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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強盜與商隊

  洛薩并不知道自己的兩位侍從,已經將般若的身份腦補成了女巫,或者說知道了也不會在乎。

  因為這個世界并不存在獵巫運動,女巫甚至能堂而皇之,充當一國皇帝的顧問。

  而且,這種腦補也不能算錯。

  事實上,他覺得一般水平的女巫,根本不可能是般若的對手。

  系統給出的五項屬性中。

  力量最好理解,涵蓋了攻擊力,速度,負重能力等方方面面。

  敏捷則代表了速度和反應神經。

  體力代表戰斗的續航能力,恢復能力以及血條。

  耐力同樣代表續航能力,但更多的是防御力。

  精神力也好理解,即藍條。

  般若即便不算技能,單從屬性上來看,也算是跟巫師一個檔次的超凡者了。

  只不過是甘道夫這種煉體流巫師。

  再加上她手中的那面,在設定中是用鬼門關碎片制作成的盾牌,妥妥的神器,無論是物理攻擊還是巫術,幾乎都沒有辦法穿透它。

  ...

  一望無際的高原上,一支打著紅白條紋旗幟的車隊正緩緩行進。

  穿著五花八門,紋章各異的騎士和扈從們,在隊伍前優哉游哉地騎著馬。

  身后是布衣的奴仆和侍從,以及十余名穿著鏈甲衫的軍士。

  隊伍的最前方,一名頭頂佩著孔雀翎羽裝飾,身穿藍色罩袍的騎士,頤指氣使道:“都警醒些,這里可是通往蒂羅爾的商道中,最危險的一段路,那些窮得只能啃卷心菜和蕪菁的逃奴和強盜,隨時有可能抄著糞叉和斧頭,從山坡上沖下來跟我們拼命。”

  “如果驚嚇到尊貴的伯爵夫人,你們所有人都將被掛在絞刑架上。”

  軍士們有氣無力地回道:“是,老爺。”

  孔雀騎士的神情有些嚴峻。

  瑞士窮鄉僻壤,山地繁多。

  西部好歹屬于施瓦本大區,也就是帝國皇帝所屬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核心統治區域,還比較穩定。

  但越往東,越靠近由特倫托主教區管轄的邊界,便越加貧困和混亂。

  百姓困頓,再加上領主剝削嚴重,便會產生大量逃跑的農奴,進山為寇,再加上這里位于兩地交界,兩方領主又都懶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清剿。

  似乎是印證了孔雀騎士的預感,地平線盡頭的土丘上,突然出現了十幾個黑點,黑點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大,終于得窺全貌。

  赫然是三十余名穿著鎖子甲和皮甲的騎兵。

  他們絕非孔雀騎士所提防的山民或是強盜,而是一支騎兵部隊!

  他們一字排開,站在山坡上,冷冷注視著不遠處的車隊。

  車隊立刻停住了。

  軍士和奴仆人心惶惶。

  誰都知道,這種空曠的地帶是騎兵的天下,如果戰敗了,他們連跑都跑不掉。

  馬車上,伯爵夫人嫵媚的聲音響起:“弗雷德,發生什么事了?”

  “伯爵夫人,有敵人來了。”

  孔雀騎士湊到馬車邊低聲提醒了一句,隨即高喊道:“所有人準備迎敵,保護夫人的馬車,不許任何人靠近。”

  隨即,他帶著兩名騎兵跟他一同上前,向逐漸靠近的騎兵隊伍喊話。

  “站住!這是來自奧格斯堡的卡爾夫家族的車隊,你們冒犯的,是流淌著尊貴血脈的女伯爵,請立刻退開。否則,我和我的士兵們,將會割斷你們的喉嚨,任由山上盤踞的野狗群嚼碎你們的骨頭。”

  騎兵們離得越發近了。

  他們大概有三十余人的樣子,有的穿著件破夾襖,有的則穿著鏈甲衣,裝備看上去一般,但散發出的剽悍氣勢,還是令孔雀騎士頗感棘手。

  為首的騎兵,臉上露出了一絲譏諷的笑,他挽起一把獵弓。

  箭矢“奪”得一聲,釘在了孔雀騎士手持的鳶盾上。

  他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了,自始至終,他們就沒有談判的想法。

  騎士暴怒,大喊道:“騎士們,跟隨我前進,其余人依靠馬車防御!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車陣!”

  ...

  另一邊的山坡上,莫德爾皺起眉,詢問道:“大人,我們要插手嗎?”

  “不插手也不行了。”

  洛薩指著不遠處,兩名沒有參與進攻,在一旁游曳的斥候騎兵:“他們已經發現我們了。”

  “即使丟掉所有輜重,我們也不可能躲過一群來去如風的輕騎兵的追擊的。畢竟般若,萊恩,還有你,只能騎馱馬。”

  洛薩輕嘆了一口氣,隨即高聲道:“侍從,取我騎槍,準備作戰。”

  他將連帽鎖子甲和罩袍的兜帽戴上,又將那頂只露出雙眼一條縫隙的桶盔扣在頭上,世界頓時變得安靜了下來。

  他的呼吸聲,在沉悶的桶盔中回蕩,顯得越發粗重。

  萊恩將他的那桿重型騎槍遞了過去,他右手持槍,左手佩上箏形盾,又將武裝劍懸在馬鞍上。

  般若低聲道:“要我跟你一起嗎?”

  洛薩搖了搖頭:“伱這匹馬恐怕不太行。”

  般若乘的這匹馬,是小鎮上的索約神父贈送的那匹馱馬,馱馬和真正的戰馬的區別,其實是相當大的。

  馱馬更側重耐力,對品種的要求也不高。

  而戰馬不僅相較于馱馬更加高大,速度快,爆發力強,就連膽量也要比馱馬大許多。

  般若皺眉道:“我不需要坐騎也能追上你。”

  洛薩愣了下,還是搖頭道:“算了,這多多少少有些驚世駭俗,你們在這里做好準備,我相信喬伊的速度。”

  喬伊是他的那匹妮薩安戰馬,每天吃的都是精飼料,三匹馱馬攜帶的物資,有相當一部分都是專供給它的。

  在伯爵領,喬伊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的快馬了。

  他自信自己即使打不過,想要逃跑還是沒問題的。

  更何況,他對自己的實力還是很自信的,從小經歷的騎士訓練,使他堪稱是一架戰爭機器,只不過還沒經歷過戰爭的洗禮。

  再加上他這一身精良甲冑,翻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般若點頭道:“好,那我們就在這兒準備接應你。”

  兩名侍從也已準備好了作戰,一人手持劍盾,另一人給弩機上弦,但在這種開闊地帶,他們兩個所能發揮的作用十分有限。

  洛薩當初之所以選擇他們,是想著在山地戰中發揮作用。

  未曾想第一戰居然是在開闊的高原上。

  “呼——”

  洛薩長出了一口氣。

  沉悶的桶盔里,仿佛都蒙上了一層水霧。

  薄薄的一道視界中,那兩名在旁游曳的斥候騎兵,已經向這邊發起了沖鋒。

  洛薩輕夾馬腹。

  馬蹄聲頓時響徹耳邊。

  洛薩緊握著手中的騎槍,只覺腎上腺素飛快分泌,心臟如同一面戰鼓,鼓聲雷動。

  夾槍沖鋒,是騎士們排成隊列,齊頭并進時才會使用的戰法,沒有戰友的掩護,夾槍沖鋒很容易導致騎士露出破綻。

  所以他采取的是正常持槍的姿態,這會減少沖鋒帶來的傷害,但也使他變得更加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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