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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音樂世家?

  第一百六十四章音樂世家?(今日保底更新2/2)

  林家。

  “我回來了!”宋雨琦推開大門,雙手舉高,大聲喊道。

  一秒。

  兩秒。

  三秒。

  宋雨琦尷尬的放下了雙手,老老實實的換了鞋子后走進屋里。

  沒人。

  沒人。

  還是沒人。

  家里壓根就沒有人,她剛才那一嗓門直接就是喊了個寂寞。

  拿出手機,找到林燁的號碼撥了過去。

  “喂。”林燁的聲音傳了過來,背后還夾雜著些許音樂聲。

  “哥,你在KTV?”宋雨琦疑惑的說道。

  “沒有,在你秀妍姐家呢。”

  “我在家,家里怎么沒人啊。”宋雨琦問道。

  “都在這呢,家里肯定沒人。”

  “老媽也在?”宋雨琦錯愕的說道。

  “在啊。”

  “那我過去。”

  “嗯。”

  掛斷電話,宋雨琦撇了撇嘴,老媽都在,卻不喊她,這是在搞什么,把她驅逐出去,掃地出門了嗎。

  宋雨琦甩了甩頭,將手機收起來,準備坐車去鄭秀妍家。

  位置還是知道的,但沒有車子,只能打車咯。

  鄭秀妍家。

  叮咚。

  宋雨琦按了一下門鈴。

  咔,大門打開,入眼的是穿著睡衣的鄭秀晶。

  “雨琦來了。”嘴里叼著棒棒糖的鄭秀晶笑著說道。

  “水晶歐尼。”

  “進來吧。”

  “內。”

  宋雨琦一進房間,淺淺的,但可以聽到確實存在的音樂聲傳入耳中。

  之前在和林燁通話的時候也有這樣的聲音。

  “這是什么聲音?”宋雨琦換著鞋子問道。

  “哦,歐尼在教林燁聲樂呢。”鄭秀晶舔了舔棒棒糖,隨口說道。

  宋雨琦微微錯愕,順著聲音走了過去。

  房間的門開著,宋雨琦站在門口向里面看去。

  林燁懷里抱著一把吉他,輕刷著和弦,鄭秀妍坐在林燁的身旁,兩人都看著面前的曲譜,林燁一邊刷著和弦一邊輕聲哼著曲調。

  宋雨琦站在門口聽了一會兒,有點兒像…周杰倫的《手寫的從前》?

  “他們都搞兩個小時了。”叼著棒棒糖的鄭秀晶出現在宋雨琦身后說道。

  “oppa的聲樂老師還真多啊。”宋雨琦感嘆道。

  先是她,然后是鄭秀晶,現在又是鄭秀妍。

  “一家子都是搞音樂的,他的條件可比別人強太多了。”鄭秀晶笑著說道。

  “等我侄子出生了,音樂天賦肯定相當優越。他爸爸,他媽媽,他小姑小姨,都是學音樂的。”宋雨琦笑呵呵的說道。

  “你怎么知道是侄子而不是侄女?”鄭秀晶疑惑的問道。

  這才一個多月,根本看不出來男女,更何況,按照規定是不會告訴你是男是女的。

  當然,規定是這么規定的,醫院怎么做,那就不知道了。

  “男孩多好啊,女孩不好玩。”宋雨琦搖頭說道。

  “我倒是想要一個女孩。”鄭秀晶笑著說道。

  “歐尼,要不要打個賭?”宋雨琦笑嘿嘿的說道。

  鄭秀晶挑了挑眉。

  “你想賭什么。”

  “就賭西卡歐尼生的孩子是男是女。”

  “賭什么?”鄭秀晶來了興趣,問道。

  “就賭”

  “你倆。”林燁猛的停下彈琴的動作,眼神不善的看向門口的這倆人。

  “一邊聊天去,別在這煩我。”林燁不滿的說道。

  “哦哦。”宋雨琦吐了吐舌頭,拉著鄭秀晶就要走。

  鄭秀晶朝林燁翻了個白眼,任由宋雨琦把自己拉走。

  “兩個小孩子。”林燁不滿的搖了搖頭。

  “沒事,我們繼續吧。”鄭秀妍笑了笑,點了點曲譜說道。

  “好。”

  周氏rap和正常的rap并不一樣,尤其是《手寫的從前》這首歌,rap歌詞幾乎封神,林燁最喜歡的周氏rap,除了無敵的《本草綱目》外,就屬這首《手寫的從前》了。

  不過可惜,喜歡歸喜歡,學起來也是真踏馬難。

  鄭秀妍都有點兒拿捏不住精髓,更別說林燁這個小菜鳥了。

  “重新開始吧。”

  “好。”

  客廳里,宋雨琦聽著重新響起的音樂以及林燁那半生不熟的奇葩rap,笑了起來。

  “oppa的rap真的是不敢恭維。”

  “他才剛學,唱成這樣不錯了。”鄭秀晶搖了搖頭說道,拿著手里的薯片遞給宋雨琦,“要來點嗎?”

  宋雨琦搖了搖頭。

  “歐尼你攝入的熱量也太高了,不控制一下嗎?”宋雨琦疑惑的問道。

  “急什么,我現在又沒有行程,正常吃飯就好,什么時候簽新公司了再說。”鄭秀晶不在意的說道。

  宋雨琦:“…”

  鄭秀晶這是和林燁待的時間久了,都成咸魚了嗎?

  不過,好羨慕啊。

  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這種生活自從她去了韓國已經很久沒有體驗過了…

  “林燁是真的喜歡周杰倫,這幾天一直在練習周杰倫的歌曲。”鄭秀晶感慨道。

  “正常,他讀初中的時候就喜歡周杰倫了,一直在聽他的歌,老杰迷了。”宋雨琦笑著說道。

  雖然沒有一屋子周杰倫海報那種,但每一個磁帶林燁都有收藏,演唱會也都是能去的盡量去,是一個非常忠實的歌迷。

  是的,歌迷,不是粉絲。

  只問作品,不關心生活,這是歌迷。

  對周杰倫,林燁也只是知道他結婚了,生的孩子是個女兒,僅此而已。

  我是歌迷,不是粉絲,不會過問你的生活,始于作品,終于作品。

  也只有胖倫這樣的歌手才能夠擁有歌迷和粉絲兩種群體,像宋雨琦、鄭秀晶她們這樣的idol,基本不存在歌迷,就算一開始是歌迷,最后也會被lsp之魂污染成粉絲。

  咳咳,沒有說胖倫丑。

  我沒有!

  我不是!

  別瞎說!

  “聽出來了,他還和歐尼說,要帶她去聽一次周杰倫的演唱會呢。”鄭秀晶說道。

  “這個我知道。”宋雨琦笑了笑,“以前oppa就和我說過,只要周杰倫還在開演唱會,他一定會帶著他的妻子去聽一次周杰倫的演唱會,聽他唱《簡單愛》。”

  “還有這回事?”鄭秀晶驚訝的說道。

  “嗯,好像很多杰迷都有這樣的想法。”

  “嘖嘖。”鄭秀晶咋舌,沒想到林燁邀請鄭秀妍聽演唱會還有這一層意思在里面。

  妻子啊…

大熊貓文學    我又是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