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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田雞肉

  閹完了豬崽子之后,已經是下午五點多鐘了。

  太陽西斜,黃昏沓至。

  大家都忙得夠嗆,個個是滿頭大汗。

  尤其是胡咬金這家伙,由于在提豬崽子的時候、不小心被豬崽子的后腿給蹭了好幾次,因此,搞得灰頭土臉,身上和臉上全都是臟兮兮的。

  母親趕緊倒水給大家洗手洗臉。

  “今晚您們都在我家吃了晚飯才走啊。”母親很熱情的笑著對大伙說。

  “不了,謝謝,這位嫂子,晚飯就不必了。”李獸醫一邊洗手,一邊笑著回答。

  胡咬金也跟著說;“嬸嬸,舉手之勞,晚飯就免了吧,要不,我胡咬金下次來找風大俠玩,都不好意思了。”

  “沒事,沒事。”楊風的母親笑道;“今晚我做田雞肉給您們吃,您們如果不嫌棄,就不要拒絕,今晚就都在這里一塊吃。”

  楊風的母親已經將話都說到了這個份上,因此,李獸醫和胡咬金也就不好意思再拒絕了。

  李獸醫還好點,沒那么饞。

  胡咬金一聽田雞肉,立馬瞪了瞪眼,然后饞得舌頭朝嘴巴周圍繞了個圈。

  “嬸嬸,你這田雞肉,是買的?還是自己抓的?”胡咬金問。

  “呵呵,是燕子那丫頭送來的。”楊風的母親告訴胡咬金。

  “燕子?”胡咬金一愣。

  不過,楊風比胡咬金愣得更夸張。

  “媽,您說家里今晚吃的田雞,是燕子送來的?”楊風感到很奇怪的問母親。

  要知道,昨天晚上,燕子摔了一跤,腳受傷了,楊風一只田雞都沒要了,將自己和燕子一起抓的四五斤田雞,全給了燕子,當做是給她補身子。

  燕子當時答應得好好的,可這丫頭…今天…居然又送來了。

  “是的。”楊風的母親點頭。

  “她是什么時候送來的?”

  “今天早上,你剛挑著擔子出門的時候,她就來了。”

  “送了多少?”

  “有三四斤吧。”

  “三四斤?”楊風一愕,心里暗忖;那這個丫頭豈不是將昨晚一起抓的那些田雞,差不多都送來了?

  “那些田雞都放在哪里?”楊風問母親。

  “放在灶屋里的水缸旁,我還沒來得及殺哩。”

  “媽,您怎么能收下呢?我不是跟您和爸說過,燕子摔傷腳了嗎?”

  楊風一邊發牢騷,一邊疾步朝灶屋里走去。

  他看見,在那口大水缸下面,還真有一個在不停蠕動的蛇皮袋子。

  蛇皮袋子濕濕的,散發著一股腥味。

  他提起一看,還真是昨晚抓的那些田雞。

  就在楊風將蛇皮袋子重新扎起來的時候,胡咬金進來了。

  “風大俠,這就是燕子妹妹送給你的田雞?”胡咬金指著蛇皮袋子,湊過來看。

  要知道,這可是他最喜歡的妹子送來的啊。

  好像這個又腥又臟的蛇皮袋子上面,都留有燕子的氣息似的。

  “沒錯。”

  “我靠,看不出來,燕子妹妹還有這一手,這么厲害,這么能抓田雞,今后,誰要是娶了她,可就有口福嘍,每天都吃不完的田雞。”

  胡咬金一邊說,一邊咂了咂嘴。

  接著,這家伙又自言自語的道;“嘿嘿,以后,我老胡就專心專一寫小說,燕子就專心專一抓田雞,那日子豈不是紅紅火火~”

  “瞧你那點出息。”楊風沒聲好氣的看著胡咬金。

  然后道;“這田雞不是燕子抓的,是我和燕子在昨晚一起抓的,我專門負責抓,燕子專門負責提袋子,就是在回來的路上,燕子才不小心摔了一跤,才把腳摔傷了。”

  “燕子妹妹原來是這么受傷的?”胡咬金睜大眼睛。

  “那你說呢。”

  “…”

  “好了,胡咬金同學,我不和你扯這些了,我還要趕緊將這些田雞殺了,否則今晚什么時候才開晚飯,這么多的田雞,差不多要殺一個小時,才能搞得定。”

  “好,風大俠,我老胡幫你一起殺——不過風大俠,我老胡還有個事,想請你幫忙。”

  “什么事?”

