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藝上場了。
她的面前,站著一群男女,場景十分的逼真,王藝在想,這不應該是模擬場景,太真實了,因為,她前面就有一個哭得淚人一般的中年女性。
她死了丈夫。
她們在追究醫院的責任。
甚至尸體還放在太平間里面。
這種場面,別說護士,即便是醫生遇到了,也是頭痛的問題。
現在,醫院里發生傷醫事件還少嗎?
今天的情況很不樂觀,十三個男的,兇巴巴的,不像是講道理的人。
王藝沒有立即介入,還是了解情況。
這是必須的一步。
不了解情況貿然就進去調解,一旦被別人抓到軟肋,就麻煩了,翻身的機會就不大。
不過呢,了解情況必須快,并且必須抓住要點,至于細枝末節,那就算了,你難道還會和人家談細節嗎?
抓主要矛盾,然后忽略其他。調節矛盾,解決糾紛,千萬不和別人去講細節。進去了,就出不來的,會死在細節里。
這是很多糾紛最后解決不了,或者失敗的教訓。
這點,劉牧樵把原則告訴了王藝,也把解決糾紛的密鑰告訴了她。
她必須贏。
用最短的時間,最小的代價處理完糾紛,得分就會高。
王藝用了幾分鐘時間了解情況,又用了十幾分鐘了解對方的陣營。
這一點也很重要,和誰打交道,和誰談判,對方的將帥是誰,誰是白臉,誰是紅臉,在調節前必須了解清楚。
有的放矢。
首先就摸清人家的底細,談判,和處理糾紛就已經成功了一半。
王藝抓住了一個穿紅衣服的男子。
這人,三角眼,精瘦的,不到1米6。
“我們來談談。”王藝說。
“我們?為什么是我們?”紅衣服男子說。
“我是院方代表。你,應該是患者一方的關鍵人物。你,應該懂得法律,你也懂得整個患病的情況,你應該心里也有數,是不是醫療糾紛,我不認為你不懂。你應該知道這樣熬下去的后果。所以,我希望和你談。我已經認定你了,要是鬧出事來,我明確跟你說,你脫不了干系。當然,我相信你是講道理的。”
王藝上去就咄咄逼人。
而這幾句話,除了穿紅衣服的男子,沒有別的人聽到。
“你做好準備了嗎?”
王藝不浪費一分鐘。
“你弄錯了,我不是家屬,更不是他們親人,我只是一個旁觀者。”穿紅衣服的男子否認。
高手啊!
王藝微微皺了皺眉頭。
“那行,你既然否認是與患方有關系,那么,我找他們親屬談。不過,我要明確告訴你,你必須離開這里,更不能給他們出謀劃策。如果你幫他們,我告你是醫鬧。醫鬧,你懂的。怎么樣,是進是退,你定。”
王藝很犀利地攤牌了。
這個時候需要攤牌,要不就會進入互相試探的魔陣里面,非常的耗時。
穿紅衣服的男子猶豫了。
他確實是糾紛的總策劃,也是掌控節奏的人。
按照他的設計,整個糾紛用一天半時間,也就是從現在開始,一直到明天晚上的12點。
中間,發起4到6次攻擊波,其他時候就是拖。
慢慢拖,把對手拖疲憊,拖煩躁,來幾次佯攻,最后才總攻。
這就是策略。
一上來就猛攻不已的一定輸。
在這方面,醫院比較有經驗。
但是,穿紅衣服的男子今天有些焦慮,他感覺眼前這個女的是一個高手。
他見過很多醫院的處理糾紛的負責人,他算是久經沙場的人了,常規,醫院都是采取消磨戰術,他們不急,慢慢消磨對方的銳氣。
可是,今天不同,人家上來就抓住了關鍵,直接就將軍了。
下象棋是二王不對面的。
現在,人家直接攻擊中軍。
怎么辦?
他在問自己。
人家已經認定自己了。談,還是不談?
談,自己的所有策劃都用不上了,只能跟著對方的節奏談下去。
不談,那么,他就必須退出。
臨陣脫逃是江湖上的大忌。
他是職業醫鬧,在隱蔽戰線上,他們掙一口飯吃,這碗飯,不好吃,風險很大。
人家沒有說報警,也就是說,人家并不想斷了自己的財路。
退,已經是退不了了。退,人家會報警,醫鬧,過去的案子都會搬出來,吃幾年牢飯妥妥的。
穿紅衣服的男子是聰明人。
他已經被王藝逮著了,還必須幫她。
現在的關鍵是,他必須站在王藝的立場上,盡快處理這件糾紛。
這是劉牧樵給王藝的秘鑰。
起作用了。
作為宗師級的心理學專家,劉牧樵猜中了出題老師的意圖。
王藝敏銳地抓住了要點。
“怎么,你回來了?處理,有頭緒了嗎?”王藝回來了,回到了會議室,裁判問她。
“快要結束了。”王藝說。
穿紅衣服的男子回到患者那一邊,他做動員,讓患者方有條件撤退。
這是他今天唯一的選擇,遇到高手了,再斗下去,他有可能要吃牢飯。
裁判很驚訝。
“才30分鐘!”裁判驚呼。
30分鐘,可以說,比賽還沒開始,你這就要結束了?
“我估計,還會要30分鐘時間。”
王藝也知道,糾紛處理并沒有完全結束,穿紅衣服的男子的局面控制能力還是一個未知數,所以,她把時間說得寬裕一些。
“30分鐘也是一種不可思議的速度。”裁判不得不違規說了一句贊嘆的話。
“嘿嘿,我可能是運氣比較好吧。”王藝謙虛地說。
“你準備的底線呢?”速度是一個方面,占比50分,出價也占50分。
快,又省錢是處理糾紛的兩個原則,有時候后者優先,有時候反過來,前者優先。
這主要看自己的責任大不大。
“我的底線是1萬塊錢。”
王藝并沒有打算一毛不拔,人死了,死因是疾病本身,但醫療護理過程中,還是有不足的地方,這不足的地方,就是患者方要價的基礎。他們開價90萬。
“1萬?”裁判有些難以置信。
按照常規,這種糾紛理論上講,確實可以不陪,但是在實際處理中,哪怕是法院調解,也要5到10萬。
所以,出價5萬,可以給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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