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木此時正好站在電梯上。
在他居高臨下的觀察中,下方站臺上,鹿野修二一改之前精神矍鑠的樣子,他像個虛弱的老年人一樣從江夏面前路過,然后腳下一絆,啪嘰摔倒。
高木:“…?”
江夏似乎同樣詫異。
他低頭看著摔在他腳下的鹿野修二,一怔之后,像一個正常的熱心高中生一樣,試探著朝鹿野修二伸出了手,準備扶他。
然后…
然后電梯繼續上升,視線被頂棚遮擋,高木看不到接下來的事了。
但他總感覺有陰謀正在醞釀。
——十幾分鐘前,剛見到鹿野修二時,這人還明明很有精神,一拳打幾個年輕人不費勁。
可才過這么一小會兒,他竟然就虛弱到能平地摔了,一副要找江夏碰瓷的樣子…
高木一時想不出事情為什么會變成這樣,但卻直覺地感到問題很大。
…得過去看看。
畢竟,如果他的推理真的正確,那么鹿野修二就不是一個普通老人,而是一個搶走了五億五千萬、殺死過一名銀行警衛、造成一名現役刑警死亡,并在此之后逃亡了十八年都未被發現的危險分子。
地鐵站里。
江夏不僅扶起了摔倒在他面前的老爺爺,還貼心地幫忙拍了拍土。
鹿野修二直起身,一邊道謝,一邊觀察著江夏的表情。他沒能從江夏眼底看出任何警惕或者戒備,只讀出了一絲真誠的親近和友善。
鹿野修二這才松了一口氣。
——從剛才偷聽到的電話內容來看,江夏大概只是對“愁思郎事件”的兇手有所猜想,但還沒對事件中涉及到的人有深入調查,也因此尚未把“鹿野修二”和“愁思郎事件的真兇”對上號。
但沒記錯的話,佐藤美和子現在離品川站不遠。
一旦江夏和她有過接觸,得到更多信息…
鹿野修二想到這些,再回想起江夏被媒體青睞的破案速度,額角隱約帶汗。
——假如剛才他下地鐵之后,沒注意到江夏,而是直接和朋友去酒館喝酒…那或許今晚,他就會被一群警察破門而入,在距離逃脫法律制裁只剩幾個小時的關鍵時刻,被抓捕歸案…嘶,只是稍微一想,血壓就已經拉滿了。
…還好他聽力靈敏。江夏混在人群中又很好認,這才來得及把悲劇,掐滅在萌芽階段。
鹿野修二心中滿是慶幸。
他看了一眼熱心扶他的江夏,決定先把這個偵探拐到某個不容易被發現的地方,困住一段時間。等過了零點,再把人放走。
當然,如果江夏發現了他的身份,非要在0點前揭穿他…
鹿野修二畢竟是曾經殺過人的人,又逃亡多年,手段果決。想到這,他眼底閃過一抹不忍卻堅定的寒光。
然后就聽到江夏聲音和緩地問他:“沒事吧。有哪不舒服嗎,我幫你叫救護車?”
這里人太多了,得找個人少的地方…
鹿野修二心里也是同感。
他當然不可能答應去坐救護車,只是擺擺手,欲拒還迎地虛弱道:“沒事,大概是今天忘了喝降壓藥,到家里吃上藥就好了…”
說著他就踉蹌了一步,用行動暗示他一個人回家非常困難。
天真的高中生果然立刻跟上,再次扶住他:“我送你回去吧。雖然我今晚跟人有約,但是應該耽誤不了多久。”
“…”跟人有約?是在說佐藤?跑來碰瓷真是太對了,“那就麻煩你了。”
兩個人很快達成一致,默契地同時避開了剛才警察押送嫌疑犯時所走的出口,往另一邊走去。
高木涉剛才發現問題的時候,正好站在電梯中段,前后人都很多。
如果逆行,會和從下面跑上來的人撞上。他只好一路小聲喊著借過,快步往上跑。雖然大多人都貼近電梯一側,留出了空隙,但這座電梯畢竟很窄,還不巧遇到兩個偏胖的人堵路。
等高木涉一路小跑,滿頭是汗地離開電梯,又順著樓梯飛奔而下,再次來到站臺時,站臺上已經看不到江夏了,那個危險的鹿野修二也不見蹤影。
幾乎同時,高木涉放在耳邊的手機中,傳來了無人接聽的提示音。
他看著回到通話界面的手機屏幕,嘆了一口氣——追人的同時,高木涉當然沒忘記嘗試打電話告知江夏情況,但或許是因為江夏剛從地鐵上下來、手機還處在靜音模式,所以沒能打通…
高木左看看右看看。剛才正好有一列地鐵經停,他一時無法確定江夏是和那個老人一起上車了,還是從另一邊出了站。
不過,不管怎么說,突然出了這種事,有一個人不能不知會一聲。
“喂?我是高木。”高木涉撥通了佐藤美和子的電話,措了措辭,“我在品川車站…啊?不,不是剛才那個嫌疑犯的事,江夏確實沒打他,只是在阻攔他逃走時順手摔了一下…”
“我是想說另一件事。剛才我準備離開的時候,看到那位鹿野先生——就是你父親的朋友——摔倒在了江夏旁邊,然后江夏扶著他離開了。另外,關于鹿野先生這個人…”
高木正想告訴佐藤美和子“鹿野修二可能是18年前案件的真兇”,但話還沒出口,對面的女警官突然反應巨大地打斷:“兩個人一起離開了?!”
“啊,是的。”高木涉被她的語氣嚇了一跳,然后意識到了不對:如果鹿野只是一個普通的中老年人,佐藤似乎不該有這么大的反應。
該不會…
“盡快找到他們的去向,然后攔下來!”佐藤美和子面色凝重:
“雖然目前還沒有太過直接的證據,但鹿野修二很可能是18年前‘愁思郎事件’的真兇——我存了當年銀行劫匪留下的影像。用它和我父親的棒球隊比賽時的紀念照進行對比,鹿野修二揮棒擊球時的動作,和歹徒抽打銀行警衛的樣子非常相似。
“而鹿野修二曾經到意大利進修過三年料理——嫌犯逃到國外的期間,不能算入追訴時效的計時,如果真兇真的是他,那起案件現在就還在追訴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