  “幫我把這個交給燕子。”

  胡咬金一邊說,一邊微微顫顫的從口袋里面掏出一張白色的明信片。

  只見明信片上面歪歪扭扭的寫著一首小詩;小小禮屋(物)輕又輕,但能代表我的心。雖然我兩(倆)不是同母親,但比兄妹還要輕(親)。

  下面則署名;楊燕收。

  “這是你打算送給燕子的明信片?”楊風問胡咬金。

  這個年代,很流行送明信片,尤其是在青少年男女之間,特別流行,不管是愛情,還是友誼,一張明信片,能代表一切。

  “嗯。”胡咬金認真的點點頭。

  “你讓我這個做堂哥的幫著人家送明信片給自己一個還未成年的堂妹?”

  “???”

  “胡咬金,你今天來我家幫忙閹豬崽子,就是為了讓我幫你送這張明信片吧?”

  “哦,不,不。”

  “胡咬金,別說我不幫你這個忙,就算你自己去送,我都會阻止,你才十六歲,而燕子才十五歲,你們都還在念初中,雖說馬上要畢業了,可也還沒有走出初中的校門,你知道這叫什么嗎?這叫早戀…”

  “…”

  “你們現在這種年紀,最重要的是好好念書,成天光想著這些玩意,能念得進書么,好漢還要書打底呢,現在你可能不懂,可等你將來走上社會之后,才知道,學歷和文憑,對一個人會有多么重要。”

  “我靠,風大俠,你愿意幫就幫,不愿意幫就算了,我老胡自己去送,我老胡好歹也是堂堂一個武俠作家,難道就連點膽量和氣魄都沒有不成。”

  說完后,胡咬金生氣的從楊風手里一把奪過明信片,然后準備自己去燕子家里。

  就在胡咬金紅著臉真準備去燕子家的時候,沒想到,燕子來了。

  燕子是和曹細妹一起來的。

  只見燕子扎著馬尾辮,穿著一身校服裙。

  曹細妹則秀發披肩,也穿著一身校服裙。

  她倆情同姐妹,手拉手的出現在楊風家里。

  看著燕子,胡咬金目瞪口呆,然后迅速將明信片塞進褲袋里,剛才的勇氣,一下消失得無影無蹤。

  而楊風也一下呆住了。

  他做夢都沒有想到,曹細妹這個小女神,會出現在自己家里。

  雖然作為一個重生者,楊風在重生前已經知道自己暗戀了很多年的這個女神,原來也一直在喜歡自己,可是,當他真的面對的時候,心中還是難免緊張。

  因此,須臾之間,心跳頻率陡然增快。

  不過,作為一個心理年齡已經四十出頭的重生者,楊風迅速讓自己淡定下來。

  然后他看著燕子的腳,問燕子;“燕子,你的腳好了?”

  “早就好了,昨晚擦了紅花油之后,今天早上起來,腳上的腫就消了。”

  “那就好,要不你風哥我還擔心你今天上不了學了。”

  “呵呵。”燕子調皮的笑了笑;“今天確實沒有去上學,不過,風哥哥,你小妹即便沒有去上學,成績也不會倒退,因為,你小妹可以在家里自習。”

  “嗯,這就好,燕子,你馬上面臨高考了,千萬不能松懈。”楊風對這個古靈精怪的堂妹道。

  作為一個從二十多年后重生過來的重生者,楊風自然知道,這個聰明伶俐的堂妹學習成績很優異,在班上一直名列前茅,就在1995年的這一年,她考上了縣里的重點高中,后來,又考上了全省的金牌醫科大學——湘雅醫大。

