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拿到了總統寶座,但兩院依然是民主黨的,共和黨極其不爽但也沒有好辦法。
兩院席位要一個一個去爭去搶去肉搏,看起來是候選人之間的單挑,實際上是背后兩黨之間的群毆,民主黨從羅斯福新政開始就在兩院中占據優勢地位。
共和黨努力反撲,但收效甚微,于是調轉槍口,變肛正面為迂回出擊開始策動策動南方民主黨人反水,現在的情況實施民主黨最大的敵人不再是共和黨而是他們曾經的同志。
但瑟蒙德老爺們可是資深政客,深諳政治交易的精髓,現在雖然反民權反JFK但好歹還掛著民主黨的招牌,要讓他們宣布改換門庭,共和黨要付出更多籌碼,而且就算宣布成為共和黨后,依然會和民主黨眉來眼去。
參議院如此,眾議員就更沒法說了。
保守精英氣十足的共和黨根本不是街頭政治高手的民主黨的對手。
共和黨高層看得非常清楚。
所以除了加緊策反以瑟蒙德老爺為代表的南方民主黨人外,對于立法權也只能徐徐圖之,而將重點轉到司法權上來也就法律系統。
相對于國會山,從聯邦法律系統動手會方便得多。
首先,意識形態上,法官尤其是優秀的法官都是優秀的高校出身,文化水平和道德素質都高出街頭政治者不少,這些人天然就契合這清教徒的價值觀。
其次,由于聯邦巡回法庭法官需要由總統來提名,那么共和黨完全可以從自己控制的州及本黨黨員中出人,塞進十一個聯邦巡回法庭。
當然最終還得經過參議院的投票,獲得多數票同意才能正式成為聯邦巡回法庭的法官。
但法官畢竟是專業性極強的職業,只要提名者能保證自己的能力,并且在私生活和道德方面沒什么大問題,雖然會受到對方參議員的狙擊,但成功上位的概率還是不小的。
因為如果對方議員僅僅因為黨派原因而否決的話,那么共和黨也完全可以掀起輿論風暴,指責對方結黨營私,絲毫不顧合眾國的司法公正云云。
綜合考慮,民主黨方面也不會在這個事情上逼得太緊,畢竟巡回法庭又不是最高法…人來人往還是挺常見的。
雙方在司法權上的高級別較量自然而然的就放到了高院大法官問題上。
以共和黨和南方民主黨為代表的保守勢力(僅作泛指,實際上共和黨中間也有不少溫和派和民權派,但詳細細分就太麻煩了。)早就看聯邦最高法院不順眼了!!!
尤其是是fxxk的沃倫大法官,作為一個保守派法官被共和黨的艾森豪威爾提名,這個兩面人變色龍,之前儼然是共和黨的好兒女,可上任之后一把撕掉畫皮。
在JFK和林登·約翰遜三個任期內,沃倫大法官的大腳地板油轟到底載著聯邦最高法院往自由主義方向一路貼地飛行。
讓艾森豪威爾對著尾氣喃喃自語:(提名他當首席大法官)是我這輩子最蠢的決定。
而沃倫大法官如果聽到艾克的自我詛咒的話,估計會蛋蛋一笑,然后表示“人吶,就是都不知道,自己就不可以預料。一個人的命運啊,當要靠自我奮斗,但也要考慮到歷史的行程,我絕對不知道,我作為一個加州州長,怎么就把我弄到華盛頓去了”
“當時艾克拿下總統后對我說‘只要最高法院有空缺,我一定想到你’。”
“我也沒有謙虛,畢竟大家都是民主黨的。但后來艾克又說‘大家已經研究決定了,你來當政府首席律師。’”
“那么我當時就念了兩句詩歌“我聽見美國在歌唱,我聽見各種各樣的歌(惠特曼)””
