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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妹,咱家有錢了

大熊貓文學    因為妹妹想成為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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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秒后,寧楚道:“也不是不可以。”

  莫離皺了皺眉,難道她剛才聽不出自己是在開玩笑嗎?

  他怎么可能一首歌賣個幾千萬?

  “不是...我亂說的啊,怎么可能要幾千萬...”莫離解釋道。

  “我知道你是開玩笑的,但我不是開玩笑的。”寧楚盯著莫離眼睛淡淡說道,同時,她內心已經后悔極了。

  她當然不是后悔出價太高。

  而是后悔自己說的太遲了。

  很久之前,在莫離給她寫了笑忘書之后,她不是沒有找過莫離繼續要歌。

  但當時她可沒有冒出過給莫離幾千萬只為了一首歌的想法。

  但現在不同了,在莫離一連作出笑忘書kiss me晴天之后,她知道莫離的詞曲水平絕對是屬于這個領域最強的那一小撮人之一。

  更重要的是,他的兩個妹妹如今算是半出道的狀態了。

  出道之后必須就會要有作品,那么作品誰來幫她們完成?

  還不只能是莫離這個當哥哥的。

  也就是說,如果她再不抓緊時間,那么莫離創作的歌,全都會被陳溪和陳煙拿去。

  而如今即便能夠和莫離合作,那他肯定也會考慮到兩個妹妹,特別是剛才陳溪問莫離這首晴天的歌名的時候,陳溪說了一句話“兩首都叫下雨天”,她還是有注意到的。

  所以可以從側面推測出,陳溪或許已經接觸了不少莫離所創作的其他歌曲了。

  陳煙和陳溪聽到寧楚的話,也都有些驚訝。

  不過她們還是沒有說話,畢竟莫離和寧楚如今算是在“談生意”,她們知道現在乖乖閉上嘴才是正確的做法。

  “什么意思?你要幾千萬買這首歌?”莫離被驚呆了,不過隨即也反應過來,寧楚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花幾千萬買一首歌?,隨即又道:“是不是有什么其他條件?”

  “對。”寧楚點點頭。

  莫離有些心動了。

  這可是幾千萬啊,一般數字大于多少稱為“幾”呢?至少也是三或三以上。

  就算它三千萬吧。

  三千萬是多少呢?

  三十個一百萬。

  他父母如今也算是深城某個大企業的管理層了,然而他們一年的薪資加起來也不過是一百萬左右。

  一年收入一百萬,都得要三十年才能賺到,這還不包括各種花費,如果要存三千萬下來,那得要多久?

  雖然莫離確實是不缺錢用,但那是因為他不缺那幾萬十幾萬。

  有了三千萬的話,莫離腦袋里很多想做的事情幾乎都可以實現了。

  “什么條件?”莫離試探問道。

  “像笑忘書晴天這些質量的歌曲,你還有多少?”寧楚問道。

  莫離聽見寧楚的話不由皺起了眉。

  歌,他確實還有很多很多,質量高的確實也還有很多,但寧楚的這個問題,他肯定不能如實回答。

  “你覺得呢?”莫離反問道。

  寧楚點點頭,她當然能聽懂莫離的意思,也明白那種質量的歌曲是可遇不可求的,于是退一步道:“那質量差一些的也行。”

  “說實話我現在已經作詞作曲完的歌曲并沒有多少首了,但是給我一些時間的話我還是能寫的。你還是先說你的條件吧。”

  見寧楚一直在這個問題上糾纏,莫離只好把問題重新轉到寧楚身上。

  “三年。”寧楚先是吐出兩個字,隨后繼續道:“我大概還會再唱三年的歌,按照我現在一年一專輯的速度,我還會再發三張專輯。”

  “然后呢?每年讓我幫你寫歌嗎?”

  “是的,但是我有要求,每年最少兩首,但如果我的專輯如果還差一首的話,會讓你作三首,但最多我也不會讓你作出三首以上來,并且,質量的話一定要讓我滿意才行。”寧楚說道。

  莫離裝作一副思考的模樣,實則內心已經狂喜。

  一年兩三首歌,甚至莫離還可以多送她一首,三年湊夠十首來,那么如果寧楚的出價是三千萬的話...一首歌平均三百萬??

  而平時一首歌能賣多少錢?十多萬對于一個毫無名氣的人來說已經算天價了。

  “那么...具體價格是?”莫離問道。

  “四千萬吧,我前段時間給兩個品牌代言稅后剛好四千萬左右。”寧楚想了想,說道。

  “光是兩個代言就四千萬?這么多?”莫離感覺自己眼皮都跳了一下。

  陳溪和陳煙也是被嚇了一跳,她們知道當明星很賺錢,但也沒有具體去了解過,沒想到光是幫兩個品牌代個言就能得四千萬,太夸張了。

  “還好吧...兩個都是法蘭西那邊的品牌。”

  “四千萬的話...是分三年?”

  寧楚搖搖頭:“三年?沒必要,等我的團隊過來錄這首歌后就可以一次性給你。”

  “這...就不怕我以后寫不出質量好的歌嗎?”

  “你笨啊,肯定會簽好協議啊。”

  “......”

  “行,那等你的團隊過來我就把總譜給你。”

  莫離點點頭,心中卻是有些激動。

  這可是四千萬...就這么輕易的拿到手了?

  不過莫離也很清楚,假如寧楚之后每張專輯都有這么高質量的歌曲的話,創造的收益肯定遠遠不止這幾千萬。

  但這些完全不關他的事,他也羨慕不來。

  寧楚能創造這么高的收益完全是因為她本身就已經是行業內的標桿人物,粉絲遍布國內外不知道多少。

  假如這些歌他自己拿去制作發售的話,或許能火,但火了之后,能出名,能賺到比四千萬還多的錢。

  但之后呢?

  成為明星?上綜藝?到各地演出?開演唱會?

  這好嗎?這不好。

  莫離并不想當公眾人物,即便他很早就知道自己已經有這個能力。

  這就和為什么許多大企業的高管們為什么不去自己創業一樣是同一個道理。

  能當上公司高管的,誰又不是精英中的精英?創業對他們中的一部分人來說其實不算難事。

  但當高管拿著幾百萬年薪,住五星酒店,頭等艙,各種報銷,不比你創業舒服?

  更何況不用擔當風險,而創業呢?一不小心就萬劫不復。

  莫離也是這個想法。

  一首歌別說賣幾十上百萬,當初笑忘書賣個十五萬他都滿足了。

  當然,也并不是莫離不喜歡賺錢。

  但動動手就能賺錢,為什么要去辛辛苦苦當明星?

  而且他也不是沒有其他賺錢的方法。

  但成本實在是太高了,以至于沒辦法實施開來。

  但現在有了這些錢就不一樣了。

  起碼可以先試試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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