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幅作品大得太過于顯眼了,占據了幾乎整面墻壁的空間。
這是一幅大型油畫,畫師用大膽的色彩與細膩的筆觸,繪制出了一幅褻瀆的畫面。
一群仿佛是人與犬類所結合的生物,正啃食著數具殘缺的尸體。
目睹畫像的眾人,心中似乎有什么東西在消失,他們愣了幾秒之后,低下了頭,盡可能不讓自己的視線接觸這幅畫。
“嘔——”
萊蒙蹲在墻角,大口嘔吐起來。
蕭涵倒是沒有萊蒙那樣意志不堅定,而是皺了皺眉頭。
“把這玩意掛在臥室里,他就不怕晚上起夜的時候上廁所尿褲子嗎?”
“他不縱火,他可不怕尿褲子。”向嵐皺了皺眉,臉色有些陰沉,“可能這就是藝術家吧,真是不懂這些具有怪癖的家伙,到底是因為什么才養成了這樣奇怪的癖好。”
這幅畫確實奇怪,而在畫的下方,潦草的寫著“The feast of Ghouls”,用中文翻譯過來大概就是食尸鬼的歡宴。
除此之外,向嵐和蕭涵注意到,床頭柜上放著兩個相框,其中一個小些的相框中放的是溫斯洛的照片,這是一位銀灰色頭發的老者,他穿著睡袍坐在椅子上,另一個相框里有一張照片,照的是樹林中的一間小屋,照片的一角微微翻起,看起來并沒有很好的固定在相框中。
“林中小屋?”蕭涵喃喃自語,“聽著名字我就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向嵐點點頭表示同意,小心翼翼的將相框中的照片取出來,翻轉過來后,他發現照片的背面還有一行小字——
林中小屋,柯南比,1917。
“柯南比,我記得沒錯的話,這地方貌似是諾福克郡的一個小村莊。”沈軒湊過來,一邊發表著自己的見解,“柯南比就在諾福克郡,我想這就是我們的目標了,不出意外的話,溫斯洛應該就在這里。”
“那么我們現在該做什么?”萊蒙有些茫然。
“我們先去溫斯洛的書房和工作室看看吧,說不定會有別的線索。”
蕭涵抱著手,沉思道,但是就在此時,他聽到了一個奇怪的聲音。
這個聲音從一個街區以外,正在以極快的速度朝這里“飛奔”過來。
警笛聲。
是一輛嗎?
等等,不對,至少有七八輛警車向這邊趕來。
“是條子!條子過來了!”沈軒臉色一變,輕聲呼喊起來,“蘇格蘭的那些蠢材怎么會過來,你們誰報警了?”
“那個......”萊蒙出聲。
“怎么?!你這小子就是這樣馬馬虎虎來當偵探的?竟然把條子引到這來了!?”
“不是向嵐那家伙大晚上對著人家卡車開槍來著嗎?!”萊蒙這下可冤了,立刻反駁道,“再說了又有哪個偵探辦案,還會叫警察過來?”
蕭涵瞥了一眼萊蒙,這家伙如果不是操著一口流利的英文,他還真以為萊蒙是華人,而且還是一個搞笑人物,專門用來活躍氣氛的。、
“總之,先別愣著了,我們趕緊走,明天上午在伊麗莎白家匯合。”
蕭涵此話一出,眾人頓時明白過來。
眼前這個場景,完全沒辦法一同出去,所有人必須分開行動。
“好的,各位,我先走一步。”向嵐依舊是那副紳士的表情,整理了整理自己的衣服,從容淡定的走下了樓梯,緊接著,向嵐像是腳底踩了風火輪一樣,從后門一溜煙的跑了出去,眨眼間就不見了蹤影。
“沈軒。”萊蒙看向正在傻眼盯著向嵐背影的沈軒,臉上寫滿了堅毅。
“怎么,你也要跑?”
“逃跑是懦夫的行為!絕對不會是斯拉夫人的作風!”
說話的工夫,就見得萊蒙拿出鮮榨的檸檬汁,像噴香水一樣對著自己噴了幾下。
接著,萊蒙左右兩手各掏出兩個檸檬,扭轉身形,躲在了別墅門前花園的檸檬灌木叢中,萊蒙屏氣凝神,很快便與檸檬灌木融為了一體。
“我會在陰影中庇護你們的!”
“你媽的,說好的斯拉夫人的作風呢?!你這跟小偷有什么區別!”
沈軒咬咬牙,現在就剩下自己和蕭涵了,這對本就是一起來辦案的家伙,再一次聚在了一塊。
見到其他人都已經離開,兩人也打算跟著離去。
就在此時,兩人聽到了警笛聲已經來到了樓下,警察用不了多一會就要上來了。
看來警察已經包圍了這里,現在他們完全沒辦法離開。
“完了,這下咱們倆可真是的是插翅難逃了。”
沈軒臉色一黑,自言自語道,一邊又看向一旁的蕭涵,他卻發現此時蕭涵正在翻找著溫斯洛臥室的衣柜,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翻找并穿戴后,一個新的形象頓時出現在他的眼前。
禮帽,大衣,還有各種陌生的裝飾。
“你怎么穿著溫斯洛的衣服,你好騷哦。”
“我把頭發隱藏在禮帽里面了,我是按照照片上溫斯洛的形象來裝飾的,現在只要祈禱那些條子眼神不要太好就行了。”蕭涵整個人蒙在大衣之中,這家伙衣服上的味道有些嗆人,不過他還是忍耐住了,“我們做偵探的,一定要有些保命手段才行。”
“你這?!”講實話,如果不湊近仔細看,還真的會被人誤解。
“好了,沈軒,一會我們這樣行事,希望那些條子不會懷疑。”
蕭涵輕咳幾聲,轉換了自己的聲線,變成了有些接近老人一般的嘶啞聲音,一邊在沈軒的耳旁竊竊私語。
“這樣能行嗎?”沈軒懷疑。
“你按照我說的來就好,相信我,一場好戲即將開始。”
蕭涵話音未落,沈軒就一路小跑的沖出去。
接著,蕭涵慢悠悠的跟隨著沈軒下樓,臉上寫滿了憤然。
此時,溫斯洛的別墅下,已經停了六七輛警車,警察們下了車,打著手電,手拿警棍和槍械,全副武裝著,小心翼翼的偵查著線索。
為首的一人穿著黑色的風衣,頭戴一頂綢面禮帽,他大概三十來歲的樣子,目光犀利,表情嚴肅,像極了正在捕食的老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