥。

  但,她也知道,師傅的擔心極有可能就是事實。

  她眼底閃過一抹憤怒,最后歸于同情,用期盼的語氣說道,“或許,會有錄入的樣本呢。”

  李勇才夫婦做了記錄,然后就被放了出去。

  民警們連把他們帶去醫務室都不愿意——公共資源,不能浪費!

  夫妻倆一身狼狽,相互攙扶著走了出去。

  “老公,怎么辦?當年的事兒,應該不會被查出來吧?”

  “…”李勇才滿臉兇狠,咬著腮幫子,沒有說話。

  “他們不會真的給那死丫頭做什么DNA吧。要是做了,那、那——”就露餡了呀。

  “做就做!DNA只能證明是不是親生的。不是親生的,又怎么了?我們收養一個被丟掉的孩子,我們這是做好事呢!”

  李勇才低聲的吼著。

  他的氣勢很足,但,細看一下,就知道他是色厲內荏。

  因為他自己也明白,這套“好心收養”的說辭,根本就不會有人信。

  他們兩口又不是多稀罕女孩兒的人,過去的十幾年也沒少打罵。

  說他們好心,還不如說他們這是在“提前投資”呢。

  撿個女孩兒,給口飯的養到幾歲,就能幫著干活兒。

  再養到十幾歲,就能換一大筆彩禮。

  絕對算得上低投入、高產出啊。

  畢竟他們兩口子工作二十年,也未必能夠攢下三十萬。

  而賣個閨女(注:合理合法),卻能收回三十萬的彩禮。

  “咦?”

  李勇才眼睛一亮,有了主意,“好吧,我們可以承認,我們就是想養大了換彩禮!”

  這個借口,雖然也挺扯,畢竟養孩子不是養貓養狗。

  但,已經聽著比“做善事”更符合他們夫妻的性格。

  興許,還能有人信呢。

  李勇才想過了,反正他就咬死一件事:孩子是他撿的,不是偷得、搶得。

  “可,警察會不會幫那丫頭找到親生父母?”

  李母還是擔心。

  畢竟當年做了虧心事,她有膽子欺凌一個不會反抗的孩子,卻不敢面對事情暴露后的后果。

  “找到又如何?又不是我們把孩子偷出來的,我們就是‘撿’到的。”

  李勇才繼續咬著牙,再三強調“撿”字。

  他這樣,不只是說服自己,也是在提醒老婆:“我告訴你,你給我放聰明些。”

  “別再犯蠢的說錯話!你就咬死了,孩子確實不是我們親生的,是我們撿來的!”

  他們不是人販子。

  他們沒有犯法。

  至于打罵孩子,誰家父母不管教孩子?

  頂多他們就是嚴格一點。

  這,怎么也扯不到犯法上吧。

  李勇才不住的給自己洗腦,還別說,效果不錯。

  他不再心虛,不再害怕,而是仿佛有了依仗。

  李母也被李勇才一通罵,雖然做不到李勇才那般強橫,卻也不再驚慌失措,看著還算鎮定。

  夫妻倆找了個診所,簡單包扎了一下,便回了家。

  “媽,我要吃紅燒肉,今天怎么沒有肉?”

  “太晚了,來不及做飯了,中午還有點兒剩菜,你吃了吧。”

  “我不要剩菜!剩菜不是李苗那個賠錢貨吃的嘛!讓她吃!對了,她怎么不在,我想吃她做的紅燒肉,媽媽你做的不好吃!”

  “吃吃吃!一家人都要吃牢飯了,你還吃肉!要么吃剩菜,要么餓著!”李勇才怒了,直接對著寶貝兒子破口大罵。

  李大寶先是被嚇到了,接著想到自己是老李家唯一的根,便有恃無恐的往地上一趟,開始打滾、哭嚎叫:“我不管!我不管!我要吃紅燒肉!我就要吃紅燒肉!”

  “李大寶,你給我起來!你個兔崽子,真當我舍不得打你?”

  “老公,別生氣!大寶還小,他不懂事!大寶啊,乖,今天是在太晚了,明天、明天媽給你做紅燒肉!”

  “…我不要吃你做的,我要讓李苗去做!啊啊啊!李苗呢!那個賠錢貨怎么不在家!我要騎大馬!”

  “讓開!你給我讓開!我要好好教訓一下這個兔崽子!”

  李家大人喊,孩子哭,女人勸,雞飛狗跳,好不熱鬧。

  龍歲歲在派出所的醫務室,很快就醒了過來。

  “李苗,你放心吧,我們已經幫你采了血樣,并錄入了基因庫。”

  “基因庫那邊會進行比對,這個需要一些時間,最快明天,應該就能有結果!”

  “不管結果怎樣,我們都會盡量幫助你!”

  “對了,今晚要不你就跟我回家,在我家先住一晚?”

  說話的還是那位女警姐姐。

  她二十來歲的年紀,應該是剛入職,整個人都透著那種職場新人的朝氣與熱情。

  她對待龍歲歲,更是無比的溫柔、和氣。

  按理說,可以幫龍歲歲找個旅店,畢竟是十五歲的大孩子了。

  貿然領去家里,家人和“李苗”都不自在。

  但,小鎮比較小,只有一個旅店,距離派出所還不近。

  女警擔心李勇才夫婦再跑來找李苗的麻煩,盡量想把孩子放在自己的視線范圍之內。

  跟著她回家,或許不夠方便,但足夠安全。

  “姐姐,謝謝你!”

  龍歲歲連連點頭。

  她乖乖巧巧的,聲音也軟軟糯糯。

  看著就是個非常懂事、聽話的好孩子。

  全然沒有發瘋時的兇悍、勇猛。

  女警姐姐更堅信了自己的猜測:孩子是好孩子,會爆發,是因為被壓迫得太狠,受得刺激太大!

  “都怪李勇才那對夫婦,好好的孩子,也不知道珍惜!”

  現在還不確定他們是不是人販子,女警也不好感情用事。

  但,販賣人口的證據沒有,虐待孩子,他們卻逃無可逃。

  女警姐姐痛恨李勇才夫婦的同時,也就格外心疼“李苗”。

  提前跟父母打好招呼,親自將龍歲歲帶回家。

  她和她的父母,一家三口都對龍歲歲噓寒問暖,各種照顧。

  晚飯很豐盛,早餐也擺滿了餐桌。

  吃了飯,龍歲歲又跟著女警姐姐去了派出所。

  警察們辦公,她則乖巧的看書、看報紙,或是幫大家端茶倒水。

  到了下午,快下班的時候,終于等到了結果——

  “太好了!比對上了!李苗的親生父母找到了,他們一直都在找她,十四年從未間斷…”

  龍歲歲:…居然還真找到了親生父母?

  只是不知道,這對父母靠不靠譜。

  不過,也無所謂了,反正她會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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