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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私營監獄

  如果僅僅從這份提案和可行性調查報告來看的話,私營監獄不要太美好。

  政府出錢少,不用操心,

  私營資本可以得到更多的廉價勞動力,同時把企業家的智慧運用到社會管理服務中,創造經濟效益;

  犯人呢,在私營監獄工廠,還能學到一技之長,不會和社會脫節,未來出獄后能夠自食其力!

  等監獄企業有產出,還能交稅,用來填補政府給與的補貼,形成完美閉環,幾全齊美!

  這么好的事,可是林家俊卻半開玩笑的抖了抖手中的報告,問:“李Sir,邊個提出這種建議的啊,要不要我一槍去崩了他?”

  整篇報告,看似有理,稍稍動動腦子就知道,其實簡直放屁!

  因為像監獄這樣的機構,壓根就不是為了經濟服務,創造效益!

  監獄是懲戒犯人的!

  懲罰、警誡,最多加上教育。

  用能不能賺錢去衡量監獄,完全本末倒置。

  養軍隊也貴,是不是政府就不養了,由私人資本來養?警察也貴,難道警局承包給私人?

  開玩笑!

  退一步看,即便是所謂的‘經濟效益’,也是扯淡畫餅。

  大漂亮國的私立監獄運營后,非但沒有減輕政府負擔,反而養出了一批‘監獄財閥’,通過各種理由,收買政治掮客,去游說當局,不斷的找政府要錢,尾大不掉,加重了政府管理成本,甚至影響到政治。

  犯人更沒有因此過的更好,在押死亡率大幅度增加。

  大概就在五六年前,仙人掌國一間關押幫派份子的私營監獄內,發生大規模械斗,雙方竟然可以在獄警的眼皮子地下,大玩砍頭、分尸,一夜之間死傷數百人,幾乎整個監獄都沸騰。

  大漂亮國的私營監獄也好不到哪里去,普通犯人不如狗,有權有勢的人做牢,好比在五星級酒店度假,長期養幾個女人都可以。

  這樣的監獄,要來做什么?

  說來說去,真正得利的,只有私人資本:相比于薪水動輒上萬甚至幾萬,還有各種勞工法律保護的工人,沒有任何保障的監獄犯人簡直就是美味佳肴,比奴隸還好用。

  另外,還可以借建設私營監獄的名義,拿下大量便宜的地皮、各種工廠優惠的政策…

  說得更深一層,監獄,屬于警察系統,

  今日若是私人資本能涉足監獄,那明日,是不是可以把爪子伸到警察隊伍里來?

  整個調查報告,不僅是在放屁,還是包藏禍心!

  “是啊,這種事,處在你我的位置上,人人都知道不可做,上面那些大佬,也知道不可行,所以就博弈嘍。那間國分監獄,便是一個試點。”

  李文斌的語氣充滿了譏諷。

  所謂試點,理論上,做得好就推廣,做不好就打住。

  實際操作中呢?

  稍微有些社會經驗的人都知道,所謂好不好,不是根據事實,而是看誰聲音夠大!

  有一大票資本在后面當推手,影響力滲透到包括媒體在內的各個層面,加上海量的錢開路,一萬個‘不好’都能掩蓋住,一個‘好’就可以拿出來大肆宣揚,當做典型來樹立。

  一旦形成既成事實,就等于為‘私營監獄’開了一扇門;

  私營監獄一旦站住腳,又等于為私人資本進入警界,打開一扇門。

  “所以,現在警方需要拿到明確的證據,證明這個國分監獄,有大問題!證明私營監獄,一定不可行!”李文斌說。

  “陳金城就是死在去國分監獄的路上吧?”林家俊說。

  他有點明白了,

  警方不查陳金城,不代表不能查國分監獄。

  往深處想,好端端的,為何要將陳金城從設施齊全的赤柱,轉移到才成立、漏洞百出的國分監獄?

  博弈嘛,這里我讓一步,那里我就要進一步。

  不過呢,這些都是所謂‘棋手’該想的,他一個督查警官,沒有必要考慮那么多。

  “問題是,我的身份,去國分監獄合適嗎?”他問。

  連朱美娥都說了,自己現在正當紅,莫名其妙調去監獄,人人都能看出有問題。

  “你看下這個。”

  李文斌又拿出一份報紙,

  頭條就是關于林家俊的,警察當街用槍指人,還強迫他人服下不明藥物。

  不過,日期卻是明天的?

