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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章:拋夫棄子的知青媽媽(17)

  明明已經八歲了,可男孩的重量甚至比四歲的陳知知還輕一些,他真的瘦得只剩下一把骨頭了。

  想到男孩的處境,殷音的心微微發疼。

  她背著他快步往家的方向走去。

  到家的時候,陳長生和陳知知還沒有回家。這里距離林大娘的家要遠一些。

  殷音將原狗蛋放在另一個屋的炕上。

  她現在住的磚瓦房,雖小,但卻有三個屋可以住人。

  主屋那邊在原主還沒離開的時候,是原主,陳長生,小兒子在住,離開后,是陳長生帶著小兒子住,隔壁的屋子是陳知知在住,第三間屋子,是給一些留宿的親戚或客人。

  將原狗蛋放在炕上,殷音將暖水瓶的水倒到盆里,拿了毛巾,浸濕,給他擦干凈傷口。

  看著昏迷的男孩,殷音微微嘆了口氣。

  說起來,原狗蛋家的情況和陳知知家的情況很像。

  在那個知青下鄉的年代,有的知青自覺回城無望,會在鄉下結婚生子,定居下來。

  原以為會這樣一輩子,卻后來政策一改,下鄉多年的知青又可以選擇回城了。

  對于下鄉的知青來說,回城是他們的期盼。

  而如今能選擇回城,自然有不少人想回城的。

  能回城,過上舒適的生活,誰愿意在鄉下種田。

  于是,大部分知青選擇回城。

  那些單身的知青還好說,可偏偏有的知青已經結婚生子了。

  擺在他們面前的,有三個選擇。

  要么留下鄉下生活一輩子,要么帶著丈夫妻子和孩子回城,要么就是拋棄鄉下的丈夫妻子和孩子,獨自回城。

  選擇第一種是有的,有的知青割舍不下。選擇第二種的很少很少,而選擇最后一種的卻很多。

  陳知知家就屬于最后一種,原主本就有回城的念頭,只是一直在猶豫,可陸斌的信卻讓她下定了決心。

  原主走了之后,就再也沒有回來。

  而原狗蛋家也屬于最后一種,或者說更加悲劇性些。

  原狗蛋的媽媽名孫愛梅,是地地道道的紅磚村人,而他的爸爸是一名知青,姓原。

  孫愛梅第一眼就喜歡上了下鄉的原父,原南。

  可原父不喜歡她,更是一心盼著回城。

  可孫愛梅愛他如癡如狂,時時刻刻都想嫁給他,于是,孫愛梅設計,讓兩人一起落水,抱在一起,還被人看見。

  在這個年代,發生這種事情,相當于兩人有了肌膚之親,是必須在一起的。

  無奈之下,原父只能娶了孫愛梅。

  只是原父即便娶了孫愛梅,也不碰這個設計他的女人。

  可孫愛梅卻趁著一次原父喝醉了的時候,強了他。

  也是在那一次,孫愛梅有了孩子。

  原父對孫愛梅更是惡心,冷漠,對那個孩子也沒有一點期待。

  后來,原父得到消息,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他可以提前回城。

  原父狂喜,而那時,原狗蛋三歲。

  原父不愛孫愛梅,更不愛這個有孫愛梅血脈的孩子,連正經名字都不愿意給他取,對于他來說,這個孩子代表著他的恥辱。

  于是,在某一天,原父尋了機會,回城了。

大熊貓文學    快穿之十佳好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