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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練劍的男人

  不過李旭到底是經驗豐富的男人,腦子一轉,就大概猜到了郁瑜肯定是誤會了。

  “小魚兒,宋叔叔啥時候回來啊,我想早點給他換個稱呼。”

  郁瑜一愣,回過神來,疑惑地看著李旭:“換稱呼?”

  李旭點點頭道:“對啊,我想稱呼他一聲岳父大人。”

  郁瑜先是一愣,然后是滿臉嬌羞:“旭哥哥,你這也太突然了吧。人家,人家還沒做好成親的準備呢。成親是不是很痛啊,還有啊,成了親是不是就要生孩子啊,聽說生孩子很痛的,說不定還會死啊…”

  看郁瑜的腦洞都快發散到婚后生兒育女上去了,李旭輕撫額頭,表示無語。

  最后繞了半天,李旭委婉都的表示自己確實有點著急了,宋叔叔在邊關統率大軍對狡詐無恥的魏國人,自然不能因為小兒女的事情分心。

  不過又很難受的表示自己身體強悍,又是血氣方剛的年輕人,天天跟女朋友膩歪在一起只能親親摸摸又不能真吃,實在有損身體健康云云。

  總之,就是不直接說自己已經背著女朋友偷偷睡了兩個小姑娘的事情。

  郁瑜聽得一臉認同,點頭道:“男人引而不發好像是挺傷身體的,我聽三嬸說過的。”

  李旭一臉黑線,沒想到戚夫人竟然連這種話都給小魚兒說。

  “不過為了小魚兒你,我也一定要守身如玉。”

  李旭一臉正氣的表示。

  郁瑜看著他的樣子一陣心疼,主動做到李旭懷里,雙臂摟著他的脖子,溫柔的親了李旭一口道:“旭哥哥,你對我真好,能遇上你是我一輩子最幸運的事情。不過我不能太自私了,不能因為我讓你損傷身體。”

  “雖然我現在還不能給你,但是我可以先找其他人替我伺候你。恩,旭哥哥,你覺得小彤怎么樣?”

  李旭又驚又喜,自己還沒坦白,小魚兒自己就先提出來了。

  真的不是陷阱嗎?

  李旭認真看了郁瑜的表情,沒有發現試探的痕跡,這才松了一口氣。

  “小彤啊,挺好的,也挺大的。”

  郁瑜抬起頭溫柔地看著李旭道:“小彤真的很好的,她其實挺可憐的,六歲的時候從人牙子手里逃出來,暈倒在了三叔家的后門,被剛好出門的三嬸給碰見了。三嬸看她可憐就收養了她。我每次住在三嬸家里的時候都是小彤陪著我,我倆名義是主仆,其實情同姐妹。我現在還不能伺候你,但是小彤可以替我啊。”

  “旭哥哥你這么好,只要我去跟小彤說一聲,她應該會愿意的。旭哥哥,只要你點頭,我一會就去跟小彤說。”

  說著還一臉期待的看著李旭。

  李旭心中復雜,愛憐地在郁瑜額頭上輕輕親了一口,重新將她摟入懷中。

  多好的姑娘啊,太會為男人著想了。

  “小魚兒,我愛死你了。”

  郁瑜聽得心花怒放,恨不得現在就被旭哥哥吃的干干凈凈,但是從小的家教卻讓她不敢輕易邁出最后一步。

  雖然之前的那些親密舉動早都沒有規矩了,但是她卻希望能把最后一步放在新婚之夜去進行。

  兩人飯也不吃了,膩歪了一會,郁瑜才重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咦?小彤好像一早上都沒見了,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郁瑜隨口說道。

  李旭老臉一熱,道:“可能是身體不舒服吧,女孩子嘛,總有各種不方便的時候。”

  郁瑜俏臉一紅,嗔道:“旭哥哥,你對女兒家的事情還真是了解呢。一會我去看看小彤,跟她好好說說,她應該會同意的。不過如果她不愿意,那我也不能逼她,以后再給她找個她喜歡的好郎君嫁了。”

  李旭嘴上點頭,心中卻暗暗覺得自己有點渣男傾向啊。

  吃完飯,李旭沒有管幾個女孩子之間如何相處,反正郁瑜已經答應把小彤許給自己了,小艾琳又是自己最信任的小棉襖,應該是出不了什么亂子的。

  按照安排,他今天是要求羽林左衛的駐地上任的。

  換好衣服,穿上羽林左衛中郎將的官府,倒是沒有再穿盔甲,天熱,穿那玩意會悶死人的。

  正準備出門的時候,宋牧卻派了人來請李旭過去一趟。

  李旭跟著來人去了宋牧書房,見到了宋牧以及宋昱和劉健三人。

  “不知道宋伯伯喚小侄來所為何事?”

  李旭拱手問道,但是知道肯定不是自己睡了人家家里丫鬟的事情。

  畢竟這種事情對于這種權貴之家來說根本都不算一件事。

  宋牧笑呵呵的道:“旭哥兒,今天老夫想跟你一起與羽林左衛的營地看看,不知道是否歡迎啊。”

  李旭聞言一愣,這是自己昨天那些話起了作用。

  宋牧現在已經生出了危機感,想去看看羽林左衛,其實就是想去親眼看看自己手下的士兵成色如何,估計順便也想看看自己治軍的本事。

  “固所愿,不敢請耳。”

  “好,不過今日老夫不會以官身前去,便以微服前去看看。若是發現有什么掣肘之處,也能幫你解決一二。”

  宋牧撫須哈哈大笑。

  宋昱和劉健兩人也是頷首微笑。

  宋氏一門雖然是文官起家,但是卻都有練武的傳統。

  宋昱上次自己見識過,是個玩鞭子的高手。

  不知道宋牧去擅長什么武器。

  宋牧聽到李旭的問題,云淡風輕的笑道:“老夫對于劍技倒是有些心得。”

  李旭倒也不驚訝,畢竟大部分的文人如果習武的話選擇兵器第一選擇就是劍。

  劍乃百兵之中的君子,從逼格上來說顯然更適合文人的氣質。

  只是不知道宋牧練得劍是可以用來生死搏殺的劍技還是只能用來觀賞的劍舞。

  一個是實戰型的,一個是表演型的,兩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眾人出行輕車簡從,李旭身邊帶著十幾名護衛,宋牧三人身邊也帶著數十名護衛,沒有人坐車,全部都是騎著馬,頭戴可以遮陽的帷帽,將近百騎,一路向西,直奔羽林左衛的營地而去。

  李旭跟宋牧并馬而行,一番觀察后,發現宋牧騎馬的本事很是嫻熟輕巧,腰間掛著一柄長劍,頭戴帷帽,身板挺拔,看起來倒是有些中年老劍客行走江湖的架勢。

  從這些細節上,李旭覺得宋氏一門能夠走到如今這種高位,擁有這般權勢。跟他們行事之中的不拘一格靈活變通很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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