  大學畢業后,成為寶慶市第一人民醫院里的一名主治醫生。

  嫁的老公則是寶慶市巡捕局刑偵大隊的大隊長,翌年便生了一個又白又胖的小子。

  可謂是生活幸福美滿,徹徹底底的人生贏家。

  可楊風心里還是有些擔心。

  因為,他在后世,看過無數的以重生為爽點的網絡小說,在這些網絡小說中,許許多多原生世界里人和事情,都因為主角們的重生而改變了。

  甚至,原本那些在原生世界中幸福平安一輩子的人物,因為主角的重生,而變成了另外一種截然相反的命運,甚至過早隕落、凋謝。

  因此,楊風也不得不擔心。

  要知道,燕子是他最疼愛的一個堂妹。

  在他的心目中,堪比親妹妹。

  “我知道,風哥哥,你就放心吧,你小妹絕對不會讓你失望的。”燕子調皮的笑道。

  接著,她神秘兮兮的看著自己的堂哥楊風,又神秘兮兮的看著自己的閨蜜曹細妹,然后,調皮的吐了吐舌頭,不知道在搞什么鬼。

  楊風是一個重生者,自然知道自己這個古靈精怪的堂妹心里藏著什么鳥東東。

  要知道,在后世,曹細妹也一直暗戀自己的事,還是這個堂妹親口告訴自己的。

  只是,燕子說得太晚了。

  因為,在那個時候,曹細妹已經名花有主。

  而他呢,也有了女友。

  所以,一切都晚了。

  至于燕子為什么要選擇在那個時候才告訴自己?那是因為曹細妹一直不讓燕子說,而且她也萬萬沒想到,這個曹細妹是真的喜歡自己的堂哥。

  所以,一段美好的愛情,就這樣無疾而終。

  但這次,自己重生了,楊風再也不想錯過讓自己暗戀了一輩子的曹細妹。

  當然,現在還不是時候。

  現在曹細妹才只有15歲,正面臨高考。

  自己絕不能因為一己之私,而去害了人家的前途。

  再說,他也要趁這幾年,利用自己重生的這根金手指,好好拼搏一番。

  然后等自己事業有成了,那時,曹細妹也成年了,到那個時候,再表白也不晚。

  由于燕子在現場,因此,胡咬金表現得又跟平時不一樣了。

  雖然他跟燕子一說話就會臉紅,所以不敢跟燕子說話。

  但如何在自己喜歡的妹紙勉強表現自己,這死胖子還是敢的。

  所以,他一把從楊風手里奪過蛇皮袋子,然后對楊風說;“風大俠,這些田雞,讓我老胡來幫你殺了吧。”

  “不用麻煩你了胡咬金,我自己來。”

  “沒事。”胡咬金很大聲的說;“我老胡不但會寫小說,不但喜歡寫小說,從小到大,也一直是個很勤快的人,如果要我閑的話,比干活還累,所以,風大俠,你就安安心心的陪兩位妹妹聊天,我老胡呢,就來幫你殺這些田雞,你就放心好了,我老胡保證會弄得干干凈凈。”

  然后,這死胖子不由分說的從楊風手里奪過蛇皮袋子,再去菜板上拿菜刀,準備去將這三四斤田雞給殺了。

  不知道這家伙是太心急了?還是太緊張了?

  去菜板面前拿菜刀的時候,竟然不小心的滑了一下,啪的一下摔在地上。

  “老胡,你怎么了?”楊風急忙去拉。

  “胡咬金同學,你怎么了?”曹細妹也急忙彎著腰,去拉胡咬金。

  “…”燕子雖然沒說話,但也急了一下。

  “沒事沒事。”胡咬金趕緊以一個自以為很瀟灑的姿勢,從地上爬了起來。

  然后,將鼻血一抹,佯裝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道;“這點小風小浪,對于我一個寫小說的武俠作家來說,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道完后,他從菜板上面拿起菜刀,然后到外面去殺田雞了。

  楊風怔了怔,朝燕子和曹細妹聳了聳肩,接著,也跟著出去了。

  “胡咬金,讓我來吧。”

  殺田雞其實很簡單,但是很殘忍,破殺的步驟是;先從田雞的后背上劃一條口子,然后,將皮剝下來,接著再…(此處省略數百字)

  楊風雖然不是什么佛門弟子,不會戒什么酒肉。

  但是,他會以最人道的方式,來結束這些動物們的生命。

  他寧愿少吃幾口,也不愿意多延長這些動物們的痛苦。

  要知道,雖然同樣是死刑,可凌遲和安樂死,絕對是兩碼事。

  因此,楊風在破殺這些田雞的時候,他首先不是從田雞的后背劃一條口子然后將田雞的皮慢慢剝下來,而是直接一下將田雞的腦袋給切掉。

  將田雞的腦袋切掉之后,接著,才開始下一個步驟。

  這樣一來,田雞們所受的痛苦自然就大大的減少了。

  三四斤田雞,可不是一個小數目。

  雖然楊風昨晚專挑大的抓,小的統統不要。

  可這三四斤田雞,也有好幾十只。

  因此,他和胡咬金兩個人差不多折騰了整整半個多小時,才總算將這些田雞都殺完。

  殺完之后,便用水清洗田雞肉。

  而這時,已經快六點鐘了。

  此時此刻,母親也早將飯煮熟了。

  她正忙著在廚房里洗辣椒、生姜以及蔥花之類的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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