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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后續的小事情(上)

  而問起卡哈尼拉比何時歸國時,對方的態度倒是非常可信:“拉比有些重要事情要處理,下周一定回國。”

  每次都是這句。

  以至于愛德華精神都恍惚起來:“為啥這話聽起來那么耳熟啊!?”

  謝爾頓和另外兩個蠢貨都是“保衛猶太人”同盟的成員。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隨著這三個廢柴被無罪開釋,或者說對他們不能認定有罪的判決,實際上促進了這個組織的快速消亡。

  在謝爾頓指名道姓的透露了作案者和作案詳細情況后,組織發言人依然氣勢洶洶的表示否認,這讓很多人覺得,這組織似乎是敢做不敢認,沒膽子承擔責任的的軟蛋。

  從法律層面說,破產清算后發賣資產得到的款項。

  首先用于支付相關稅費,

  其次員工工資保險等,

  再次是支付日常債務,

  最后如果還有剩下的,那就在向股東或者合伙人進行最后的清償。

  愛德華倒也不是盲目樂觀,他不是商法專業,但多少懂一點。

  保衛猶太人同盟還是有點實力的,旗下有至少兩座教堂,若干養老院,不說教堂的地皮,就是附屬的幾棟小樓買了能換幾十萬刀的,而且這樣的社會組織能欠多少債務和稅金?

何況這“旋轉門”也不是白當的,肯定能落下不少好處來。系統  結果卻是讓他措手不及,證明他雖然兩世為人但畢竟還是圖樣!

  卡哈尼拉比竟然在背地里搞集資!!

  許以高額回報,從猶太社區吸走了了一大批資金。

  從警方披露的資料來看,這貨根本就是在搞“龐氏騙局”,利用后來者錢來支付先前投入者的利息。

  而且存在的時間超過十年之多!

  愛德華驚呆了,隨即是欲哭無淚,深深自責字來,身上的猶太血統怎么竟然沒有提前發出警示?!!

  而卡哈尼拉比之所以能玩這么長時間沒出事,原因也挺簡單。

  首先,拉比是個體面的職業,而且和宗教沾邊了,很好的偽裝色。天然就容易讓人輕信。

  其次,這也是猶太人社區的慣例,倒不是說每個拉比都是集資詐騙犯,但若是按照非法集資罪(如果米國有這個罪名的話)來判,基本一個都跑不了。

  這就涉及到猶太人的本性問題,喜歡錢也喜歡賺錢,但正常的投資回報率并不能滿足他們的胃口;

  反過來這個國家也存在很多并不那么正大光明但大致合法的項目需要投錢,通常回報率和償付信譽都不錯,但這不是一般人有資格能接觸和參與的。

  于是拉比們就成了“社會閑散資金”和“灰色項目”之間的橋梁。

  就是愛德華的外公也干的不亦樂乎。

  以上兩點只能算是先決條件,最重要的就是卡哈尼拉比在業務上著實“出類拔萃”這么多年來,還本付息是毫不含糊,而且利息始終比其他拉比高幾個點。

  “同行”們當然眼紅,聯合起來故意放風出去說他的利息太高分明就是涉嫌詐騙。

  造謠的目的無非是想引發擠兌,等卡哈尼拉比爆雷后,他們再結伴去摸尸體,這能撿到不少便宜貨。

  結果,卡哈尼拉比面對蜂擁上前的擠兌者毫不慌張,哪怕按照規定:提前支取不但不能給利息甚至要損失部分本金。

  他也不管,反而是給足對方應得的利息和本金,但也不是無條件拿錢后就此兩清從此后再也別想再度參加卡哈尼拉比的投資計劃。

  如此一來,反而是把信譽和能力的招牌打出去了,挺過風波后,他的客戶數量呈爆炸式增長;也有那些提前支取者厚著臉皮(只要和錢有關,猶太人通常不在乎臉皮問題)上門要求再度合作。

  卡哈尼拉比也不是不近情理,在收了更加昂貴的傭金和管理費后也就淡淡的表示都是猶太人,那就“下不為例”。

  至于當他面對擠兌時從哪兒調來那么多頭寸應付。

  說出來也讓人啼笑皆非,那時候他名氣還沒現在那么大,但在“理想”的驅使下,還是在某個族裔的聚集區搞了個大新聞…大爆炸。

  于是獲得了某些前kb組織后洗白為政黨的境外組織的資助,大把的票子滾滾而來。

  恰好,最大的一筆就出現在那個緊要關頭。

  后來隨著某組織逐漸進入議會,這樣的錢就越來越少。

  但卡哈尼拉比的牌子畢竟打出去了,不但依然境外有小組織匯錢過來,還有不少激進暴徒也愿意捐錢,這樣他的流動資金不斷,就能繼續玩拆東墻補西墻的把戲。

  至于為啥崩盤?

