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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 離譜的答辯

  伴隨著一聲法槌敲響的聲音。

  第二輪的摹擬庭審正式拉開序幕。

  請公訴人先發言。

  審判長掃了眼下方眾人,緩緩開口。

  其余幾個審判員則是對視了一眼。

  開始認真觀察本次庭審中雙方的發揮和表現。

  這個案子頗為特殊。

  循環往復,牽扯了數人。

  張三,李四,王五,趙六。

其中包含了職務類犯罪,瀆職類犯罪,拖欠類犯罪等等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

  公訴席上。

  來自柳州的律師深吸了一口氣,主動上前一步我方接到舉報,現已查明,張三向某公安機關的局長王五行賄二十萬,試圖打通關系,逼迫某校校長李四支付工程款。

  后王五向某教育機關的局長趙六打電話,并且支付了后者十萬元,后者幫忙解決了工程款的支付問題。

  在此過程中,張三行賄二十萬,構成了行賄罪,我方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兩年執行。

  王五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收受賄賂,且介紹趙六一同受賄,幫助疏通關系,構成了受賄罪、介紹行賄罪,我方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

  趙六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收受賄賂,謀取不當利益,構成了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我方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

李四拖欠工程款,且  來自柳州的律師昂首挺胸,朗聲開口。將他們研究出來的量刑建議說了出來。

  根據刑法。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張三的行為并不不算嚴重。

  也沒有造成國家利益的損失,因此量刑建議是一年,緩期執行。

  之所以不判處實刑。

  是因為張三的行為嚴格來說,尚屬于合理范疇。

  他是為了要回工程款,法律上是值得支持的。但他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送禮,就屬于明顯的違法亂紀行為。

  應當予以打擊。

  而在刑法中。

  受賄罪的量刑又有所不同,受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受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這個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但沒貪個幾千上萬億,通常是不會被判處死刑的。

  而公安機關的某局長王五收了二十萬,但卻將十萬給了趙六。

  這里就出現了一個判定問題。

  王五是收了二十萬,還是收了十萬。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數額較大的標準是三萬以上,二十萬以下。

  而二十萬以上,則屬于數額巨大。

  二十萬以上,自然包括了二十萬。

  數額較大的量刑,是三年以下。

  數額巨大的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兩者有著巨大的差別。

  這也是許多年輕的律師容易犯的錯誤。

  受賄罪是根據受賄人的實際所得利益來定的,轉手的利益并不能算作實際所得。

  因此。

  王五只能算作受賄十萬,不能以二十萬論處。

  王五還存在另一個行為,即介紹賄賂罪。他將錢給了某教育機關的局長趙六,對方收下了十萬元。

  刑法規定,行為人犯介紹賄賂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介紹賄賂罪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介紹受賄罪,即按照受賄人的意圖,為受賄人尋找索賄對象,居間介紹,向行賄人轉達索賄人的要求,為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

  另一種則是介紹行賄罪,即接受行賄人的委托,為其物色行賄對象,疏通行賄渠道,引薦受賄人,轉達行賄的信息,為行賄人轉交賄賂物品,向受賄人傳達行賄人的要求等。

  顯然。

  王五的行為構成的是介紹行賄罪。

  他接受了張三的委托,給了趙六十萬塊錢,疏通行賄渠道,傳達了張三的要求。

  且金額為十萬元。

  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情節嚴重,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兩個罪名累加。

  數罪并罰,所以他們提出了五年的量刑建議。

至于某學校校長李四  涉嫌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

  他們建議量刑為兩年有期徒刑,緩期三年執行。

  在柳州的律師講解完之后。

審判長看向了秦牧和張瑋,沉聲問道被告方的律師對于剛才公訴人的指控,可有需要答辯之處  張瑋聞言,不由咽了咽口水。

從拿到案件題目到現在  根本沒理出什么頭緒。

  只得將目光看向秦牧。

  秦牧面色平靜,波瀾不驚,似乎已經胸有成竹了。

  只見秦牧往前一步。

  緩緩開口審判長,我方覺得對方剛才的控訴,在法益上存在明顯的謬論。

  張瑋眨了眨眼。

  原地愣了一秒。

  一時間沒聽明白秦牧說的這句話的意思。

  與此同死。

  公訴席上的五名律師也蹙起了眉頭,也是滿臉的不解。

  首先,對方控訴我方當事人王五收受了二十前后不過一個小時時間。

  時間太趕了。

  他現在還處于懵逼狀態。

  根本沒理出什么頭緒。

  只得將目光看向秦牧。

  秦牧面色平靜,波瀾不驚,似乎已經胸有成竹了。

  只見秦牧往前一步。

  緩緩開口審判長,我方覺得對方剛才的控訴,在法益上存在明顯的謬論。

  張瑋眨了眨眼。

  原地愣了一秒。

  一時間沒聽明白秦牧說的這句話的意思。

  與此同死。

  公訴席上的五名律師也蹙起了眉頭,也是滿臉的不解。

首先,對方控訴我方當事人王五收受了二十萬,幫助張三書通過關系,介紹賄賂,但我方當事人王五利用的僅僅是其身為局長的事實職權  秦牧微微一笑,接著侃侃而談而行使實施職權要構成犯罪,必須要滿足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條件。

  而他替張三謀取的是被拖欠的工程款,屬于正當利益,法律是支持的。

所以,他收錢幫忙辦事的行為,并不構成犯罪  一番答辯后。

  秦牧的聲音回蕩在模擬法庭。

  一石激起千層浪。

  來自柳州的五名律師面色陡然大變。

  他們都是金牌律師。

  反應極快。

事實職權  僅僅這四個字,就讓他們意識到了自己的問題所在。

  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有兩種職權,一個是法定職權,一個是事實職權。

  法定職權指的是其職責范圍內的權力。

  事實職權指的是因其職權影響而存在的權力。

  顯然。

  王五使用的并非法定職權,他沒有動用公安機關的權力,而是找到了教育機關的局長趙六。

且因為幫助張三要回工程款的行為  并非是不當利益。

  因此。

  王五是不構成犯罪的。

  同理,張三給王五送錢,也不構成犯罪。

  緊接著。

  秦牧趁熱打鐵,接著反駁道因為行賄罪謀取的同樣是不正當利益,而張三只是為了要回自己的工程款,屬于法律支持的利益。

  短短幾分鐘。

  他便將己方四個當事人中的兩人撇了出來。

  張三和王五,一個行賄,一個受賄,但偏偏都不會構成犯罪。

  聽起來很離譜。

  但恰恰如此。

  只要是正當利益,王五想收多少錢都可以,只要他不使用法定職權。

至于某教育機關的局長趙六  他收了錢,辦了事,動用了其法定職權。而法定職權構成犯罪可以是正當利益,也可以是不正當利益。

即趙六收錢辦事,妥妥構成了受賄罪  這個是跑不了的。

至于李四拖欠工程款,拒不支付,構成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也是板上釘釘。,請牢記:,免費無防盜無防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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