之后的事情比較好玩。
當時的文森首席大法官才68歲,并且他的家族有長壽基因,所以大家根本沒考慮過他的接班人問題,結果文森在某天忽然猝死…
這下艾森豪威爾總統要選人,實際上此刻沃倫依然不是第一候選人…
艾克在他的回憶錄寫到:“當時我去找約翰,想提名他當首席大法官…但他表示除了國務卿以外對任何職位都沒有興趣…”
于是沃倫就成了首席大法官,而原本艾克只打算讓他當個普通的大法官而已。
至于這個擾動歷史的約翰,他的全名是,約翰·福斯特…杜勒斯…也就是所羅門舅舅…
聯邦最高法院設立九個大法官(實際上憲法沒有規定具體人數,但人數從7到8到9到10又回到9,導致變化的無非就是黨派利益的爭斗)的初衷就是,當有人狂踩油門時,其他人能幫著踩剎車,在最高法內部形成自由派與保守派之間的制衡。
但是在這個年代里,沃倫大法官駕駛的顯然是一輛電動車…剎車失靈的那種…
沃倫到了華盛頓這十幾年也沒有什么別的,大概三件事:
一個確立了全米進入“一人一票”的普選時代。
第二個,終結了種族隔離制度,將其列入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
第三個,就是我們知道的權利法案。
如說還有一點什么成績就是公立學校一律不準強制祈禱,這對學生的命運有很大的關系。
還有66年的米蘭達法案也是很大的。
但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就是三件事情,很慚愧,為合眾國做了一點微小的工作。
實際上沃倫帶領最高法院做出的這些判決直接決定了之后50年米國的司法道路走向,可以說一直到愛德華穿越前,米國依然在享受著沃倫的法律遺產。
再看看他的同黨們吧。
個個如雷貫耳 小威廉·約瑟夫·布倫南大法官被公認為沃倫大法官的最忠實可靠的盟友。
值得一提的是他也艾森豪威爾總統提名的,可見這位總統在識人的眼光上存在不小的問題,反過來也說明政治確實是比軍事更加復雜的玩意:
作為共和黨保守派代表人物艾克總統他在任期內一共提名了五個大法官(四個是共和黨),最出名的當然保守派天字一號叛徒沃倫。
第二出名的就是布倫南,他實際上是個民主黨人,提名他可能是出于政治平衡考慮。
布倫南的老師法蘭克福特也曾是大法官,他曾經這樣自嘲“我一直鼓勵學生們要有自己的想法,可布倫南走的實在太遠了”。
實際上布倫南是最激進的司法能動主義者,堪稱高院里的極左份子。
還有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之所以叫二世,是因為他的爺爺真·約翰·馬歇爾·哈倫也當過大法官(最高法內唯一的祖孫cp),并且老先生在他所處的時代就異常堅決的最高法院反對種族歧視,為此被罵作“白人的叛徒”算得上民權運動的祖宗級人物。
老哈倫有個個毛病,特別喜歡發表獨立觀點,也就常說的異議。
他為此給當時的首席大法官寫信“我為我自己經常提出異議而感到痛苦。”
然后,孫子繼承了爺爺的毛病經常和沃倫唱反調,但更多是出于法學理念而不是意識形態,換而言之吵歸吵,罵歸罵,該支持還得支持,畢竟不能丟自己爺爺的臉不是?
