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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當庭質問

  最新網址:ixsw王明軒這個案子。

  再審是向沙都高級法院申請。

  蘇白很快就王明軒這個案子中一審判決的問題,提交了相關的材料。

  由于這個案件。

  本身具有爭議性。

  再有就是這個案件的本身,存在著很多的問題。

  所以在蘇白提交相關的材料證據申請再審以后。

  沙都高院方面很快做出來了回應,接受并審理此案。

  王明軒二審的申請庭審請求通過。

  二審通過以后,法院方面也很快的對于各方發放了傳票。

  這個案子蘇白也進行了一定的總結和了解。

  王明軒之所以被判的這么重的原因。

  一審中給出來的定罪是:

  過失致人死亡罪。

  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力。

  沒有預見女方的行為,具有一定的主觀過失。

  女方在詢問更換路線期間,沒有進行友好的回復,導致和造成了這一行為。

  并且從主觀上的概念講,林秀在跳車前夕,有著巨大的恐慌心理,而王明軒預見而沒有阻止,導致了最終發生的結果。

  從而判定:重大過失,頂格處罰。

  嘖.….

  這不扯淡嘛.….

  在缺乏強有力證據和絕對的法律條文解釋的前提下,憑借審判成員和檢方控告的主觀因素,怎么去判定林秀具有恐慌心里?

  再說。

  王明軒預見.…

  他預見的是林秀恐慌還是跳車?

  恐慌和跳車。

  這兩件事情在刑法上沒有完全的因果關系!

  蘇白推測,這個一審的審判長可能是名女性。

  從女性的角度去出發,來對這起案件進行判定。

  導致了王明軒被頂格處罰,直接判了七年有期徒刑。

  而不是從證據和理性的角度出發去考慮這個案子。

  等到蘇白去查看一審合議庭成員的時候.

三名女性審判員好吧,的確是女性審判長  揉了揉太陽穴。

  蘇白長呼了一口氣,現在只等二審開庭就好了.…

  等一下.…

  二審開庭.…

  蘇白回過神,看了一眼審判人員,還好,審判長是一名男性。

  只要不是審判長,從主觀上去進行判定的話.

  那么這個案子就不會有什么太大的問題。

  在開庭前夕。

  蘇白再次詢問過夏雪,關于林秀的父母索要百萬和解費的事情。

  是在法院方面的調解下進行的。

  不構成敲詐勒索。

  雖然說要的多,但是實際上的性質和郭小軍那個案子差不多。

  這個案子,只有一個委托,那就是對抗檢方的控訴。

  時間很快,就到了高院開庭的時間。

  等候室內。

  蘇白和李雪珍在等候室內等待著開庭。

  沒過十分鐘的時間。

  就有工作人員進入等候室,通知蘇白和李雪珍進入庭審現場。

  庭審上。

  在書記員宣讀完庭審紀律,一句:“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和審判員入庭。”

  唰唰唰。

  全體起立。

  蘇白微微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審判員:馮茜,審判長:江河濤,審判員:張瑩瑩。

  等待審判長站在審判臺上以后。

  咚咚咚。

  敲響了法槌。

  “全體請坐。”

  接下來就是核實身份的階段。

  控訴方只有蘇白和李雪珍兩個人。

  而檢方則是兩名女性公訴律師,分別是許青,呂紅梅。

  其中呂紅梅是作為主公訴律師發言。

  蘇白記得,一審的時候,呂紅梅作為公訴律師,在庭審上,對于王明軒的指控非常的激烈。

  都有一種想讓王明軒被判死刑的感覺.…

  也不知道呂紅梅為什么對于男性的敵意這么大.…

  可能是婚姻上的主觀因素?

  蘇白搖了搖頭,已經開庭,就沒有繼續想下去。

  呂紅梅注意到蘇白的目光以后,眼神冷淡的掃過一眼。

  李雪珍小聲開口:“蘇律師,那個呂律師的目光好兇啊”

  蘇白笑了笑:“不用管她,等一會就兇不起來了。”

  “奧。”

  “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小臉認真的點了點頭,緊接著把目光放在了呂紅梅的身上。

  呂紅梅:???

  咚咚咚!

  身份信息核實完畢。

  審判長江河濤敲響了法槌。

  “人員信息的身份核實完畢。”

  “本案由沙都高級法院代為審理,合議庭成員:審判員馮茜,審判長江河濤,審判員張瑩瑩。”

  “以下為本案案由。”

  “本案為訴訟方認為一審判決判決不合理,提出二審,做無罪辯護,案由是否屬實.…?”

  “審判長,案由屬實。”

  咚咚咚!

  江河濤敲響法槌,繼續開口:

  “案由屬實,下面請訴訟方陳述訴訟申請和事實或法律依據,作為庭審補充。”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頭,將自己面前的庭審材料簡單的整理過后,緩緩開口:

  “審判長。”

  “我方訴訟請求如下:”

  “一:我方認為一審判決判處我方七年有期徒刑,不合理,這判決完全違背了法律上人人平等的權益,侵害了我方的法律權益,我方不服從一審判決,請求二審撤銷一審判決。”

  蘇白的第一句話一出來,庭審現場靜了數秒。

  不是你申請撤銷一審判決,沒有任何的問題。

  申請無罪,也沒有任何的問題。

  可是你后面這話是什么意思。

  完全違背了法律上人人平等的權益.?

