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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公堂審判二

  “賣身契?艸!”

  周玉龍看著縣令手中的賣身契,他無法淡定了,他沒想到昔日寫的聲明,竟成了今日的證據,這讓他在此栽了跟頭。

  他看了跪在一邊的孟嵐一眼,這女人埋著頭,雖不知什么模樣,但她的雙手緊握,內心似有一股難以平息的恨意。

  “臭婊子,恨我是吧?好得很!你聯合外人陷害老子,準備等死吧!”

  收回目光,周玉龍狠厲厲的咒罵一聲,接著便向縣令不屑道:

  “呵呵,我周玉龍承認,這蠢女人是小爺賣掉的,不過這又如何?想治小爺的罪,就憑這點怕是遠遠不夠吧?”

  他的態度十分傲慢,完全不把這世界的公堂當一回事。但他卻不知,這世界的公堂并非現實那種講人權的法庭。

  這不,他的傲慢激怒了縣令蘇嚴。

  “大膽周玉龍,你罪大惡極,還竟敢藐視公堂,來人啊掌嘴!”

  縣令蘇嚴手中驚堂木怒敲道。

  隨后,就見三個衙役出了隊列,其中有兩個衙役抓住周玉龍左右肩,并揪住頭發,還一個衙役來到周玉龍跟前卷起衣袖,接著又從腰間抽來一柄掌刑尺,揚了揚。

  周玉龍見狀,心恐不已:“你們…你們想干什么?不…快放開小爺,小爺不服,小爺要告你們侵犯人權,啊…”

  他掙扎著,恐慌著,奈何被衙役按住,頭發被拽住,他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身前的衙役狠著模樣,舉起掌刑尺往他左右臉抽去。

  啪,啪,啪…

  一下,二下,三下,抽得周玉龍除了叫慘外,一個字再也蹦不出,在這一刻,他現實中養成的目無法紀,傲慢,輕蔑,偏見,在這世界深深的體驗到何謂社會毒打!

  這世界對犯人是不講人權的,就如凌沖殺死的幾個玩家劫匪,他不但沒丁點事,也沒有受什么調查和問責,現在還成了證人,還是一名抓捕罪惡的俠士。

  反倒周玉龍這伙人倒成了罪犯。

  其實,這里是有原因的。

  在攻打陰山寨時,系統曾經就傳達過,殺死山匪后可以獲得俠義值。

  俠義值是什么?是隱藏值,也是系統無法查看的一種數值,該值是玩家在這世界的所做的種種而產生的因果,或者說是業力值,它不會被發現,也沒有系統提示。

  它有正,有負,正面是俠義值,而負面則是罪惡值,該值只會累積,會根據玩家在這世界的一些行為進行累積,也不會因為俠義值高而抵消罪惡值,也不會因為罪惡值高,行俠仗義后,減低罪惡值,兩者只會各自累積。

  也就是說,有罪便是罪,不會因這個人干了多大的好事而抵消。

  這便是業力。

  這種力不會輕易消掉,即使身負這種力的人死后,也不會消掉!也不是做了惡事后再做好事就能消掉的,它的復雜千絲萬縷,涉及著因果業報,它只會隨著因果結束時,而自動消掉,若因果還在,那么該力還在。

  什么是因果?

  譬如某個人殺了小孩的父親,于是,那小孩發誓要報仇,這便是因果。之后,不管小孩是否報仇成功,還是失敗,又或者新一代的復仇,這都是未結束的因果,會持續下去,直到和解,或兩代人都不存在,或再沒人等事物來引發新的循環,那么該因果便就此結束,而業力也會因因果結束而消掉。

  所以,不管凌沖是殺體校精英二人,還是殺玩家劫匪六人,他只會增長業力,至于是增長負面的罪惡值,還是增長俠義值,那就看他的行為是正義還是罪惡了。

  凌沖在楊家東村殺體校精英二人,不用說是屬于犯罪行為,但他殺人的地方是一個消息閉塞的地方,而且該村對外來者厭惡,死個把外來者稀松平常,再者外來者能復活,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死亡,因此他并未漲多少罪惡值,引不起官府的注意。

  要是殺了村民,有人追究就不一樣了,會漲大量罪惡值。

  再者他昔日剿匪,漲了大量俠義值,多多少少也有著一定影響。還有,他自從將孟嵐從青樓救出后,他不僅漲了名聲,其實這也是俠義之舉,因此,他的俠義值又達到一個新的高度,若是以前他只能稱之為勇士,戰士,現如今他已經是一名俠義之士,簡稱俠士。

  至于他殺的六名劫匪,罪惡深重,身上都冒黑煙,只有他能看見。

  因此,他毫不留情殺了。他殺了這些人不會漲罪惡值,還倒漲俠義值。

  劫匪們死后,不會就這樣結束,他們還能復活,所以官府是不會追究他凌沖的,還會感謝他為民除害。再者,當時現場有官差,目睹了這幫謀財害命之徒,因此,凌沖就算殺死沒有罪惡值的劫匪他也不會受責。

  所以,他凌沖還有什么不敢的?

  還有,死了的劫匪,官府會控制劫匪們的出生地,只要他們復活,再抓起來問罪。就相當于現實中的罪犯生病了,受傷了,先治好再抓起來問罪是一樣的道理。

  以上便是他凌沖沒受官府問責的原因,他深知在這世界的規則不同于現實,不能用現實的條條框框來衡量這世界,這世界對待罪惡是沒有所謂人權的,只有拳頭吃。

  現在堂下受刑的周玉龍,他挨了掌刑十多下后,嘴角血液唾沫橫飛,縣令蘇嚴這才叫衙役住手,并重新問一遍,問周玉龍對私自買賣孟嵐一事,是否知罪?

  周玉龍怕再挨打,他連連喊,縣令大人小人知罪,知罪。

  “很好,倔驢總算知罪了,不過,你犯下的罪遠遠不止這一件!”

  “現在本官問你,你可要據實的回答,若是讓本官拿出證據對質,那你可就慘了!”

  縣令蘇嚴見他服罪態度好了點,于是他拿出陸雄飛等人的供詞與周玉龍對質,每一條每一例都說個清清楚楚,供詞上寫的都是周玉龍指使殺手干過的事,甚至還有周玉龍虜走的幾名年輕女子,還秘密關押在某處地窖。

  隨著一樁樁案件審理后,周玉龍盡管想千方百計的否決,或不承認,或者推脫,都說是一些雇傭人自己干的,這不能怪他!而且他聲稱,沒有直接的證明,光靠別人一張嘴說,一紙供詞無法定他罪。

  這是他最后的硬氣,就賭縣令蘇嚴找不到證據,從而無法定罪。

  然而,他還是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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