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羅家兄妹倆能同意嗎?估計不得不同意。雖說法官一般會把幼小的孩子判給母親,但是羅小妹的條件也太差了。
如果判給羅小妹,每月另一方支付的那點撫養費是不夠給孩子用的,因為羅小妹也有義務出錢養孩子的。最怕的是這孩子一旦遇上急事好比這樣動大手術的事情,很急需要錢怎么辦,羅小妹拿不出來。法院再去找胡浩要錢,胡浩不急著給,拖一拖會拖死孩子的。
在把孩子判給誰這方面的考慮上,法官只會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孩子父母次之。
這種民事案件一般上訴到法院,法院基本動作是雙方調停不要打官司,打完官司怕是兩方矛盾更深無利解決問題。
兩家人坐下來,放下自身固執己見為孩子好好談談,是最好的事情。協商好在不結婚的前提下如何共同為孩子做到最好。
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和胡家協商是羅大哥主動提出來的,并且為妹妹量身訂制了三點要求:
一是妹妹產后身體需要康復,需要營養錢,這樣能給孩子提供充足的母乳喂養。希望男方在這方面給予女方補償,打錢。
二是,胡家要知道,你去法院打官司要求孩子撫養權,法院即使把孩子判給男方同樣會要求男方給足女方探視孩子時間。這是有相關法律律條給孩子母親的正當權力。胡家需要滿足羅小妹和羅家人定期探視孩子和與孩子保持接觸相處的時間。
胡家如果不傻,會知道強硬不讓親生母親探視孩子沒有任何好處,屆時孩子會長大知道真相會罵人的。
三是,無論男方女方今后如果和其他第三人結婚生子,需要保留對這孩子的愛。體現在羅家和胡家從現在開始要給孩子設立共同賬戶每月放入一定資金,是給孩子未來留下保障的生活教育資金。
三個條件有理有據,絕對不可能是沒文化的羅家兄妹想出來的。
胡浩無需多想只需來找謝同學談,因為羅家兄妹現在只信任謝同學。
打完電話,胡浩出現在食堂門口,一只手插著褲袋擺著副闊家少爺樣。
趙兆偉他們一幫人留下來看看動靜。見到胡浩,幾個人拉扯魏同學說:你與他均是富二代,對這人有什么感覺?
其實胡浩同學算不上富二代,僅是比起一般中產多點資產的中產。魏尚泉當然對此人不屑一顧。
“謝婉瑩,你吃飯沒有?”胡浩望下手腕上戴的名牌表,裝作若無其事地說。
如果胡同學想請她吃飯不會到這個時候,謝同學作為醫生關心下患兒家屬:“你是不是還沒吃飯?需要我幫你打一份午餐嗎?”
被反嗆回來,胡浩哽了下,悻悻然道:“別說的我不請你吃飯似的。我肯定要請你吃飯的,感謝你救了我兒子。我給你包了個大紅包的。”
老師都不敢收紅包,她一個學生敢收患者家屬紅包是找死。謝婉瑩直言:“感謝的話我收了,其它的不用,不要給我添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