  這話說的有點大了哈.

你這就算是先前把審判員送進去了  但是也不能當庭說這種話吧?

  審判臺上的江河濤眉頭微皺,沒有說話。

蘇白注意到了庭審上的變化,不過不是太在意,他這么說,當然有著自己的打算了  這只是為了后面做鋪墊而已。

  審判長沒有喊停。

  那么說明這么說問題不大。

  蘇白繼續開口:“審判長,我方訴訟申請陳述完畢。”

  這個案子說白了。

  委托只有一個。

  那就是做無罪辯護。

  法律一般在庭審上,會偏袒于死者一方。

  這也是做無罪辯護的難點.….

  但實際上,如果真的要根據法律的嚴謹性來說的話,王明軒只有人道主義上的賠償。

  連法律意義上的賠償,都可以申請判定不存在。

  并且。

  這人道主義上的賠償,也還是主要看王明軒的個人意愿。

  咚咚咚!

  在蘇白陳述完以后。

  江河濤敲響了法槌,看向了檢方席位:“現在請檢方進行陳述,訴訟申請。”

  呂紅梅朝著蘇白的方向看了一眼,緊接著聲音平淡開口:

  “審判長,我方申請駁回訴訟方的訴訟申請。”

  “我方認為,在這起案件當中,王明軒有明顯的過錯。”

  “根據案件的整體過程來看。”

  “王明軒在拉貨過程中,偏離航線,并且在預見受害人林秀有跳車行為的時候,沒有及時的進行阻止。”

  “已經明顯的構成了過失犯罪。”

  “我方認為,一審的判定合理。”

  在聽到呂紅梅的陳述以后,蘇白:????

  不是,伱這話是什么意思..?

  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么?

  什么叫做在預見受害人林秀有跳車的行為,這預見是你自己臆想的嗎?

  庭審最重要的是什么?

  證據!

  證據!

  還是TM的證據!

  你不表明證據,隔著胡扯呢..?

  虛空預見?

  蘇白舉手:“請問檢方有能夠出示林秀跳車行為,我方當事人王明軒有明顯的預見行為嗎?或者說,檢方為什么認定我方當事人觸犯了過失致人死亡罪?”

  陳述完畢。

  蘇白看向檢方席位。

  呂紅梅在聽到蘇白的提問的時候,不假思索開口: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蘇白:????

  這個一審的律師的回答.?

  這是一審的公訴律師的話,那么他可要懷疑一審的判決是不是有什么問題,提起審查監察程序了.

  “請檢方回答我方正面提出來的問題。”

  “檢方認定我方觸犯了過失致人死亡罪,是通過哪一點來認定的。”

  “法律上,對于過失犯罪的清晰定義是,過失致人死亡,是指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以及過于自信造成的過失致人死亡。”

  “前者指的是,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可能會造成致他人死亡的結果,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后者指的是行為人,已經預見到其行為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

  “但由于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同樣歸類于過失致人死亡。”

  “以上。”

  “是針對刑法規定地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法律適用解讀。”

  “我想請問檢方,你是根據哪一點來進行判斷,我方當事人,過失致人死亡的?”

  蘇白直接攤牌。

  不和檢方再繼續啰嗦了。

  既然對方一直答非所問,藏著小心思,那么自己直接攤牌,省的麻煩或者出現什么其他情況。

  呂紅梅在聽到蘇白的陳述以后,嘴角微揚。

  顯然。

  她剛才是故意讓蘇白說出來這番話的。

  對此,蘇白看出來了,但并不是很在意。

  庭審。

  憑借的是硬實力,有了硬實力這個前提之下其他小心機才能有用。

  你沒有硬實力。

  其他的都白搭。

  呂紅梅嚴肅開口:“根據剛才訴訟方律師陳訴的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條件。”

  “關鍵點在于,王明軒有沒有構成“預見”“預知”的可能。”

  “在這里,我想詢問當事人幾個問題。”

  “第一,你在駕車行駛前,根據你所陳訴的,有沒有和林秀發生過沖突?”

  “第二,你在改變導航路線前,有沒有提前明確的告知林秀?或者說,你能不能夠確定林秀知道了。”

  “第三,你有沒有看到林秀將身子伸出車窗外?你看到林秀將身子伸出車窗外的第一反應是什么..?是不是認為她不會跳車?”

  “請當事人回答我這以上三點。”

  蘇白微微皺眉。

  舉手示意。

  “審判長,我方認為檢方提出來的這三點問題,不符合庭審流程!”

  “第三個問題,檢方律師在提問的時候明顯帶有誘導性!”

  呂紅梅:“我的提問哪里帶有誘導性了?!”

