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這么說?
就因為玻璃碎片上沒有任何指紋。
這些碎片不論有人故意打碎還是不小心打碎留在路面上,正常來講的話應該都會留下指紋。
酒瓶碎片不應該只有一個人的指紋,類似酒瓶這種東西從制造到銷售中間經過很多環節,這些環節的人都有可能在瓶身上留下指紋。
現在技術人員在酒瓶碎片上沒有發現任何指紋說明什么,說明酒瓶被別人擦拭過,上面的指紋全部被清除了。
誰會這么干,只有兇手!
所以陳言認為這些酒瓶碎片很大概率就是殺死王旭的兇手留下來的,而他為什么要弄碎酒瓶?
陳言的推測,似乎成真了。
“那名報案的保潔員呢,他怎么說的?”
“他確定在案發前一天路上是沒有酒瓶碎片的,這些酒瓶碎片是他從路面上掃到路邊的,是在他報警前發現的。”
“你是說,這些酒瓶碎片在保潔員清掃前還在路上?”
“是的,剛剛過去一天,保潔員記得非常清楚,甚至還記得大概的位置。”
張朝陽取出一張草圖:“當時這些碎片并不在一處,而是散布在路面上的大概有三個點位。”
看著從草圖上的三個碎片的分布點位,陳言腦海中原本模糊的猜測越來越清晰。
漸漸的,形成了一個明確的推理判定,三個點位從位置上來看卻有些刻意。
從長江路至黃河路方向,有兩個玻璃碎片分布點位,前后大概距離20米,另外一個點位在黃河路至長江路方向,分布在對面兩個點位中間。
兩側道路都有玻璃碎片分布,而且相對集中,并且分布又如此規律,碎片上又被清理過痕跡,兇手為什么這么做?
這么做有什么效果,兇手想要達到什么目的?
陳言皺眉沉思片刻:“走,我們去復原一下現場。”
既然想不明白那就把現場復原一下,看看兇手這樣做到底是為了什么。
不用特別麻煩,偵緝二分隊后院就有停車場,隨意劃上兩條標線就能模擬濱河路的路況。
濱河路是連接長江路和黃河路的一條輔路,車道并不寬,只有左右各一條車道。
很快,相應的現場就重新布置完成,張朝陽看向陳言,見對方點頭,安琪對講機:“開始。”
一聲令下,遠處一輛車勻速行駛,正前方一個錐桶示意玻璃碎片,駕駛車輛的是王剛,他現在模擬的就是王旭當時駕車的狀態。
后半夜,沒有一個人的濱河路上在正前方發現了一堆玻璃碎片,正常的司機會怎么辦?
直接壓過去?
那是傻逼干的事,所以王剛輕打轉向車輛從右側道路轉向左側,躲避開了第一個錐桶,也就是第一堆酒瓶碎片。
但是車輛剛剛行駛過來,出現在王剛眼前的是另一個錐桶,這個時候王剛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才下剎車減速,然后急打轉向重新返回右側道路。
而這個時候,王剛駕駛的車輛速度已經很慢,不足20公里每小時,可是在王剛再次轉向過來后,又一個錐桶出現,而且由于兩側道路錐桶的距離比較近,王剛只能再次踩下剎車,放緩車速,然后向左打轉向。
可是,由于前后的距離太短,王剛無法一把打過轉向,只能半途停車,向后倒了一下,打了兩把方向盤,才能重新躲過錐桶。
看到這一幕,無論是陳言還是張朝陽、劉青山都瞪大雙眼,看著王剛駕駛的那輛車停在路中間。
眾人跟著陳言在兩年里偵辦了四十幾起案件,經驗早已經今非昔比,當然能看出這里面的貓膩。
在陳言提出復演現場碎片之后,張朝陽又重新派人返回了濱河路,對所有的玻璃碎片的點位進行了詳細的距離測量。
而且王剛駕駛的車輛型號和當時案發時王旭駕駛的車輛型號一模一樣。
也就是說復原現場的錐桶距離完美呈現了案發現場玻璃碎片的距離,王剛駕駛的車輛轉彎半徑也和王旭駕駛的車輛一模一樣。
而這樣的后果就是,王旭在案發當晚應該…不,肯定在濱河路上停了車。
而停車方法是兇手精心策劃的,目的可能有兩個。
第一,就是迫使王旭停車,然后實施殺人的計劃。
第二,偽造熟人作案的現場,迷惑警方的調查方向。
而且很顯然兇手的目的已經達到,陳言等人前期的所有偵破案件的方向,全都是圍繞著王旭的熟人開展。
但是現在看來事情出現了變化。
劉青山走到車邊,沉聲道:“兇手就是通過這個辦法讓王旭停了車?”
這是犯罪現場的復原,自然不會有錯,劉青山的這個判斷當然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兇手不是王旭的熟人,即便對方停了車,可這個時候車門把手是落鎖的狀態,兇手是怎么上的車呢?”
“另外我們在案發現場發現王旭被殺之前沒有任何掙扎,雖然有被乙醚迷暈的原因在,可是如果對方和王旭不認識,他就能輕易將王旭迷暈嗎?”
劉青山的話道出了很多人的疑問。
陳言笑了笑,走上前,查看了一下車輛的位置:“其實正是這一點我們才可以確認殺死王旭的兇手,很有可能并不是他的熟人。”
“現場的酒瓶碎片的點位可以讓我們確定王旭當時是被逼無奈之下停下車。”
“可如果兇手跟王旭真的非常熟悉,那么他還有必要設置這些障礙讓王旭停車嗎?”
對啊。
對方為什么用這種方式讓王旭停車,不就是因為兇手很可能和王旭不認識,而沒有辦法讓他停車。
假設兇手是王旭的朋友或者熟人,他根本不用這些辦法,只需要招招手就能讓王旭停下車。
“可是如果對方和王旭不認識,那他又是怎么上車的呢?”
“不要忘了王旭的職業。”
“職業?”
陳言點點頭:“王旭是一名工程監理員,根據我們目前調查得到的線索可以確定王旭在平時工作的過程當中喜歡接受一些紅包或者煙酒之類的禮品。”
“王旭對于陌生人的戒心其實要比普通人淡一些,因為他在工程監理的過程當中,誰的紅包都有可能收,至于是不是熟人對他來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方能不能給他帶來利益。”
“如果我是兇手,我只需要戴上安全帽,強調一下我是施工人員的身份,手里拿兩條華子,王旭會不會讓我上車?”
劉青山和其他人微微一怔,陳言說的話,似乎有些道理。
尤其是類似包工頭,這些工程施工人員,劉青山他們接觸的其實并不少。
每個基層偵緝分隊對于轄區內施工現場的管理都是比較重視的,他們有時候去檢查的時候,對方卻是喜歡塞一些香煙。
大多數人覺得不是什么大禮,抽一根煙自然沒什么。
所以,這個王旭大概率會讓對方上車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