  “我在媒體工作的線人給我的風,說有人要拿這件事做文章,整你。所以今天我提前來征求你的意見,若是你愿意去查,那就做一出戲,借這個由頭,將你降職發配;若是你不愿意…”

  李文斌看了眼‘明天的報紙’,“我想辦法讓人壓一壓。”

  林家俊想了想,說:“李Sir,哪有這么簡單?我現在的身份,即便是降職去監獄,人家也一定防備著我,哪里能查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既然是做戲,那就做全套,干脆我脫警服,以犯人的身份去國分。”

  李文斌一愣:“那你的安全問題怎么辦?”

  “做獄警難道就一定安全?那之前赤柱的警察怎么死的,只要有犯人肯抗,獄警同樣有危險。”

  林家俊笑笑:“不過呢,李Sir你說的對,安全問題還是要留一手。”

  接下來幾天,警隊發生了一連串的變故。

  首先是港島一家八卦媒體,爆出最近正當紅的年輕督查林家俊,違規執法,并且緊跟著就有律師投訴,拿著一大堆證據,要告林家俊;

  不等警隊內部調查清楚,林家俊便單槍匹馬,砸了對方報社,并且把之前違規執法的‘對象’、報社的幕后老板,洪興十二揸fit人之一的黎胖子,打斷了腿!

  又一次當眾,開槍,子彈直接射入大腿!

  軒然大波!

  警察報復媒體,砸人家報社,打斷人家腿?

  讓人感覺,一下子回到了當年四大探長的黑暗時代,

  即便是那個年代,警察整人,也必須找一個合適的借口,或者私下做,哪有像林家俊這樣明火執仗沖進報社開槍的?

  媒體震驚,警隊高層震怒。

  緊跟著,港島新聞報也發了一篇文章,將林家俊為何要違規執法、沖動開槍的原因講得一清二楚。

  兄妹在孤兒院相依為命,長大后自食其力,遇到姑爺仔被下藥…

  在這個故事的加持下,林家俊的行為又蒙上了一層悲情英雄色彩。

  在法律之上,還有天理;在法律之下,還有人情。

  殺人是犯法的,

  當父親殺掉害死自己女兒卻逃脫法律制裁的變態兇手;

  當兒子的去殺掉幾十年之前在集中營中孽殺自己雙親的戰犯;

  依舊犯法。

  林家俊的行為,是明目張膽的報私仇,而且是在受害人脫離了危險情況下的過度武力,已經觸碰到了警隊紅線;

  至于之后,砸報館、開槍射傷報館老板,更是赤裸裸的違法行為。

  民眾可以同情他,甚至私下里可以佩服,說他為民除害,說如果不是他,會有更多的女人被姑爺明害,說他是英雄。

  可作為執法機構,警隊卻不能容情,

  這次的處理干脆利落,直接開除了林家俊警籍,并且移交律政司進行起訴。

  相比于這件事帶來的波瀾,另外一個看似普通的人員調動,就很不起眼了。

  一名叫做徐大江的軍裝,作為‘警方督導’,臨時調入新開辦不久的私營國分監獄,對監獄內的‘看守’進行必要的培訓。

  就在外界鬧得沸沸揚揚的時候,林家俊卻穿著一身臨時囚犯的囚服,在赤柱監獄的會客間里,見到了帶著重鐐的封于修。

  封于修還是那副鬼樣子,一臉和全世界的格格不入,坐在桌后,瞇著眼睛打量著林家俊,露出殘忍的光芒。

  “聽人說,你想活活打死我?”林家俊抱著胳膊笑問。

  “我不知道你為何進來,不過既然大家成了獄友…”封于修邪魅一笑:“一定有機會的!”

  “兄弟,做了這么久的牢,怎么腦子還不開竅?不要做夢想屁吃。”

  林家俊拿起面前的咖啡喝了一口,用香煙隔空點了點封于修:“同樣是犯人,你難道看不出我們兩的差別?”

  兩人的確是有差別,

  同樣是犯人,封于修就手銬、腳鐐,全套服務,

  林家俊除了穿著囚服,其他就和沒事人一樣,隨意走動,甚至還可以抽煙喝咖啡,完全不受限制。

  “若是我不愿意,你一輩子都不可能有機會再和我交手,打死我?靠,我一根毛你都碰不到。”

  林家俊靠在椅背上,悠悠的吸了一口煙:“這次呢,給你一個機會,幫我做事,做完之后,我陪你打一場。”

  封于修瞇著眼睛,歪著頭,不說話。

  “靠,你看你這個鬼樣子,若是再留些口水出來,就和傻狗一樣。高手我見得過了,但不是每一個都是精神病。”

  林家俊趴在桌上,向前湊了湊,認真的說:“如果你愿意幫忙,說不定能遇上比我還厲害的高手,而且,不止一個!不是你打死他們,就是他們打死你!包你爽!”

  封于修充滿戾氣的眼睛里,明顯閃過一抹亮光:“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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