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律師法和律協只是說不能單獨辦案,但卻未規定不能單獨出庭,因此很多散養的實習律師有了自己的案子后,在授權委托書上除了寫上自己的名字外,還會增加一位律師。
實踐中很多法院默認這種做法,于是在開庭時就會出現明明委托書上的被委托人是兩個人,一位律師,一位實習律師,但真正出庭的只有一位實習律師的情況。
姚遠看著眼前的三人,心中不由得感嘆社會真是個大染缸,以前看著挺靠譜的同學怎么在社會闖蕩幾年后被嚯嚯成了這個樣子!
周二早上,姚遠剛進律所呂亮便找了過來。
“下午二點半你跟的那個借貸的案子要開庭,中午早點吃飯,咱們早點走。”呂亮道。
“二點半才開庭,用那么早吃飯嗎?”姚遠疑惑道。
“在懷柔法院下設的小法庭開庭,你說呢?”呂亮翻了個白眼走開了。
自從上周六大家一起在吳大用的“豪宅”聚餐后,姚遠被眾組長正式接納,成為了自己人。在吳大用的團隊,姚遠是第一個還在實習律師階段就被認可的人。
自己人之間自然不用那么講究,隨便了很多。這一切都被其他實習律師看在眼中,心中不免羨慕嫉妒恨,但沒辦法誰叫人家運氣好,長得帥,又能力強呢。
“明日大狀”的QQ群里又騷動起來。
“看見沒,姚遠得罪呂律師了!”
“什么情況?”
“剛才姚遠被呂律師翻白眼了!你們沒看到嗎?哦,對了你們距離遠,我就坐在邊上。”
“我雖然沒看到,但聽到了,不過我感覺不是你說的那樣。”
“那樣?剛進群就見你們嗶嗶,啥情況?”
“我也聽到了,感覺呂律師并沒生氣,好像很隨意的樣子。呂律師跟我們可沒這樣過。難道…,此處省略一萬字!”
“不會是呂律師被姚遠公關了吧?我上次想請呂律師吃飯,他都沒搭理我。”
“公關不公關的我不知道,但我感覺,現在他們的關系不一般。”
“666,不猜了。”
“66什么呀!你就不能正常點?”
在吳大用的團隊里,找關系、拉幫結派的事不是沒有但然并卵,吳大用和各個組長挑選人員的標準第一個是人品,第二個是能力,其他的基本可以忽略。
當初岳偉的第五組需要律師助理時,也給過其他實習律師機會,但不是法律英語不過關,就是不懂行業讀不懂“小合同”。實在沒辦法吳大用才讓姚遠試試,沒想到被岳偉看中了。
岳偉不是外貿(外貌)協會的,在團隊里是出了名的嚴格,其他人在領教了岳偉的“小合同”后,再也沒有人敢說姚遠進入岳偉的第五組是因為長得好。姚遠能入岳偉的法眼正應了那句話:機會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
京城的大得益于很多年前的攤大餅行動,只說面積可能很多人沒有概念,舉個直觀點的例子,如果在京城的兩個人,一個在西邊門頭溝區一個在東邊通州區,這兩位要是坐公交車去對方家里坐坐,基本上都得趕早走,頂著星星回來。
驅車一個半小時,呂亮和姚遠來到了懷柔法院。
經過安檢進入法院的大門后,二人來到了傳票上記載的二層的二零一法庭準備開庭。
前面的程序對于姚遠來說早已經習慣,隨著法槌落下正式開庭。
“法官,我申請管轄權異議。”五十多歲的被告突然向法官道。
“有申請書嗎?”胖法官雖然面無表情,但語氣中略帶不滿。
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將會拖延法官審理案件的時間進度,所以很多法官都比較反感當事人這么做。但必要的程序還是要走的,管轄權異議的理由是否成立還是要審的。
現實中很多案件當事人和律師為了拖延案件的審理時間,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不管理由成不成立都會上來一頓操作,先提出管轄權異議。所以才有了濫用管轄權異議被處罰的案例,處罰的金額也是從幾千元到幾十萬不等。
“我帶來了,給您!”被告拿出一張A4紙,遞了過去。
書記員接過申請后交給了胖法官。
“我們的借款案子不應該在懷柔法院審理。應該移送到五臺山審理。”被告信心滿滿道。
姚遠和呂亮互相看了一眼,心中疑惑五臺山什么時候拓展業務到司法口了?不盡管他們不理解,上面坐著的胖法官也一臉的懵逼。
“被告,你委托律師了嗎?”胖法官看了一眼申請書,問道。
“沒,這案子簡單,不用委托律師!再說了我是大學教授,法律條款我都看過了,都懂!”被告仰著頭自豪道。
“為什么要移送去五臺山?你這申請上寫的不清楚。被告,你解釋下。”胖法官無奈道。
“我跟原告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我當時需要錢投資一個項目。所以在簽借款合同時,為了圖個心理踏實,便與原告一起去了五臺山,找大師給卜了一卦。
大師說項目沒問題,我們才簽的合同。我是被告,我不在懷柔住,借款合同是在五臺山當著大師的面簽的,錢也是當時轉的賬,這案子怎么就到了您這兒了?所以我不服。”被告道。
“被告,五臺山大師都給你算了項目沒問題,怎么你不還錢?”胖法官眨眨眼道。
“哎!別提什么狗屁大師了,錢投進去后項目沒過一個月就黃了。后來經偵立案,說是集資詐騙。這都一年多了,現在錢都沒有要回來。”被告氣憤道。
“被告,我向你釋明下,原告和你提交的借款合同上都沒有對管轄進行約定,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給付貨幣的可以在接收貨幣的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鑒于你與原告之間是民間借貸關系,你是給付貨幣的一方,原告是接收貨幣的一方,原告住所地在懷柔,所以懷柔法院有管轄權。
被告,你確認下,是否還要提管轄權異議?”胖法官看向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