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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 嘉佑老臣的技能

  元祐元年正月甲寅(25)。

  紫宸殿聽政。

  詔赦前入內東頭供奉官、配汝州牢城韓永式,免其刑期,特放歸家。

  這是一個傳奇人物。

  傳奇在他活著從沙門島走了出來!

  而他能赦免,要感謝他的母親,歷年以來不斷上書,援引種種赦書,為其免罪。

  從沙門島到汝州配軍,又從配軍到自由身。

  韓永式走了五年!

  其母耗費家財以萬貫為算!

  這一次更是走了向家太夫人的關系,太夫人在派人入宮時,和向太后求情,并講述了韓母年年乞赦的事情。

  向太后聞而落淚,起了同情,于是有此赦。

  朝奉郎、權發遣淮南轉運副使路昌衡、工部郎中呂大忠,并權發遣陜西轉運副使,兩人可以手牽手去陜西給范純粹搭班子了。

  這是韓絳、呂公著兩人的舉薦。

  權知開封府蔡京上奏:奉旨意,開封府復置縣尉、弓手等,乞府界諸縣應系捕盜文武官吏并應干捕人員,并隸本府及府界公事同其管轄,乞賞罰并委本府一面施行。

  因為是趙煦的直領之地,趙煦當殿做出裁決:從之,命開封府并府界公事,在招募縣尉、弓手時,須當考核,縣尉當知刑統,并七日一教弓手。

  因狄詠等將南下,特詔:諸軍今后有移防者,每日特給口糧,將校日三升,士卒給兩升。

  此乃應左相韓絳所請——故事,舊唯沿邊守軍移防給口糧,其他諸軍移防,皆以家糧為路用,韓絳以為不均,傷士卒之銳,乞別立法。

  監察御史孫升,上書彈劾朝散大夫、光祿勛呂嘉問。

  一共舉出呂嘉問兩條罪證,第一是:市易法呂嘉問首倡,禍國殃民,不可久留朝廷。

  第二:有罪人小吏趙宣,因為涉及吳安持、文及甫舞弊案,曾被特旨永不錄用。

  但呂嘉問卻讓這個小吏改了名字,然后用為光祿寺的官吏。

  這是不遵先帝旨意,更是褻瀆朝廷法度。

  詔命呂嘉問自辯。

  趙煦在這個過程,不動如山。

  倒不是不想拉一把呂嘉問,實在是拉不了這個呂家的‘家賊’。

  市易法,確實是呂嘉問的主意,現在被罷廢了,他自然要受到影響。

  何況,他還被人抓了現行。

  那個趙宣明明都已經有了旨意——永不錄用。

  呂嘉問卻自作聰明,給人改了名字,收用到光祿寺。

  若沒有人發現,那也罷了。

  現在被人抓到把柄了。

  那就沒辦法了!

  不過…

  趙煦眼珠子一轉,就已經決定把呂嘉問重重貶黜——讓他去廣南西路擔任右江安撫使,負責協調管理包括現在的歸化州、順州以及未來可能的廣源州、思瑯州這樣的羈縻州!

  對呂嘉問,趙煦還是很看好的。

  這個家伙,連市易法都想的出來!

  肯定是一肚子壞水!

  正所謂,惡人還須惡人磨,將呂嘉問貶去廣西,去經營日后的甘蔗榨糖事業,想必定會為大宋再立新功!

  當然了,那要等章惇打贏了再說。

  退朝后,趙煦換上便服,與兩宮在崇政殿再坐。

  并在此接見了前來陛辭的章惇、狄詠、燕辰等人。

  所謂陛辭,早已是禮儀性的程序。

  故此,只是走一下流程。

  章惇等人再拜,表一下決心,然后趙煦和兩宮慰勉一番,幾人就可以退下去,準備出發了。

  前后用時加起來不過一刻鐘。

  送走章惇等人,趙煦陪著兩宮,來到了大內的慶壽宮。

  這個宮殿,如今已經完全修葺一新。

  墻壁、回廊以及屏風上的朱砂、鉛粉、水銀都已經去除干凈,很多地方甚至是連著柱子一起重修了一遍。

  同時,也已經通風透氣了一個月。

  走在其中,可謂是心曠神怡,讓趙煦非常喜歡。

  兩宮看著也很開心。

  對大內而言,這樣做,自然是有代價的。

  以后,這慶壽宮的維持費用,將會大增!

