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隨后的幾天里。
秦牧的生活,重新回到了正軌。
每天按時上班,按時下班。
只是…
在每天下班回家的時候,要格外留意一下高空。
以防有什么亂七八糟的東西掉落下來。
高空拋物這種事件,比酒駕還要惡劣。
即便是一個小東西,從十幾樓砸落,也極有可能會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因此。
法院那邊在詢問他是否要諒解的時候,他果斷選擇了否。
這種高空拋物的人…
無論是什么原因,都不值得原諒。
他們扔瓶子的時候,完全沒考慮到這樣做的后果。
沒人傷亡還好。
若是有人傷亡,受到傷害的將不僅僅是一個人,而是數個家庭!
對于這種人,他并不打算姑息。
而在養老院內,自從他拒絕了那幾個四十歲的富婆后…
老張現在沉迷于給他介紹對象。
而且介紹的人越來越離譜,甚至開始找七十來歲的獨居老奶奶。
搞得現在秦牧現在看到老張,就形成了條件反射,撒腿就跑。
生怕他下一步拉著自己去相親。
那畫面太美,他根本不敢想象。
時間緩緩推移。
一周時間很快過去,開庭的日子也正式到來。
這天一大早。
秦牧便和王大錘一起,離開了養老院,直接前往法院。
打過了好幾次官司后…
他對開庭審判的流程,都已經是輕車熟路了。
讓他比較驚訝的是…
這次對面的律師,居然又是老熟人張瑋。
在看到自己后,張瑋還親切的和自己打了個招呼。
搞得他差點以為張瑋是己方的辯護律師。
“張律師,你剛才…怎么笑得這么開心?”
被告席上。
高峰看著己方律師和秦牧打招呼時的表情,忽然有種不好的預感。
“咳咳,之前不是跟你說過嘛,我和對方打過好幾次官司,他送進去的那幾撥人都是我負責減刑的。”
張瑋隨口解釋了一句,緊接著叮囑道:“馬上就開庭了,你等會兒記得按照我之前教給你的做。”
開庭之前。
他就向高峰交待過如何做才能爭取法官和審判員的減輕裁決。
一般來說。
針對涉嫌犯罪的人員,在審判的時候有好幾個從輕審判的考量。
第一,就是視其認罪表現。
若是表現良好,積極認罪,則可以酌情減輕刑罰。
當然,那些十惡不赦的,比如說故意殺人罪不在此列。
第二,則是有重大立功表現。
比如說舉報同伙,幫助警方或者社會,做出了重大貢獻的。
第三,則是初犯。
第一次犯罪,以前沒有犯罪前科的,通常可以獲得從輕發落的機會。
而一旦有犯罪前科…
將會從重判處,三至十年的刑期,至少會在五年以上!
第四,則是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
之所以設置這一類減刑…
主要還是鼓勵那些正在實施犯罪的人回頭是岸,懸崖勒馬。
而高峰的這個案子…
很明顯,不屬于犯罪未遂。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其故意造成,實施了這一行為,便構成了犯罪。
即便沒造成后果,也屬于重大犯罪。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且。
高峰在這個案子里,故意隱瞞真相,直到被逼無奈才承認了罪責。
這屬于嚴重的隱瞞不報,犯罪逃逸。
嚴格來說,這次的刑罰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高峰從這一點來說,至少要加個一至二年的刑罰。
高峰聽完他的話,點了點頭。
但目光卻閃爍了一下。
“肅靜!”
審判席上。
法官和另外兩個審判員對視了一眼,神色之中都帶著些許無奈。
因為…
這是他們本月第四次開庭看到秦牧了。
鐵打的秦牧,流水的被告。
每一次秦牧都站在那個原告席上,而被告席上的人…
則不盡相同。
剛開始還是幾個婦女,后面直接一個公司。
這一次…
原本是一棟樓的業主來著。
后面若不是找出了拋物者,更改了被告,這次的被告席恐怕都站不下了。
“咚——”
法槌敲響。
這一次的庭審,也隨之開始。
法官深吸了一口氣,莊重嚴肅的聲音傳蕩在法庭之中。
“先由原告陳述起訴書,申明起訴原由和訴求。”
原告席。
秦牧立即站了出來,拿出起訴書,念誦了一遍。
這一起案子,因為后果太過輕微,嚴格來說公訴機關是不會主動公訴的。
若是他不告,高峰不會受到任何懲處。
“我于本月21日,在返回山水花園小區的途中,遭遇了高空拋物…”
花了兩分鐘。
秦牧將起訴書念完,起訴對方犯了高空拋物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請被告針對原告上述起訴原由,進行答辯。”
法官點了點頭,將目光看向了高峰。
高峰咽了咽口水,緊張的站起來。
他一個打工仔,平生第一次上法庭。
從未見過如此陣仗。
心里多少有些忐忑。
但為了燕子不苦等自己,他還是決定按照張瑋的叮囑,為自己搶救一下。
“法官,我承認那天失戀喝醉了酒,一時糊涂扔了個啤酒瓶下去,但我是初犯啊,而且我也積極認罪了,主動向派出所承認了是我干的。”
“還有,那天我喝的太多了,人事不省,意識模糊,我忘記了樓下正是散步時間,不知道這樣扔瓶子的嚴重性…”
一旁的律師席上。
張瑋聽著高峰的辯解,懸著的心終于放了下來。
他就怕高峰自己胡亂發言,就跟之前的幾個被告一樣。
林震當庭打亂了他的節奏,自以為憑借口才能說服法官。
結果被法官無情宣判。
而楊明惠這幾個當事人…
更是臥龍鳳雛,連法庭都不來。
好在這一次,高峰還算個明白人,沒有在法庭上亂來。
將他交待的幾個答辯的點,都說了出來。
這也是在側面提醒法官,可以從輕發落。
畢竟…
法庭裁決,法官掌握著審判權,人為因素占了很大一部分。
以前就有過某法官因為和被告有私人恩怨,當庭判處死刑,直接槍斃的案例。
然而…
就在他剛放下心的時候。
被告席上。
高峰將他交待的東西講完之后,似乎還不滿足。
又開始辯解道:“法官大人,我朋友在百度上幫我問過了,網上好多律師說,我是喝醉的狀態下扔的瓶子,不是主觀行為,這應該算不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