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了電話,Frank心情舒暢許多,不像剛才在路上時候那么憤怒了。經過星巴克,他買了一杯咖啡,緩緩上樓,一邊思考著。
這不是Julia第一次對他下手了。他想起一件舊事,那是七八年前,他剛剛升任合伙人,正是需要開疆拓土,建功立業的時候。有一個潛在客戶他跟了很久,到了提交報價的緊要關頭。不知是有人背后操作還是客戶主動,總之電話打到了Julia那里,詢問Frank的專業能力和過往業績。
當時他與Julia并無多少交集,只知道是所里蠻厲害的一位資深合伙人,不時打個照面罷了。據后來客戶方熟識的人說,Julia將他描述成一個初出茅廬、辦事無定的新手合伙人,對其專業能力不予置評。同時推薦了所里另一位合伙人。基于Julia多年的經驗和推薦,客戶最后選擇了另一位合伙人作為他們案件的代理人。
那時智誠律所有點名氣,但還不像現在這樣有名,這個客戶他花了很多功夫,誰知竟被Julia幾句話攪黃了。得知她推薦的那位合伙人和她有合作關系之后,他更是憤怒,徑直沖到Julia辦公室討說法。
看到了Julia,他怒火中燒,聲音憤怒,情緒激動,大聲質問Julia,對著她就是一通指責和發泄,質問她為什么要這么做,為什么搶他的客戶。要不是看在她是女性,真恨不得一把揪起她的領子。
可是Julia一點都沒有愧疚和歉意,她反而振振有詞:“有什么證據證明我搶了你的?我不過實事求是的陳述罷了。我的個人看法,采不采納在客戶。我推薦的人,選你還是選他,也在客戶。一切都是客戶的決定,你找我鬧有什么用?”
Frank氣的說不出話來,只覺得這個女人太狡猾也太可惡,明明動了手腳還一副大言不慚很有理的樣子。他摔門而去,聲音震天響,整個人就像一只燃燒的汽油桶,所過之處令人避之不及。
冷靜下來以后,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去看這個事情,其實就像Julia講的那樣,都是客戶的決定。他這個虧可算是吃定了。
但是站在律師同行的角度來看,大家都明白怎么回事。于是他去找了主任,把事情向他反映了一遍,重點反映他在這個客戶身上下的功夫,以及他之前在類似案件上的表現和戰績。主任一聽便明白,叮囑他不要去鬧客戶,他親自出面和Julia談。
然而畢竟是木已成舟。主任本想能不能撮合兩人合作辦案,誰知Julia覺得Frank之前在她辦公室大吵大嚷傷了她的顏面,死活不肯。眼見著Frank要雞飛蛋打,啞巴虧吃定了。主任好說歹說,勸Julia為長遠計,不要落下欺負后輩的名聲;又說服另一位合伙人答應合作,Julia才勉強答應,Frank可以參與辦案,也分三分之一的律師費,但客戶在客戶那里不能露臉。
雖然好歹也算是參與其中了,但Frank心里知道,本來是自己一個人的代理合同,現在三個人參與其中,自己終究是吃了大虧。
正所謂不打不相識,也是在那次合作中,Julia發現了Frank在專業上的精準判斷和專業能力,以及收放自如的情緒控制力。也有了后面斷斷續續和他合作辦案的事情。
隨著年歲漸長,他逐漸意識到,人其實是困在情緒和理性之間的一種生物。遇上事情或刺激,情緒第一發動,理性姍姍來遲。而作為一個律師,或者一個現在社會分工中的職場人士,卻是理性先行,情緒退后。人的社會化過程,或者說成長為高階職場人士的過程,或者說姜變的老辣的過程,其實就是有意識的扭轉天性反應,克制情緒,謀定而后動的過程。
