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確定了這是一場有預謀的謀殺案,那么接下來就要分析動機了,白手套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從最后結果來看,是為了滅口新田翔太。
但是,不光是新田翔太,上杉信也是在白手套的殺害范圍內,但白手套之前卻放過了梁田清之。
所以結果就是,白手套是沖著新田翔太和上杉信來的。
所以,接下來就是要分析,誰有動機要滅口新田翔太和上杉信呢?
有動機殺上杉信的人,上杉信心里有數。
而要殺新田翔太的人,根據之前的分析,新田翔太是暗黑執法者。
他之前殺過的人的家屬,都有殺他的動機。
但他們并沒有殺上杉信的動機啊。
畢竟,上杉信可是剛參與到案件中,他們如果怪罪警察辦案不力,要殺也是應該殺梁田清之,而不是上杉信。
而且,新田翔太就是暗黑執法者,也是他們剛剛查到的。
要說受害人的家屬難道比警方還要厲害,幾乎和他們同一時間鎖定了新田翔太。
這不太可能。
況且,如果是想要報仇,在得知新田翔太就是暗黑執法者的情況下,將新田翔太舉報給警方不好嘛,為什么非要冒險自己殺人呢?
所以從動機方面,前幾起案件受害者家屬報仇行兇的可能性不高。
相對于受害人家屬復仇,上杉信更傾向于另一個可能性。
那就是新田翔太所提到那個神秘組織。
第六第七起案件,分別是與神秘組織我們勾結的前法官堂本海斗,還有神秘組織的成員永井龍。
并且不光殺了他們,還從他們那里獲取了一些神秘組織的情報,就比如新田翔太就曾經提到過他從堂本海斗那得過一些涉及扭曲司法公正的公職人員名單。
毫無疑問,那個神秘組織的成員,不會只有永井龍這一個公職人員。
而那些公職人員,所以能被組織庇護,肯定是因為他們之間有勾結,要么有某種牽扯,要么就是他們的成員。
所以,如果能找到這份名單,對名單中的人員進行調查的話,應該會有收獲。
而神秘組織人在得知新田翔太殺了他們的人后,應該不難猜出,新田翔太很可能從被害人那里,得到了一些不利于組織的情報。
所以組織出于保密的目的,尤其是他在被警方逮捕后,除掉新田翔太是一個必然的結果。
不過,這還逃不開一個問題。
這個神秘組織想要除掉新田翔太是可以理解的,但為什么還要殺上杉信呢?
上杉信又沒掌握什么神秘組織的情報。
就算假設,神秘組織認為,既然是上杉信逮捕了新田翔太,那么上杉信就有可能從新田翔太這里獲得組織情報。
為了保險起見,所以就將上杉信一并干掉了。
這樣雖然勉強講得通,但這樣的話,白手套兒為什么不殺梁田清之?
梁田清之既是案件負責人,又是逮捕新田翔太的現場人員之一。
如果要殺上杉信,沒必要放過梁田清之啊。
他們二人有什么區別嗎?
這一點,上杉信沒有想通。
不過,目前上杉信還是傾向于白手套是神秘組織派來的。
首先,新田翔太出事的時間和新田翔太殺掉堂本海斗和永井龍的時間,最為接近。
其次,神秘組織具有干掉新田翔太的動機。
最后,神秘組織具有這個實力。
最后一點,是非常關鍵的一點。
不論白手套是誰,問題的前提都在于白手套是怎么找到他們的。
或者說,白手套是怎么確定新田翔太是暗黑執法者的?
畢竟暗黑執法者的案件,他們警方查了幾個月,一直一無所獲。
這次之所以懷疑到新田翔太,也是因為新田翔太有了自首的傾向,所以在最后一起案件上,留下了不小的破綻。
而如果他不這么急,再像以往那樣,先經過較長時間的謀劃,他們是很難抓不到把柄的。
況且,他們雖然懷疑新田翔太,但也只停留在懷疑的程度,他們沒有任何的證據,最后還是靠新田翔太的自白,才破的案。
他們警方本身擁有最好的資源,再加上運氣的成分,才找到新田翔太的。
那神秘組織又是憑什么,只比他們晚了一會確定新田翔太的呢?
就算知道這個神秘組織實力不凡,但也不可能達到這種地步吧。
除非...
有內鬼。
如果是有內鬼的話,倒也好解釋了。
神秘組織并不是憑借自身的力量找到新田翔太的,而是通過警方中的內鬼,得知了上杉信他們突然的行動,接著通過跟蹤上杉信,從而鎖定新田翔太的。
這樣倒也解釋了,為什么他們鎖定新田翔太會比上來信他們晚一步。
因為上杉信是他們的情報源頭,他們通過內鬼的方法竊取了情報,所以才會在上杉信之后行動。
那么誰是這個內鬼呢?
首先,上杉信最懷疑的就是梁田清之。
畢竟,梁田清之是跟他一起去現場的人,并且他有足夠的時間,向外傳遞情報。
但隨后,上杉信又覺得不太可能是梁田清之。
雖然當時白手套放過了梁田清之。
但是,發生車禍的時候,如果梁田清之是內鬼,他就不應該坐在那里。
畢竟,按照當時三岔路口的情況,大貨車想要撞擊他們乘的車,只能從車輛的左側進行撞擊。
而梁田清之就是坐在左側遭遇車禍的時候,他受到的傷害是最重的。
如果梁田清之是內鬼,知道這臺撞車計劃的話,他怎么也應該想辦法降低自己的風險。
但他并沒有這么做,這也就導致了他受到的撞擊傷最為嚴重,到現在還在昏迷之中。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組織并沒有告訴他撞車的計劃。
但是,梁田清之作為警視廳的現任警官,是比較有價值的存在。
如果他真是神秘組織的成員,神秘組織應該提前通知他撞車消息,降低他的風險,保住他這個有價值的成員才是。
所以,綜合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