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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法外狂徒

  清了清嗓子,林川小聲開口:“李叔,你兼職那事.....”

  李叔看著林川的眼睛好一會,嘆了一口氣,轉身走出房間,男人真難!

  上午吃完飯,林川已經沒有機會了.

  李清已經把張羽姍和趙馨雅兩個姑娘拖走,關在房間里。

  單身狗,林川只能自己出去。

  30分鐘之后。

  金林市,紫金山別墅區。

  一個俊俏的小伙子,嘴里正在不停地在叫著大哥大哥,搞得林川很是不好意思..

  這銷售也是奇葩,驗過資產之后,就一直大哥的叫個不停,關鍵是自己才18歲好吧,你最少都有28了吧..

  3個億很多嗎?

  并不!

  自己這才多少,一邊花費,還要不停的討好系統...

  小了,格局小了,花錢如流水,系統抵萬金!

  “大哥,這邊走,我們這里的別墅都是拎包入住的,這里幾乎是長三角地區最豪華的別墅......”

  信你個鬼,我魔都還有一套呢。

  林川也不反駁,這是人家吃飯的嘴...

  巨大的落地窗,四根又粗又高但不黑的大理石柱,前門上廊的玉石浮雕,一個長長的走廊,盡頭就是后院,林蔭小道之后,竟然也帶有一個不小的泳池。

  “還可以。”

  林川開口,李叔家里雖然并不貧窮,但是也沒有到達可以換一個大房子的水平。

  這房子是他要給李清的,這姐姐,他看不懂,要說是關愛直至,林川覺得沒錯。

  但是,其它的情感,林川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

  說不清楚,自己一直都只是當弟弟的。

  雖然叫姐,但是兩人之間只差3歲。

  林川看著眼前的小伙子,怎么會有這么呆的人,你在想啥?

  “先生的意思是?”小伙子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人竟然只是說了一句“還行?”

  這房子,這地段,這底蘊,一句還行,這能忍?

  “刷卡。”林川從口袋里漫不經心的掏出一張不起眼的銀行卡...

  這動作已經練習了不知道多少遍,此時操作,簡直就是行云流水,看的賣房小伙子是心驚膽戰,心花怒放,生機勃勃...

  其實這也沒什么的,畢竟早就裝×習慣了...

  “大,大哥,請稍等。”

  說著這小伙子就,立即下樓。

  林川坐在別墅的巨大的落地窗面前,外面就可以一覽遠處的金林市,這感覺,天下之大,唯我獨der!

  不一會,就將一個透明的袋子交給林川。

  動作比林川裝差都要熟練,好演技,我還真以為你是新手,差點就看走眼了。

  “對了,忘了問,多少錢了,你也不介紹一下?”林川這時候一臉鄭重地開口。

  就顧著裝×了,價錢都沒問。

  “哦,先生,不貴,這別墅一共才2100萬。”賣房弟弟笑嘻嘻地開口。

  “這么貴,退錢,我不要了!”林川立馬開口。

  銷售弟弟笑容凝固,臉上的表情別提有多精彩..

  “大哥,真的嗎?要不換一個年輕的美女銷售?”男銷售一臉恐慌,十分急切的開口。

  看的林川一陣贊嘆,果然一個好演員,這樣的人才不發覺是不是有點浪費了?

  “不用了,我看你行。”

  林川笑著開口,從上到下,審視著眼前的小伙子。

  一時間,銷售往后退了幾步,冷汗直冒,顫顫巍巍地開口:“大哥,真的,我們這里的姑娘真俊的...”

  他怕了,林川的眼神讓他心中發慌。

  林川聽了這話,暗嘆一聲你早說呀,果然是有福利姬的,這都開始挑明了說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張三。”小伙子開口。

  嘶....這名字,好...熟悉!

  “法外狂徒?”

  林川又再問了一句,;“你大學學的是什么專業?”

  張三:“我學的是法律。”

  “有律師證嗎?”林川開口問,現在已經不是感興趣了。

  “有!”張三的聲音很硬氣。

  林川奇了怪了:“有律師證,為什么來賣房子?”

  “這房子是我女朋友家的,這一片都是....”說著張三就伸手給林川指了指,十幾棟別墅...

  林川突然有點羨慕這小伙子了,天下的富婆在哪里?但是看著張三這瘦弱的身子,林川還是打消了這個想法......

  “這工作,你喜歡嗎?”林川越來越覺得這人有潛力。

  “不喜歡,我喜歡法律,主要是喜歡講別人不知道的法律小段子...你比如說,像我一樣的男孩子被你這樣的大哥強行侵犯,你到底犯不犯法.....。”

  寂靜了,誤會鬧大了。

  但是,這件事林川還是真的知道。

  三個字,不犯法!

  17年..

  張三的話讓林川又陷入沉思。

  重生之前,他記得有一個網民皆知的法律段子網紅:‘法外狂徒張三’他不記得真名字叫什么了。

  重生之后在網上一直都搜不到..

  現在又一個張三坐在自己的面前,他懷疑是自己的重生已經造成了,某些事情的改變...

  南美洲一個美女蝴蝶的死亡,導致大量的美女蝴蝶追隨者雄性蝴蝶扇動翅膀,到處求偶;然后其它美女蝴蝶紛紛效仿,排隊自殺;最終南美沒有雌性蝴蝶,大量雄性蝴蝶飛到北美...

  造成蝴蝶風暴,從此沒有饅頭,到處是蝴蝶..

  如此想來,

  這張三或許就是那個張三。

  只是,時代變了..

  為了再次驗證自己的猜測,林川發問了:“現在我有一個關于法律的問題...”

  “你說!”張三的熱情很高漲。

  “話說,一個女人放狗來咬我,我該怎樣正當防衛,不算犯法?”

  “這個問題簡單,女人放狗,雖然狗是主犯,你打不過狗,但是你打得過這女人,擒賊先擒王,咬下這姑娘,獲得勝利,這就是正當防衛....”

  林川暗嘆一聲,果然,張三還是張三。

  “好了,這房子我買了。”林川開口。

  “但是,你想不想換個工作?”

  張三雖然開心林川的闊氣,但是還是開口:“我雖然不喜歡賣房,但是更不想在體制之中做一個律師...所以..”

  林川立即打住他,“停,我可沒說讓你繼續做律師,我想要應聘你做網紅。”

  “網紅?吃東西的嗎?我吃東西不行的。”

  張三的外表就像是一個精明的瘦猴子,一看就沒有一點吃東西上的天賦。

  “不,網紅不是吃東西,有很多分類的,你可以做一個網絡上的法律故事講解普及的網紅。”

  “普法欄目劇?”

  “對,但....只是你一個人演..”

  林川的話,讓張三瞬間反應過來.

  對呀,自己會法律,自導自演為什么不行?

  “網紅好,但是我還是要賺錢的。”張三的回答在林川的意料之中,這時候,對網紅經濟人們可還沒有一個可觀的評價...

  畢竟最大的變現政策還沒有出現。

  “當然,你可以邊賣房,邊拍視頻,以后看效果,以后有興趣了,可以來找我。”林川給他一個聯系方式。

  “可以是可以,但是我真的不喜歡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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