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喂,我說你自己,你自己有什么打算么?”方青將手按在郭清秋的肩上,敷上藥膏,化著她肩上的淤血。
“恩,疼。”郭清秋輕哼了一聲,很快便習慣了這痛楚,繼續說道,“我自己么,小時候有過,但現在,不怎么有了,如果非要說的話,就是在東京活下去罷。”
在東京活下去。
并不是一件容易之事。
東京,是鮮衣怒馬的迷幻夢境,引百郡千州之人共沉醉,亦是那無情悲涼的都城,無數人穿過城門,邁過那護龍河便不再回。
“那就說小時候的,你小時候想做什么。”方青安靜地說著,也在安靜地聽著。
“小時候我爹教我武術,我喜歡練那腿法,每日練得一瘸一拐也不覺得累。”
“那時候,我想做一個武林高手。”
“騎最快的馬。”
“爬最高的山。”
“喝最烈的酒。”
“殺最狠的人!”
郭清秋咧嘴一笑,露出兩排雪白皓齒,“你呢?你小時候想干嘛?”
“我么?我那時候天天都在擔心,可千萬不能被你殺了。”
秋風拂過院子角落槐樹的枯枝,仿佛又有沙沙聲響起。
。。。。。。
“孫三,我那十洲春還有的喝么?”
這句話成了老俞的每日一問。
這不,此刻月亮高掛,把整根脖子縮進羊皮袍的老俞又開始問了。
“什么十洲春?”低襟的藍衫露出一片漆黑胸毛,孫三抬頭看著月亮。
自從那日他按照鬼爺所言將銀盞賣給那小子之后,他再也沒有見到那個小子來到白日街過。
太對了爺!
爺太對!
雖然孫三不清楚鬼爺到底是怎么做到這一切的,但管他是怎么做到的,反正再見不到那小子就行了。
事情解決了,孫三自然不打算走了。
不打算走,這臨行的好酒自然是不請了。
“哼,孫三,你遲早是要遭報應的。”老俞跺了跺腳,縮著脖子貼在白墻邊上。
他可是饞了十洲春很久了,本來以為都快能喝上了。
“行了,行了,這街邊小酒不是一樣美味么,來,老俞,喝一口。”孫三笑呵呵地攬住老俞的胳膊,將手中的小酒壺塞向老俞的嘴巴。
呲著兩顆門牙的老俞第一時間是想拒絕的,他這還生著氣呢!
俺要喝十洲春,誰要喝你這破酒了!
剛要扭頭的老俞一聞到那酒味就定住了,只能任由孫三把壺嘴塞在自己嘴里,然后他配合著仰頭。
真涼!
好喝!
“行了,你在這看著攤子吧,我先走了。”孫三給自己也倒了一口酒,擦了擦嘴角溢出的酒液。
“那么早?你要收攤了?”老俞疑惑地看了看頭上的月亮。
這太陽都還沒出來呢。
“不是,去一趟白日閣。”孫三嘿嘿一笑。
“好你個孫三,又收到好東西了吧?還給我喝你那破酒。”老俞破口大罵,朝著孫三啐了口唾沫。
“嘿嘿,銀子不好賺,破酒也香得很哪。”孫三躲過老俞啐來的唾沫,大搖大擺地朝白日閣而去。
對于他們來說,去白日閣就意味著收到了價值十兩以上的好東西。
喜事啊喜事。
走了一陣的孫三來到白日閣門前,雕刻著銅錢的木門,門外胡床上臥著一個活像猝死的“尸體”。
哪怕老柴閉著眼,孫三還是對著老柴彎腰拱手,再輕手推開了木門,輕腳邁過了門檻。
頭頂燈籠光照在腦袋上,讓孫三不禁眨了眨眼,小心走在木板上盡量不發出聲響,來到那柜臺前一拱手彎腰道。
“小閣主。”
白日閣內一片寂靜,孫三低著頭只見到燈籠光下自己的影子。
無人回應。
“小閣主?”
難不成那日他拿走銀盞得罪了小閣主,這會小閣主不愿理他了?
孫三的大腦門滲出了幾滴汗來,原本彎著的腰這下更彎了,大腦袋都快錘到地上了。
“那日孫某不是不聽小閣主之言,實在是鬼爺吩咐,不得不為啊,小閣主你可千萬莫要生氣啊,我......”
孫三滔滔不絕地絮叨著,但很明顯有人并不想聽。
“喂喂喂,別吵吵,這里沒有小閣主。”
一個懶散而又年輕的嗓音響起在寂靜的閣內,打斷了孫三的絮絮叨叨。
男人的聲音!
還是個年輕男人的聲音?
不是鬼爺也不是小閣主,誰這么膽大在白日閣內?
而且,為什么這聲音他這么熟悉......
不解的孫三抬起了頭,在他的視線中。
燈籠光照著的柜臺后顯得有些昏暗,柔和的紅光與柜臺后的陰影在柜臺處交接。
而就在柜臺上,一個少年懶散地支著手肘,一手搭在太陽穴上打著哈欠,略顯涼薄的丹鳳眼正盯著自己。
不是?
這小子為什么會在這?
“你怎么在這,敢在白日閣胡鬧,你死定了!”孫三挺直了身子,向著方青質問著,同時探著肥頭尋找著小閣主。
小閣主這是擱哪個角落呢?
在哪呢?
“方青,前半夜可累壞我了,后半夜就交給你啦。”就在此刻,一個蘿莉的嗓音從白日閣里屋中傳來。
這聲音孫三再熟悉不過,乃是小閣主的聲音。
就是這說的話特么的是什么虎狼之言啊?
上個月他去南斜街的妓院,人老鴇的話都比這個含蓄。
“小,小閣主?”孫三不敢置信地擦了擦眼睛,他親眼目睹小閣主薛碗兒從里屋走出,還走到那小子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
什么鬼?
小閣主之前不是被這小子氣得不行么?再說了,小閣主什么時候是會拍別人肩膀的人了?
“孫三?要賣東西,找他吧,我休息了。”薛碗兒瞟了眼站在柜臺前的孫三,指了指柜臺后的方青。
孫三瞪大眼睛看著嘴角咧開的少年。
“對了,我就是白日閣的新朝奉,何物,拿予我看便是。”方青平淡的臉龐下穿著一身不屬于他的衣服。
海藍色的錦袍,袍前山海環繞。
人靠衣裝,佛靠金裝,穿上這么一件華衣的方青竟真有些富貴公子的意味。
別人都是嫌棄工作服太邋遢太便宜,他倒好,這穿的工作服就能抵過他全部家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