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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黃雀在后

  在步行道中,林弘毅邊向前面走著,邊思索著。

  已有醉意的吳航,在旁邊不時嘲諷著:“說啊,你倒是說啊!”

  林弘毅站住腳步,自顧說著:“崔倩倩出賣店里的信息給別人。今天我們交易小樓的事,也跟她有關。”

  吳航看著林弘毅不作聲,紙煙夾在手里忘了抽,不覺間燙到了手。

  他連忙將紙煙扔掉,再活動一下手指。

  看看前面的道路,吳航默默地點點頭,又搖搖頭:“她不是故意的。她,也不是一個人在京城。”

  林弘毅雖然猜到一部分,但也不過是想要引出吳航的話,而故作玄虛罷了。

  此時見吳航帶著迷茫的神情說著,他也就不再打擾。

  下午在店里時,吳航就接到了朋友的來電。這人除了告訴崔倩倩一人獨住的事實之外,也將大致了解的情況,告知了吳航。

  《天候雜志社》的宿舍,并不是崔倩倩租來的。而是因為,崔倩倩的爺爺,原來就在雜志社工作。

  爺爺去世后,崔倩倩的父親繼承了這套小兩居室。再后來,她父親就去了外地,并和她母親結婚后,留在了當地。

  父母在當地工作多年,不愿再回京城。所以,崔倩倩上中學時,才返回京城讀書。

  她居住問題的解決,就住進了爺爺留下的那套居室房內。

  沒有考上大學,她自己找到這家店鋪,做了銷售員的工作。

  工作雖然辛苦,但天性聰明又好學的她,很快就通過對工作內容的熟識,進而了解清楚了銷售人員的工作本質:盡一切努力,將產品賣出去!

  以此為目標,她的工作能力快速得以體現。收入,也隨著她勤奮的工作狀態,而得以增多。

  崔倩倩的確將部分工資、獎金,按月寄給身在外地的父母;而父母,也時常有來信寄給她。

  吳航默默地說著,林弘毅靜靜地聽著,再問:“聽起來很簡單,但還有內情的。”

  吳航“嗯”了一聲,再看到路邊有賣冷飲的攤點,就走過去買了兩瓶汽水。

  酒后口渴。遞給林弘毅一瓶后,吳航仰著脖子,幾口把汽水喝完。

  兩人喝了汽水,情緒都好了很多。

  吳航笑著說:“路邊坐會兒。”說著,他走到步行道邊的一個花圃邊,坐了下來。

  林弘毅坐在他身邊,想了一會兒說:“這樣說,崔倩倩工作努力,這是認真對待人生;給父母寄錢,這是感恩還報;單身住在宿舍里,說明很安分。這么好的一個女孩兒,怎么還會將我們的經營秘密,泄露出去呢?”

  吳航的神色,又黯淡下來。

  再點燃一支煙,他抽了幾口,繼續說了下去。

  崔倩倩當然是很安分,想要靠著自己的能力,回報父母,爭取得到自己更美好的人生。

  但是,另外的隱情,卻令她不能安寧。

  崔家人最早返回京城的,不是作為女兒的崔倩倩,而是長子,崔強。

  這個崔強,就是胡作非為的“強子”。

  崔強先回到京城,將姥爺的家產“造”干凈之后,本來還想賣掉雜志社的那套居室房。

  但這居室房因為是單位的福利分房,這個年代還沒有要求居住者出資購買。因此,這套房也就只有居住權,而沒有可以買賣的產權。

  崔強暫時無處可去,就住在這套房里,直到幾年后,小他五歲的妹妹回來讀書。

  此時的崔強,已經狂野得沒有羈絆。無論是父母偶爾來京勸說,還是妹妹崔倩倩的流淚央求,即便一時打動他的情感,但也不能收住他恣肆的內心。

  后來,妹妹十八歲時沒有考上大學,就自己找了個工作。

  妹妹年齡漸長,崔強既覺得總有狐朋狗友前來找他玩,對妹妹影響不好。再加上,他自己也覺得和妹妹同處一套房里多有不便,

  自己又已經折騰干凈了姥爺的家產,更加不好意思和妹妹爭搶這套房。索性,崔強就把這套居室房讓給了妹妹。

  而他就此逼迫自己,開始從簡單的打架斗毆,轉為更多的關聯金錢的活動中。

  掙了一點錢,他再借了一些錢,買了個小居室房住下來。借來的錢里,包括妹妹辛苦攢下來的工資收入。

  既要和朋友們交往,又要還借來的錢,強子更加無所顧忌地進行著攫取金錢的活動。

  這些活動,大多是見不得光的。也進出過幾次公安局,甚至還被勞教過兩年。

  但自覺后退無路,只能背水一戰的崔強,還是繼續這樣的行為。

  在不斷聚集三教九流的朋友之后,在逐漸有了一些金錢積累之后,他也想著能夠洗白自己。最起碼不要太過擔心夜里熟睡時,被警察破門而入抓捕。

  他嘗試著做了一些生意。

  比如批量倒賣小商品給老外:語言溝通不便是首要的。另外,又因為“臉盲”,覺得老外都是金發碧眼,分辨不清“亞歷山大”和“阿歷克塞”的區別,反而被對方欺騙;

  比如去到銀行門口,試圖倒賣外匯券、國庫券、港幣、美元等。本來賺取其中的匯率就已足夠,他非要更加貪婪地進行“切匯、切國庫券…”等惡行。

  這大致的意思,舉例來說就是:有人拿來200美元,應該給他2000元人民幣。而強子在對方不錯眼珠地盯看下,故意少給對方兩百元人民幣。

  對方清點之后,立即說明。強子再裝傻充楞地,把錢接過來重數。

  數過之后,他帶著歉意的微笑說:“真對不起,是少了。”說著,他將手里的錢遞還對方。

  對方接過去時,卻想不到強子已經把部分錢幣,倒折了過來。

  對方伸手拿走錢,而強子的手心里,已經把那幾張鈔票留存下來。然后,他立即掏向褲袋,做出重新拿錢補給對方的動作,實則是把截留下來的錢藏好。

  再遞給對方兩百元錢,對方也就笑著說“謝謝”離去。

  強子也連連感謝道別:“您以后再換錢還來找我。”

  這種惡事做得多了,自然有人發覺后找來。強子面對“找后賬”的人,憑借自身的強橫,肯定不會認賬的。

  因為沒有了現場的證據,如果被欺詐的錢數少,對方看到強子一方都是兇惡非善類的人,也就自認倒霉。

  被欺詐得多,對方雖然不敢和強子動粗,也必須要報警的。

  警察詢問時,由于非現場處置,證據不足,雙方又都各自一詞。本來私下里倒換外幣外匯也是非法,被欺詐方痛恨強子等人之余,也不敢深究。

  聽到這里,林弘毅嘆氣說“這世上大多人太善良、太容易被騙,正所謂‘螳螂捕蟬,黃雀在后’。不過是為了貪圖蠅頭小利,卻造成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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