  “我想請問檢方,為什么要提問我方認不認為林秀會不會跳車?!跳車這個概念,這不是誘導性是什么?!”

  “你詢問我方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么?!”

  “無論我方回答是或者不是,檢方律師是不是都抓住這個點,來控告我方的主觀意識?”

  “審判長,檢方律師提出這種不符合流程的問題,我申請檢方律師回避!”

  回避!

  說白了,就是直接請出庭審了。

  呂紅梅聽到蘇白的話,直接愣了這就直接申請讓她回避?

  “審判長,我的提問只是基于正常的提問,不具有誘導性,請審判駁回訴訟方律師的申請,并訴訟方律師打斷我的提問,明顯是在干擾庭審流程,我申請訴訟方律師回避。”

  蘇白:???

  直接倒打一耙了是吧?

  我這明顯合理的打斷,你還讓我回避。

  你看審判長怎么敲錘子就完事了。

  審判臺,審判長席位上。

  江海濤聽到雙方各執一詞的發言,咚咚咚,敲響了法槌。

  看了一眼合議庭成員其他兩位審判員,隨后開口:

  “檢方律師費提問,違反了庭審詢問規則,現駁回檢方律師的第三條中,是不是認為林秀會不會跳車的提問。”

  “同時駁回檢方的請求!”

  咚咚咚!

  “庭審繼續。”

  這一駁回,屬于間接性的認定,呂紅梅的提問屬于違規。

  呂紅梅在聽到審判長的話以后,朝著蘇白的方向看了一眼。

  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接著看向了當事人席位。

  “請當事人回答我以上提出的問題。”

  王明軒怕自己回答錯了,于是小心翼翼朝蘇白的方向看了一眼。

  蘇白眼神示意該怎么說,就怎么說就好了。

  王明軒深吸了一口氣,看向審判長席位。

  緩緩開口:

  “我先前是和那個林秀有過沖突,不過是在上車前,上車以后屬于正常情況,沒有發生任何爭吵。”

  “改變航線這件事情,其實我是和林秀提過一句的,中途她問我的時候,我也告訴她了。”

  “只不過可能語氣不是太好.…我說的大致意思是,換航線可以避開攝像頭,因為沙都有些地方是不讓過貨車的,會扣分。”

  “第三個問題.…”

  “我的確看到了林秀把身子趴在車窗了.…”

  “我當時的想法沒有多想什么,只是覺得危險.…”

  “然后就松開油門,打開雙閃,準備降低車速。”

  “我說完了.…”

  王明軒緩緩開口,把呂紅梅問的問題,都回答了一遍。

  這時候呂紅梅繼續攻擊發問。

  “你和林秀在上車前,就已經發生了爭吵.…”

  “你又變更了航線,沒有清楚的表明自己改變路線的原因,并且語氣不是太好。”

  “這個時候,林秀把身子探出車窗,你踩剎車,難道不是已經預知到了林秀有跳車的想法嗎?”

  “如果不是,那你為什么踩剎車?”

  “一個正常人的正常反應,不應該是阻攔對方把身子探出車窗嗎?”

  “同時。”

  “你說你在上車之前就和林秀發生過爭吵,那么在車上林秀自然會有恐慌的情緒。”

  “她的主觀情緒就是擔心,尤其是一個女性,相對在車里和一個陌生的男性待在一起來說,年輕的女性坐在車上,會產生相對來說較為恐慌的情緒。”

  “這一點兒,你應該預知到了.…”

  “但是!”

  “在她身子探出車窗的時候,你為什么不第一時間進行阻攔?”

  “這.….”

  王明軒不知道該怎么回答。

  蘇白聽完呂紅梅的問題,眉頭緊鎖。

  這是在問問題?

  這不是在給當事人下套嗎?

  什么叫做在第一時間探出車窗的時候不做出阻攔?

  不做出阻攔,那不是因為沒有預知到嗎?

  還有!

  什么叫做應該預知到了?

  “應該”,“大概”,“可能”等.…

  這些詞匯所表明的是一些不準確的東西。

  庭審上講究的是證據!

  證據證據證據!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這個呂紅梅,妥妥的想借用套話,來讓王明軒掉進坑里吧?

  蘇白舉手,直接打斷了呂紅梅的問題。

  “我作為王明軒的代理人,想要詢問檢方律師一個問題。”

  “我想請問檢方律師用了大概可能應該這些詞語,這些問題,檢方律師能夠拿出來足夠的證據嗎?”

  “你的懷疑具有合理性嗎?”

  “如果庭審用的是你認為和我認為,這種大致可能應該等模糊的主觀概念的話,那么我認為我方無罪,有問題嗎?”

  “審判長.…”

  “法律講究的是證據,沒有證據僅用懷疑,這完全不符合流程。”

  “我申請,終止檢方再對我方當事人進行提問!”

  咚咚咚!

  審判長江河濤敲響法槌,看向檢方席位。

  “同意申請!檢方律師不得再對當事人王明軒進行提問!”

  呂紅梅:???

  不是,我還沒問完呢!

  這就被打斷,禁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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