瑩姐兒笑,“有酸辣涼皮,還有海蜇皮,都是稀罕玩意,可香了。”
鐘大少聞著那酸辣味都上頭,很喜歡,“那就謝謝啦,你等著,我釀制的水果酒好了,我給你拿兩壇去。”
瑩姐兒笑著等他,“好。”
格蘭郡主往外看,就看到笑語嫣然的瑩姐兒,忍不住多看一眼。
“那婦人是誰?長的不錯。”
三公主道,“景釋榕的夫人,跟我家男人是閨蜜,兩人關系挺好的。”
格蘭郡主哦了一聲,有點羨慕。
“你們都成家了,就剩我一個了。”
之前她確實對成家沒概念,也不著急。
但看著身邊好友都成家了,多少有點羨慕了。
鐘大少去挖酒,瑩姐兒就把涼菜拿進來。
“喲,有客人啊。”
她剛進來,就看到格蘭郡主在,但不好意思叫她的名字,只當她是客人。
格蘭郡主沖她點點頭,“一起喝一杯?”
瑩姐兒擺擺手,“不了,我還回去帶孩子呢。”
“這些涼菜你們嘗嘗,可好吃了。”
“這是海蜇皮,酸酸辣辣,口感是脆的,看看你們喜不喜歡。”
格蘭郡主是草原人,還沒吃過海蜇皮。
她夾了一塊嘗嘗,咬在嘴里嘎嘣脆,加上配料酸酸辣辣的醬料,還有點醋香,確實很好吃。
“不錯,這是你做的?”
瑩姐兒笑著點頭,“是啊,我加工了一下。”
東西是慕容云拿回來的,當時怕臭了就給放冰塊里凍著。
一回來瑩姐兒就趕緊去處理,免得餿了就不能吃了。
涼拌海蜇皮最爽口了,她給家里做一大盤,剩下的都送來了。
鐘大少挖好酒,給洗干凈,才抱過來。
“瑩姐兒,這酒不怎么醉人,你跟景涵也能喝,回去冰鎮一下更爽口。”
這里的夏天雖然炎熱,但在山的另一頭,還有一處雪山,有錢可以去那邊買點冰塊回來。
瑩姐兒頷首,“好,那我回去冰一下就能喝。”
鐘大少又給她兩幅拼圖玩具,“回去給小蜜果她們玩,我自己做的。”
瑩姐兒驚訝道,“你還會做這個啊?”
鐘大少靦腆的笑了,“嗨,孩子們喜歡,我就學著做了一下,其實挺簡單的,就是有點費手。”
他食指還被割了一下呢。
三公主一聽,頓時走過去檢查他的手,見那纖細的手指上多了一個傷疤,頓時不悅。
“想要玩具去買就行了,費這功夫做什么。”
好好的手都多一道疤痕了。
鐘大少被她心疼,靦腆一笑,“哪有那么夸張,再說,孩子們喜歡,給她們做兩幅也沒事的,你兒子還幫忙一起做呢。”
三公主詫異,“那只豬還幫忙啦?”
鐘大少嬌嗔她一聲,“什么那只豬,瞎說什么呢。”
三公主哈哈一笑,“行了行了,下次別再弄這些了,看你身上有疤我就不舒服。”
鐘大少哼的一聲,嬌哼道,“不跟你說了,臭女人。”
說罷,扭著小腰上樓去了。
這對夫妻,膩歪死了。
格蘭郡主更無語,“我感覺我受到了傷害。”
畢竟,比她還男人的三公主居然有關心人的一面,而且她男人真的好嬌羞,好可人,不怪她這么寵他。
格蘭郡主吃了一肚子的狗糧,終于忍不住,“你快點給我找夫婿去,就按照你家男人的標準去找。”
三公主見她這么有干勁,只能應了,“行行行,這就給你找去,你回去等消息吧。”
格蘭郡主嗯了一聲,臨走前還看了樓上一眼,心里希望三公主給她找一個跟鐘大少一樣的男人。
就干干凈凈,膚白貌美,最好乖巧懂事一點的。
三公主推她,“快走吧你,別看了。”
看什么看,臭女人。那可是她男人!
格蘭郡主也不想在這里吃狗糧,氣呼呼的走了。
瑩姐兒看的清楚,捂嘴偷笑,回家就跟景釋榕說這事去了。
“你是不知道,那格蘭郡主看見鐘大少,都走不動道了。”
原來她跟三公主的喜好那么相似,居然也喜歡鐘大少這種類型的。
景釋榕覺得很正常,“那有什么,男人都喜歡溫柔貌美的妻子,三公主跟格蘭郡主跟男人差不多,喜好自然也差不多。”
瑩姐兒嬌嗔他一眼,“難道不溫柔不貌美的你們就不喜歡了?以貌取人!”
景釋榕給小蜜果扎頭發的手一頓,笑了,“男女都一樣,換你們女子也不喜歡又矮又邋遢的男人。”
誰還不喜歡高大帥氣的男人啊,說的女人不挑一樣。
瑩姐兒“我去”一聲,無法反駁。
“行吧,這局算一你贏。”
“不過話說,三公主能給格蘭郡主找到跟鐘大哥一樣的好男人嗎?”
像鐘大少是真心實意跟三公主過日子的,也就無所謂是不是上門當女婿。
明面上是他娶三公主,但他都跟到邊關來了,自然還是他上門。
不過在三公主家,鐘大少才是做主的那一個,他讓三公主往東,三公主哪里敢往西,也就沒有什么上門不上門的。
景釋榕回憶一下京城有沒有第二號鐘大少這種人物,突然想到。
“我記得三公主有個表弟就是這種柔柔弱弱的性格。”
那人名叫清風,聽名字就是個清新脫俗的人。
不過此人脾氣古怪,雖然身為男子,卻喜歡打扮,若不是父母壓著,他甚至想化妝。
不過在京城那種規矩多如牛毛的地方,是不可能讓他化妝出門的。
景釋榕曾經見過清風公子一面,確實是個容貌美麗的男人。
不過他脾氣怪,并不喜跟人打招呼,更不喜歡跟男人出門,總是一個人住別院。
據他府里的丫鬟說,清風公子平日在家都在研究胭脂水粉,天天往臉上敷奇奇怪怪的東西,說是保養的。
有的婦人看他皮膚白皙滑嫩,甚至想打探他用的什么秘方。
清風公子見她們有點眼光,就把秘方告訴她們了。
婦人們用了他的秘方,果然白了許多。至此那群婦人就跟清風公子當了好朋友。
女人能理解他,包容他,但男人就不行了。
大家都覺得他是個異類,好好的男人不做,非要去當粉頭公子,看著就晦氣。
就連他父母都覺得他給家族丟人,一直讓他住別院,跟不認他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