  每到夏秋,防蟲防蟻的費用,更會猛增。

  但,這都是小錢。

  而且,皇室大內用度,既不是走國庫的左藏、右藏。

  也不是用先帝留下的封樁錢。

  而是汴京店宅務收的房租以及在京諸場、作坊的利潤、商品供給。

  所以,外廷是管不到的。

  章惇等人陛辭出宮。

  正欲各自回家,做好出發的準備——此去廣西,山高路遠,道路崎嶇。

  再次回京,至少都是明年甚至得到后年了。

  考慮到這個時代糟糕的交通和更加糟糕的醫療水平。

  哪怕是高官貴族,出門這么遠,若身體不行,或者運氣不好也可能是永別。

  所以,需要和家人妻子兒女告別。

  同時還得舉行宴會,和親朋作別。

  特別是章惇,他還得去和都堂宰執作別——以后,就得指望這些宰執人物,能在都堂上給他多說好話、多給政策了。

  在這個時候,天子身邊的內臣馮景,卻帶著一本本小冊子,出現在他們面前。

  “諸公…”

  “此陛下所賜諸公方略…”

  章惇等人,連忙面朝福寧殿方向,再拜接領天子所賜的文書。

  他們也不意外。

  趙官家們,哪次不賜些陣圖什么的給大臣?

  只是,接過那小冊子,章惇悄悄看了一眼。

  并沒有陣圖——全是文字。

  章惇詫異了一聲,就將之收到了袖子里。

  司馬光,失望的從自己兒子司馬康手中接過那宮中送來的不許陛見手詔。

  依然是老生常談的寬慰——司馬公,國家股肱,朕之師保,宜當將息自身,區區小事,何勞公關愛?

  隨手詔而來的,還有天子賜下的一張所謂的預算書。

  司馬光看完,嘆息一聲。

  “三十萬零九千貫…”

  “這也是民脂民膏啊!”

  但,態度卻已經有所軟化。

  雖然他根本不相信,真的只要花費三十萬貫,更不相信只要五千禁軍就可以包打交趾。

  司馬光知道的。

  現在是五千,戰事一起,五萬都打不住。

  五萬人,那就是三百萬貫起了!

  搞不好一千萬貫都打不住!

  去哪里搞這么多錢?

  最后這些錢,還不是得加在百姓身上?

  百姓已經很苦了!

  然而,司馬光也明白,此事其實已經木已成舟。

  章惇和狄詠的任命都已經下達了。

  朝中的決策,也已經定下來。

  他是無法改變現狀的。

  司馬光之所以,如此鍥而不舍的堅持上書。

  甚至拖著病體,不斷請求入對。

  其實,就是在以進為退——這是嘉佑老臣的習慣了。

  說事情,一般都是先進三步,然后退一步,或者兩步,這樣最后至少能進一步。

  萬一運氣好,三步都能一次實現,就更是美哉!

  仁廟、英廟,就經常上大臣們的這個當。

  所以,司馬光在得知了南方交趾的事情后,他自始至終的訴求其實都只有一個——應該給交趾人一個自辯的機會!

  只要交趾人服軟就好了。

  到時候,浪費的也就是這三十萬貫。

  三十萬貫,換一個體面,很劃算——畢竟,交趾人確實挑釁、入寇在先,若連這個都不做反應,那么天子和兩宮確實顏面無存!

  何況,這三十萬貫還能讓都堂上少一個新法干將!

  這就更劃算了。

  于是,司馬光再次提筆,開始寫上書。

  這一次,他寫的很認真,篇幅很長,投入了很大的感情。

  只是,他的身體不太好,所以只寫了一會,就有些力不從心,無奈何只能讓其子司馬康代為執筆,他口述而寫。

  寫完后,司馬光檢查了兩遍,確認沒有犯忌諱、錯字后,就讓司馬康謄抄了一遍,然后親筆畫押。

  做完這個事情后,司馬光就對司馬康道:“待明日章惇等出京后,將此上書交到通見司手中!”

  司馬康詫異的抬起頭。

  司馬光笑了笑,道:“為人臣者,須知權變!”

  他是倔強不假,但也不是不知變通,一意孤行的人。

  何況他從始至終的目的,都不是阻止大軍南下——五千人,花費加起來也就三十萬貫。

  而是阻止戰爭,至少是大規模的戰爭!

  而司馬光相信,當即天子圣明,必可知曉他的良苦用心。

  也必可知道——百姓已苦極!

  天子仁圣,必可知百姓疾苦,也必定不忍百姓因一點不毛之地,而受苦受難。

嗯,從今天開始,先把八月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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