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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給我呼呼

  “先練好我的名字,然后再練你的。”魏至謙說道。

  “怎么不先練我的呢?我的就兩個字,簡單一點兒。”談墨又問。

  魏至謙:“…”

  誰說這小丫頭乖巧的?

  一點兒不聽話!

  “不論做什么事情,不能因為難就放棄。選擇簡單的等于認輸。就是因為我的名字難,等你練好了,再練其他的,就簡單多了。”魏至謙把鋼筆塞到談墨手里,“不要廢話,快練!”

  談墨:“…”

  我信你的鬼。

  無奈,談墨只好乖乖的練了起來。

  魏至謙滿意的看著,心想回頭等談墨寫出來,談家兄弟發現談墨寫的最好的字竟然是他的名字,還不得氣的直跺腳?

  談墨練著練著,就有些無聊,還有些累,手腕和手指頭都痛了。

  她悄悄地放下鋼筆,甩甩手,又搓了把臉。

  轉頭看魏至謙正學習的入神,談墨發現,自己還沒有特別仔細認真的觀察過魏至謙。

  少年人的皮膚真是太好了,細的都看不見毛孔。

  他低頭看書時,雙眸微垂,睫毛輕掩,又長又密。

  談墨心想,怪不得秦慕容對魏至謙那么執著。

  魏至謙身為魏家下任家主,是難得的人杰不說,關鍵長得還這么好看,俊秀無匹。

  是才貌雙全這個詞最好的證明。

  這樣所有的優點都兼具一身的少年,不知道他長成以后,又會有怎樣的風采。

  “看什么呢?”魏至謙伸手在她的額頭上輕敲了一下。

  特別輕,談墨一點兒都不疼,但還是“哎呀”一聲,裝作被敲疼的揉了揉額頭。

  手指還悄悄用了點兒力氣,把剛剛被魏至謙敲過的地方給揉紅了。

  本來沒紅的,都是被她自己給揉的。

  “小叔,你敲我干什么呀。”談墨委屈的眼睛水汪汪的,放下手,讓魏至謙看到她額頭上的一片紅。

  “我也沒用力氣,就碰了一下,怎么就這么紅了?”魏至謙皺眉,繞到談墨身邊,看到談墨額頭上果然紅了一大片。

  就像是在雪上暈染下一小片梅花汁。

  魏至謙心說,小孩子的皮膚這么嫩的嗎?

  談墨噘嘴,看你以后還敢不敢敲我。

  沒用勁兒也不行!

  她就是用這種辦法,讓她師尊當初每天都小心的摸摸她的花瓣,可是一點兒力氣都不敢用的。

  “很紅嗎?”談墨抬手要摸。

  被魏至謙攔下:“別摸了。”

  怕她碰到了會疼。

  看談墨眼睛水汪汪的,魏至謙都后悔了,早知道就不敲了。

  誰知談墨不止長得跟瓷娃娃似的,就連人都跟瓷娃娃似的,碰不得的。

  “給我呼呼呀。”談墨指著自己紅紅的額頭,“每次我磕著了,爸爸媽媽和哥哥們都輪番給我呼呼。”

  魏至謙:“…”

  這畫面他簡直沒眼去想。

  談墨在家里過的到底是怎么嬌生慣養的日子?

  “快點呀。”談墨催促。

  魏至謙只好低下頭,在她額頭發紅的地方,輕輕地吹氣。

  “輕輕地吹呀。”談墨享受的瞇起眼睛。

  綠茶老祖茶藝之一,讓你自此以后都要把我捧在手心里,再也不敢造次!

  魏至謙:“…”

  魏至謙吹的都累了,看她額頭也不怎么紅了,開始秋后算賬:“你剛剛不練字,發什么呆?”

  談墨:“…”

  “我手腕都酸啦。”談墨又抬起自己的右手給魏至謙看,“你看還有握筆的地方,磨痛了。”

  魏至謙看她中指第一個指關節側邊,確實被鋼筆磨得都紅了,甚至皮膚還有點兒皺皺的要磨出泡的意思。

  “寫得多了,這里會變得硬一點兒,就不會磨了。”魏至謙說,“既然決定要跳級,怎么能連這點兒困難都經不住。”

  “我能經得住。”談墨立即說,“但是我手腕酸,小叔,揉揉。”

  魏至謙:“…”

  這小丫頭,怎么這么嬌氣。

  而且,她練字就練字,怎么還把墨水都練到手上了。

  她小手不大,白白嫩嫩的,現在跟個小花手似的。

  上面這一塊兒,那一塊兒的都是墨水。

  “今天就到這兒吧,先去洗個手。”魏至謙又抱著談墨去了書房內的洗手間,給她把手上的墨水都洗干凈。

  送談墨回談家的路上,又給這嬌氣的小丫頭揉了一路的手腕。

  送了談墨回來的路上,魏至謙再次感嘆。

  談家到底是怎么寵著談墨的,這么嬌氣。

  因為秦慕容姐妹倆的暫時“隱忍”,這一學期,除了開學的那天有些鬧騰之外,都十分平靜的度過了。

  就到了這學期的期末考試,她跟魏至謙學習的成果怎么樣,是騾子是馬,就看這次了。

  雖然很有信心,但不影響談墨對這次考試的重視。

  魏至謙沒有讓她一次跳級太多。

  只從一年級跳到了三年級。

  因此考卷也是三年級的。

  但因為她要跳級的事情并沒有對外說,除了魏至謙幾個,其他人都還不知道。

  所以談墨依舊在現在這個班里,跟同學一起參加考試。

  只是其他同學做的都是一年級的試卷,只有她做的是三年級的。

  談墨早早地把簽字筆和自動鉛筆,橡皮,自動鉛筆芯這些都準備好了。

  一年級還是用鉛筆答題,但她參加的是三年級的考試,語文考試就改成簽字筆了。

  好在她跟魏至謙練了一學期的鋼筆字,雖然寫的不說多么好看,但至少很工整了。

  尤其是對一個六歲的小孩子來說,已經很難得。

  畢竟大多數孩子這時候還在用鉛筆寫字,都沒有寫的多么好看。

  這就看出平時魏至謙堅持讓談墨用鋼筆練字的效果了。

  鋼筆寫字可比用簽字筆難多了。

  談墨已經習慣了用鋼筆寫字之后,考試的時候改用簽字筆,頓時就輕松許多。

  為了萬無一失,談墨特地早早地就來了學校。

  她到的時候,教室里都還沒有人。

  過了好一會兒,才零零星星的來了幾個同學。

  這時,班里一個叫李星云的女同學背著書包進來,跟談墨說:“談墨,剛碰到秦慕葉了,她讓我幫忙叫你一下,她就不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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