然后是查爾斯·惠克特大法官,他倒是堅定的保守派,然而57年被提名,62年就辭職了…原因是精神分裂…
最后唯一堅守保守派陣地的就是伯特·斯圖爾特大法官,但這位大法官也是個妙人,保守立場但在實務上以靈活細致而著稱,他撰寫的判決書中最著名的語句是“很難去界定什么是‘硬核色/情’,但我當我看到的時候,我就能明白…但《戀人》顯然不是。”
這個評語不由得讓人聯想到了20世紀初的聯邦最高法院,那時九個大法官除了負責審理官司外,還有個在愛德華看起來非常福利的工作負責審核毛片…也就是說如果有人覺得某部電影少兒不宜,那就可以要求最高法來負責鑒定。
具體怎么鑒定不好說,但以愛德華想來倒是簡單,畢竟大法官都是五六十乃至七老八十的男性了,電影放一遍,要是能有兩頂小帳篷支棱起來,那就算毛片,反之就沒問題。
后來隨著米國電影工業的超高速發展為了保護大法官們的身體健康不至于莫名其妙的在放映途中猝死,便免了他們這個苦差事…
到了1933年,合眾國訴《尤利西斯》案件的時候,對于色q制品的認定權就被下放到了下級法院。并且秉承著非常嚴格的司法判斷“淫穢指試圖極其x沖動或者黨來關于性的不純潔的欲念…”
這種過時的調調當然要被痛打,于是伍爾西法官認為“一本書是否會引起沖動和欲望,法庭必須根據其對一個具有x本能的普通的人影響來判斷也就是法國人所稱的‘一般人的r欲’而不是想當然。”
實際上這是非常先進也是非常理性的司法精神,1933年能有這樣的見識,確實卓爾不凡。
說回整體,所以艾森豪威爾提名了五個大法官,結果為了保守黨戰斗到底的只有伯克·斯圖爾特一個人,著實有點悲壯又有點讓人想笑。
好了,再加上林登·約翰遜提名的瑟古德·馬歇爾歷史上第一位黑人大法官。
以及羅斯福提名的著名的自由派雨果·布萊克大法官他和同時期的法蘭克福特大法官在法理上是水火不容,但后者學生布倫南卻背叛了自己的老師,沃倫,布萊克,布倫南構成了自由主義最尖銳的三叉戟,把保守勢力尤其是南方民主黨按在法律的地板上用道德作為大棒進行玩命的毒打。
當然了其間進進出出還有好幾個倒多是保守派立場,但不管是資歷威望、學識人品、理論建樹都無法和以上幾位相提并論。
而且上述這些“沃倫法院”主力們,不但敢于戰斗善于戰斗,而且待機時間都特別長…
也就是說沃倫大法官往左把方向盤打死,他的盟友們或者踩死油門或者拆掉剎車…這個過程持續了整整十多年…
保守派只能看著干瞪眼總統是民主黨,兩院也是民主黨占多數,共和黨除了瞪眼還能干什么?
物極必反,盛極而衰…
現在尼克松上臺,保守派勢力終于等到了足夠的時機,開始以行政為前進基地向自由派發動反撲了…
以前沒有行政權,他們不爽也只能憋著。
現在不一樣了。
于是少見的一幕發生了,大法官竟然面臨彈劾的局面!
這個被精心挑選出來的倒霉蛋是亞伯拉罕·方斯特大法官。
共和黨挑他下手也是有原因的。
實際上,由于民主黨對68年大選結果的悲觀,已經讓他們開始布置后手了,以便失去總統和相關行政權后,依然能最大程度的控制這個國家。
方斯特就是重要的一步棋。
此人屬于政治,業務兩開花的典范。
政治方面,他與65年被林登·約翰遜提名為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為此總統特地說服了亞瑟·哥德堡大法官從高院辭職轉任米國駐聯合國大使。
這是非常少見的政治侵入司法的情況。
通常而言,作為終生制職業的大法官,只有在其年老體弱后才會主動申請退休,想哥德堡這樣主動退休然后擔任行政職務的情況并不多。
哥德堡的退休就是為了讓方斯特進入最高法院。
畢竟沃倫大法官太老了,他生于1891年,到68年的時候已經78歲了,在這個年代屬于高壽,很難保證自己能活得比下一屆的尼克松政府活的更長。
如果不幸在尼克松任內去世的話,那么保守派將獲得一個大法官名額,這是民主黨自由派所不愿意看到的。
方斯特為人靈活,業務能力也強。
按照約翰遜的想法,“年輕”的方斯特(生于19110)將是沃倫大法官最好的接替者。
所以1968年,沃倫老司機主動提出退休申請。
按照法律規定,只有等新任首席大法官宣誓就任后,沃倫才能正式離開。
于是,林登·約翰遜總統便提名方斯特接任首席大法官一職。
首席大法官是個非常微妙的角色,一方面其日常工作和其它八名同僚相差無幾,在判決的權重上也一樣,不存在首席一票頂兩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