所以盡管他心里明白,Julia明知鄭志雄與他有合作的情形下還接了這個案子,并且有意規避他的利益沖突期,這并非是一種基于合作的善意行為。退一步說,即便Monica和Cindy不懂事向她報告這些信息,沒有她的首肯,這事萬萬做不成。雖然他今時不同往日,不靠這兩個案子糊口攢戰功,但一碼歸一碼。這事不討個說法,只怕人人以為他可欺,人人以為他可以截胡還不會遭報應,那他不要混了。
該立Flag的時候,就要讓旗幟通紅鮮明的飄揚在地界上方。
主意打定,他依舊持著沒喝完的咖啡,一手插兜,怡怡然往Julia辦公室走去。
一路上他都想好如何氣定神閑的跟她掰扯這件事了。Julia在談判的時候六親不認臉皮極厚的風格他已經領教過了,這些年他自己也練出了一副銅墻鐵壁般的臉皮和談判功夫。不過老話說的好: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又有一句話這樣講:功夫在戲外。就在他快到Julia辦公室門前的時候,他忽然想起一件更重要的事,這件事做了,才算前戲做足。
于是腳步不停,徑直往自己辦公室去了。
Julia老早在辦公室內從門縫中瞅見他過來了。雖然她身經百戰,但剛搶了Frank的案子,意識中已經料到跟Frank總要有一碰的;此刻驟然看見他波瀾不驚的臉,也還是心里一驚,渾身繃緊了,眼睛雖然看著電腦,全部的注意力卻像等待進攻的敵人一般等待他推門而入。
誰知他竟不進來,反而直直的走過去了。 Julia松懈下來,輕輕呼出一口氣。不一會兒又猜疑起來:為什么他不進來?是還不知道嗎?不可能吧,消息滿天飛了。一時猜測起來,覺得這人就是在玩欲擒故縱,看著平靜,背后不定在憋什么大招。
Frank回到辦公室,打開那家國企網站,下載好投標資料打包給鄭志雄發過去。不一會兒收到鄭志雄感謝的答復,Frank又從電腦中找出今年更新的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模版,填好必要信息,也發給鄭志雄,讓他看了如果沒有問題,蓋章打印了寄過來。
鄭志雄看著電腦屏幕上打開的常年法律顧問合同,跟Cindy律師前兩日發過來的毫無二致,只不過代理律師和聯系人部分的姓名電話是不同的。小秘書進來送咖啡,看到老板對著屏幕上兩份并列的合同眉頭緊鎖,陷入沉思,頓時覺得老板日理萬機,操勞公務,態度變得愈發恭謹,連咖啡杯放在桌面上都沒有發出一點聲音,又輕輕退出去,生怕打擾老板勤勉工作。
殊不知鄭志雄此刻內心正是天人交戰。Cindy律師和顧律師,一個讓他神魂顛倒,心向往之,一個神通廣大,能幫他牽線搭橋,帶來金錢利益。一個是美色在望,一個是金錢可期,當真叫他難做取舍。“錢我所欲也,美人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誰而取誰?”盯著屏幕的鄭志雄表情呆滯,思想幾近停頓,忽然發出這樣的感嘆。
但他畢竟不是一味的酒囊飯袋。雖然貪財好色,卻也有幾分精明和生意頭腦,否則怎么可能做到四五家公司的規模。拋開對Cindy律師的個人迷戀進行考量,他很快得出結論:合同應該和Frank簽。因為他幫他打過官司,更專業更值得信賴,還因為他能給他帶來商業人脈。相比之下,Cindy律師最吸引他的,當屬她身上的嫵媚風情。兩個案子已經給到她了,也算是建立了聯系。哄女人嘛,方法多的是,等他在Frank這里賺了錢,回頭再拿錢把她砸暈又有何不可?又何必非要得罪顧兄,損失機會,還把Cindy律師變成生意伙伴?
這么一想,他心中大暢,覺得自己甚是英明。于是叫他公司的法務將合同速速看過,很快蓋好章,給Frank寄了過去。