  因為他發現收入有減少的趨勢,照這樣下去,不出半年就得崩盤,就想再搞幾個案子,刷刷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傻錢進來。

  其實他也挺鬼,炸彈歸炸彈扔,但從沒想過弄死人。

  bl大廈的實際上是燃燒彈,考慮到新建大樓的消防設施都不錯,想來也不會有什么大問題。

  但壞就壞在,案發地辦公室的老板也是猶太人,買賣做的很大,但依然吝嗇,既要面子又舍不得花錢,整間辦公室都鋪了地毯化纖的…

  這玩意遇到火就燃,而且會放出大量毒氣,加上bl大樓是新造的,采用了時髦的不可開窗式設計…

  不死人一切好說,死了人,而且還是死的同族的。

  輿論馬上就會產生變化。

  雖然愛德華的《波西米亞狂想曲》把謝爾頓等人塑造成無知和生不逢時的悲劇英雄,但畢竟只能管一小段時間和一小撮受眾。

  正如林肯所言,你可以欺騙所有人于一時,也可以欺騙部分人于一世,但你無法欺騙所有人于一世。

  米國群眾又不是真的蠢,很快回過神來,這仨貨或許是情有可原,但保衛猶太人同盟肯定不是好貨,墻倒眾人推,媒體也最喜歡打這種太平拳政治正確、同情平民、還沒有風險。

  于是捐款來源馬上銳減,那句“所有資金的支出都要卡哈尼拉比親自簽字”的規定也不是針對愛德華,而是針對所有的受騙者或者說叫投資者。

  事情大體就是這樣。

  至于卡哈尼拉比本人,在這段時間里已經飛快的辦妥了各種手續,火線移民,成為了一名光榮的以色列公民。

  至于為什么對于國外移民定居審核極其嚴格的政府會用如此罕見的高效率幫助拉比辦妥一切手續?

  一方面,“祖國”需要人民的回歸;另一方面,拉比在瑞士銀行的存款也是一個很大因素。

  總之,卡哈尼拉比現在安全了。

  當然如果留在米國,他也會很安全,米國監獄戒律森嚴,牢頭獄霸和司法警察構成恐怖的鎮壓力量,但只要耐心改造,至少生命能得到保證。

  但在以色列,他在安全之余還能獲得自由!

  從遙遠的,世界上最自由得米利堅來到戰爭前線,是為了追求自由,顯然這是個極為動聽的故事。

  這個故事也為他在祖國帶來許多追隨者,就和在米國一樣。

  隨后他在新故鄉或者舊說故鄉重操舊業,成立了極端組織,宣揚暴力活動。

  結果被效率極高的以色列國家安全局(辛貝特)特工破門而入,反拷雙手押上警車。

  卡哈尼拉比立刻抱怨:“我就是在美國也沒受到過這樣粗暴無理的對待。”

  得到的回答是:“該死的,老實點兒!這兒可沒有誰會在乎見鬼的‘猶太人選票’”!

  說回正題,卡哈尼拉比留在米利堅的只是一個爛攤子,愛德華之前墊付的大幾千辦案費用也等于打了水漂。

  對kb組織而言,強悍而無畏的人設是他們迷惑群眾最好的法寶。

  眼下,他們的反復否認等于是親手撕掉了自己偽裝,把齷齪全部暴露在陽光下,這種兩面三刀自然不得人心。

  他之前去過保衛猶太人同盟總部不止一次,要求對方先給報銷一部分出來。

  組織的財務人員說按照章程所有費用支出都需要卡哈尼拉比親筆簽字才行,哪怕是副主席伯特·維茨萊本親自出馬,對方依然鐵面無私的維護財務紀律。

  原本計劃他會在4月份下旬就返回美國,大概是以色列方面太過熱情好客,以及流落天涯的猶太人對祖國的深深眷戀,總之卡哈尼拉比之后就再也沒有回到紐約。

  只是有些小事和“小”人還要交代一番。

  其次,因為三人被釋放,讓同盟缺少了可以煽動年輕人效仿的偶像或者說“烈士”。

  倘若謝爾頓被綁上電椅,或者被碎冰錐弄成白癡的話,聯盟絕對會追認他為猶太人的好兒子,哪怕判個十年徒刑,也可以給他帶個“政治犯”的帽子,然后依次為借口來發動各種抗議活動,當然在愛德華嘴里稱之為政治碰瓷。

  這個組織的主席俗稱團伙首腦卡哈尼拉比除了在bl爆炸案剛發生時,發表聲明譴責以外,之后在整個事件的過程中并沒有發出任何動靜。

  而且,事后人們才得知,在案情進入焦灼化的八月,他甚至委托自己的私人律師和會計師,將自己和同盟在紐約的固定資產悄悄變賣,所得款項悉數存入他在瑞士銀行的個人戶頭。

  順便說一句,愛德華等幾個辯護人都沒收律師費,而他們的臨時辦公室也來自他外公的援助捐獻甚至“免水電費電話費”。

  但愛德華等人還自己貼了不少錢,諸如打印費,車錢等等,都沒去報銷。

  然而謝爾頓恢復了自由,這讓極端組織失去了最重要的“凝聚點”,他們的日子開始難過起來。

  更大的打擊還在后面…

  案件結束后不久,“保衛猶太人同盟”正式宣布資不抵債破產清算。

  這時愛德華還在安慰自己,這些交通費、文件資料費等應該還是有很大希望獲得清償的。

  反而是其副手兼團隊(團伙)法律顧問的伯特·維茨萊本從頭到尾都在兢兢業業的給自己人辯護。

  這倒也不奇怪,因為那時候卡哈尼拉比正在他的精神祖國以色列作訪問。

  愛德華一直在惡意的猜測,整個保衛猶太人同盟的高層組織里,除了有點缺心眼的伯特·維茨萊本是真心實意的給謝爾頓他們辯護的外,其他人會不會偷偷給法官塞錢,好讓這仨貨直接“烈士”了;然后組織大概就能順理成章的改名為“耶路撒冷烈士旅”或者“紐約烈士兵團”啥的,這招牌看上去就更加光鮮了,畢竟上面有“烈士”的鮮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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